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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春秋200901-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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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还怯胁准兜耐豕薏咭廊幻挥凶杂擅裰鞯娜ɡ饩筒荒懿皇挂磺凶非蠊秸宓乃枷爰腋械绞6鞲袼乖�1884年给伯恩斯坦的信中,认为“民主共和国毕竟是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后形式,资产阶级统治将在这种形式下走向灭亡”。这个观点来源于马克思,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谈到民主共和国时,指出它是“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最后国家形式”(同上第19卷第32页)。对照《共产党宣言》里说的“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N_E第4卷第489页),就不难发现,马克思恩格斯所推动的无产阶级革命,是要用工人阶级统治的民主,取代资产阶级统治的民主。这样来理解民主,当然还不是普世价值意义上的民主。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里曾提出工人阶级取得政权后的民主制的具体措施,如:公社由普选产生的代表组成,“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一切学校对人民免费开放,不受教会和国家的干涉”,“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该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等等(同上第17卷第358页)。恩格斯认为公职人员由选举产生和只发给他们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是“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两个可靠办法,也是保证国家民主性的可靠办法(同上第2卷第228页)。 
  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指出的无产阶级统治的民主制的重要措施,在资产阶级统治的资本主义世界,有些已经成为事实。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它可以说明,现代民主制已经突破了原有的资产阶级统治的民主制的藩篱,使民主日益成为普适性的政治制度。 
  马克思对于民主问题的认识,从理论观念上看并没有局限在上述的范围里。在他看来,民主是人的自由权利在政治领域,首先是在国家制度上的表现,这从前面引述的关于民主制是“人的自由产物”的论断就可以了解。他后来说的“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同上第19卷第30页),是对自由和民主的关系的更为明确的表述。从这个角度来看,马克思是承认民主的普适性的。 
  有些人往往用当代某些民主国家的不足之处来批驳民主的普世性。他们不了解,普世价值的实现是受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的。马克思说过:“人们每次都不是在关于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内取得自由的。”(同上第3卷第507页)民主自由的实现程度都不能不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在欧美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里,民主自由的实现程度都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而逐步提高的。以美国的选举权为例,1787年通过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规定只有自由人和3/5的非自由人可以计入选举议员的人口数;1870年宪法修正案才规定,公民的投票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曾为奴隶而加以拒绝或剥夺”;1920年的修正案解除了公民投票权在性别上的歧视;1969年修正案规定“不得以未交人头税或其他税为理由”而否认或剥夺公民的投票权;1971年的修正案规定18岁和18岁以上公民的选举权,不能因为年龄关系而加以否定或剥夺(《中外宪法选编》,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第234—238页)。 
  更有启发意义的是,马克思在1880年向法国工人党领袖盖得口授法国工人党纲领导言时说:“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不能获得自由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64页)这个深邃的见解揭开了了民主自由何以在许多国家不能普遍实现的谜团。纵观到目前为止的世界历史,自由、民主、平等、人权,始终是有产者的权利,无产者是很难实现自己的自由民主权利的。所以,只有社会上的大量无产者发展成为有产者,自由民主的普适性才能实现。我认为马克思的这个理论是非常有价值的。它把人类解放同取得生产资料所有权直接联系起来,意味着劳动者不取得生产资料所有权,就没有自由民主权利,就不可能得到解放。从这里我们可以理解,马克思为什么要提出,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应该是在联合生产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让每个劳动者都占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因为这是实现自由民主权利的经济基础。现在有人把劳动者毫无所有权的国有经济,说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这完全是同马克思主义背道而驰的。它已经成为建立民主政治、实现普世价值的基础性障碍。遗憾的是,直到现在,还很少有人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意义。简短的结语 
  马克思的这些关于自由的论述,可以加深我们对普世价值的认识。 
  首先,我们只能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所规定、所容许的范围内,争取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的实现,不能有过高的期许。但这是就实然的普世价值来说的,而目前中国社会最迫切的需求是观念的普世价值。只有全社会从上到下普遍地树立普世价值的观念,改革开放才有明确的方向。目前这场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本身,就足以说明树立普世价值观念是多么必要。我同意徐景安在创建新文化论坛上的意见,普世价值应当从三方面着力:一是吸取西方的文明成果,二是发掘优秀的传统文化,三是创新发展。 
  其次,自由、民主、博爱等普世价值同民众从无产向有产的转变是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我们在提倡普世价值的同时,还应当关注生产力的发展和公民有产化的进展。黑龙江大学熊映梧教授在生前曾经提出“公民产权本位论”,主张每个公民都应享有一定的产权;有些学者呼吁实行“耕者有其田”,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这些正是争取公民产权的理论阐述和实际行动。公民有产化的推进有助于普世价值的实现,普世价值观念的树立和实践也有利于公民有产化。这两个方面的进步,都有待于我们的努力。 
  最后,我认为,普世价值的理论探讨和广泛宣传,应当成为现阶段启蒙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的民主革命,包括改革开放、维权运动、启蒙运动,都需要推广普世价值的观念,推动普世价值的实现。在一定意义上说,改革开放也好,民主革命也好,都是争取实现普世价值的过程。只有普及普世价值,使它深入人心,改革开放才能找准明确的方向,民主革命才有完成的希望。 
   
  (责任编辑 杨继绳)

