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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之家-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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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无法详细逐节讨论这段经文,因为家庭的管教问题实在牵涉极广,无法尽言。父母和儿女都是罪人,无法顺利地有美满的家庭关系,需要许多努力。家庭关系从那一方面来说,都洋洋可观,难以包罗,只能在表面稍为涉及而已。我们先从父亲身上去看整个问题。正如保罗在第四节中所说的。然后对青年人说几句话,说不定有年青人看这本书的。

 

            我们看第四节时,立即会问∶为甚么保罗对父亲们说呢?不对母亲说呢?孩子从小至长,母亲对他们岂非会更直接的影响吗?她们岂不是比父亲更多时间与儿女在一起?她们不是整天面对孩子的顽梗,在每天每时每刻的管教上,岂不是管教的真正主力吗?现今的社会已不再是农村的生活,父亲整天不在家,也不回家午餐,母亲面对孩子的时间比他多,为甚么不对母亲说,至少也把她包括在内呢?

 

            保罗对父亲说话,至少有两个理由:首先,父亲对儿女有一个特别的毛病,保罗在此也指明出来∶惹儿女的气。但这不是主因,保罗对父亲说的话,也正是对母亲说的了。他所以单对父亲说,是因为父亲对母亲所做的负起一切责任,对父亲说话,因为神将管教的主权寄托在他身上。父亲是一家之首,他对家中一切,有向神作最后交代的责任,上两章中已讨论过了。就如保罗说,丈夫必须「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提前三4-6)。

 

            父亲管理这家,并不一定要经常直接执行管教的事,他透过妻子管教他们。在圣经时代中,他可能任用私人教师或管家仆人;现在他把这权力一部份卸给信主的教师。他怎样治家,有许多变化的方式,但总归要在他控制之下,他知道一切进行的情况。神把这责任交托他,因此保罗说「父亲」之时,并不是单向父亲说的。他是指著他为父的责任,要求他们尽责来使儿女有良好的教养。

 

            当然,这里所说的,就是父亲在直接教养儿女上,也要占很重的份量。其他好些经文,都清楚说明神的要求正是这样。在申命记第六章中,又分明地说父亲要回答儿女们一切有关信仰的问题。当然这不是说母亲不可以做(提后一5;多二3-5)。父亲不但回答问题,更要引导孩子向神,要把神的律例、典章、诫命,向儿女们解明。不但在正经的场合中教导,在日常场合、躺下、站立、在路上…,就是在生活的任何环境下,都要教导。他必须因时而施教。圣经里的父亲,是经常亲自与孩子在一起,在有形无形之中,事事处处教导。因此并不因他是管家,就可免去亲自直接的教导。不过,父亲也无法亲自做这一切,他是负责总管这管教的工作,一切的训练,和一切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神至终是向父亲们说这番话。

 

            举一个例来说,父亲属一个教会,母亲和儿女则属另一个教会。前者教导亦遵行圣经,而后者不信圣经。因此母亲站在不信的立场,儿女们受的是自由派的教义。父亲在这家中就失了领导的地位。他应该采取行动把家人联结起来,坚持儿女的教导要符合圣经。

 

            父亲要怎样管教儿女呢?消极方面,保罗首先说∶「不要惹儿女的气。」父亲不能容许自己或妻子或任何人惹儿女们的气。读一读歌罗西书三章廿一节相类似的经文中,比较一下两处的字眼,会很有意思。把这两个意思合起来,保罗的心意就十分清楚了∶「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这里是说不要 他们的气,折磨他们的心志(前者是指怒气)。

 

            怒气与 气配合起来,正好刻划出今日孩子们的际遇。而且这种义愤待发的情怀,分明表现在今日少年人的反叛气 里。他们不满意父母们,对他们绝望。在辅导过程中,时常听见一句气愤愤的话∶「多余!」他们的结论是不受教了,愤然向父母反叛,把耳、思想、心,全部向父母封闭。今日的情景,用怒气与 气来形容,再好不过了。少年人对父母的管教厌烦,失去信心,失望,以至一笔把它勾销了。

 

