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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刻-字里藏珍-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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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文字记录。历史书记载其中部份过程,直至使徒时代;先知的讲章和使徒的书信对这救赎故事加以解释并应用,且指向将来的高潮,就是基督的再临;诗篇则默想这救赎故事,为它赞美神,亦为此祷告;智慧文学,如约伯记、箴言和传道书,则在救赎的亮光之下从不同角度观看人生。这就是圣经的主题;六十六卷书之所以能构成一本书的第一个原因,就是它们都和谐一致地处理这个共通的课题。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众使徒能够那么肯定地说,旧约圣经是为基督的信徒而写的一本书(参罗四23等节,一五4;林前一〇1l;提后三15等节;彼前一l0等节)。他们把旧约圣经看为整个救恩故事的第一部份,而他们自己的信息就是补充完成这救恩故事。旧约圣经若没有基督的福音,就像没有房子建在其上的根基;同样道理,没有旧约的福音,也像一所没有根基的房子。因此,使徒们小心翼翼地务使第一代的外邦基督徒也承受并应用旧约圣经,作为基督教的圣经。
说到这里,相信很少基督教神学家会提出反对。但现在我们必须用第二个命题去补充第一个命题,而第二个命题的说服力,是现代神学家不那么容易首肯的。
2.圣经是以历史记录的形式出现的
启示它们是“神的圣言”(罗三2),是他心思意念直接或间接的表白,所以圣经是神圣的著作。“圣经(每一段经文)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三16)我们要立刻指出:这里所提到的默示,是不包含任何心理学色彩的。它不是说所有圣经作者都是在一种痴痴迷迷的状态下,或在一种失常的精神意识中,他们也不是不能自已地写作,或在心思意念的正常运作暂时停顿的着迷情况下执笔。有些人或许如此,有些则显然不是;但无论如何,这并不是问题的核心。“神所默示”这句话的希腊原文是theopneustos,意思是“从神呼出的”(breathed out fromGod)——因此英文应作expired,而不是inspired。而且,这个动词所指的是圣经的文字,而不是文字的作者。因此,这一句话简单的意思不过是说:圣经中所说的一切都是从神而来,因此应被看作是神的教导去接受它。既然如此,就神学上的意义而言,“默示”的定义应该是指圣灵(原意是神的“呼吸”:“灵”在圣经原文是解“呼吸”)的工作,确保写圣经的人准准确确地按照神要他们写的写下来,以便将他的心思意念传扬开去。这就是圣灵的“感动”,使人“说出神的话来”(彼后一21),而且是从神那里写出来的,因为这就是彼得所指的用文字写出来的“先知更确的预言”(彼后一19)。默示就是确保所写出来的确实是神的话语。故此,受默示而成的圣经,就是启示的文字记录。
圣经的可靠性
换言之,圣经有双重作者,既是由一些人写成的,也是神透过这些人写的。圣经是人的著作,也是神的著作。圣经不但是人对神作的见证,也是神的自我见证。归根结匠,圣经的话语就是神为自己所作的见证。就当时而言,圣经的作者是人,但它最终作者却是神的圣灵。因此,我们引述圣经的话语时,可以看为引用圣经的作者所说的(例如摩西、大卫、以赛亚:参罗一〇5,一一9,一〇20等经文),或神透过圣经的作者所说的(例如徒四25,二八25),或圣灵所说的(来三7,一〇15)。再者,旧约圣经中一些不是神直接说的话,也可当作是神的话语去引用,因为这些话语是写在旧约圣经上的(参太一九4等节;来三7;徒四24等节,一三34等节;这些经文分别引自创二24;诗九五7,二l;赛五五3)。还有,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和对法老王的警告,虽然在未有圣经记录之前已说出,却被保罗称作是圣经向这两人说的话(加三8;罗九17)。这表示在保罗的思想中,圣经的话语和神的说话是完全等同的。
