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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部经-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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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聚落主!如何是如来之证悟,是眼、是智、'至'寂静、无上智、正觉涅槃之资,是中道耶?此即是八支圣道,此即: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是。聚落主!此即如来之所证悟,是眼、是智、'至'寂静、无上智、正觉涅槃之资,是中道。” 注1 五分律一五卷,“世有二边不应亲近,一者贪着受欲说欲无过,二者邪见苦形无有道迹。杂阿含三二卷八经今者众生依于二边,何等为二,一者乐着卑下田舍常人凡夫五欲,二者自苦方便,不正非义饶益。”
  
  六
  
    聚落主!有享受此等三种诸欲者,存在于世。以何为三种耶?
  
  
  (一)
  
  七
  
    于此,聚落主!或诸欲之享受者1,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而自己不安乐、不喜悦,不分配、不作善业。
  
  注1 杂阿含三二卷八经“有受欲者,非法滥取,不与安乐自供,不供养父母,给足兄弟妻子,奴婢眷属朋友知识,亦不随时供养沙门婆罗门,仰求胜处安乐果报,未来生天。”
  
  (二)
  
  八
  
    然于此,聚落主!或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以使自己安乐、悦喜,'而'不分配、不作善业。
  
  (三)
  
  九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以使自己安乐、喜悦,'且又'分配、作善业。
  
  (四)
  
  十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财,使自己不安乐、不喜悦,不分配、不作善业。
  
  (五)
  
  十一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财,使自己安乐、喜悦,'而'不分配、不作善业。
  
  (六)
  
  十二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财,使自己安乐、喜悦,'且又'分配、作善业。
  
  (七)
  
  十三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以使自己不安乐、不喜悦,'且又'不分配、不作善业。
  
  (八)
  
  十四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以使自己安乐、喜悦,'但'不分配、不作善业。
  
  (九)
  
  十五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以使自己安乐、喜悦,分配而作善业。然对此等之财贪着、迷却、堕罪、不见过患、不获出要而受用。
  
  
  (十)
  
  十六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以使自己安乐、喜悦,分配作善业。然对此等之财不贪着、不迷却、不堕罪、见过患、获出要而受用。”
  
  (一)
  
  十七
  
    “于此,聚落主!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而自己不安乐、不喜悦,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三种理由,应被非难。依如何之三种'理由'应被非难耶?'彼'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此为第一理由,应被非难。'彼'自己不安乐、不喜悦,此为第二理由,应被非难。不分配'彼财'、'又不以此'作善业,此第三理由,应被非难。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因此等三种理由,应被非难。
  
  (二)
  
  十八
  
    于此,聚落主!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使自己安乐、喜悦,'而但'不分配、不作善业,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二种理由,应被非难;依一种理由,应被欣赏。如何依二种理由应被非难耶?'彼'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此第一理由应被非难:'彼财'不分配、'又不以此'作善业,此为第二理由应被非难。如何是一种理由应被赞赏耶?彼自得安乐、喜悦,此一理由应被赞赏。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有此等二种理由应被非难,此一理由应被欣赏。
  
  (三)
  
  十九
  
    于此,聚落主!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而使自己安乐、喜悦,'且又'分配、作善业,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有一种理由应被非难,二种理由应被赞赏。如何之一种理由应被非难耶?彼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此一种理由应被非难。如何依二种理由应被赞赏耶?'彼'使自己安乐、喜悦,此第一理由应被赞赏;'彼财'分配、'以此'行善业,此第二理由应被赞赏。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此之一种理由应被非难,此之二种理由应被赞赏。
  
  (四)
  
  二十
  
    于此,聚落主!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财,使自己不安乐、不喜悦,财亦不分配、不行善业,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一种理由应被赞赏,三种理由应被非难。如何之一种理由应被赞赏耶?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此一种理由应被赞赏。如何之三种理由应被非难耶?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此为第一种理由应被非难;使自己不安乐、不喜悦,此为第二种理由应被非难;财不分配、不作善业,此为第三种理由应被非难。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此一种之理由应被赞赏,三种理由应被非难。
  
  (五)
  
  二一
  
    于此,聚落主!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财,而使自己安乐、喜悦,'而不以财'分配、不作善业,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二种之理由应被'赞'赏,依二种理由应被非难。如何为二种理应被赞赏耶?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此第一理由应被赞赏。使自己安乐、喜悦,此第二理由应被赞赏。如何为二种理由应被非难耶?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此第一理由应被非难,'财'不分配、不作善业,此第二理由应被非难。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此等二种理由应被赞赏,依此二种理由应被非难。
  
  (六)
  
