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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赋-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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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她这种青春逼人的女孩来说,新鲜刺激的事情总是带点神秘,而又高不可攀的。

只有萧云还是老样子,轻轻抛玩着那颗小石子,一副世外高人的漠不关心状,在这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状况下,始终波澜不惊,心境出奇的平静祥和,隔岸观火地淡淡望着那辆被重重围住的福特,没有刨根问底的欲望,也没有曲意逢迎的乖张,就像佛门圣地的清规戒律,不管红尘俗事,不问凡间疾苦,一如既往的高情远致。

人群中间似乎有人看出了些许端倪,大言不惭地在众人面前分析着:那两辆车好停不停,偏偏停在了橡树旁边,这就是个明显的暗示信号,肯定跟橡树底下的那几个人脱不了关系,接下来肯定会有一场大戏上演。

大家伙听到这个貌似合情合理的分析,无一不表示赞同,同时向橡树底下的那几个人投去了同情的眼神,但有两个人却露出了猫哭老鼠般的假慈悲笑容,他们就是刚才因为偷懒而被马锦绣臭骂一顿的那两个耳钉青年。

然而,事实雄辩地证明,众人要大失所望了。

霞光满天。

福特的车窗玻璃反射出耀眼光芒,使人无法逼视。

很久了,车停在那儿一动不动,人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车里的人没有下车的意思,车外的人也没有开门的意向。

压根就没有一丝要上演刚才那番分析所说的一场大戏的迹象,宁静得像个高山平湖。

观望的人群有些失落,却没人敢出声骚动,地位差距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已经扎根。

马锦绣低声唤了唤深藏若虚的萧云,问道:“云子,这车是不是冲着咱们来的?”

萧云接住高处落下的小石子,微笑道:“如果冲咱们来,我们还能安坐到现在?”

马锦绣点点头,喃喃道:“有道理,那他们这是干嘛来的?难道也是来看风景的?”

时髦女孩鄙视地白了他一眼,也不知刚才是谁说这里除了风景,什么都有得看。

萧云瞥了眼纹丝不动的福特,轻声道:“也许是看风景,也许是做风景被别人看。”

马锦绣被这句话逗乐了,笑道:“这道风景可真够吸引人的。”

萧云看了下马路对面黑压压的人群,微笑道:“的确。”

马锦绣低声道:“云子,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干什么吗?”

萧云微笑道:“来瓶陈年的竹叶青,炒几味下酒小菜,一边小酌,一边看风景。”

马锦绣讶异,愣了几秒,又一次感叹道:“知我者,萧云也。”

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年轻人洞察人心的能力令人觉得恐怖,同时又令人欣赏有加。

跟这种人做朋友是一种幸福,可以不言而喻,做敌人,那简直就是一种自作自受。

在一旁抽闷烟的马潼关忧心忡忡,吐出烟雾后,小声道:“绣子,我们还是走吧。”

马锦绣坚决地摇摇头,脸上的神情倔强而桀骜,铁下心来要弄清楚这些人到底意欲为何。他本就是个闲不住的人,更何况大老板还在工地里头,如果这些人是大老板的对头,自己及时挺身而出,说不定就能赢得大老板的赏识,那么地位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如果这些人是大老板的朋友,自己留在这,也许还能踩个狗屎运,得到这些人的青睐,那也等于获得了地位更上一层楼的重要筹码,何乐而不为?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马潼关则始终在忧心着,祈祷麻烦离自己远去。

不是每个人内心都有着出人头地的渴望,马潼关没有他堂弟的深谋远虑,他只求生活安稳无恙,不求大风大浪,他一贯信奉“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处世之道,所以他的人生没有波折,没有起伏,始终是平淡如水。

这种纯如白纸般的人生,是要理所当然地歌颂,还是要义无反顾地摒弃?

没人能给出准确答案。

马潼关掐灭刚抽没几口的广州烟,扯了扯萧云的衣角,轻声道:“云子,走吧。”

萧云微微一笑,没有半点踟蹰,轻声道:“好。”

马锦绣急了,拉着萧云,轻声道:“你真要走啊?”

萧云轻声道:“不然留在这做什么?”

马锦绣拽着萧云手臂,不许他起身,轻声道:“当然是看风景了。”

萧云轻声道:“然后呢?”

马锦绣愣了下,不知道接下去要说什么。

是啊,然后呢?

