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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卡尔.波普尔客观知识-一个进化论的研究-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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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b)因此,就知识不受错误影响而言,它基本上是被动接受的,而错误总是我们主动造成的(虽然不是有意的),这或者是由于我们主观地干扰了“给予”的资料,或者是由于我们对那些“给予”的资料排列不当,而完善的大脑是决不会出错的。
    (3c)超出对“给予”元素的单纯接受的知识总不如“给予的”或基础的知识确定,给予的知识构成了确定性的标准。如果我怀疑什么事情,只需再睁开眼睛,以公正的眼光不带偏见地去观察即可,我必须从错误的根源上净化我的心灵。
    (4)然而,我们实际上需要一些较高水平的知识:即超越仅仅是资料或仅仅是元素的知识。我们特别需要的是通过把现存的资料与即将出现的情况相结合而建立的预测性知识。按照水桶论者的观点,这种高级知识的确立主要是通过观念或元素的联想律。
    (5)如果观念和元素同时产生,那么它们就被联系起来;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种联系通过重复而得到加强。
    (6)我们就这样建立了预测性的知识(如果观念a同观念b牢固地联结着,那么a的出现就会引起对b出现的较高的期望)。
    (7)同样,信念便产生了。真实的信念是一种存在于永恒联结中的信念。错误的信念也存在于两个观念的联结中,它们可能在过去某时曾一起出现,但不是永远一起重现的。
    概括起来,我所称的常识知识论是一种与经验主义者洛克、贝克莱,休谟的学说十分类似,并且与现代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也十分接近的理论。
13。常识知识论批判
    常识知识论的几乎所有观点都是错误的,但其核心错误可能是假定我们应该从事杜威所谓的对确定性的探求。
    正是这个假定导致把资料或元素、感觉资料,感觉印象或直接经验挑选出来作为全部知识的可靠基础。但是,问题并非如此,这些资料或元素根本不存在,它们只是那些富于幻想的哲学家的发明,这些哲学家已经设法将它们传给了心理学家。
    事实如何呢?还在童年时,我们就学习译释来自周围环境的混乱信息。我们学习筛选它们,忽略掉其中的大部分,挑选出对我们现时或将来有生物学意义的那些信息,我们通过一个成熟过程正在为将来做准备。
    要学会译释我们所接受的那些信息是极其复杂的,这以人的先天倾向为根据。我推测,我们都先天地倾向于把所获得的信息归于一种连贯的,在一定程度上有规则的、有序的系统,即归于“实在”。换言之,我们关于实在的主观知识由成熟的先天倾向构成。(附带地说,我认为这是一种非常诡辩的解释,不能作为支持实在论的一个有力的独立论据。)然而,我们可以用试错法来学习对信息的译释,虽然通过学习,我们逐渐能迅速、准确地译释信息,似乎它们是“直接的”或“给予的’,但还是存在有错误,当然,这些错误可以通过极其复杂而相当有效的特殊机制加以修正。
    因此,关于具有确定性的‘给予的’真实资料的全部说明只是一种错误的理论,虽然它是常识的一部分。
    我承认,我们的经验很象是直接给予我们的,也似乎是十分确实的。这应该归功于我们复杂的译释器官及其内在的多种校正装置,采取丘吉尔所说的“交叉方位’,归功于在我们的译释过程中能设法排除大量错误的系统。所以,在这些情况下我们的经验的确是直接的,我们的确很少出错。但是,我否认这些经过改造的经验在任何意义上应该与真理或可靠性的“给予的”标准一致。事实上,这些情况并没有确立“直接性”或“确定性”的标准,也没有说明在直接知觉中我们决不会犯错误:成功只能归功于我们作为生物系统的惊人的能力。(一位训练有素的摄影师很少照坏照片,这要归功于他的训练,而不是因为他的照片被作为“资料”,“真理标准”或“正确曝光的标准’。)
