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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道论++修订版(简体版)-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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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说:“未达境的希求为渴爱,如盗贼在黑暗中伸出他的手相似,已达境的取为(欲)取,如彼(盗贼)已取东西。少欲知足是彼等(欲取)的相对法。同时它们(欲取)是遍求及守护之苦的根本”。关于其余的三取,略说只是见而已。其次详细地说:渴爱之强烈的为欲取,亦如前面的色(爱)等中所说,有一百零八种。十事邪见为见取,即所谓:“此中见取如何?一、无布施,二、无供养,三、无祭祀,四、无善行恶行诸业的果报,五、无此世,六、无他世,七、无母,八、无父,九、无化生有情,十、于世间中无有依正直行道而于此世他世自证及(为世人)说法(的沙门、婆罗门),这样的见……乃至颠倒执着,名为见取”。其执取由戒禁而清净的为戒禁取;即所谓:

    “此中戒禁取如何?……由戒而净,由禁而净,由戒禁而净的这样的见……乃至颠倒执着,名为戒禁取”。二十事有身见为我语取;即所谓:“此中我语取如何?兹有无闻凡夫……于善人法不能调顺,(一)视色是我,((二)视我有色,(三)视色在我中,(四)视我在色中,(五~八)视受是我……(九~十二)想是我……(十三~十六)行……(十七~二十)视识是我,我有识,识在我中,我在识中,这样的见)……乃至颠倒执着,名为我语取”。这是(四取)法的广略。

    ((Ⅲ)依次序)其次依它们的次序,有三种:(一)生起的次序,(二)舍断的次序,(三)说法的次序。此中:(一)因为于无始的轮回没有最初的起源,所以不能直接的说诸烦恼生起的次序,只能间接的于一有之中大概来说,我执(我语取)是常与断的住着(见取)的先导。自此执“我为常”者为使我清净而起戒禁取。执“我为断”而不顾他世者则起欲取。如是最初为我语取,次为见取,戒禁取及欲取,这便是此等(四取)于一有中的生起的次序。(二)此(四取之)中,见取等(三种)因为是在须陀洹道所断,所以是最先舍断的,而欲取因为是在阿罗汉道所断,所以为后断,这便是它们舍断的次序。(三)此(四取)中的欲取,因为是大境及明了之故在最先说。即彼(欲取)是与八(贪)心相应的故为大境。其他的(三种)是与四(嗔、痴)心相应的故为小境。大概人们都是乐阿赖耶(五取蕴)的,所以欲取为明了,余者则不然。或以欲取者,为了得欲,往往举行祭典,而彼(祭典)是他(欲取者)的见取,所以此(欲取之)后为见取。这(见取)分为戒禁取及我语取的二种。于此二者之中,戒禁取是粗的,因为见牛的所作及狗的所作易知之故而先说,我语取微细,故于后说。

    这是它们(四取)的说法的次序。

    渴爱为此中第一(欲取)的一种缘,

    它为其他(三取)的七种或八种缘。

    这便是说,于此四取中,渴爱对于第一欲取,只由亲依止的一种为缘;因为(欲取)是在于渴爱所欢喜的诸境之中而生起之故。而(渴爱)对于其他的三取,则由俱生、相互、依止、相应、有、不离去、因缘的七种为缘或加亲依止缘的八种为缘。然而它(渴爱)若由亲依止为(三取的)缘之时,那(爱与取)不是俱生的。

    ——这是详论“爱缘取”一句——

    (9)(取缘有)在取缘有的一句中:

    以义、以法、以有用、以区分、以摄、以什么为什么之缘,当知抉择。

    此中,(Ⅰ)“以义”——有故为有,此(有)分为业有及生有二种。即所谓:“什么是二种有?是业有、生有”。此中,业即是有为业有,同样的生即是有为生有。并且这里是生起有故为有。其次,譬如因为是乐的原因故说“诸佛出世乐”,如是应知业是有的原因,故由其果而说有。如是当知先以义而抉择。

    (Ⅱ)“以法”——首先略说“业有”,便是称为思及与思相应的贪欲等的业的诸法。即所谓:“此中,什么是业有?即属于小地或大地的福行、非福行、不动行,名为业有。亦即至一切有的业为业有”。此中:福行是十三思,非福行是十二思,不动行是四思。如是“属于小地或大地”的一句是只说彼等思的异熟的强弱。而“至一切有的业”的一句是说与思相应的贪欲等。