很多人就是忘了问自己这一句,才会浪费很多时间在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上。

没错,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但前提是,这必须是个机会。

虽然马锦绣没有说出个什么所以然的理由来留住萧云,但萧云还是没有走成。

非但他没有走成,连一直想离开这里的马潼关也蹲了下来,再没有要走的意思了。

因为那辆守卫森严的福特车终于有了动静,后座的车窗玻璃缓缓降下。

异常安静,所有人都敛色屏气,想一看究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这么耀武扬威。

突然,没有任何声响的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耐人寻味的惊叹声。

福特车内慢慢伸出了一只手,轻轻搭在了窗沿上。

这只手,修长柔美洁白晶莹,指甲修剪得非常仔细,皮肤光滑如绸缎,几乎毫无瑕疵,像极了八月中秋时的皎洁皓月。这只足以令全世界女人嫉妒、全世界男人心动的手,就这样静静放在那里,那么纤巧、那么秀气,在璀璨的霞光中更显刺眼。

时髦女孩与其他人一样,双眸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只手,过了很久,才低头望了眼自己那双平时引以为傲的小手,心里竟恨不得将它斩下来,免得丢人现眼,俏脸上写满了惊为天人的愤懑与羡慕。

仅仅是一只手就引起了无尽遐思,若是手的主人现身了,不知会是怎样完美的人。

所有人都翘首以待。

须臾,另一只手也轻轻搭在了窗沿上,同样完美无缺,同样举世无双。

很快,这双手的主人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从车内的黑暗中现身了。

一个女人。

幸好是一个女人。

然后,人群中再次爆发出了一阵惊叹声,不过这次不是耐人寻味,而是扼腕叹息。

因为这女人带着一副大得诡异的墨镜,足足遮住了大半边脸庞,无法看清真实容貌。

但她那纯白如雪的肌肤、娇艳欲滴的红唇还是足以撩起任何一个男人的情欲。

马锦绣看呆了,连被时髦女孩掐红了手臂也毫无知觉。

马潼关虽然是个忠厚汉子,平时除了会盯着自己的妻子细看之外,未曾将目光停留在其他异性身上超过五秒钟,但是见到这个虽然未识庐山真面目但任谁也不会认为她会丑到哪去的女人,心里竟然腾起了一阵细浪。

连一向澹泊寡欲的萧云也微微眯起眸子,细细地欣赏着这个神秘而又充满诱惑的女人。

车窗是向着工地里面开着的,女人也理所当然地面向工地。

女人慵懒地将香腮倚在晶莹剔透的手臂上,那头如瀑布般的青丝也静静散落下来,她微微仰头,透过那副大得异常的墨镜,轻描淡写般扫了一眼对面马路那群兴奋远远大于失落的汉子,嘴角处泛起一个不加任何掩饰的轻蔑弧度,轻启朱唇:“庸俗。”

声音虽然细若发丝,但还是清晰无比地被橡树底下的几个人听到了。

马锦绣啧啧叹道:“这声音,即便骂粗话,估计也像高雅音乐般动听。”

时髦女孩杏眼圆瞪,恨恨道:“你个王八蛋猪头,说,我骂粗话的声音好不好听?”

马锦绣刚才一开口就已经知道自己犯了大忌,连忙诺诺道:“如天籁般好听!”

时髦女孩一撅小嘴,揪着他耳朵,轻声道:“记住,以后在我面前不许夸别的女人。”

马锦绣此刻就像被我党抓住的敌方特务,只有惟命是从,轻声道:“晓得了。”

时髦女孩露出青春笑颜,问道:“那你说,是我漂亮,还是你妈漂亮?”

这个问题一出,一直强憋着不笑的马潼关终于忍不住哈然大笑起来。

萧云也是淡淡微笑,清净如竹。

他总是这样,没有大喜,也不会有大悲,淡雅得像一樽南宋窑影青釉印花瓶。

那女人似乎被马潼关这有些放肆的笑声所打扰到,偏过头,往橡树底下看来。

马潼关立即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低头不语,拿起一根枯枝在草地上乱画着什么。

那女人戴着墨镜,无法看清眼睛,但他却觉得这样更可怕,仿佛她可以看穿一切。

有时候,一个女人的气质就可以令一个男人避而远之,再不敢奢望。

显然,福特车里的这个女人就具备这种气质。

她那股与生俱来的威严,无论谁人,只要瞧上她一眼,连说话的声音都会压低些。

没有人敢堂而皇之地与那女人对视,即便是见惯世面的马锦绣心里也有些发憷。

只有一个人敢,不但敢,而且还是这样做的。

萧云抬起眸子凝望着女人,如刀双眉轻轻上扬,似乎对墨镜背后的那张脸很感兴趣。

那女人也不知是不是在看着他,这样静静看了许久,轻轻一笑,轻声道:“有趣。”