    我们大家几乎都是敏锐的观察者和优秀的领悟者,但这是一个应由生物学理论解释的问题,并不能作为关于直接的、直觉的或直观的知识的任何教条说明的基础。毕竟我们有时也遭受失败,我们决不可忘记我们的可错性。
14.主观主义知识论批判
    当然,所有这些并没有驳倒唯心主义或主观主义的知识论。因为我关于知觉心理学(或知觉生理学)所说过的一切都可能仅仅是一种梦幻。
    但是,有一个我尚未使用的反对主观主义者和唯心主义者的十分有效的论证,该论证如下。
    大多数主观主义者都附合贝克莱,断定他们的理论在全部实践的方面都与实在论一致,特别是与科学一致,只不过他们认为科学并不向我们揭示真理的标准,而仅仅是完善的预言工具。也不可能存在高一级的确定性标准(除神的启示之外)。①然而,生理学研究的发展表明,我们的“资料’都是可误的,而不是真理或者确定性的标准。因此,如果主观工具论的这种形式是真的,它将导致对自身的反驳,因此,它不可能是真实的。
① 参见我的《猜想与反驳》,第3章和第6章。
    当然,这个论题并没有驳倒这样一个唯心主义者,他可能说我们不过是梦想我们已经驳倒了唯心主义。
    或许我可以顺便提及罗素反对“朴素实在论”的一个形式上类似的论证。这个论证曾经给爱因斯坦以极大的影响,然而它却是难以令人接受的。该论证的大意是:“如果物理学'生理学'是可信的话,当一个观察者自认为是在观察一块石头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在观察石头对他的作用。因此,科学似乎自相矛盾……朴素实在论导致物理学,物理学如果是真实的,则说明朴素实在论是假的。因此,朴素实在论如果是真的,则它是假的,所以它是假的。”①
① 参见伯特兰·罗素的《关于意义和真理的探讨》,伦敦,1940隼版,或纽约版,第14页以下(着重号不是原有的)。也可参阅P.A.希尔普主编的《罗素哲学》,1944年版,第282页以下,爱因斯坦的论文。
    罗素的论点是不可接受的,因为上面我加着重号引用的那句话是错误的。当观察者观察一块石头时,他并没有观察石头对他的作用(虽然他可以这样做,例如注视一只受伤的脚趾),即使他译释了他收到的一些来自石头的信号。罗素的论点和下一个论点如出一辙:“当读者似乎在读罗素的作品时,他实际上是在观察罗素对他的作用,因此他不是在读罗素的作品。”事实是,阅读(即译释)罗素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根据对罗素原文的观察;但这里没有值得分析的问题,我们都知道阅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同时要做几种不同的事情。
    我认为对这些问题继续进行认真的研究并没有什么价值,但我必须重申,在一些新论点提出之前,我将自发地接受实在论。
15。常识知识论的前达尔文特征
    常识知识论在每一个问题上都有根本的错误。其基本错误可以归纳如下:
    (1)存在有主观意义上的知识,这种知识由倾向和期望构成。
    (2)也存在有客观意义上的知识,即人类知识,这种知识由经受了批判性讨论、并由语言阐述的期望构成。
    (3)常识知识论没有认识到(1)和(2)之间的区别具有深远的意义。主观知识是不可批判的,虽然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对它加以改进——例如消除(消灭)该主观知识或主观倾向的载体。通过使用达尔文关于生物体的演变和淘汰的方法,主观意义上的知识也能得到发展、得到更好的调整。与此相反,客观知识通过消除(消灭)表述于语言之中的推测就可得到改进和发展:知识的“载体”可以保留——如果载体是一个自我批判的人,他甚至能消除他自己的推测。
    (1)和(2)的区别就是,表述于语言之中的理论可以被批判地讨论。
    (4)除上述这一重要错误之外,常识知识论还有其他的一些错误。实质上,它是关于知识起源的一种理论:水桶论是关于我们如何获得知识的理论——我们基本上是被动地获得知识——因此这种理论也是关于知识增长的理论。但是,作为一种知识增长论,它是完全虚假的。
    (5)白板说是前达尔文主义的理论:每一个对生物学有感情的人必须明白,我们的大部分倾向都是先天的,既包括有些生来就有的倾向(例如呼吸、吃东西等等),也包括有些在成熟过程中形成的倾向,这些倾向的发展由环境引起(例如,学习语言的倾向)。