  二二
  
    于此,聚落主!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财,使自己安乐、喜悦,'而且又财'分配、作善业,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三种理由应被赞赏,依一种理由应被非难。如何为三种理由应被赞赏耶?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此第一理由应被赞赏;使自己安乐、喜悦,此第二理由应被赞赏;'财之'分配、作善业,此第三理由应被赞赏。如何为一种理由应被非难耶?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财,此一种理由应被非难。聚落主1!此诸欲之享受者,因此等三种之理由应被赞赏,此一种理由应被非难。
  
  注1 P。T。S。本此结文缺失。
  
  (七)
  
  二三
  
    于此,聚落主!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不用暴力求财,使自己安乐、不喜悦,'财'不分配、不作善业,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一种理由应被赞赏,二种理由应被非难。如何为一种理由应被赞赏耶?依法、不用暴力求财,此一种理由应被赞赏。如何为二种理由应被非难耶?使自己不安乐、不喜悦,此第一理由应被非难。'财'不分配、不作善业,此第二理由应被非难。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此一种理由应被赞赏,此二种理由应被非难。
  
  (八)
  
  二四
  
    于此,聚落主!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不用暴力求财而使自己安乐、喜悦,'而财'不分配、不作善业,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二种理由应被赞赏,依一种理由应被非难。如何为二种理由应被赞赏耶?依法、不用暴力求财,此第一理由应被赞赏,使自己安乐、喜悦,此第二理由应被赞赏。如何为一种理由应被非难耶?'财'不分配、不作善业,此一种理由应被非难。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此等二种理由应被赞赏,依此一种理由应被非难。
  
  (九)
  
  二五
  
    于此,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不用暴力求财而使自己安乐、喜悦,又对其财贪着、迷着、堕罪、不见过患、不获出要,受用于'此',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三种之理由应被赞赏,依一种之理由应被非难。如何为三种理由应被赞赏耶?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此第一之理由应被赞赏;使自己安乐、喜悦,此第二之理由应被赞赏;'而财之'分配、作善业,此第三之理由应被赞赏。如何为一种理由应被非难耶?贪着此等之财、迷着、堕罪、不见过患、不获出要,而受用者,于此,此一种之理由应被非难。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此三种之理由应被赞赏,此一种之理由应被非难。
  
  (十)
  
  二六
  
    于此,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以使自己安乐、喜悦:'且其'分配、作善业;又对其财不贪着、不迷却、不堕罪、见过患、获出要,而受用此,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依四种之理由应被赞赏。依如何四种之理由应被赞赏耶?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财,此第一之理由应被赞赏;使自己安乐、喜悦,此第二之理由应被赞赏;'财之'分配、作善业,此第三理由应被赞赏;对此等之财不贪着、不迷却、不堕罪、见过患、获出要,受用于此,此第四种理由应被赞赏。聚落主!此诸欲之享受者1,依此等四种理由应被赞赏。”
  
  注1 以上七~一一节,一七~二一节之十种诸欲之享受者中,唯(一六节二六节)之一人可免
  非难。
  
  四
  
  二七
  
    “聚落主!世间有此等三种艰难生活之苦行者,何等为三种耶?
  
  (一)
  
  二八
  
    聚落主!艰难生活之苦行者,依于信心从在家出而为无家之身,言:“我思领得善法,我思现证胜人间法,足以为圣之特殊知见。”彼以苦虐自己,'但'不能领得善法,不能现证胜人间法,足以为圣之特殊知见。
  
  (二)
  
  二九
  
    然则,聚落主!此或艰难生活之苦行者,依信心从在家出而为无家之身,言:“我思领得善法,我思现证胜人间法,足以为圣特殊之知见。”彼苦虐自己,'但'虽领得善法,而不能现证胜人间法,足以为圣特殊之知见。
  
  (三)
  
  三十
  
    然而聚落主!此或艰难生活之苦行者,依信心从在家出而为无家之身,言:“我思领得善法,我思现证胜人间法,足以为圣特殊之知见。”彼以苦虐自己,'而'领得善法,现证胜人间法,足以为圣特殊之知见。”
    
  
  (一)
  
  三一
  
    “于此,聚落主!此艰难生活之苦行者,以苦虐自己,'而且'不得善法,不能现证胜人间法,足以为圣之知见,聚落主!此艰难生活之苦行者,依三种理由应被非难。依如何之三种理由,应被非难耶?以苦虐自己,此第一之理由应被非难;不得善法,此第二理由应被非难;不能现证胜人间法,足以为圣特殊之知见,此第三理由应被非难。聚落主!此艰难生活之苦行者,依此三种之理由应被非难。    
  
  (二)
  
  三二
  
    于此,聚落主!此艰难生活之苦行者,以苦虐自己,'而'领得善法,但不能证胜人间法,足以为圣特殊知见,聚落主!此艰难生活之苦行者,依二种理由应被非难,依一种理由应被赞赏。依如何二种理由应被非难耶?以苦虐自己,此第一理由应被非难;不能现证胜人间法,足以为圣特殊之知见,此第二之理由应被非难。依如何一种理由应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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