“一二·九”运动到底是谁发动的·冯兰瑞
  引言:旧话重提 
   
  《炎黄春秋》2006年第10期《林炎志谈父亲林枫》一文,引起了老友周明兄的关注,给《炎黄春秋》和《纵横》等期刊写信,并连续四次给我来信,谈的都是关于“一二·九”运动的问题。想必是李昌与“一二·九”运动有密切关系之故。他认为“一二·九”运动关系重大,希望李昌、高锦明(原名敖白枫)这些“一二·九”亲历者能够写点文章,说可能比他看到的有些文章会全面些。同时,他还给《纵横》杂志去信,请他们将该刊2007年第9和第12两期寄给这两位老同志,并向他们约稿,或派记者访谈,做口述历史。 
  周明兄长我四岁,是位老革命,也是做青年工作出身。1936年底、1937年初,我参加重庆青年自强读书会(简称“自强”)、自强救国会(简称“自救”)时,他已是“自救”的负责人。如今从大连工学院党委书记的岗位上离休多年,以九二高龄而如此关心青年运动的历史,总希望有一部记述“一二·九”全过程的书,不遗余力地多方促进,古道热肠,执着追求,令我感佩。遗憾的是,我老伴李昌因病住院,而高锦明同志也有病,作口述历史亦已困难。看来这个艰巨的修史任务,只有寄希望于他人了。 
  周明兄来信涉及的主要问题,一个是民先队第一任总队长是谁(见《炎黄春秋》2007年第4期“编读窗”栏),再一个是“一二·九”运动的发动有无共产党的领导。 
  关于民先总队长问题很容易说清楚。周明说,“民先总队的第一任队长是敖白枫……第二任队长才是李昌。”关于这个问题,我已给周明兄写了封信,附去一份有关材料。事实是,周明说的是1936年的情况。当时民族解放先锋队成立北平总队,第一任总队长的确是敖白枫(高锦明)同志,1936年5月,他调任中共北平西区区委书记之后,李昌才接任总队长。1937年2月,民先队召开了全国代表大会,会上决定在原名“民族解放先锋队”之前冠以“中华”二字,正式成为全国性的青年骨干组织,称为“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全国民先。这次代表大会上,选举李昌为全国民先总队长。此信及附件,刊于《炎黄春秋》2007年第5期“古今谈”专栏。 
  “一二·九”运动是不是在党的领导下发生?这个问题历来就有歧议:一说,“一二·九”运动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发生的;另一说“一二·九”运动是自发的,不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发生的。2007年冬季重提这个问题,是由于周明给《炎黄春秋》的信说:“我向敖白枫(即高锦明)做了询问。他告诉我,‘一二·九’运动确实是党领导的,当时北平有临时工委,工委书记是王健(即后来的财政部副部长王学文)。临时工委的任务有两个,一个是军运……一个是学运……学运的方向是完全一致的,但他们有些分歧。这些分歧在林枫建立北平市委以后才统一了。” 

  此说除了将王学明误为王学文外,主要问题还在于比较笼统、含混。即把历时三年的“一二·九运动”和“一二·九”运动的发动混淆在一起了。因而也没有破解“一二·九”运动究竟是不是在中共党的领导和组织下发动的这一数十年来的悬案。数十年来主流意见和官方史籍从不同角度强调“一二·九”运动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动的。但有的说法纯系猜测或想象,读之令人不禁莞尔。例如:一位老同志、当年燕京大学的“一二·九”运动积极参加者回忆说:当时我们还没有入党……在白色恐怖下,不知所措。“党出来领导我们了。然而,亲爱的党,你在哪里?”(见《一二·九运动回忆录》第一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5月版,第107—109页。)再如:1982年出版的《中共党史资料》第1辑中,高文华在《一九三五年前后北方局的情况》一文中写到“一二·九”运动时说:“我们北方局支持并领导了这一爱国运动,在党内是赵升阳等同志,还有柯庆施,陈伯达领导的,而直接出面领导的是李昌、蒋南翔(清华大学支部书记)、林枫、徐冰、许德珩等同志。”这个说法把几个重要人物都搞错了。赵升阳即李葆华,是1936年5月才到北平任市委书记的,“一二·九”运动爆发时,他是京东巡视员。陈伯达“一二·九”前在天津,并没有领导运动。《陈伯达最后口述回忆》中是这样写的:“一二·九当天我在天津,第二天看《大公报》才知道发生了抗日救亡大示威。”“十二月九日当天的群众游行示威是……在一部分地下党员的努力活动下,广大爱国学生自发举行的。”蒋南翔当年是清华大学的党支部书记,他回忆说,他领导清华大学学生会,响应了北平学联做出的举行“一二·九”运动的决定。说的是“响应”学联的决定,不是“领导”了“一二·九”运动。 
  至于说李昌直接出面领导了运动,更是离奇。李昌当时为此专门给《中共党史资料》编辑部写信,声明他没有也不可能“直接出面领导运动”。他写道:“这里说的爱国运动是指‘一二·九’、‘一二·一六’游行示威和南下宣传团等抗日活动,我应说明,当时我仅仅是一个积极分子,连党员都不是”,“所以,我并没有‘直接出面领导运动’。” 
  我认为,“一二·九”运动是不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生的和“一二·九”运动有没有党的领导,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应当明确加以区别。“一二·九”运动的广义,系指从1935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华加剧,华北危亡在即,北平学生首先在12月9日爆发了请愿游行斗争,从而引发全国性的历时近三年的学生争取民主自由的抗日救亡运动。如果认真考察“一二·九”运动过程的几个发展阶段,要说清楚一二·九运动与中共领导的关系,特别是“一二·九”运动是不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发生的问题似也不难。 
  据我见到的资料,“一二·九”运动,如果从1935年12月9日的请愿游行算起,到1938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停止发展为止,历时三年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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