    (6)即使我们忘掉有关白板说的所有论述,①'31'并且假定水桶在我们刚出生时只是半满状况,或者假定水桶随着我们的成熟过程而改变其结构,这个理论仍然是很容易将人们引入歧途的。这不仅因为所有主观知识都是倾向性的,更主要的是因为主观知识不是联想型的倾向(或者条件反射型的倾向)。简明扼要地说明我的基本观点:我认为不存在诸如联想或条件反射之类的东西。全部反射都是无条件的,想象中的“条件反射”只是种种修正的结果,这些修正部分地或者全部地消除了虚假的出发点,即在试错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差错。
① 有关白板说理论的历史的一些评论可在我的《猜想与反驳》第3版中关于巴门尼德的新附录中看到。
16.进化认识论梗概
    据我所知,“进化认识论”这一术语应归功于我的朋友唐纳德·坎贝尔。这一概念是后达尔文主义的,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末的思想家,例如J。M。鲍德温,G。劳埃德。摩尔根和H。S。詹宁斯等。”
    我自己的研究与这些人的影响不很有关,虽然在写作我的第一部著作之前,我不仅以极大的热情读了达尔文著作,而且也读了劳埃德·摩尔根和詹宁斯的著作。然而,象其他许多哲学家一样,我非常强调区别知识论的两个问题:一方面,关于知识的起源或历史的问题;另一方面,关于知识的真理性、有效性和“证明”的问题。(因此,在1934年布拉格大会上我强调:“科学理论决不能被“证明”或证实。但尽管如此,一个假设A仍然能在某些情况下比假设B得到更多的支持……”①)我早就强调过,在不排除从逻辑上可对优选某一理论进行辩护的情况下(我相信只有这种辩护是可能的),真理问题或有效性问题必须同全部有关遗传学,历史和心理学的问题严格地区别开来。
① 参见《认识》1935年第5期,第170页以下:也可参阅我的《科学发现的逻辑》第315页。
    然而,在写作《研究的逻辑》时我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我们认识论研究学者有权说比遗传学者领先:关于有效性和接近真理问题的逻辑研究,对于遗传学的、历史的,甚至心理学的研究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效性和真理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逻辑地领先于遗传学的,历史的、甚至心理学的问题,虽然在关于知识发展历史的研究中,可能向研究科学发现的逻辑学家提出许多重要的问题。①
① 提及在逻辑上成立的东西也必须在遗传学和心理学土成立这一事实时,我曾讲到过“传递原则”,所以,许多结果可能具有心理学的或更一般的生物学的应用。参见《猜想的知识》(本书的第1章)第4部分。
    因此,我在这里讨论进化认识论,虽然我认为认识论的主要概念是逻辑的而不是事实的,尽管如此,它的所有例证以及它的许多问题,都可以通过研究知识的起源而提出。
    这种态度的确同常识知识论的态度以及古典认识论,如笛卡儿、洛克,贝克莱,休谟、里德的态度完全相反:对于笛卡儿和贝克莱来说,真理由观念的起源来保证,而观念的起源最终要由上帝来监督。无知即罪恶这一观点,不仅能在洛克、贝克莱那里,而且也能在休谟和里德那里找到痕迹。因为在他们那里,正是观念、印象或知觉的直接性,直觉性保证了真理的神圣性,并为信仰者提供了最确实的依据,而在我看来,我们之所以有时把理论视为真实的,甚至视为“直接地”真实的,是因为理论本身是真实的;并且我们的精神素质能够很好地适应不同程度的困难。但我们决不能因为肯定了信念的直接性和直觉性,就以为“有理由”或“有权力”去断言一个理论或者一个信念的真理性。我认为这是本末倒置:直接性或直觉性可能是这样一个生物学事实的结果,即一个理论是真的,(在一定程度上因而)也是对我们非常有用的这一事实的结果。主张直接性或直觉性确立了真理性,或者是真理性的标准,这是唯心主义的根本错误。①
① 在我看来,认识论唯心主义者坚持全部知识和知识的增长——我们观念演变的起源——都来源于我们自身,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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