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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你初妆-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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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
  我回到北京时已显得有些精疲力竭,但总算释然的松了一口气。
  我洗了澡,简单的睡了一会儿,就出去买菜,今天晚上小寺过来,我打算做几个新学的菜招待她。
  之前的时候,小寺就一直嚷嚷过要来我家,但那时因在秦政家所以不方便,现在总算是可以招待她了,她是个特别爱热闹的人,好客,喜欢邀请别人去她家,也喜欢去别人家做客。
  而我和她正好相反,我更多的时间是喜欢一个人独处,有时候我甚至厌烦这周围嘈杂的声音。或许这就是互补,我和小寺才成为朋友。每每和小寺一起出去和朋友逛街,玩闹,只要和小寺在一起,我就特别安心,因为我不喜欢说话,也不会沟通,所以只要和她在一起,总不会冷场。
  我是千挑万选的几样菜,配料是买了个齐全,这也是我第一次想露一手,但小寺来了之后,只简单的坐了一坐,我还在厨房择菜,她便要拉着我去逛街,看她热情,我也只好换了衣服一起去。
  她先是逛了几家女店,后来终是忍不住就走进了男装店。挑来挑去,总觉得不称心,特别用心的在挑每一件衣服,挑好了之后就特别痛快,立马让导购员给包起来,连打不打折都不问。这简直不像她,平时她买衣服时总爱奔一些打折和处理的商品,或者是过季时才会这么疯狂的购买品牌的衣服。
  我在一旁顾自想着,小寺结完账对我笑的都有些不好意思。
  她买的衣服虽成熟,但不年老。我冒自猜测,她是谈恋爱了。果真,不一会儿她就跟我坦诚相告了,看她一脸的幸福,我也是很高兴,但还是笑话她,她一下子被我笑话的脸都红了,笑的很腼腆,这还真不是我认识的小寺。
  证如那句话,恋爱是女人生命里的一个课程,她会影响到你的一生,或者善良,或者丑陋,或者坚强,或者脆弱。
  虽然小寺笑的很幸福,但多多少少我总从她的笑容里感觉到一丝丝的隐忧。
  她现在变得好优雅,好安静,好温柔。和我说话时都轻声细语的,温温柔柔的,我刚开始还有点儿不适应,还冒昧的觉得她有点儿装,也因我离开东方传媒后,和小寺也不是接触如以前多了,所以还一直适应不下来,可在一起待一会儿了,才发现到这真是从她心里自然流露出的感情。我顾自笑了,我也是一个正在热恋中的人,却没有她这样强烈的反应。是不是恋爱和妊娠反应一样也分人,有的人反应就大,有的人就没有反应,还是时间还没到?
  说实话,我挺羡慕小寺的,她可以无所顾忌,满脸幸福,热情洋溢的对我把她的曲折爱情从头讲到尾,讲她的他怎么对她好;讲他们怎么吵架,他怎么哄她;讲他们之间种种的隔阂和浪漫。我听着心里都痒痒,其实我也想讲一讲,这应该是每一个热恋中的女人的通病吧,挂在嘴边的都是他,凡事第一反应都是他。可我不能讲,只能在小寺讲的时候,我在心里默默的想着他的模样。小寺还讲着讲着自己就顾自的笑,看着窗外自己发呆,然后又突然笑。
  像个神经病一样,我也一样,像个神经病一样。
  小寺又在我家里坐了会儿,在各个房间里来回的瞧,只感叹我的房子真便宜,在北京这么好的地段租这么大的房子总个儿算下来,可不止五六千,就是在北京郊区租住一间9平米的平房,还没有暖气没有空调,总之只有一间房,一张床,还要五百块钱左右,她只赞叹我真是捡了个*宜。
  这话其实听的我心里挺美的,我也觉得自己捡了个大宝,住的心里也舒服,房东也没事,平时安安静静的,特别好。
  忙了一下午,送了小寺,才想起来钟长汉家里的猫我还没有去喂。钟长汉家里养了一只猫,因他平时要在各地不定时的跑来跑去做通告,所以他就把家里的钥匙给了我。