第十一章 小石子的突然消失

“上帝用创造女人的剩余之物造出了玫瑰。两者的重大差别在于,在摘取玫瑰之时我们便感觉到了它的刺,而我们感觉到另一种刺,是在过了若干年后。”

这是兰多的名言。

女人的刺不像蝎子一样外露,而是像岩洞里的溪泉,纵使终日奔流不息,你也看不见。

培养一个男人,需要很多不同角色的女人,但要毁掉一个男人,通常只需一个就够了。

所以,当一个女人说你有趣的时候,你要留神,很可能这是个噩梦的开始。

她这样说,也许仅仅是个评价罢了,如果你天真地以为她对你有好感,那你就要倒霉了。

萧云不傻,也不天真。

他听到那女人的评价后,只是笑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这是他的习惯动作,他皱眉的次数要比普通人多得多,所以时常忍不住揉开眉头。

他经常皱眉,不代表他心事重重愁眉不展,只是他要思考的事情比较多。

我思故我在。

其实他是一个很看得开的人。

在他心里,世上好像并没有什么是不能解决的困难,也没有什么能令他苦恼的事情。

因此他能保持冷静,有时候冷静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觉得恐怖。

这样的人,有多少人爱他,就有多少人恨他。

福特车里的墨镜女人就属于后者。

她见到萧云那副若无其事置之度外的模样,不屑一笑,将视线再次移回到了工地上。

工地里仿佛有着一股神奇的磁力,在萦引着她的注意力。

而萧云,一个陌生的普通人,对于她来说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不值一提。

人海茫茫,有些人即便相遇了,也只是彼此望一眼,就匆匆擦肩而过,一生不曾再见。

这就是现实的生活,也是生活的现实。

黄昏,晚景如画。

马路对面围观的人不少反多,挤满了唯恐天下不乱的男人,还有抱着婴儿的妇女。

她们是随着自己的丈夫来到宁州的,她们最大的用处就是解决丈夫饥不择食的需要。

大多数男人看起来都很愉快,因为他们经过一天工作的辛劳,现在压力全无,正光着膀子,让黝黑发亮的皮肤尽情享受着晚风的爱抚,又可以观赏着令他们大喜过望的“风景”,如此闲暇的乐趣,可遇不可求。

也有些人,从来不知工作的辛劳,自然也不知闲暇的趣味,所以看来就有些没精打采。

譬如那两个自作聪明而自以为占了萧云便宜的耳钉青年。

一个人不去耕耘,就想求收获,是永远也不会愉快的。

此刻,马锦绣这个工头老大,乐不可支,也喜不自胜,因为他正在庆幸自己在早些时候过来橡树底下找自己的堂弟和萧云,可以占到这么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位置,来近距离的观赏这帧有趣的风景画面。

这女人的容貌虽然无法看清,但那种风华超俗的气质还是无可挑剔地散发出来。

尤其是在几个伟岸保镖众星拱月般的点缀下,格外凸显其鹤立鸡群的王者之风。

一个娘们能不做花瓶,反而像武则天或者慈禧太后,的确是件值得玩味的新鲜事。

马锦绣笑眼眯成一条线,低声道:“云子,你走桃花运了。”

萧云轻抛着小石子,轻声道:“什么桃花运?”

马锦绣说道:“装,你就给我装吧,那女人说你有趣,摆明就是跟你对上眼了。”

萧云微笑道:“你怎么知道她说的就是我?”

马锦绣挤眉弄眼地瞥着萧云,笑道:“那女人虽然戴着墨镜,但只要她不是盲的,都可以看出咱们几个之中谁最有趣。连我这个大老爷们都被你迷得不知方向,何况是女人?那女娃子春心暗动喽!”

萧云又抛起那颗小石子,微笑道:“马爷,你要是做月老,不知要乱点多少鸳鸯谱。”

马锦绣慌忙道:“我可不稀罕做什么月老,所谓高处不胜寒,在天庭得多寂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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