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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闲大师遗集-第2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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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以此观之、则转罪报、而得佛果。亦应愈知此经之妙用矣。
○二兼显经功妙用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燃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显经功妙用、诚谓不可思议也。我、指法身真我。念、谓明记不忘。阿僧祇、翻无央数。指十大数之第一数也。言无量者、即三倍无央数也。谓阿僧祇、阿僧祇。为一阿僧祇转。阿僧祇转、阿僧祇转。为一无量也。盖我世尊。自为广炽陶师。遇古释迦。开导发心、修习佛果。至第一阿僧祇劫满时、遇宝髻如来。二僧祇满、遇燃灯如来。三僧祇满、遇胜观如来。今言于燃灯佛前者、即未见燃灯佛已前之时也。那由他、是第九大数。数当万万。供养、约四事言。承事、谓躬承奉事、顺教无违也。空过者、谓如上诸佛。不曾空过一佛、而不承事供养者也。世尊以自己因中供养诸佛、如是之多。而其福德诚不可量。若与未来持经相较、皆不及一。何以故。供养诸佛、事属有为。乃可思议故也。受持般若、功属无为。故不可思议耳。是则经功妙用、可胜道哉。
○三总结经功妙用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即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此总结离相无住二章。以明果报经义、皆不可思议也。(正谓)上来我说善男女等。这种校量、不及的功德、尚犹略说。若具说者、恐人难信。反生疑惑。意明般若福胜。劣根者不可具闻。恐其狂乱不信、反增谤法之愆。兹但少分说之耳。何以故。以此经之义理。乃(明实)相离相、无住真心。甚深难思。即受持之者、所获果报、俱属无漏无上、故不可得而思议者也。然则经文至此、校量五重。两次外财、两度内施、一番佛因。校量已极、不可更校。故云。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故知后文、虽有校量、不过随事便举。或一三千界宝。或如须弥宝聚。或阿僧祇界宝。皆不及上文之次第者、此有二义。一者。恐浅识闻之、难以信受。二者。于前离相无住二章之中、既已广校。则后之发心无法、功德之大、可以例知。虽不若前、次第浅深。其义更远。以有是经义之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而辖之矣。以上首示降住其心、历彰般若妙用竟。
○二明菩提无法正显般若本体三 初正明菩提无法二 初当机蹑问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蹑问发菩提心也。良以欲发菩提心者、必先降伏妄想执着。而(安住)般若无住真心、方为稳当。设或不然。而此妄心、未能降伏。处处攀缘。头头染着。则于无住之理、相乖角矣。是以世尊先答降伏。次答安住。意谓安住无住。则妄想执着之心不待降伏、而自降伏矣。若然、则安心已竟、觉道可成也。故前种种勘验、辗转发挥离相无住之旨。尚未曾说出菩提心、是如何发。无上道、是如何成。当机至此、蒙佛开示离相度生。无住行施。是未降者、降矣。未住者、住矣。然且(不知阿耨)菩提之心、果有所发耶、为无所发耶。无上正觉之道、为有所成耶、抑无所成耶。是以蹑此一问。盖当机意谓、向者曾问世尊、蒙佛慈悲、已为开示住降之义。我已信解。但发心之问、尚未蒙示。伏望如来、不□教言、再求伸释。庶令而今而后、这般善信男女。于阿耨菩提之道、便于发心修证也。
二如来直答三 初蹑前住降无法
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此蹑前降住、为将答发心(无法)之端也。者、指发菩提心人也。当生之生、即生发之生。如是心、有二义。一者、承上义。逆指前文无住行施。并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之心也。据佛意云。此理已明、何须再问。况我已说菩萨但应如所教住。而发心者、只消发如是无住之心、即菩提心也。是则住无所住。无住之住、乃为真住。心既无住、发岂有实。而无住之法、如是而已。二者、指下义。谓降心之法、亦不过离相度生、度生离相而已。须知(此中正明)菩萨、下化上求之心也。上之无住行施、即上求也。今之离相度生、即下化也。经云。我应灭度等文。正下化之实事也。言我应教其度生为己任也。何则。菩萨之道、利物为先故。已、尽也。言灭度已者。正明菩萨度生时必先了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生佛本来平等。故度尽众生、而实无生得灭度者。又征云。何以既云度生、又云灭度一切众生已、而实无一众生得灭度者。释曰。菩萨但萌一念度生之心、即有我相。彼为所度、即是人相。能所不忘、即众生相。耽着是法、即寿者相。又复应知。今之四相、与上半卷之四相、大相悬殊。前之四相、全是人我执。故无四相者、即得人空真如。今之四相、全是法我执。能不起四相者、即证法空真如。名虽同。其所以者、不同也。若菩萨有斯四相、则与颠倒凡夫何殊。故云即非菩萨。
○二正明发心无法
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此才方正答无法发心也。首句。征释上意。谓一有四相、即非菩萨之名义也。意言菩萨之称谓、以能觉悟有情故。所谓上求佛道、下化有情。以能发菩提心、能度众生、而得名也。故凡发心者、应知上无佛道可成。下无众生可度。无佛成、则不住圣解。无生度、则不落凡情。由是圣凡情尽、人法双亡。见到于此、名为发心。证到于此、名为得果。然则为菩萨者。初发心时、既实无有法发心。至证果觉时、则亦无有灭度众生之法矣。故曰实无有法、发菩提心者。此中重一无字。最为着眼。乃全经之一窍。不可忽诸。勉旃。
