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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全集-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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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险」的,啥险都有人保,只要你想得出典故去投保,就有保险公司英勇承担。前已言之,有的女电影明星专门保她的玉腿,她的一条玉腿就抵四百条柏杨先生的老命,一旦她的玉腿断啦,就拿美金十万,一旦该玉腿被她的男朋友香烟烧了一个疤,该疤恐怕就值三万五万。歌王平克劳斯贝先生是靠喉咙吃饭的,他就把他的喉咙保了险,保险额多少,一时想不起来,其实想不起来,正是我福,一想起来,恐怕非气死不可。这些还是正常的,有些名女人还保她的脸上不生皱纹,生了皱纹就拿钱。有些运动员保他的肌肉弹性不坠,一坠也照样拿钱。
   有险就保,而也有人肯保,并不是洋人都是傻瓜,而中国人都聪明绝伦。羊毛出到羊身上,他们把复杂的算盘左打右打之后,必须算得有利可图,才肯让你填单子。好比说,贵夫人保珠宝险吧,保险公司在收到的保险费中,会拿贵夫人的钱,为贵夫人雇个侦探保镳之类,专门看管那条项链。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钱的生意没人做,我们远隔重洋,尽可为洋大人放心也(说来泄气,有些外强中干的过气名女人,混到最后,除了一条钻石项链,充场面摆谱外,其他啥都不剩,往往做下手脚,假报失窃,敲保险公司一笔,不过这种手段不容易无懈可击。仍是老话,三作牌是干啥的,察言观色,三问两问,就问出来底细)。
   正因为保险的项目奇形怪状,很多是我们这个半封闭的社会从没有听说过的,所以多少有点格格不入,酱缸蛆尤其吃惊,连声喊曰:「不像话,不像话!」呜呼,保险业是社会的安定力量,保险业越发达,人心越踏实,道德水准也越高。阁下不常看报乎?汽车撞伤了人或撞死了人,总是落荒而逃,把伤者遗弃路边,实在是太狠了点也。
   提起来车祸,最近三天,就有两位朋友躺进了医院。一位在警察广播电台当差,上个星期,三更半夜,下班回家,走到台北市民权东路,遇到了煞星,台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一手扶着一个老朋友,一手扶着方向盘,谈谈笑笑,好不潇洒,大概是该老朋友指点曰:「就是这个巷子呀!」于是董事长老爷那么一转弯,吾友就很隆重的来个狗吃屎,董事长老爷这时镇静如恒,探头往外观看山景,是不是想开溜,不便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反正无巧不成书,正好该朋友另一个同事骑摩托车在后边跟着,乃跳过来叫曰:「咦,你真神气呀,连车也不下。」这才送到马偕医院。不过董事长老爷事后倒很爽快,一口答应负责到底,而且每天都亲自前往探视,现在该朋友住着头等病房,大概要把千年老疾都一齐养好吧。
   第二件车祸就没有这么惬意矣,也是三更半夜,一位民防电台当差的朋友(真抱歉,又是电台),走到九台街,一辆计程车从巷口飕的一声窜出,饿虎扑羊一样扑到该朋友身上,当下就栽倒在地,人事不省。这还不足动人心魄,动人心魄的是该司机老爷一看撞到了人,生死不卜,又一看四周一个鬼影子都没有,此时不跑,更待何时。油门一踏,就溜他娘的啦。谁知道千算万算,不如天老爷一算,这场弃尸惨剧,竟被黑暗中的善心菩萨看到,而且记下了车牌。
   该朋友被善心菩萨救醒后,说了一句电台的电话号码,即又昏迷。现在仍躺在徐外科医院受其穷罪。那辆计程车司机自以为这下子可算脱了钩,白碰白压,十分得意,万不料车牌已抄发各地交通警察,没出三天,活活捉住,原来是一中车行的尊车。
