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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作品集-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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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想藉犯罪出人头地。」 

丙:「愤怒是突然爆发的,无法以语言表达自己。」 

丁:「趁未成年,体验杀人滋味——过两年,便不成了。」 

戊:「脱离了组织,我便不能穿制服。」 

以上是「暴走族」的心声。 

在消费高昂而人情淡漠的现代社会中,人人都惧怕寂寞、离群、被遗弃。急於自动归属於一个团队,把自己淹没在同声同气的汪洋人海中,心理上才安全了。为了不孤单,有人投身有「过劳死」危机的「新人类」队伍,有人投身「暴走族」。有人抛弃垃圾,有人做垃圾。 

在日本(或世界各国),只消有点名气,明星、歌星、球星、厨师、作家、模特儿、政客、AV女优、摺纸师父……即使是玩具(HelloKitty或「烘面包」之类),总有一窝蜂去追捧的fans,有共同意向和话题,他们就「踏实」了。 

美国某溜冰世家发明了一种把滑轮装在运动鞋上的「暴走鞋」,穿上後把鞋头翘起,重心移向脚跟,便可溜得比人快,走得比人暴。在日本,一上市,马上流行。香港台湾亦不甘後人。 

「暴走热潮」蔓延了…… 


红魔鬼门券 「李碧华」 

   
  “这些炒蛋流血!我不吃!我不吃!〃 
  子健暴怒,把整张饭桌掀翻了。乒乒蓬蓬,哐哐啷啷的巨响,令邻居也大吃一惊。 
  我们知道,这个精神有问题的孙儿,又向他那可怜的祖母大发脾气。邻居都看不过眼,但也无能为力。 
  因为金婆婆,是心甘情愿受气的。 
  为了赎罪。 
  子健已经十五岁了。身体发育如成人,力大无穷。但他自闭、狂燥。从来不笑,也不哭。只有在暴力发泄以后,才比较舒服。 
  每当他想起弟弟子康时,便完全失控。 
  〃炒蛋流血了,你吃吧,你吃饱它吧,这是弟弟的血?quot; 
  地上是一盘乱七八糟的番茄炒蛋。金婆婆正想默默地收拾碎片和剩菜时,子健又来猛踢她一脚,还揪起来,推撞到墙角去。 
  金婆婆扭伤了。疼得一手撑着腰,一手扶着墙呻吟: 
  〃哎哟〃 
  子健呼吸急促,自言自语: 
  〃弟弟回来了,跑进我的身体。我要破开头,让他出来…〃 
  他不断把头撞向坚硬的墙壁,一边大喊: 
  〃出来!出来!向阿婆索命!喂她吃元宝蜡烛香!〃 
  金婆婆逆来顺受,不敢按住他,又不敢跑远,生怕他伤害了自己。只一个劲道: 
  〃子健,不要这样,子健〃 
  她是欠了他。 
  也欠了子康。 
  只消子健一提到弟弟,便是她的死穴。 
  八年前,当子健七岁,子康三岁时,他们的爸爸在大陆包二奶。对这个家毫不留恋,开始虐打儿子。妈妈受不了,决定分手,把儿子带回娘家,由金婆婆照顾,自己到一间茶楼打工。晚上兼清洁。赚钱过活。 
  有一天,子康睡得正香。金婆婆锁好门,上街买菜,还捧着一包米。 
  在楼下,她见到很多人围观。好奇一瞧,原来倒在血泊中的是子康! 
  子康顽皮,睡醒后爬到窗前玩耍,窗花失修,他的身字一滑,连人带铁,堕到地面。 
  金婆婆慌忙抬头。七岁的子健双手抓住窗框,望向地面的人群和血泊。他受惊过度,呆坏了。手抓着窗框足足三个小时也不肯放。救护人员又哄又劝,都不动。后来好象麻醉了,送院诊治。 
  子健醒来后,弟弟猝死的阴影,成为他向祖母发泄的借口。也借此消灭自己的内疚。 
  半年后,心情矛盾抑郁的妈妈,既恨母亲疏忽,又恨自己遇人不淑无力管教,她在同一处,跳楼身亡。 
  〃你是罪人!你害死他们!〃 
  金婆婆背负这个包袱,她不敢解释,不敢自辩,甚至不敢稍为逆拂。她连生病也不敢,因为她毕生的责任,便是好好养大子健。即使他不是个正常的人。 
  子健虽然怕血,但嗜红。 
  他是〃红魔鬼〃曼联的球迷。他没有朋友,同学也躲开。只爱曼联,有碧咸、杰斯、坚尼?quot;黑双煞〃。三更半夜看球赛,声浪太大,狂呼大叫。幸好本城曼联的球迷不少,捱夜起哄的人,都不会怪责子健欠公德。 
  金婆婆知道他的心头好,给他买球衣。 
  〃这件是冒牌货,几十元,我才不要!〃 
  子健把球衣扔在地,猛踩几脚: 
  〃拉练开胸的,要四百多元!〃 
  又硬来: 
  〃给我钱,我自己买。给双份,弟弟也要!你不给,留来买元宝蜡烛香吗?〃 
  精神状态较好时,他上〃恃弟行凶〃。 
  这一天下午,他一从外面回来,便怒不可遏: 
  〃岂有此理,本来有三万多张票,竟给足总、球会和赞助商走后门。只剩六千多发卖,怎么会轮到我?〃 
  金婆婆进他一身污迹,眼角有淤伤,呼吸急促。猜想在长龙中,被人欺负了。 
  〃都是那些大陆崽、黄牛党〃 
  〃你乖乖排在队尾便轮到啦〃 
  〃轮你个鬼!人家都通宵排队。几千人,人多势众,怎么轮到我?〃 
  子健紧握拳头,躺在床上眼光光,瞪着天花板,像有不共戴天之仇。因为他的失常,有些球迷嘲笑他〃神经崽〃,歧视他。他觉得这全是阿婆害的。 
  金婆婆一夜不能安睡。 
  翌晨,天刚亮,天空还是灰兰色。五时半,她赶忙爬起床,出门去了。 
  她急步走。 
  飞跑过马路。 
  心中只有一个目标: 
  〃红魔鬼〃曼联对南华的表演赛,原来有〃长者票〃出售。年满六十五的老人家,可以不用通宵轮候,日晒雨淋。她决定去为孙儿〃扑飞〃。 
  赶呀赶。 
  八时正,门券开售了。老公公老婆婆得到优先。 
  金婆婆一出来,马上被一些热情如火的球迷围住了。 
  〃阿婆买了几张?有多吗?让给我好吗?〃 
  〃我只买了两张。〃 
  〃什么?你真笨!每人可以买四张的呀!多买的用来炒也行!〃 
  〃我没钱了。〃你买的是多少?四百元的票。阿婆,我给你一千五,卖给我吧? 