  其实我个人是不怎么喜欢猫,小时候我们家养过一只猫,后来下了四只小猫,特别可爱,两只纯白色的,一只纯黑色的,一只黑白相间的,邻居也都先说了各自要哪只,只等小猫可以吃东西了他们就抱走,本来好好的。可因我们家也就那么大的地儿,四合院,两间主屋,其他的是配房,所有的小猫都养在一个纸盒里,我们就把它们放在了南屋我们做饭的地儿。可那天晚上,因做饭时余下的柴火没有收拾好,引了着火,那是一个夏天,我们睡觉睡的沉,直到我妈半夜醒了一看整个主屋里都亮堂堂了,才惊醒着火了,就大叫我们快起床,我们去端水救火,就一直听到小猫的叫声,等我们扑灭火的时候,庆幸四只小猫都还活着。我弟将纸箱搬到了我们主屋照顾,但随着一天天下来,一只一只的小猫接连的开始掉毛,手在它们身上轻轻一碰,一大片的毛就都掉了,身上光秃秃一大片,没办法,只能这样看着它们掉,只能任其自生自灭,接着便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去了。
  那时候,对我留下的印象很深,我现在想起来小猫身上掉了毛,它对着我们凄惨的叫声的时候我就心里莫名的颤抖,整个人都陷入一片惊恐之中。
  钟长汉说他喜欢猫,形容自己就是一个“像猫一样的男子”,看似温和却难以接近。虽然外表温和亲和力极佳,却在内心里与人拉开距离,更愿意独处与自我纠结。
  当年他在台湾时养了一只猫陪他,很多时候他一个人有话就会对着那只猫讲,猫就懒洋洋的窝在他腿上,好似懂他说的话安静的窝在那里,他很喜欢那只猫,一直到那次,他出去工作有三天没回家,回到家时,那只猫被卡在了一只椅子背的缝隙里,那只椅子周围到处都是它的毛,许是挣扎了很久。他不敢想象,这只猫当时是怎样痛苦,以至于后来他将这只猫送给了他的邻居养。
  虽然说爱屋及乌,但独自和这只猫相处,我还是从心底里感到害怕,总觉得不知什么时候,它会从我背后扑过来撕咬我。但这只猫似乎很文静,它只是在屋子里悄无声息的走两圈,吃过盘子里的食物后,便懒洋洋的走到阳台去,窝在那个给它特制的毛毯上便一动不再动了,只偶尔绵绵的叫一声,眼睛一开一阖很是温驯。
  窗外的月亮又转到了牙儿,很快便会没了,五月,过了十五就快了,虽然我一直都对生日这种东西不怎么重视,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在意会不会收到朋友的祝福。
  累了一天,这一觉睡的很沉,也做了很多梦,很多时候是噩梦,我在醒来和梦里挣扎的也很痛苦,心里有不安,才会在梦里也这么的惊恐。
  因晚上睡觉我习惯关机,第二天开机后很多个来电提醒,多到信息一直在响,都是李耀打来的。我神经立刻一紧,忙回了过去。提示音还没响,李耀就接了,他劈头盖脸就是一通脾气“姐,你都干什么了,你这都认识些什么人啊?”。



     ☆、… 叁拾柒

  …
  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只以为自己能够聪明一时,却是愚昧不堪。那天我送李耀上火车,一直等到火车发车后我才出的火车站,本以为一切终于安定了,但不知道秦政早找了人在下一站等了,然后就把李耀弄来了北京。
  而等我找到李耀时,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也就一上午的时间,一切都变了。我惨白的一张脸,浑身膨胀的血脉真想自己死了,自己死了换回李耀的完好无损。
  李耀以后不能生育了,不再能有平常男儿该有的正常生活。我不肯想象秦政竟是如此心狠手辣,最近不与他的接近,我甚至于开始相信他是个好人,他只是一时被仇恨蒙蔽了双眼而已。
  李耀静呆呆的躺在病床上,双眼怔愣的望着天花板,一句话都不说,不像以前见了我会跟我嘻嘻哈哈的笑,会损我,会亲切的叫我“姐”,现在他就像一个痴呆患者一样的怔愣着。
  我第一次有想要把这个世界毁灭的冲动。
  我不敢跟母亲说,怕母亲承受不住,一定承受不住的吧。我只恨,恨我自己如此渺小无力,除了混迹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干不了。我的家人都被伤害了,我什么都做不了。
  我不知道李耀有没有将我的话听进去,我只是坐在病床边跟他说了很多很多,临出医院时,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也没说别的,如平日闲聊了两句就挂了,我眼里噙着眼泪打转,回头只见李耀皱了皱眉,将头撇向一边拉了被子蒙住。