   ──顺便建议各位读者老爷,以后如遇到一中车行的计程车,看它远远而来,千万早一点爬到树上,万一附近没树,爬到电线杆上也可以,否则把你撞得筋断骨折而又跑掉,就不好意思啦。
   美国的车祸,如果撞伤了人不顾而去,是以谋杀论罪的,至少有五、六年的牢狱之灾。中国流行说不准学,该司机老爷如何判刑,我们不知道,只知道一中车行老板迄今为止,还没有照过面,他阁下大概是江湖大学堂出身,反正是反正啦,随你的便。
   徐外科医院就在马偕医院附近,凡是被车撞而又逢马偕医院恰好客满时,就地取材,都送到徐外科,仅这几天工夫,据说徐外科就抬进来五、六个鲜血淋淋的倒楣份子,都是计程车的成绩。柏杨先生颇有点怦然心动,打算凑几十两银子,在徐外科隔壁开一个柏外科,等徐外科客满时,我就可以大批收容,一则发点小财,二则既然政府车祸没办法治本,理应帮忙治治标。
   台北计程车简直成了疯卫兵,在街上横冲直撞,杀气震天,按规定市区内行车不能超过四十公里。我敢赌一块钱,恐怕没一辆计程车不超过四十公里的,不要说四十公里,能开在六十公里以下,就很文明啦。原因当然很多,主要的似乎仍是赶时间,拉生意,所以马路上超车的几乎全是计程车,从小巷子猛冲出来的也几乎全是计程车,而且说停就停,说拐弯就拐弯,好像马路是他自己家的。
   计程车闯祸的结果固然是被撞的人吃亏,但司机自己也不见得就安如泰山。有位朋友,倾家荡产,凑了几万元,又向人高利贷借了几万元,买了一辆计程车,挂名在开发车行,刻苦经营。有一天,也是晚上,还下着毛毛小雨,客人要一辆车去新竹,大家都不愿去。为了多赚几文,他阁下就去啦。结果在新竹附近,跟一辆迎面而来的大卡车英勇的撞上,车子粉碎,人也粉碎,剩下哭哭啼啼的孤儿寡妇,真是何苦来哉。
   
   
   更可怕的事
   减少车祸的唯一方法是严守交通规则,洋人车祸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酗酒,这一项在中国并不常见,所以我们的车祸应该比较少才对,不过因为中国人有不守规则的传统性格,车祸反而更高。这是五千年传统文化中最特殊的部份,一种牢不可破的肤浅和虚骄。稍微有点成就,就伟大不掉;稍微有点头脸,就表演特权;稍微会走啦,就自以为他随时可以飞。于是乎,不过只有一千公里的开车经验,就自以为车子在他手中能横着走。常看到有些司机老爷,口衔香烟,两眼眯成一条缝,沾沾自喜于他的技术和车子的性能,一起步就六十公里,而且故意的以分毫之差,擦过行人或别的车辆,真教人连昨晚上吃的番薯都呕出来也。
   但我们也不能专门责备司机,比汽车更要使人冒火的还有别的──若机器三轮车焉,若摩托车焉,若人力三轮车焉,最后还有行人焉,机器三轮车比计程车还可怖,若干年前,台北市政府社会局长李蕴权先生,就是丧生在机器三轮车之下。它可怖的地方是煞车不行,它所以说撞上就撞上,非不煞车也,而是煞不住也。一种机器推动的玩艺,纯靠手煞车的力量去煞那可怜的中柱,好像用麻绳去拴飞机一样。这种车最好禁止,如果不能禁止,则政府应该帮助它把煞车弄结实,尤其机器三轮车后面有两个突出的直角钢架,小伙子开得兴起,忘了钢架,呜呼,真不敢想。
   摩托车现在也要考驾驶执照啦,这是一个好现象,但规定五十西西以上的才考,于是商人就推出来一种四十九西西的,我想考也可,不考也可,考起来只不过使监理所的威风更大,晚娘脸更凶。但要考的话,似乎应该规定,就是一西西半西西的也照考不误,以求安全。不过主要的是,应该加强管理。有些烧包朋友,骑着那玩艺,就像骑着飞弹,在车如流水马如龙的马路上,作之字形飞驰,认为他那玩艺除了上天之外,简直啥都可以办到。还有些「全家乐」朋友,前前后后,坐满了人头,喀嚓一声,死亡的死亡,断腿的断腿。嘉义有位先生载着母亲撞死;台北中山北路昨天就又发生一桩,一个家伙,带着太太和四个孩子,全部报销。这种乱坐人的节目,必须取消,天下才能太平。
   人力三轮车比较收歛一点,而且淘汰之期,在所不远,车夫朋友,也都支持一天算一天,但愿他们早日转业。不过有些地方,也能气出鼓胀来。
