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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信公司)是国家开办的信托投资机构。 它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79年10月4日成立,是经营金融、贸易、技术、服务等综合性业务的经济实体,是直属国务院的部级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发展及其经营业务中信公司自1979年10月创办以来,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同世界许多国家的金融界、企业界建立了广泛的业务往来,先后组建成立了几十家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同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发展横向联系、筹措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组建了100多家国内的合资或合作企业;积极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在日本、德国、英国、香港等地多次发行公司债券;大力开展国际租赁业务,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动国内老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在海外投资,开发国家长期短缺的资源,如在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分别投资于木材、炼铝和纸浆等项目;在全国各地兴建了许多现代化的宾馆、外商办公楼和公寓,促进了国际旅游事业的发展,方便了我国同国际间的交往;还同国外各界知名人士广交朋友,介绍和宣传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和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来中国投资,等。中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如下:(1)
从事国内外投资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2)从事国内、国际金融业务和对外担保业务,在国内外独资或合资开办银行、财务公司;(3)从事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以及风险投资业务;(4)在国内外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债券等各种有价证券;(5)经营国内外租赁业务;(6)承办外商在华投资安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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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经办中际保险和再保险业务;(7)经营国际、国内贸易业务;(8)开办国际工程承包、分包及劳务输出业务;(9)经营房地产业务,开展旅游服务;(10)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信托、咨询和承办其他代理业务;(1)办理本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业务。(三)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向国外融资的方式1。
向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国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基金组织、公司等。 主要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 这类机构贷款期限长、利率低、条件优惠。2。
外国银行贷款。这是借款人为了本国建设需要向外国银行取得的贷款。 这种贷款对象可以是金融机构、政府,也可以是企业。3。发行国家债券。 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委托国内银行、金融信托机构或国外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 自1982年至1986年底,中信公司、中国银行、福建投资企业公司、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四家先后在日本、西德、香港、伦敦等资本市场共发行了十五次外币债券,筹措资金15亿美元,其中在日本发行十一次,筹措资金2250亿日元,在西德的法兰克福发行了二次,金额为3亿多美元,在伦敦发行了一次债券,金额为2亿美元,在香港发行了一次债券,金额为3亿港币。4。
国际租赁。 国际融资性租赁是直接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的有效形式。如1980年初,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率先开办了一项国际租赁业务,在河北涿县塑料厂引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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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机生产线设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三节 关于财务公司的规定
一、财务公司的概念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是一种新型的以融通企业集团内部各个成员企业单位之间资金为主的非银行金融企业,其性质与西方国家的财务公司截然不同。 它是我国近年来金融体制改革深化的产物,主要是办理企业集团内部存款、贷款、投资等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具有法人地位。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在企业集团内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它主要是调剂、融通和管理集团内部的资金,不对外经营存款、贷款等业务。 财务公司在行政上隶属于企业集团,在业务方面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和稽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各项业务;1。
经营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的人民币业务,包括:企业存款、计划内贷款、集团内部转帐结算、职工储蓄、信托存款、信托贷款和投资、融资性租赁、房地产开发、票据贴现和有价证券抵押贷款、债务担保和见证、代理发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各种有价证券及转让业务、代理保管各种有价证券和财产、经济咨询等;2。
经营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的外汇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投资、国际融资租赁、外汇信托存款、贷款和信托投资、外汇担保与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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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等;3。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上发行金融债券;4。
接受集团主管部门对集团或集团外单位的特定和一般性信托存款、贷款和投资;5。
代表集团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再向集团内各单位转贷款;6。
当财务公司发生临时资金困难时,可以进行同业拆借,或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但这项资金不得用于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二、财务公司的产生、发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它是在中央银行决策和各地专业银行支持下组建起来的以金融与产业相结合为特点的新型金融机构。从1987年5月开始,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全国相继有17家企业集团先后建立了财务公司。 它们是中国东风汽车工业公司财务公司、中国重型汽车工业公司财务公司、中国解放汽车工业公司财务公司、湖南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等。 截止到1989年底,全国17家财务公司的总资产增加到54亿元,金融业务量已初具规模。
三、财务公司的组织状况