            原因何在?儿女何以放弃?甚么惹起他们的怒气?注意这节是指到管教的。背后有了错误的管教,儿女觉得受够了,他就不再回头。当然,年轻人也不应该以此藉口来容让自己放肆。但这试探强而有力,管教总是难受的,而不合圣经的管教就更加倍难吞得下。事实上儿女们惹出气来的场合,多半是不按圣经的管教情况下出现。

 

管教不及

 

            很奇怪,与这等少年人交谈中,发现最令他们气愤的,不是管教本身,也多半不是管教太严,而是管教不及。

 

            试研究一下其中道理,例如∶预先没有说明的规例,等到孩子犯了才提出来,必招怒气,这不是管教。如果你对孩子说∶「你这样做就会招责打」,可是第二天他做了也没有招打。那结果怎样?没有一贯的管教方向,规例若天天改,孩子根本无所适从。父母对规则的执行朝令夕改,孩子自然感到困惑。这样的规则根本不是规则,只会招惹怒气。这样的规则含糊不清,惩罚不明,界线不分。管教天天更改,孩子们终于撒手放弃:「守规则有甚么用,根本不知那个是规则!」篮球赛的规则如果天天更换,你说生气不生气?但多少所谓管教正是如此进行,在信徒家中也不少。

 

            今天小玛莉从河边采了一朵可爱的花儿,回家送给妈妈。她冲进厨房,地板正好打过蜡。她没有看地板,只注目妈妈的脸孔,盼望她会闪出欣喜的光彩。可是妈妈没有看花儿,只看见地板上带进来的泥巴。玛莉被责骂得狗血淋头。她的反应怎样?「我一心想叫妈妈开心,却几乎为此送命!」妈妈那夜扪心自问,「我差点儿把她踢出厨房,她实在冤枉。」妈妈原可以向玛莉认错以求补救,但她没有这样做,就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明天玛莉会犯上真正严重的过错,也许是说谎,或驳嘴反舌等等。但妈妈因昨天罚得她太过份了,今天就姑且放过她。儿女在这种互相矛盾的管教下长大,他们会这样想∶「何苦?」他们把二加二,结果得的是十。他们想∶ 「今日无缘无故被人打打杀杀,明日我打杀人,却平安无事。无法预料,没有规限,也不知道招来的惩罚是甚么。有甚么用?乾脆喜欢做甚么就做甚么算了。」于是,他们把妈妈(或爸爸)抛诸脑后。朝令夕改惹他们的气。

 

            父母为甚么守不住准则?为甚么处事变幻不定?疏懒是原因之一,没有致力于管教,好好地计划等等。管教是要花心血的,但是更重要的是,父母也要先有改变,才能施教。父母们多半放弃得太快,今天颁令,不立即见成果,随即就放弃。一个规则和惩罚可能执行二、三天,若不见甚么改变,就认为无效了。他们往往忘记了自己进行更新的计划时(例如节食),也要花很长的时间。自己失败了,会期望人家忍耐他们。对儿女,就忘记这回事。一件事实行了两三日(其实需要两三个礼拜才开始生根),放弃了,又试行另外的办法(也是两三日为期),一面希奇为甚么没有一事行得通。让我在此明明白白地说好了∶管教孩子是长时间的工作,要有清楚的规则,且要持久的执行。管教不足就是没有标准的管教,随意变换的管教。 

 

            年轻人需要准则,他们要知道规限何在。有些经常受错误管教的孩子被带来受辅导,我们和他们的父母一同会谈,最后提议:「我们来把它一一写下,列出行为的规条。你知道规则,也知道犯规的惩罚和后果。我们会提醒爸爸妈妈依照去行。你若知道爸爸妈妈会照约行事,你觉得比现在的情形会改善吗?」他们一律回答∶「当然好啦!」当真正的管教顺利进行了,孩子们如释重负,嘘一口气。他们如今知所进退,可以指著爸妈说∶「你答应这样的。」他们也可以要求父母依规行事。

 

            年轻人要知道自己的位置是甚么,不但对父母而言,就是对同辈的关系,也是如此。辅导过程中,不少少年人说:「我告诉你吧,最好不过是知道界线在那里。当同伴们要恶作剧,自己也把持不定想随夥行事时,我可以这样说:『我如果这样做,我知道爸妈会怎样处置我,我不干了。』」他们为此感激不尽,他们乐于知道规限到底为何。当然,不是每一个少年人都一样。但只要肯稍微想一下的人,都不难看出其中的益处。变更无常、前后矛盾、界限不明、模糊不可靠,是首当其冲的毛病。(本章末有一张行为规则的表,你可以用以制定家中的规则。不过先要立定心志忠实地执行,否则不要动手。其实又为甚么不立这心志呢?)