   说来又是话长,今年(一九六七)年初时候,一位朋友开了一辆车经过台北南京东路,偏偏一辆三轮车竟然踏上快车道,遇到红灯时,它领头停下。该朋友忍不住心头之火,就用保险杠照三轮车的屁股,那么轻轻一顶。三轮车夫回头一瞧,一语不发,把三轮车踏到慢车道,下了车,转过玉体,又回到原处,把袖子一卷──读者老爷莫急,他袖子一卷不是打架,而是就往该朋友车前一躺,结果花了五十元才买他爬起来。
   另有一件供贵阁下娱乐的事,发生在前年夏天,柏杨先生于该天到台北厦门街找朋友借钱,就看见了一幕。一个眼看就要倒楣的家伙,开着他的老爷汽车,停在平交道栏杆外面,恭候火车通过。他倒是没有撞人的,可是,他不撞人,人却撞他,一辆风驰电掣的人力三轮车,从后面赶来,煞车不住,从旁边擦过,勇敢的撞到该老爷汽车的车头上,车夫先生的袖子被粉碎了的照后镜刮破,当然也流出来一点尊血。好啦,这就够啦,他下了三轮车,悲惨哀号,好像美国印第安人已驾临台北,要剥他的头皮。人群闻声云集,一齐怒吼曰:「你们有汽车的人没有一个讲理的,把人撞成这个样子,还不在乎呀,拉下来揍他。」该倒楣份子只好赔了一百二十元。
   这两个故事使人垂头丧气,南京东路那么一撞,当然欺人太甚,但三轮车踏到快车道上,同样也欺人太甚,而快车道上突然出现了三轮车,三作牌却没有看见,就未免难为情啦。厦门街一剧,证明中国人已丧失了思考和判断能力,只论强弱,不论天理国法,穷苦的三轮车夫如此,蠢血沸腾的群众如此,二抓牌不用说,更是这个调调。呜呼,除非你有势,你就很难有理,有理也没处说,说啦也没有用。中国人最大的特点是,不按事实判断是非,只按直觉判断是非。脚踏车撞了行人,脚踏车再有理也没理;汽车撞了三轮车,汽车再有理也没理;汽车撞了行人,那就更没有个完。

   同样情形,行人不守交通规则也是车祸的主要原因,一个十八世纪农业社会的腿,最好走十八世纪农业社会的路。要走二十世纪工业社会的路,似乎就得换上二十世纪工业社会的腿。有些朋友走路就好像得了低头疯,《儒林外史》马二先生逛庙会,形容曰:「他不看女人,女人也不看他。」低头疯则是「他不看车子」,如果再碰到「车子也不看他」,就头破血流矣。
   
   
   压死活该
   在农业社会中,交通不便,行人稀少,普通一个县城,来来往往,不过那么几个人,而且都是步行,你撞我一臂,我碰你一肩,没啥了不起。偶尔有个骡车经过,立刻万人瞩目,早就避开啦。同时骡车的速度比起汽车,简直不能比。即令没有远远避开,临时一跳,也还来得及。这还是较大的城市,如果较小的城市,像甘肃河西走廊的那些县份,若山丹,若玉门,在十字路口站了半天,都难看到一个走动的影子,景象凄凉,更不在话下。在这种马路上,当然怎么走都可以,直走固没人说啥,横走倒走,也悉听尊便,除非忽冬一声掉进水沟里,不会有其他祸事也。
   有些人到了纽约,有点不惯;有些人到了台北,也有点不惯;不要说噪音能把人吵疯,仅只到大街上走那么一趟,他的尊腿如果仍是十八世纪的腿,他就得十分痛苦。现代的尊腿在穿过马路时,就得跟贼先生一样,眼观四面,耳听八方,身手俐落,当机立断,如果仍坚决的复古,安步当车,早晚会有一辆汽车感动得猛吻他阁下,以示拥戴。
   报上说警察局已对十八世纪的腿,采取行动,有若干乱走的朋友,被罚扫大街,这是一个菩萨心肠的处罚。但柏杨先生不赞成扫大街,盖扫大街类似体罚,于法无据,而执行者要面对着受罚者,势必严重的伤害了受罚者的自尊心,会结下无聊的仇恨,产生无谓纠纷。而且一扫就是几个小时,等于妨碍自由──而且是侮辱性的妨碍自由。只要罚钱就行啦,这比挖他的肉还要使他心痛。有人说,罚钱有缺点,有钱的朋友根本不在乎。我想这只是技术问题,不是原则问题,一个拥有三千万元的哼崽之辈,罚他一块钱当然不在乎,但罚他两千五百万元,他就在乎啦。当然,法律上不可能罚这么多,但可以罚到最高额。它主要的好处是只教他心疼,而不会引起他对三作牌私人的反感。一个十八世纪的腿,经过两次严重的罚款,准能把它变成二十世纪的腿。
   柏杨先生忽然想建议立法院,应该制定一条法律,凡二十世纪的汽车撞到了十八世纪的腿者不罚。给汽车司机颁一面锦旗似乎不像话,但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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