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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全集-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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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没有等我对我的怀疑找到解答,就把只有两个疤痕的玉手伸给我,这明明是暗示我可以采取行动了。记得有一位大作家说过:「对于女人,该吻的时候不吻,比不该吻的时候强吻,罪过还要大。」难道我真的要教我的安琪儿认为我不懂风情吗?同时,又为了避免罪过还要大起见,我觑了个紧,然后,猛的抱住她,接着就是一个沁人肺腑的热吻。
   
     拍的一声,我的脸上着实挨了一下。
   
     「老不修,你还当先生,」料不到她这个不识抬举的贱货,竟又哭又骂,「房东教我把你的行李送来,告诉你,房子不租给你了,不想好死的臭光棍。」
   
     拖着木屐呱答呱答的,她闹着,咕哝着走了,我不由得怒发冲冠。
   
     然而,当我捡起她送来的那封信的时候,终归心平气和。
   
     「刘禄寿先生台启。」信封上这样写。
   
     怪不得阿秀刚才那么吃醋,这是秘书室李小姐的信哩。对于李小姐的笔迹,她虽然从没有给我写过一个字,甚至连话也从不肯和我多谈,但我偷看她写给别人的信太多了,所以再熟习不过。我刚才破碎的心刹那间恢复完整。最保守的推测,至少是她天良发现,先用情书安慰我的伤势,继而亲身看望。
   
     我打开信。
   
     「刘先生,」信上写道──
   
     「奉总经理谕:台端致王小姐函九封,致李小姐函十七封,以及送何小姐衣料五件,均经彼等直接陆续呈报上级。顷奉交下,饬严办。查台端行为不检,有失官箴,着予免职,等因,相应通知,即希查照,为荷。秘书室启。」
   
     我的头嗡的一声,完了,完了,该死的女人,天杀的女人,有眼不识晚香玉的女人!害得我这个一向洁身自好的人,惨遭失恋失业失屋之苦。
   
     我不由得长叹一声,跌到病床上,两眼发黑。
   
     好人难做
   
     一
   
     在从前,我总是认为,人与人之间,固然有很多不愉快,但也有很多可爱之处,尤其是那伟大的「友情」,把人与人间的距离缩短,使人们在离开了父母后,仍能得到温暖。所以,我交朋友的态度,全在于一个「诚」字,不知道耍手段,不知道花言巧语,至于什么叫做欺骗,什么叫做玩弄,更是想都没有想过。我整天想的,都是怎么样为朋友效力,为朋友牺牲的事。
   
     可是,当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禁不住为这日下的世风落泪,原来人的心里竟都充满着诡诈,甚至我最要好的朋友,都不例外,在「义」和「利」的关头上,竟用一连串非常无耻的手段来打击我。幸亏我一向以义理为担当,屹立不屈,如果换了一个意志不坚的动摇份子,恐怕早被这种反动势力迫害得抬不起头来了。
   
     我现在把事实经过写出来,等你拜读一遍之后,凭着你的良知,我相信,你立刻可以看出,我是为什么这样伤心,和为什么这样为恢复旧道德而振臂狂呼了。二我要早晓得有那样的结果,绝不肯答应这件事的。我当时是太古道热肠了,慷慨而自发的,向我的朋友杨宗固推荐我充当他的总招待。宗固是我的刎颈之交,要结婚了,我不能让他的喜筵杂乱无章。他最初面有难色,但经我一再说明我的忠诚和我的才干之后,他只好表示欢迎。
   
     宗固结婚的那一天,万里无云,阳光普照,象征着无涯的纯洁与欢乐。下午五时,他和新娘还没有从教堂回来,客人们就陆续光临了。
   
     我的忙碌开始。
   
     门口被拥挤得水泄不通,使得稍后来的贵宾(按照「作要人状」的不成文法,贵宾是非迟到不可的),无法举步,为了怕得罪宗固的朋友,我顶着毒烈的太阳,在门外勇猛的斥责三轮车夫,足足二十分钟之久,才算清出一条道路。刚转回院子,又碰上一个衣裳褴褛的小孩正在掐花篮上的嫩苞,这是客人们送的礼物,岂能任人损坏,我上去就踢一脚,小孩子放声大哭,他那个也是衣裳褴褛的父亲,想不到竟毫不自惭的冲过来,质问我干什么?他简直野蛮得好像要打架似的,我真想声明,对于任何像他这样穷斯滥矣的人,概不招待。不过,我却没有张口,并不是我有什么顾忌,而是因为一辆顶顶流线型的汽车,闯进了大门,闯得人们乱叫乱喊,我立刻冒着被压死的危险迎上去,拉开车门,十分谦恭的把车上那个大块头请下,并且迅速的递上我的名片。因为他睬也不睬,所以我只好把名片收回,鞠着躬,满面堆笑的把他领进喜堂。
   
