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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学纲要(选录)-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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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强受了,受后再破,罪就大了。所以说“持二戒已,若破一戒,是名无分。”
实则若持五戒,但破一戒,也算无分,如果仅持一戒,坚持不犯,尚是一分优婆
塞(夷)。但在《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中,却不同意随分受持的说法:“问
曰:‘凡受优婆塞戒,设不能具受五戒,若受一戒乃至四戒,受得戒不?’答曰:
‘不得’。‘若不得者,有经说有少分优婆塞,多分优婆塞,满分优婆塞,此义
云何?’答曰:‘所以作是说者,欲明持戒功德多少,不言有如是受戒法也。’”
(大正二三·五○八中)事实上在各部广律中,殊难找到五戒可以随分受持的根
据,佛时的在家弟子,凡受五戒,总是说:“自今已去,尽形寿不杀生乃至不饮
酒。”(大正二二·七八九下)但是随分受持五戒的主张,却为多数律师之所主
张,近代的弘一大师亦颇坚信,他曾於《律学要略》中说:“若不能全持,或一、
或二、或三、或四,皆可随意。宁可不受,万不可受而不持!”这也实是出於护
持戒法的悲心,我们今天,也不妨采取《优婆塞戒经》的主张,俾使受戒的人对
於戒法有一庄严肃穆之心,否则滥传戒法,不唯不能提倡戒的精神,反将戒法送
了人情,而致尊严扫地。据弘一大师说:“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不饮酒,
诸位可先受这两条,最为稳当。”(《律学要略》)

  五戒的受持时限,也有不同的说法:《三皈五戒正范》提到:“成实论云:
五戒八戒,随日月长短,或一年一月,乃至半日半夜。”这在广律中也可找到根
据,《十诵律》卷二十五,记载这样一个故事:有名亿耳者,从大海求宝脱脸而
归,在归途中於一夜间,宿一大树下,窥见有床出、男人出、女人出,颜貌端正,
著天宝衣冠,共相娱乐,但至夜尽天晓,即时床灭、女灭,有群狗来,啖此男子,
肉尽骨在;第二夜亦复如是,亿耳即予询问,始知那个男子生时为屠夫,因日间
杀生造罪,无暇行善,后由迦旃延尊者教他:“汝夜受五戒,可获微善。”接著,
亿耳又於日间在一大树下,见有床出、男人出、女人出,乃至一到夜晚,有百虫
出,啖此男子,肉尽骨在;亿耳问之,始知这个男子生时邪淫他人之妻,耽乐不
能自抑,后由迦旃延尊者教他:“受昼五戒,可获微善。”(大正二三·一七八
中至一七九下)这是说明五戒可以一日受或一夜受;可以单受日间或单受夜间,
只要受了,就有功德,就有善报。但在《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中则说:“若
受五戒,必尽形寿。”(大正二三·五○八中)在《四分律》中,也主张五戒必
须尽形寿——直到老死为止,一受永受。不过,有一折衷的解释:戒有受法,也
有舍法,受了再舍,舍了再受,则未尝不可;受戒之后,必须持戒,如果舍戒,
虽作恶业,亦无犯戒之罪,以前持戒的功德,仍然存在。所以我人受五戒,不妨
作尽形寿想,如果不能持,随时可以舍,可以逐条舍,也可全部舍。《萨婆多论》
中说:“遇恶因缘,逼欲舍戒者,不必要从五众边舍,趣得一人即成。”要想舍
戒,随时找得一个解语的人,一说“我舍某戒”,即成舍戒,如於舍后,再想受
戒,亦不为难,《义钞》中说:“若自染心,将欲犯戒,宁可舍已为之,后还忏
受,亦得。”以此可知,受五戒的时间长短,当不是严重的问题,只要明白受与
舍的道理规矩就行了。

  在受五戒之前,也有资格的限定:《萨婆多论》卷一中说:“凡得波罗提木
叉戒者,以五道而言,唯人道得戒。”(大正二三·五○九中)又说:“虽处处
经中说龙受斋法,……得善心功德,不得斋也。”(大正二三·五○九下)自五
戒以至菩萨戒,皆称波罗提木叉,译义为别解脱——持一戒有一戒的解脱功德,
别别持,别别解脱,故称别解脱戒。既然除人道以外,异类众生,皆不得戒,除
人之外,自也不必受戒。可是以大乘菩萨戒而言,五道众生,唯除地狱,受戒但
解法师语者,一切得戒。这在各部律中,亦均有龙王受五戒,与天人受五戒的记
载。不过,这与我们人类无关紧要。