  我知道李耀肯定在恨我,只是又不想恨我罢了。以前的时候,我跟李耀通电话,有时我们因为争执会互相发起脾气,气冲冲的挂对方的电话,但总是会不过一会儿,李耀就会打电话过来哄溺的对我说“姐,你没事吧?”。
  可是现在,他只是直盯盯的看着我,我看到他眼里噙着的闪闪发光的眼泪,却又强自忍着,他看着我,声音轻小甚微,他说“姐,你都在外面混什么呢?”。
  我坐在车上不停的哭,任我心里怎么告诫自己,我都忍不住的哭,司机师傅几次都回了头想劝我什么,但又想想还是没开口,只是一路飙车的将我送达目的地。他或许也怕,多一句嘴真给他惹出什么事来。
  农村和城市在对待传宗接代这一观点上是不同的,城市里大多人的看法是只要是自己的孩子生的后代,都是自己的后代,有血缘关系就可以,不论是女儿还是儿子生的,跟的谁的姓。但农村里不同,农村里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虽然女儿生的后代也流着自己家族的血,但毕竟姓氏跟了别人家的,这就不同。
  如果自己家没有儿子,就入赘到家里一个女婿,生的后代随女儿家的姓,这叫本族后代,不然就说这个家没有后代了。
  我们家,就我和我弟弟两个孩子。常常以来,别人都特别羡慕我们家,一双儿女,说我母亲以后也是享受天伦之乐了。
  可是天灾人祸,以后又怎么轻易能预料。
  我哭的痛苦极了,以至于跑到秦政家里的时候,华嫂来为我开门,我都没顾得理会,只一心的奔到二楼,奔到秦政的房间,翻箱倒柜的找不到他,华嫂一直跟在我身后,一直担忧的问我“李小姐,您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事先坐下来好好说,别这么冲动”。
  可是我已经没有理智了,手上抓着一把刀,像个疯子一样的一个挨着一个房间的找。越是找不到,我就越是抓狂了,我一边飚着眼泪一边在房子里跑着,我站在客厅里茫无头绪,头顶的灯不亮,可是却刺我的眼,这个房子里的所有佣人都围了过来,胆战心惊的瞧着我,陈叔也在一旁有些心疼的看着我,他劝说我“李小姐,您别这么冲动,秦先生说了您一定会来,他就在家里等您,但是事情不是像您想象的那样,您别误会了秦先生”。
  我如活泉的眼泪,任我怎么擦都擦不停。我坚决的说“我要找秦政”,我才不会听他的胡言乱语,这时候他当然要偏向着他的主子,话随他怎么说都可以。
  “李小姐”陈叔还想要劝服我,我四处张望,回头正看见秦政站在他书房的门口看着我,我就像一只发了疯了野马向他冲过去,一刀向他刺过去,他一个灵活就闪避开,我继续追着刺,他低头一躲一个闪身就进了书房,我跟进去,后头大片的嚷嚷“秦先生”,秦政抬腿一脚就将书房的门踢上了。
  我不厌其烦的一刀一刀的向他挥过去,他就一刀一刀的躲,我们都不说话,就这么明枪明刀的打,我刀刀想毙他的命,他只是锋芒的看着我只躲也不还手,最后我累的双手撑在书桌上喘气,然后身体‘噗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我匍匐在地上嚎啕大哭,把我下半辈子的眼泪恨不得都哭干了,哭的肝肠寸断、声嘶力竭。
  如果老天可以让我换,我愿意用我的命换李耀的安康,李耀才二十二岁,他以后的一辈子可要怎么过,他的生命才刚刚开始。
  我可该怎么办啊,事情发生了,挽不回了。
  最后我的大哭变成了隐隐的抽泣,我埋着脸,不顾地面上的湿冷,就那么匍匐在地。我听到他清浅的脚步声,虽然软底拖鞋踩在地毯上只有轻微的不能再轻微的声音,可我耳朵贴在地板上听的分外清楚,他正一步一步的向我靠近,蹲下身子就要扶我,我瞬间抬手扬起刀,狠狠的用力的刺进他的身体,他毫无防备,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刀似乎伤的不轻,沉闷的哼了一声,他不可思议的目光盯着我,似乎不想相信我真的会这么做,他急促的喘着气,额头上冒起大颗的汗珠子,他仍是没吭声,唇角微微下拉着。他今天穿了件黑色的衬衣,肩胛上以平方的速度浸染出鲜血,刺鼻的腥味。
  我的眼泪又大颗大颗的掉出来,比他的鲜血速度要快的浸染到地面。突然间,他倾身就把我给抱住,我一时惊吓,反射条件的就要推,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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