     这时,礼桌旁边正陷于混乱,送礼的人真多,送的礼也真优厚。钱,有送二百元的,有送一百元的,最少,也是八十元。至于东西,像衣料、锦帐、花篮、镜框等等,不一会儿就堆积如山。
   
     霎时间,我的两眼冒出正义之火,心也剧烈的为正义而跳动。国难严重到今天这种程度,民生艰苦到今天这种地步,难道这些客人们都无动于衷?送礼,内政部有规定──一律五元,他们偏偏要送得这么庞大。据我看,他们的思想大有问题,这不仅仅是浪费而已,而是故意破坏政府的威信。
   
     于是我迅速采取行动,把司账的赶走,由我躬亲主持。凡是送二百元的,我就在簿子上登记「一百五十元」,凡是送一百元的,我就在簿子上登记「六十元」,凡是送两件衣料、锦帐,或花篮的,我也都在簿子上分别登记一件。
   
     我为了要把这事情处理得公平合理,真是呕尽心血。因为,任何人在毫无准备的状态之下,马上找到一个折扣的比例,简直有点不可能。只有我,一方面是上帝赋给我特别聪明的脑筋,一方面是我特别卖力,所以总算应付裕如,一直在汗流浃背中,担当起我不应该担当的分外工作。但,为了朋友,我毫无抱怨。
   
     一小时后,宗固和新娘来了,大家像海豹似的拥上去,围成一团,恭喜、赞美、夸奖,咭咭呱呱,教人看不惯。我一扭头,无意间,发现客人们竟是如此之多,不但乱嘈嘈的不卫生,而且每个人看样子还要等着据案大嚼,硬是吃定一个人了,宗固怎么能受得了呢,我既身为总招待,不得不为我的朋友采取紧急措施。
   
     「啊呀,老杨,」于是,我拨开众人──有几个死硬派被我拨得几乎屁股蹲地,向新郎叫道,「你发了多少帖子?」
   
     「二百张。」
   
     「有没有发赵处长、钱主任、孙经理、李总干事……」
   
     宗固楞了一下。
   
     「真他妈的,」我喊道,「该来的倒没有来!」
   
     眨眼工夫,鸦雀无声,几个衣冠楚楚的家伙,一言不发的走出喜堂,剩下的人尴尬的瞪着眼睛。其中,以宗固的眼睛瞪得最大。
   
     「咦,」我说,「他们到什么地方去了?」
   
     「当然是走!」旁边一个人嗫嚅说。
   
     「为什么呢?」
   
     「你怎么乱说话?」宗固的舌头有点僵,「该来的没有来,当然是不该来的倒来了。」
   
     「这才是,」我大声分辩说,「不该走的倒非走不可。」
   
     我的话刚说完,四周已乱成倾圮了的蚂蚁窝,客人们像碰到世界末日似的,抓帽子的抓帽子,穿衣服的穿衣服,不到三分钟,就散了一大半。
   
     「你,」宗固暴跳起来,把拳头伸到我脸上,号道,「你这算干什么?」
   
     「我没有干什么呀。」
   
     「你怎么拆我的台?」
   
     「什么地方拆你的台呀?」
   
     「你,你说不该走的倒非走不可,当然是该走的人倒不肯走了,朋友们怎么受得住?」
   
     「苍天在上,」我大声赌咒道,「我并不是说他们的呀。」
   
     好了,用不着我再发表谈话了,宗固也顾不得和我辩论了,他施展出橄榄球场上的绝技,拖、拉、挡、推……但是,结果都没有用。不到半个钟头,偌大的喜堂只剩下三个人──愤怒的宗固,哭泣的新娘,和功成不居的我。另外,就是那些口呆目瞪的侍者了。
   