  最要紧的,在人类之中,也有不够资格求受五戒的,那就是犯五逆罪的人,
以及自破净戒或破他净戒的人。做五戒阿舍梨(轨范师)的人,为人授五戒之前,
必须首先问清,有没有犯过五逆?有没有自破净戒或破他净戒?如果不问而授,
受戒者虽求戒也不得戒。

  五逆罪是:杀父、杀母、杀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实际上,在此五
逆之中,今日的俗人,只能犯到杀父与杀母的两逆。不在佛世,所以不可能出佛
身血(佛教史上仅有提婆达多一人犯了此罪)。俗人不能破僧,破僧有两种:要
有八个以上的比丘或比丘尼,始能破羯磨僧;要有九个以上的比丘,一人自称是
佛,始能破转法轮僧;女人也不能破转法轮僧的,因女人不能即身成佛,所以不
能自称为佛(佛教史上也仅提婆达多一人,犯了破转法轮僧的逆罪)。时丁末法,
很难有阿罗汉出世,要想得而杀之,自亦更非寻常事了。

  自破净戒与破他净戒,倒是有可能的。受戒之后,犯了不可悔的重罪,称为
自破净戒。他人持戒,而予初次使其破戒,称为破他净戒。这在上面已经说明。

  照规矩,五戒八戒,皆应一一个别受,不得大众集体一齐受,但在今世传戒
的场合,多是集体受的。究其个别受的原因,是在心不外缘,境界宁静,戒师的
开导,以及纳受三归五戒的戒体,可以一心一意,全部领会,受得上品戒体。否
则,人多声杂,心不宁静,也不专一,那就差了,甚至不能得戒。因为戒品分三
等:

  一、若於正受戒时,刚闻戒师法语,心即开通,发最上广大之心,遍缘法界
一切有情无情,悉愿断除一切罪恶,悉愿修持一切善行,悉愿广度一切众生者,
得上品五戒。

  二、若於正受戒时,虽听戒师开导,亦缘一切有情无情之境,但其愿心不大,
唯求自脱生死,全无度生之志者,得中品五戒。

  三、若於正受戒时,亦听戒师开导,或以性智狭劣,或因心意散乱,故致缘
境不周,但得戒相的守持,无能发挥戒体的功用者,得下品五戒。

  如果心猿意马或者听不清戒师的言语,或者听若罔闻,糊涂随众而跪拜起立
者,只能种种善根,根本无戒可得。但在集体传五戒时,如此的情形,却大有人
在。所以,如能方便做到的话,最好是个别受五戒。

  根据读体大师所编的《授五戒正范》,共有十项仪节,除了内容不同,方式
则与授三归仪节相似。它的十项仪节是这样:

  第一、敷座请师——由熟习仪轨的出家人为礼。

  第二、戒师开导——由戒师演说五戒的意义,说明受五戒对於信佛学佛的重
要性。

  第三、请圣——奉请佛法贤圣僧宝,证明受戒;奉请梵释诸天,护法神鬼,
监坛护戒。

  第四、忏悔——忏除无始以来的一切罪业,以求身心清净,纳受戒体,重新
做人(佛也是人中成就的)。

  第五、问遮难——询问受戒者,今生以来,曾经作过佛法之所不容的大罪过
否?如曾作过,即成遮障,难以受戒,故称遮难。读体大师列举七条,与我前面
所举的五逆加破净戒颇有出入:(1)盗僧物,(2)於六亲男女中行淫,(3)
污破僧尼梵行,(4)父病时舍去不顾,(5)母病时舍去不顾,(6)师长有病
时舍去不顾,(7)杀害发菩提心众生。

  第六、受三归——五戒以宣读三归文时,即是纳受戒体,三归三结,与三归
文仪相同。

  第七、宣戒相——先问受戒者,能受持几分戒,然后宣读五戒戒相,尽形寿
不杀生,乃至不饮酒,各各答以能持或不能待。(但其科文,似专为满分受者作。)