○三分示因果无法二 初约果示三 初示得果无法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燃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燃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佛引己作证。以实前说无法之不虚也。谓汝闻我说、实无有法发菩提心。于汝意中、是为云何了解。还将谓有法发菩提心耶。世尊欲明菩萨无法发心之旨、遂将自己无法得果为问。意谓、既知如来昔于燃灯时、无法得果。便知菩萨今于释迦处、无法发心。故云如来于燃灯佛所、有法得菩提否。此重在一个法字。且于前问燃灯之事。言虽仿□。意不雷同。彼曰于法有所得否。是知于法、义属于他、是心外之见。此之有法、义属于自、是内心之障。以不字而诘问者。正是要显实无有法、发菩提心也。当机果是具眼衲僧。妙契佛心。即对之曰不也。是为问处分明、答处亲切。虽然如是。须识答者、话头落处。不可草草便放过去也。这一个不也。与前来不同处、不可不知。盖空生意言发是初心、得是后心。初心是因、后心是果。初既无法发心。后岂有法得果。将前解后。以后证前。决定其义、故云不也。如我解者、是转身句。足见其活泼处也。若论如来证得菩提、似不可言其无。但我解无法发心之义。以是推之、又似不可言其有。此中不肯硬作主宰、故云如也。佛见其徘徊两楹、遂印之曰如是。决定其旨、免犹豫也。连言如是者、明其所解已当、不必踌□矣。世尊恐意未实决。遂告之曰。实无有法、得菩提也。只一实字、乃千金不易、决定之辞。实实在在、无一法也。
○二示得记无法
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燃灯佛、即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燃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此反释上文、以明得记所以也。佛恐众生不能深信发心无法之旨。是以再拈本因、展转伸示。故曰。若我有法得菩提、佛不与我授记。佛既授我记。正显无法得菩提也。
○三转释无法义二 初约法释二 初正释无法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转释上文得记无法之所以也。首句谓。(何所)以定须无法、方得记耶。盖谓燃灯记我名佛、是法身第九号。记名如来、是第一号。法身之外。别无一法、名为如来。言(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言法如者、即阴入界等、诸有为法之真如义也。佛证此理、如理而来、名如来也。良以六道凡夫、来而不如。二乘圣人、如而不来。权位菩萨、虽能如、未能尽如。纵能来、未能尽来。唯佛才能尽如、亦能尽来。尽如、则尽真如际。尽来、则情界皆空。由是义故、方名如来。世人不知如义。将谓别有一法、得菩提者、始名如来。若是。则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矣。以如来乃从诸法如义中来。则一切时。一切处。无不是如。无不是来。所谓如不住如、无往弗如。来亦无来、无来不来。是则事事皆如。法法具来。燃灯实无与。我亦无法得。故曰。实无有法得菩提也。
○二释法非法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此(双释)上文以无实无虚释无记□中、而得记□也。此中说一切法、皆是佛法。以释诸法如义也。谓如来所得菩提之法。即三无差别之理。个中并无余欠。在圣不增。在凡不减。即是平等真如。实相妙法。不可以色相见。不可以言说求。故曰无实。上文所以言实无有法、以有法、(不得记者)此也。然亦不在色相外、别有平等真如。不离语言外、别有实相妙法。故曰无虚。上文所以言佛与我记。号为牟尼。以无(法而得记者此)也。一切法、指世间法。佛法、谓即如义。释上诸法如义也。所言下、结成无实无虚之义。谓佛所言一切法者、无非为一切心。心即是法。法即是心。是故如来称性而谈。则无一法而非真如。所谓世谛语言皆合道。谁家弦管不传心。须知佛依俗谛、说一切法。依真谛、说即非。依中谛、便说是故是名也。
○二约喻释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以喻结法也。前以须弥大身、喻结无住上心。今以非身大身。喻即非一切、是名一切。以结实无有法、发菩提心也。盖佛说譬如人身长大。配上文所言一切法喻真如法身、□在俗谛、具无量功德、名为大身。乃用大也。空生言。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配上文即非一切法、喻真如法身、离一切障、独居真谛、名为大身。乃相大也。是名大身。配上文是名一切法、喻真如法身、即俗即真、有用有相、常居第一义谛、名为大身。即体大也。此中空生所言、并非答词。乃佛拈前无住章中、当机已解之文、于此结证。如云。我说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以明真如法身、非大为大。曾对汝说譬如人身长大。汝须菩提言、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汝既知前无住为大。应亦知此无法为大。更复何疑。此正喻结实无有法也。
○二约因示三 初明度生无法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此示实无有法、名为菩萨。应前当生如是心也。由上如来引己无法发心、为菩萨作则。故此特示云。菩萨亦如是。设作一念、我当度生、即非菩萨。何以故。以其有生可度、则能所不忘。四相宛尔。故即不名也。佛自征云。何故尔耶。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皆无四相、尽是佛法。有四相、即非佛法也。
○二明严土无法
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此示真如自性、即是法身。法身地上既无能严之身、即无所严之土也。若菩萨凡萌一念谓我能庄严佛土。则自夸其德。即自伐其功。便为三轮未泯。四相不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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