 

            当然,还有其他惹儿女气的事,有时管教不及是由于太多规则。这听来似乎是过份的管教,其实不是。试想,如果像有些父母那样不断地增设条例,你以为在管教上无懈可击了,其实条例不断加增,结果一是你渐渐变成一名警察,一是(多半属这类)许多条例根本没有执行,两者都不好。太多规条,你就得无时无刻侦察巡视,注意每一件违例的事,每一条规例都要监视,否则就无设立的必要。事实上,设了例而不执行,不如不设为妙。父母设例而不监察执行,就等于说他不卖账,他是不可靠的。他有时执行某些规则(多半是初设立之时),但没有人晓得那时会执行那一条。对孩子来说,是一个很不安全状况,他无法预料斧子甚么时候会斩下来。

 

            规条一旦设立了,每逢违反的事发生,你应当知道,而且依照所颁定的惩罚执行。如果有二十五至三十条规则,你势必花整天的时间去审查有没有违例,你甚么其他事也没时间做了。但要是你只定三条(两条更好),忠心地执行,不久孩子们就心知肚明,知道规则一旦定下,就必然会执行的。

 

            一条规则好好地执行,对于管教孩子顺从,胜于二十五条无法执行的规则。第一条确立了,就可以增设第二条,这样至终收效更快。

 

            由此可见,父母的心意原是好的,但往往把太多堆在身上,应付不来。结果就乾脆不去应付算了,儿女因此惹得一肚气。在管教的赛场上说得头头是道,却不遵照球赛的条例去进行。试想,你和孩子玩棋,每次他都要改棋规,你觉得怎样?一肚子气,是吗?

 

            神给人一生只有十条诫命。在伊甸园时只有一条,以顺服为中心,且惩罚清楚说明。亚当夏娃不可以吃那树上的果子,其他的都可以吃,只有一棵不可以,一条规则。惩罚亦明明摆出来:「你吃的那日,你必定死。」早在人犯罪以先,神就已经说∶「不要这样;若这样,结局就会这样。」事情真发生了,神执行到底,人死了。以色列人入应许地时也是这样,神的律例、刑罚、赏赐,清清楚楚在祝福和咒诅山上说明。顺服的明明说有神的祝福,不顺服者的咒诅亦一一陈明。这些都是事先早早颁布的。神说若他们犯罪,就会被分散到各方各国去, 也预先把那可布的围攻和城的被毁告诉他们。神在许久以前就告诉他们,他们明知惩罚是甚么,也知道为甚么有这惩罚,他们未入那地就已说明了,结果他们失败,所受的咒诅正实现了神预早所警告的。

 

            许多时候,会在怒火中烧之际宣布规则与惩罚,其实那绝非颁布规例的场合。小玛莉手拿鲜花,满脚污泥,蹦蹦跳进厨房,妈妈大怒尖叫说:「你一个礼拜不许出外玩耍!」她到底罚谁?她不可能执行这惩罚,做到三天已经很出奇了。况且根本这惩罚就不公道,也不明智。孩子预先不知道这回事,也不知道会有这后果,突如其来在怒气中爆出,太迟了,太糟了!

 

            管教不及的另一原因是主权的分歧。夫妻对规则惩罚意见不一,又没有花时间冷静地,在事发以先,好好商谈协议。等到太迟了,一方盛怒,一方较缓和;一方如雷公在小约翰的头上,另一方看出不公平之处想调解,形势大乱!事态实在不必发展至这地步,两方面都未必对。可能惩罚有两方面的观点,却从来没有摆明出来。但不管原因是甚么,意见分歧的问题,只有一个解决的良方∶父母必须一起预先考虑和决定怎样办,否则,不但不能对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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