  第八、发愿——开示受戒者,发大菩提心。

  第九、劝嘱——劝告受戒者,既发心受戒,即应依教奉持。

  第十、回向——以此受戒功德,回向法界众生。

  对於传授五戒仪轨的编订,读体大师在其归戒条例中,也有说明:“今此正
范,当於长老比丘所受。”又因寺中长老,皆为方丈和尚,故对戒师不称阿舍梨,
而称和尚。至於“若是长老,未曾统众,不任方丈,或二三同修,或独处无侣,
苟偶善信发心来求戒者,第可开导,与之受戒。发愿而已,余仪不必全用。”

  从读体大师所编仪轨的内容看,自三归以至菩萨戒,都是采用大乘戒的规模,
事实上《优婆塞戒经》中的五戒,与普通五戒是不尽相同的,这在明末的藕益大
师及近代的太虚大师,均有说明,当然,如能使得一切戒,全部汇归大乘菩萨戒,
那是最好不过的事,唯有限於根机及环境的不同者,自亦不必使得所有的人,一
进佛门,就要他们人人成为实践菩萨道之大菩萨的。

  藕益大师所汇集的受五戒法,颇为简明实际,兹录如下,用供参考(续藏
一○六·三五八D至三五九A):

  “我某甲,归依佛、佛依法、归依僧,尽形寿为□分优婆塞,如来至真等正
觉是我世尊。(三说)”

  “我某甲,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尽形寿为□分优婆塞,如来至
真等正觉是我世尊。(三说)”(若善女人,即称优婆夷。)

  “如诸佛尽寿不杀生,我某甲亦尽寿不杀生;如诸佛尽寿不偷盗,我某甲亦
尽寿不偷盗;如诸佛尽寿不淫欲,我某甲亦尽寿不邪淫;如诸佛尽寿不妄语;我
某甲亦尽寿不妄语;如诸佛尽寿不饮酒,我某甲亦尽寿不饮酒。”

  “随受几戒,则语几戒,亦不应混滥也。以此受戒功德,回向无上菩提,四
恩总报,三有齐资,普与众生,同生净土。”

  在家人受五戒,本为极其普通的事,只要面对一位戒师(或用梵语称为阿舍
梨),即可自说而受,如果自己不懂五戒的受法及其内容者,诸戒师开导,传授
(受戒词)即可,晚近以来,大家竟把传五戒,看成了大佛事,广事铺张,劳师
动众,此虽为戒法作了庄严,却将五戒的戒法压在繁文褥节的高帽子下面透不过
气来了。

  因此,我希望今后的中国佛教界,提倡普遍的传受五戒,除了集体性的场合,
不妨参考读体大师的《五戒正范》之外,其余的则尽可能地减少麻烦。以我的看
法,通常受五戒,有了如下的五项即可:

  一、请师开导五戒内容(简明扼要),教授受五戒的说词(如已知者,此节
可免)。

  二、问遮难(普通但问杀父母与破净戒——自破破他,即可)。

  三、三归三结(如藕益大师所举者)。

  四、宣读或随分选读五戒的戒相(如藕益大师所举者)。

  五、发愿回向(通常用的回向偈亦可,或以各人所愿自白数语亦可)。

  受一次五戒,最多不要超过十五分钟,这样清清楚楚简简单单的受五戒,要
比摆大场面的更切实际,更容易得戒,同时,戒师也可在同一天中,为数人各别
授戒,不致感到吃力。并可随处均能为人授戒。


第二节 受持五戒的功德

  佛教的究竟价值,是讲三轮体空的:做事的人,所做事的本身,做事所产生
的作用,全部空去,不著有无,才是学佛的最终目的。所以一切的善行,自无功
德可言。但在凡夫而言,要做到这一步工夫,那是不可能的,否则他已不是凡夫
了。

  乘船的人,目的不在乘船,但是乘船,却能使人达到所期待的目的地,船只
是工具而已。同样的,受五戒的人,目的不在於受戒的本身,但是受戒,却能使
人达到学佛的目的,戒只是方法而已。从世间法中说,利用工具或运用方法,必
能产生正面的功利,或反面的罪过。受五戒,是行善的方法,故亦必有其应产生
的功德。

  修持五戒十善,若发出离心,即能因此而可证得初果乃至三果(四果者,必
须出家),比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三十一所载,小路比丘以半颂说十
善法,善为譬喻,半颂说犹因此出家而证阿罗汉果。(大正二三·七九八上)可
知五戒十善,虽是学佛的起步,也可由此而能迈入圣城,了生脱死。

  如果但求人天福报,或其戒力薄弱者,也可因此而不堕三涂,终将导致因缘
的成熟,发出离心,越出三界。如果不能五戒全部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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