     事情办到这种程度,按道理,宗固应该如何的感激我才是,我为他省了一笔巨款,又为他省了无数麻烦,同时,也为国家保存一份元气,于公于私,全是一副赤胆忠心。可是,死也想不到,他不但不感激我,反而疯狂似的开始他那种种使任何文明人听了都掩耳朵的咒骂,问我是何居心?问我和他有什么仇?问我有没有羞耻?问我脑筋是怎么长的?等等不着边际的话,我有我高贵的身分,知道他事后会后悔的,所以我一直不言不语。
   
     最后,侍者畏怯的走过来。
   
     「请问,这二十桌酒席怎么办?」
   
     「怎么办?」我一肚子的委屈发泄到他身上,向他吼说,「分成三份。一份送新郎家,一份送新娘家,一份送──送到我那里也可以。」
   
     大概是宗固的血压太高的缘故,一把没拉住,他就昏厥在地。三为了救护宗固,我把人世间最宝贵的光阴,花费了整整一个小时,包括打电话,叫红十字车,陪着送医院、挂号、登记,以及安慰那位伤心透顶了的新娘。不过,我即令这样的为朋友两肋插刀,仍然不能够阻止他忘恩负义。
   
     那是宗固出院后的第二天,我正在写一篇「道德之危机与重整」的论文,宗固敲门进来了,一脸严肃,我先有点不高兴。
   
     燃上纸烟,他发话了。
   
     「周兄,」他说,「我想问你一点事情。」
   
     「说吧。」
   
     「请你不要介意。」
   
     「说吧。」我最讨厌一个人鬼鬼祟祟。
   
     「我结婚的那一天,听说你登记客人送的礼金时,全打了折扣。」
   
     「是呀,我完全是为你着想,也为国家着想,一切要节约呀。」
   
     「不过,折扣下来的那些钱呢?」
   
     「不用提了,我们这么好的朋友,一提钱,岂不显得小气。」
   
     「不过,」他笑──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他的笑是多么阴险,「这笔钱大概有八千元?」
   
     「谁说的,」我纠正他说,「不过七千五。」
   
     「是不是我现在可以带回去?」
   
     「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
   
     「请你原谅,周兄,我因为住院花的钱太多,欠下亏空,所以等不及你送了,让我亲自来取吧。」
   
     老天,他说得倒婉转,竟毫不顾念朋友的交情,毫不顾念他结婚时我为他尽了多大力,流了多少汗,如今在事情刚刚结束之后,却过河拆桥。
   
     「好,」我叫道,「你真够朋友。」
   
     「实在对不起。」
   
     「只是,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那我们只好请法院公断了。」
   
     我气得几乎要犯风湿症,这家伙平常和我称兄道弟,好像如手如足,再料不到竟翻脸无情,为了几个臭钱,逼上大门,把多少年的友谊,一笔勾销。
   
     「好吧,」我颤抖的掏出那七千五百元──感激上帝,他没提那些衣料锦帐,我说,「钱算什么,我从来不把钱看到眼里,给你!」我用力把钞票摔到地板上,冲着他喊道,「你拿,看你有脸拿。」
   
     他竟毫不知羞的弯下腰,一张一张的捡起来,──真的有脸拿。
   
     「对不起,周兄。」
   
     他笑,仍是阴险的笑。
   
     「再见,」他告辞时,故意装出君子风度说,「有工夫希望来坐坐,像往常一样。」
   
     要不是我的修养好,我真也要像他那样的昏厥在地了。四事情到这里为止。
   
     我不打算再写下去了,因为在这短短的一段报导中,你一定分辨出谁是谁非的了。
   
     然而,我也不完全怪罪宗固,冷静的检讨自己,我也有不可宽恕的几个重要错误,第一、我有眼无珠,不知道择友,竟把这种人面兽心的人,当做知己。第二、我对朋友太忠厚了,只求心安理得,不问后果如何,那些自私成性的人,自会把我看成眼中钉……
   
     当然,我最大的一个错误,还是,我忘记了一句名言:「好人难做!」?它n人难做好人难做一在从前,我总是认为,人与人之间,固然有很多不愉快,但也有很多可爱之处,尤其是那伟大的「友情」,把人与人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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