因此,对基督和它的使徒而言,圣经所说的,显然也就是神所说的。他们的信念是:就“预言”这个词最基本的意义来说,全本圣经都是预言。即是说,先知们如何在传讲信息时是神的声音,同样,圣经的作者们也就是神的笔杆,以致他们所写的,都可以用先知开始讲道时所用的惯用语句——“耶和华如此说”——来开始。这就是为什么圣经的著作都是“圣洁”的主要原因(参提后三15):不只因为圣经论及圣洁的事情,乃是因为它真正的作者是圣洁的神。这就是圣经的本质;而这六十六卷书能构成一本书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它们全部出自一个思想,就是神圣灵的心思意念。
当然,这里的意思并非表示神因此就不可能迁就他那些代笔人的观点、个性、语言和风格。他虽然有些时候感动先知述说一些他们不能完全明白的事物(彼前一10一12),但他显然已迁就了先知的个人独特性。同时,这也不是否定了神的代笔人会有错误、不完全,和自然地陷入差错当中的可能性。其实,要表明的,是在圣经的文字著述中,神确曾保守作者们不犯错误,以致他们既不会把事实弄错,也不会误传神的旨意和属性;同时也指出某一段圣经的教训,虽然在该段落所讨论的课题上不是全部的真理,但就它本身所说而言,却永远是正确真实的。这个推断是基于一个事实:圣经是神见证的文字记录,而神不能撒谎,也不能欺骗人(民二三19;多一2)。神自己的信实,确保了圣经的可靠性。这个可靠性,每在新约圣经提到旧约圣经的时候已预先假定了。基督和他的使徒们已假定了旧约圣经历史的真实性,且相信旧约圣经对神心思和旨意的表达。都是永远可靠的。因此他们根据圣经去辩证,因为“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约一〇35;参太五18;路一六17)。“经上写着说”这一句话,对他们来说是一切争辩的终结;对于圣经所下的判断,是没有上诉之余地的,因为若有上诉,就是不服神自己的判决了。这就是他们对圣经的评价,也就是他们赋予所读的圣经之神圣权威。如果我们觉得神的儿子和他那些被圣灵充满的代言人,在谈及圣灵的事实时都知道自己在说什么,那么,我们就要接受他们的判断,正如我们接受他们对其他有关信仰和行为的事物所说的话一样。
默示的推论
我们现在根据上文所说,作出以下的推论:
1.正典地位(canonicity)乃建基于默示
“正典”(canon)原意是“准则”(rule),而一本“有正典地位”(canonical)的书,是一本构成信仰和生活部份准则的书;但信仰和生活唯一认可的准则就是神的话语。因此,一本书若要成为正典,它必须是神所默示的,即是说,它必须是神话语的文字记录。因此,教会在厘订圣经正典的范畴时,只不过是要辨明哪些书卷是神所默示的,也即是要具有圣经的本质。教会并非对一些只是出于人手的书卷赋予某种权柄,教会乃是承认那些出于神的书卷本身已具备的权柄。基督的教会承袭了一本既成的旧约正典,也知道新约的使徒们已按照基督的应许(约一四26,一五26,一六l3等节),得蒙圣灵的装备,以致他们的教训与旧约圣经一样,都是神所默示的(林后二12等节,一四37;帖前二13)。从此,新约正典的界定(这在使徒时代的一百年内已几乎完成),本质上不过是透过历史的探索,找出那些书卷真真正正带着使徒的权抦:换言之,即是寻证什么是使徒著述的或核准的,或源于神藉先知和使徒等一小撮核心人物(参弗三5)而启示的教义。(一些不是使徒或其代笔人著述的,却明显是出自耶稣近身的一小撮使徒的教义性书卷,举例有希伯来书、雅各书、犹大书和启示录'假设此书不是使徒约翰所写的,但如众所周知,很多有研究的学者均不赞成这个见解'。)
新约正典究竟包括了太多或太少的书卷?有些人颇受这问题困扰。我们不能在此详细讨论这个问题,但只需说明以下几点就够了:
(1)我们实在有足够的外证和内证,去接受新约圣经全部二十七卷书都是可信的,是神所默示的,而否定其他一切遗留下来的书卷(尽管它们附有使徒的名字,或讨论到一些所谓属主的或属使徒的教训)为不可信,而且不是默示的。