    其次略说“生有”,便是由业所生的诸蕴,差别有九种。即所谓:“此中,什么是生有?即欲有,色有,无色有,想有,无想有,非想非非想有,一蕴有,四蕴有,五蕴有,是名生有”。此中:称为欲的有为“欲有”。“色有,无色有”等也是同样。有想者的有、或于此有中有想,故为“想有”。相反的为“无想有”。因为没有粗的想而有细的想(为非想非非想),故于此有而有非想非非想为“非想非非想有”。此有充满着一色蕴、或有一蕴于此有,故为“一蕴有”。“四蕴有、五蕴有”也是同样的。此中:欲有为五取蕴,色有亦然。无色有为四(取蕴)。想有为四、五(取蕴)。无想有为一取蕴。非想非非想有为四取蕴。一蕴有等是依取蕴的一、四、五蕴。如是当知以(取的)法而抉择。

    (Ⅲ)“以有用”——于此有中的解释正如在前面的行的解释中所说的福行等一样,虽然如是,但前面是说由过去的业而成此世的结生之缘,这里是说由现在的业而为未来的结生之缘,所以重复的说是有作用的。或者前面的解释是说思为行,如说:“此中,什么是福行?即是欲界(色界)的善思……”;但这里根据“至一切有的业”的语句,是也说与思相应的诸法。又前面是说行只是为识之缘的业;这里亦说生起无想有的业。又何必说得这么多呢?在“无明缘行”一句中曾说福行等的善与不善法,在这里的“取缘有”,因为包摄了生有,所以说善、不善及无记法。是故一切处的重说都是有意思的。如是当知以有用而抉择。

    (Ⅳ)(以区分)“以区分和摄”,即是“取缘有”的区分和包摄。

    即由欲取的缘所造而生欲有的业为“业有”;由此而生的诸蕴为“生有”。

    于色、无色有亦然。如是由欲取之缘而有二欲有(业有与生有),在这里并包含了想有及五蕴有。(由欲取之缘)有二色有,这里亦包含了想有、无想有、一蕴有及五蕴有。(由欲取之缘)有二无色有,这里也包含想有、非想非非想有及四蕴有。这样连包含在内的共为六有。由其他的取的缘,亦如由欲取之缘而有六有及包含的(诸有)一样。如是由取之缘的区分为二十四有及包含的(诸有)在内。

    (Ⅴ)其次“以摄”,即合业有与生有为一及所包含的(诸有)是由欲取之缘而起的一欲有,同样的(由欲取之缘而起一)色、无色有,而成三有。同样的由其余的(三)取之缘(各有三有)。如是连所包含的(诸有)是从取之缘而起的十二有。

    但总括的说,由取之缘而至于欲有的业为业有,由此而生的蕴为生有。于色、无色有亦然。如是由取之缘而起二欲有、二色有、二无色有及所包含的(诸有),这是依另一种方法而摄为六有。或者不依业有及生有的区分,则连所包含的在内只有欲有等的三有。如果也不依欲有等的区分,则只成业有及生有的二有。若更不依业与生的区分,则“取缘有”的有只成一有了。如是当知以取缘有的区分及包摄而抉择。

    (Ⅵ)“以什么为什么的缘”,即以什么取为什么(有)的缘而应知抉择的意思。这里什么是什么的缘呢?即任何(取)为任何(有)的缘。那凡夫如狂人,他不伺察这是适当,这是不适当,只有任何的取希求任何的有而行任何的业。是故有人说:由于戒禁取不成为色及无色有,这是不应接受的。这里应取由一切(取)而成一切(有)的意思。

    即如有人由于闻或由于见,想道:“这些欲,是在人界、刹帝利、大家族及于六欲天界中满足的”,为了获得彼等(诸欲),并给听了非正法的欺骗,思惟“由此业而得诸欲”,便由欲取而行身恶行等。由于他的恶行,结果生于恶趣。