我国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管理机制上,按照股份制企业模式,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三级权力机构,分设董事会、经理以及公司内部职能部室。(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财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一般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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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召开,董事长是大会的主席。(二)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常设权力机构,是股份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也是最高业务机构。 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若干人组成。董事会的主要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3)任命经理,副经理由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4)根据国家经济发展规则,审定批准公司近期和远期的信贷投资计划;(5)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确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6)需要由董事会审议决定的其他事项。(三)经理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 公司设经理1人,副经理若干人。经理由董事会任命,按照承包经营方式,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任期终结审计制;副经理可以由经理报名,报经董事会批准。经理的主要职权是:(1)负责制定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2)负责编制年度信贷计划和审定重大投资项目;(3)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4)任免公司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5)制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四)职能部室财务公司内部根据开展业务的工作的需要,本着效率、精简的原则,设立若干职能部室,作为日常业务工作机构,按照分工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公司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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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室一般设有:办公室、金融部、信贷部、财务部、外汇部、证券部和营业部。
四、财务公司的地位、作用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集团经济中的地位非同一般,它不仅成为企业集团内部信贷、结算和出纳的中心,而且已成为集团直接进入资金市场筹措资金的主渠道和集团对经济运行机制试行以信贷、利率杠杆进行微调的手段。 首先,财务公司通过其金融纽带,加强了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联系并汇集集团内部的自有资金,在集团内企业间调剂使用,并向各金融机构融通资金,为企业排除流动资金短缺的困难,缓解自身发展专项资金不能及时供应的问题。 通过资金的分配和运用,引导企业资金投向,促进企业在产品、技术、资金、经营等待生产要素的结合,提高集团内部的凝聚力;其次,财务公司发挥内部金融机构的优越性,在集团内部企业间结算中可减少在途资金占用,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三,财务公司可以扶持一些专业银行一时无力扶持的企业,促进了集团内部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
第四节 关于融资租赁公司的规定
一、融资租赁公司的概念
融资租赁公司是专营或兼营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发展现代金融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融资租赁是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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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并将它出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 承租人在租期结束后,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产权转让费(或称名义货价)
,租赁设备即归承租人所有。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主要有:(1)办理用于生产、科研、文教、医疗、卫生、、旅游和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设备及工厂和资本货物的租赁、转租赁等业务;(2)租赁业务所涉标的物(租赁期一般在一年以上)的购买业务;(3)出租物资残值和抵偿租金产品的销售处理业务;(4)办理与租赁业务有关的经济技术咨询业务;(5)办理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业务;(6)经营与租赁项目有关的人民币担保业务;(7)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人民币债券发行业务,以及人民银行和经贸部批准的其他业务。我国现代融资租赁公司的特点如下:(1)起步晚,发展快,覆盖面小。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融资租赁合同在我国悄然兴起,虽然它起步较完,但几年来租赁成交额迅速上升,发展较快。 但租赁业在我国的覆盖率还较低,融资额在国家技术改造资金投入中所占比重还很小。(2)进口型融资租赁占绝大比重。 我国现代融资租赁业的兴起是与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紧密结合的,绝大部分的融资租赁公司是以融资租赁方式为国内企业(承租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进口型租赁。(3)具有计划性。 无论国有融资租赁公司,还是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在租赁业务管理上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有关方针、政策,必须纳入中国国家或地方的投资计划,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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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融资租赁公司的产生、发展
我国的融资租赁机构是1980年、1981年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租赁系统率先创立的。1980年初,该公司一方面派人赴日本对现代融资租赁业进行考察和学习;另一方面,又为我国兴办现代融资租赁公司作准备。1980年10月,该公司又在北京组织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有关融资租赁业的研讨会,为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创立作了理论上的准备。1980年初,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率先开办了一项国际租赁业务,即河北涿县塑料厂引进编织机生产线设备,取得很好的效果。1981年4月该公司与北京市机电设备公司、日本东方租赁公司三方合资组建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标志着我国第一家现代融资租赁公司的诞生。1981年8月,我国第一家国有现代租赁公司——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宣告成立。 这家公司当初是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协同国家物资局合资组建的,后来又陆续吸收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水电部、轻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化工部等单位的投资,实收股本金达1亿元。 从此,这家公司成为我国资力雄厚、影响最大的股份制国有租赁公司。1983年至1985年,我国的融资租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