(2)新约圣经多次被验证的内在统一性,再加上教会在所有新约经卷中听见主声音的历史经验,使我们在今时今日这末后的世代里,不能藉着对任何一本经卷的怀疑,而质疑正典的范围。马丁路德曾质疑雅各书、启示录、希伯来书和犹大书(大多数人皆同意,他的怀疑只是基于他误解了这些书卷的内容),今天一些学者也质疑究竟马太福音、约翰福音、以弗所书、教牧书信和约翰书信,是否那些使徒所写:但这不应把我们吓倒。这些质疑都是坦诚的,提出的学者们也是有名望的,但我要大但地肯定说:这些质疑既非必要,且就严谨的证验精神来说,也是牵强的。对于那些要鉴定我这话是否可以接纳的人,让我介绍他们读读古特拉(Donald Guthrie)著的《新约导论》(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并翻开《新圣经字典》(The Bible Dictionary)和《圣经字典图解》(The lllus…trated Bible Dictionary)两本参考书中有关新约经卷的文章。
2.圣经权威乃建基于默示
今天很多人把圣经看作是人为神所作的见证,然后把它的权威局限于那些人对神的话语和作为所作的见证(多多少少是适当的),但这只是事实的一半。基本上,圣经也是神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而且它的权威,至终基于这是他的话语。为什么我们应当相信圣经的历史,接受圣经的教训,确信圣经的应许,且被圣经的命令所管束?因为圣经是我们创造主的话语的文字记录。“耶和华如此说。”信心和顺服的人生,就是把圣经的话语等同神的话语。若圣经不能主宰人的思想和良心,主基督也不能在这个人的心中真真正正的作主宰了。因此,若要尊从主基督和他的父,你也应在圣经面前谦卑屈膝,因为父神透过圣灵,在圣经中为他的儿子作见证。这样做并不是迷信地崇拜圣经;这是纯洁真实的宗教,一个不折不扣的基督教。
3.圣经解释乃建基于默示
从圣经的观点看,所谓释义(interpretatlon)就是发掘圣经对我们今天的适切性;但对于那些把圣经只看为古代中东人宗教性的自我表达的人,我们只能说他们的信念原是好的,但却永远不能告诉我们如何从圣经中找到神的信息。在过去一个世纪,大部份抗罗宗的基督教会在这问题上弄得乱七八糟(这种情况至今仍是如此,且在某方面比以往更糟)。但我们一旦承认圣经是神的教训,而且记着自从圣经写成以后,无论是神自己、基督、人性、人的需要、悔改、信心,或敬虔……这一切都没有改变,那么,我们为寻求神对我们所说的话而去分析和应用圣经话语时,这在原则和方法上就应该没有问题。这件工作,可比作在某一个地方,我们藉着研究当地法庭内所讨论和判决的案例,去学习当地的法律——藉着审阅那些具体的判决,看看他们运用什么原则,我们也开始看到这些律法如何应用在我们的身上。同样,读圣经的人也可以看看神在圣经中如何对待他的仆人,从而看见神对他自己会有些什么心意和美旨。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准确地进行这件工作,以致我们不会忽略其中的重点。若要成功,我们就需要完全倚赖神圣的师傅——圣灵——的光照和帮助(参约壹二20、27)。他特有的工作,就是透过讲道、圣经研究和个人以祷告的心阅读圣经,使我们看见自己的需要,以及神透过经文就这些需要对我们所说的话。
要把圣经解释得完善,我们必须先弄清楚两件常使人心智迷糊的事情。第一件就是文字对我们的意义:在语言学、语意学和哲学分析,以及所谓“深层文法”(deep grammar)的范畴中,今天都有专门的研究。圣经中的字词,正如其他字词一样,都组合成为句子,用来传达资料(例如“神坐着为王”)、发出命令和指示(例如“要常常善乐”)、引起事件的发生(例如“我立约”),并为前人一些以平铺直叙的方式所表达的事物,以新的方式,刺激起人的想像力,勾起人对现存事物的醒觉(例如基督的比喻),也唤起人们的态度和反应(信靠、爱心、信心、恐惧、悔改、盼望、喜乐、惊恐、膜拜等),以及彼此表露性情(例如“我爱你”)。圣经中的句子,都是在这一些与我们有关的途径上运作,正如这些句子与最初的受众有关系一样。我们绝不可以为这些句子只给我们传递资讯和命令,也不可因为相信这些句子的功能不仅止于此,就觉得它所传递的资讯和命令是次要的,因此我们可以视若无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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