    或者为现世的诸欲及护持其已得者,由欲取而行身恶行等,由于他的恶行,结果生于恶趣。这里他的生因之业为业有,从业而生的诸蕴为生有;而想有及五蕴有亦包含在内。

    另一种由于听闻正法而增智者,思惟“由此业而得诸欲”,更由欲取而行身善行等,由于他的善行,结果生于诸(欲界)天或人中。这里他的生因之业为业有,由业而生的诸蕴为生有,而想有及五蕴有亦包含在内。上面的(二例)是说欲取为欲有及所包含各种区别(的诸有)的缘。

    另一种人,由于听闻或遍计“于色、无色有中成就(比欲有)更多的欲”,便由欲取而生起色、无色定,由于定力而生色、无色的梵天界中。这里他的生因之业为业有,由业而生的诸蕴为生有,而想有、非想非非想有、一蕴有、四蕴有及五蕴有亦包含在内。这是说欲取为色无色有及所包含的种种区别(的诸有)的缘。

    另一种人,以为“此我在成就欲界的有(善趣)或于色无色有的任何一处时便断绝、全断”,如是由取断见,而行至彼之业。他的业为业有,由业而生的诸蕴为生有,而无想有等亦包含在内。这是说见取为欲、色、无色三有及所包含的种种(有)的缘。

    另一种人,以为“此我在成就欲界的有(善趣)或于色、无色有的任何一处时便是离热恼者及乐者(幸福者)”,由我语取而行至彼之业。他的业为业有,由彼(业)而生的诸蕴为生有,而想有等亦包含在内。这是说我语取为三有及所包含的种种(有)的缘。

    另一种人,以为“圆满此戒禁者,得于成就欲界的有(善趣)或于色、无色有的任何一处时便完成他的乐”,由戒禁取而行至彼之业。他的业是业有,由彼而生的诸蕴为生有,而想有等亦包含在内。这是说戒禁取为三有及所包含的种种(有)的缘。如是当知“以什么为什么的缘”而抉择。

    其次,什么取为什么有的缘的方法怎样?取之对于色无色有由亲依止缘为缘,对于欲有由俱生缘等为缘。

    即此四种取,对于色无色有及对于属于欲有的业有中之善业与生有,只由亲依止缘一种为缘。对于欲有中与自己相应的不善业有,由俱生、相互、依止、相应、有、不离去、因缘之差别的“俱生缘的”(七缘)为缘。又对于(欲有中与自己)相应的(不善业有),只由亲依止缘为缘。

    ——这是详论“取缘有”一句——

    (10)(有缘生、生缘老死等)在“有缘生”等之中,生等的抉择。当知已如“谛的解释”中所说。但在这里的“有”,是业有的意思,因为它(业有)是生的缘,而非生有。此(有对于生)由业缘及亲依止缘二缘为缘。

    有人问:“如何得知有是生的缘”?

    (答):虽然外缘相等,但见(于生)有劣与胜等的差别之故。即父、母、白(精子)赤(卵子)、食物等的外缘虽然相等,纵使双生子亦见有劣与胜的差别。那种差别不是无因的,因为不是于一切时而一切人都有的。除了业有实无他因,因为在彼所生的有情的内相续中没有别的原因,所以只是业有为(差别之)因。因为业是有情的劣与胜等的差别之因,故世尊说:“这是业分别了有情的劣与胜”,是故当知“有是生的缘”。

    因为无生之时,则无老死及愁等诸法;然而有生之时,即有老死并有与受老死苦法逼恼的愚人有关于老死的(愁等诸法),或有与受(老死以外的)彼等苦法逼恼的人无关(于老死)的愁等诸法,故知此生为老死及愁等之缘。而此(生对于老死等)只由亲依止缘一种为缘。

    ——这是详论“有缘生”等——

    (四)十二缘起的杂论

    (1)(十二缘起的特质)因为此(十二缘起)中,愁等在最后说,所以“无明缘行”在有轮的最初说:

    无明是由愁等而成就,

    有轮而不知其始,

    没有作者和受者,

    十二种的性空故为空。

    当知这是在常相续而转起的。然而这里:如何为“无明由愁等而成就”?如何为“有轮而不知其始”?如何为“没有作者和受者”?如何为“十二种的性空故为空”?

    (Ⅰ)(无明由愁等而成就)因为愁、(苦)、忧、恼与无明是不相离的;悲是在于痴者之故;所以只于彼等(愁悲等)成就,而无明成就。即所谓:“由漏集故有无明集”。同时亦由漏集故有此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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