  〃不不不。〃 
  金婆婆冲出重围。急着回去送票给孙儿。 
  他们瞅着她背影笑: 
  〃阿婆,有钱不赚,赶着投胎吗?〃 
  〃哈哈哈!〃 
  她气冲冲地跑回家。 
  〃子健!子健!快醒来!〃 
  子健揉着满布红丝的倦眼。婆婆触到他作日的淤伤,他痛极,用力推倒: 
  〃你要死了,干什么?〃 
  〃给你票。快。来不及了〃 
  一看,哗!是求之不得的门券呢!但子健古肯感激,他认为一起是应份的,还骂道:〃他妈的!什么来不及?七月二十四日才比赛。你老糊涂了,去吃元宝蜡烛香吧!〃 
  再看,她手上有两张票子,忙问: 
  〃弟弟那张呢?你给我,我烧给他。〃 
  心想:如果迟点炒卖,总有一两千元进帐。 
  金婆婆退后一步,两步。退至门外: 
  〃子康那张,我亲手给他。〃 
  她用手背擦擦直淌的鼻血,又叮嘱: 
  〃雪柜有火腿和四个菜包。我的存折和零钱在第二个抽屉。社工的电话也在,你准时同她联络。如果住宿舍,要听姑娘话〃 
  〃真罗嗦!好讨厌!〃 
  金婆婆有点不舍: 
  〃子健,我已经尽力了,连本带利还你了!我好辛苦!〃 
  〃你走你走!不要再回来!〃 
  他把闹钟向门外一砸,没砸中。钟堕地,停在十时二十三分。婆婆悄悄地离去。 
  子健昨天去排队,没上课,不在乎今天也逃课。 
  把珍贵的门券放在枕下,谁也抢不走。没有安全感,拎出来再看看,肯定到手了,又放回枕下。倒头再睡。 
  一直到了晚上。 
  肚子饿了。阿婆还没有烧饭? 
  正打开雪柜,门铃急响。他斥喝: 
  〃又说不回来〃 
  门外是两个警察。 
  〃请问金顺妹住在这里吗?〃 
  〃什么事?〃 
  〃关于一宗车祸。〃一个警察把记事本打开:〃金顺妹,六十七岁。今日凌晨六时左右,在往香港大球场的十字路口,匆匆横过马路时,被一辆高速驶至的私家车撞倒,抛起,落地时头鼻重创。送院后不治〃 
  〃什么?几点?没理由,我在十点多才见过她,她帮我买票!看〃 
  警察不解地捡起地上的闹钟,十时二十三分。 
  子健连忙在枕下取出一张门券。 
  此时,他才发觉,这张红色的,印着他迷恋的徽号的门券,渗出鲜血。 
  门券上的血,缓缓地染红子健的手,浸透他的皮肤,钻进他身体。用力擦不掉。 
  它以生命换取,还清了债。还给他,也还给弟弟。 



《梁山伯自白书》 「李碧华」 



  我对不起英台 
  其实我一早便知道她是女儿身。 
  不过自三岁起, 便已受到理记的教训。 《曲礼》中说, 男女之别, 要严加防犯, 凡是男女, 衣服架子不共用, 叔嫂不通音讯。 
  外来者不得进入门槛以内…… 
  所以一旦揭穿了, 我还能与她共处一室吗? 
  我虽是书呆子, 这浅显的道理也是晓得的。 
  想起那日柳荫结拜。 柳叶拖了细雨, 青翠可人, 我便提议与她结为兄弟, 一般男子, 跪便跪。 只见这人, 跪也跪得异样, 无 
端款摆一下腰肢, 于此细微之处, 令我起疑。 
  到了尼山周士章先生所设惊馆中了, 外面是白色粉墙, 八字门开, 紫竹掩映, 决非三家村里私熟可比, 看门的延了内进, 见一 
堂屋, 正中摆了一字长案, 抄写册籍堆叠如丘, 书架上都是大小卷轴。 
  周先生头戴古母追巾,身穿蓝衫,细看我们二人窗稿后,便随手收入他一百零八名学生之中。 
  他道:〃在这堂屋后便是讲堂,每逢二四六日听讲。其余日子,你们在书房里读书,遇有不懂,便来相问,我倒是知无不讲的。〃 
然后他分了我们兄弟二人一室, 英台已觉不便, 但又隐忍不发, 我生性节俭,便向  她提出: 
  “我们两一间房,各点一支烛,未免过于浪费,以后若非有重要事情,不如同在一桌攻书,共点一烛,好吗?〃细察她的表情,无可奈何。 
  于是我便决心侦知她的底细了。同窗书友, 包括了任建晖,林嘉升,罗俭郎,关德兴,梁省坡,陈少峰,和好赌的伊抽水,爱粗言 
秽语的黄超母, 瘦削羸弱的辛玛祥……等,全都不觉英台有异,因为他们都没有我的细心。且近水楼台先窥月呀 
  我是什么时候全盘启清她字容的呢? 
  就在那一天,她病了,一按她额角,非常烫人。我觑准时机,道: 
  〃今日已经深夜,看病是来不及了,明天一早便请大夫来瞧瞧吧。〃 
  她巴不得打发我, 好让她休息,便道:〃好, 明天再说。梁兄,时候不早了,你且去睡吧。〃 
  我怎肯就此罢手?便坚持:〃为要照顾贤弟,我不放心,看你一身火烫,还讲什么客气话?我不走了,我俩头脚相抵来睡好了。〃 
  她听了这话, 赫得心如擂鼓一般,本来已烧红的脸,阴晴不定。 
  正待想个理由:〃梁兄,我自小不惯……〃 
  〃什么惯不惯呢,不要再拘执了,难道你不肯接受愚兄的一点心意吗?〃 
  见我坚持,她只好由我,忙瑟缩一旁。 
  我也算是个君子,不过不能慎独,四野无人时,我偷偷掀被,飞快地瞥了一下,见她露了半肩,一双玉手,还有…… 
  我怕自己看不真切,为了实事求是,便小心证实。终于一直存在我心中的疑问开启了,我没有猜错,她果然是女儿身。 
  她还穿了耳洞,这是铁证。 
  次天,我便后悔了,我太〃克己复礼〃了。 
  但槌心都无用,只好再想办法来弥补损失,连女娲都设法补天呢。 
  一天晚上,写就了长文,心情甚好,便数了银钱,交给四九打酒,又作了四碗菜,是鸡,鱼,虾子拌芹菜,咸菜烧肉豆腐等。 
  我抱了一把壶,是扁瓜形的陶壶,装满了斤把酒,与英台共醉,我一盅她一盅的喝下去。 
  孔子教我们:〃唯酒无量不及?quot;,但在这节骨眼,谁有工夫听他?我过去伸手扶着英台,一壁搀一壁走。步步如踩在云端。 
  一个踉跄,我俩都跌在地上。 
  而我, 就一醉倒地不起。 
  后脑勺还崩起了一个肿瘤,成为可耻的记认。 
  要命的是,英台不知是有意抑无心,不断向我亲近,好象在考验我的定力。 
  过了三五月,杭州渐入暑天。 
  我们一群书友。喜欢沿经馆至附近的行人大道上散步。他们见热了,梁省坡率先把外衣脱了。但英台和书僮银心,总是宁愿努力打 
扇,也不肯稍作暴露。 
  黄超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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