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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作品集-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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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所知,天天期待回音,是否太冤枉了? 

几乎成为受苦人了。他劝她: 

“你要找信,为什么不到邮局去查问?或者黄志辉已经收到信呢?” 

“不!”她脸色大变,歇斯底里:“不!我不会让他收到信!我憎恨邮差!” 

然后转身,昏昏沉沉,漂泊前行,不知到何处去。在一家七十一便利店门前, 
消失了影踪。 

他想:这种无心向学的学生,他的《会考天书》出版后,送给她也无用。只顾 
“天天”来找信……。又喝得醉醺醺似的。 

不对,施展远忽地疑惑:——“天天”?究竟那封给黄志辉的信,是已寄出了? 
抑或未派送?在寄出与派送之间,究竟是多长的时间?一下子他好象掉进谜圈中… 
…。 

祥叔是这区的邮差。他很敬业乐业,因为即使是数码时代,通讯工具日新月异, 
近年的信件多是帐单、宣传单张、公函……。 ,但,还是有人写信的。 

又,虽然很多行业已经由机械操作,但,逐家逐户派信,给每个信箱“喂”进 
讯息的工作,还得经邮差人手。 

施展远傻傻地在大闸内,一排信箱前,等邮差。 

他问: 

“四楼上手住客是不是黄志辉?” 

“我……不清楚。”祥叔回避。 

“三楼邓太太说你在这区派信二十几年,她叫我问你。”他缠住不放:“她说 
你最熟了,哪一家住哪些人,你怎会不清楚?” 

又央他: 

“祥叔,请告诉我,我求求你!”稍顿:“有一个女孩——” 

“哦,是她。” 

祥叔眼神有点变化。敦厚的邮差不擅长瞒骗。他记得谁同谁,他和她,上手下 
手,前因后果。 

应该有二十年了吧,——但怎么同这个焦灼好奇的年青人说呢? 

二十年前,念中五的林秀菊,与同班的黄志辉因是街坊,相爱起来。那时社会 
风气还没今天开放,林秀菊当医生的爸爸见女儿偷偷摸摸沉迷恋爱,成绩一落千丈, 
不准二人交往。逼她转校又逼他俩分手。 

“后来我才知道,她寄了一封绝交信给他。” 

手持信,投进邮筒,但仍紧捏不放。取出来,又硬着心肠寄出去……。 

某一夜,黄志辉割腕放血自杀了。 

他绝望地,把伤口割得很深,血冒涌而出,他一点也不知道疼,在同一处,又 
再狠狠割下去。血如浪,把那封绝交信浸得湿透,整张纸也沐浴在红潮中,几乎软 
烂,手一拈,马上溶散。——虽是铁案如山,男孩心中它已化成恨海。 

这封信,又怎能退呢? 

两天后,林秀菊知道了,偷了爸爸医务所的安眠药,两瓶,全吞进肚子中。 

她一定非常非常非常后悔,寄出那封绝交信……。她一厢情愿地要用尽一切努 
力,把它毁灭,——只要他收不到,历史就改写了? 

安眠药吃多了,她变成一只迷惘、迟钝、天真而不甘心的鬼。 

当然,“校服大王”爸爸一听颜色和款式,便可以告诉他,这间光明书院,十 
多年前已经关闭了。市面上,再没有人,穿这种校服了。 

只是,施展远间中还见到这个心愿未了的模糊身影,在邮筒旁边,默默徘徊… 
…。 


  
大眼睛中的花袜子 「李碧华」 


“各位小朋友,不要眨眼了!”董志希把一根白色的粗绳子向他们展示,然后 
放进黑色礼帽中,灵活地向上空做些古怪的手势,配合有趣的咒语:“玛喱玛喱巴 
巴阿卡啦!” 

当他伸手把绳子取出来时,它不但变成红色,还取之不尽,一直连绵拖延在地 
上,绳子了很长很长。。。 

小朋友瞠目结舌。有顽皮的,还欲上前搜索他的暗袋:“我要拆穿你!” 

他叫:“喂喂喂,这是掩眼法——” 

有人在喊:“不要爬在大哥哥身上!真顽皮!” 

又召集:“过来唱生日歌切蛋糕了。。。。” 

董志希离开生日会时,是下午五时半,这是他的兼职。——他喜欢魔术,也爱 
听小朋友的笑声。 

其实他最沉迷一刹那自欺欺人的迷惑感觉。普天之下的魔术师,都惑于时空光 
景疑幻疑真。——有魔术朱被拆穿之时,悸动而又珍真,很有满足感。神秘面纱一 
旦被风吹走,现实是个骗局。 

小朋友的笑声在他身后随大门关上,陡地中止了。 

董志希的欢容如百叶帘也陡地扯下来。他下班了,已经不必强颜欢笑了。正如 
他自小被取笑,名唤志希也就是自欺,最适合玩魔术吧。 

不过,魔术师也会失恋的。——如果爱情是一种魔术的话,这趟他便失手。有 
些人周未周日忙得不知如何编排玩乐时间。有些人是没地方可去的。 

所以三个月来都尽量接JOB。表演娱宾之后,好似特别空虚。他的笑不是快乐, 
因此也特别累。 

无聊地路过一个屋屯,忽然隆然巨响,爆炸发生了。 

玻璃碎片凌空洒落。大门也被震开,飞出走廊向街上弹去。石屎块有大有小, 
夹着杂物,击向途人。 

“救命啊!救命呀!” 

情况非常混乱。 

董志希走避不及,被一角石屎击中,血流披面。耳畔杂沓而空远的人声:“有 
人开煤气自杀呀!” 

“哎呀,好痛呀!” 

“快走啦!危险呀!” 

他在忙逼中,随手拾起散落一地的衣物布碎来掩抹伤口。鲜血滴在眼睛上,一 
片殷红。他跌跌撞撞,滚过一旁。 

觉得自己好脏,好腥。。。 

好想马上洗个澡,把一切洗涤干净。 

迷糊中一回到家,衣服统统脱掉, 歇斯底里地全部塞进洗衣机中。 

这个洗衣机,是前置式的,有个大眼睛。当初咏琪挑这一款,是爱看衣服在机 
器中“游泳”。——如果上置式那种,一切蒙在鼓里,也不知发生什么事。 

咏琪是坦率的女孩。 

她爱上了别人,会让他明白。她的心可以看得见。不同他,象驼鸟一样,情愿 
把真相无限期押后,最好永不揭穿。 

“很想骗自己,”她道:“但我对你没感觉了。” 

她说得很清楚:“你不想知道,不等于没事发生。” 

我不想知!不想知!我只是希望那根绳子可以魔幻地延长下去。。。。 

带着血污泥尘和碎片地脏衣服在强力去污液中拚命翻滚,清洗耳恭听后,他按 
下DRYING的掣。 

衣服又渐渐地干了。 

它们一干,便恢复原形——只有最不争气的人,才经不起折腾,不成人形。 

董志希好象下定决心,洗心革面,忘掉前尘。所以死守在这个过程,一如祭礼。 
真舍不得。 

慢着——他看到自己的衣服堆中,混有一支袜子! 

花袜子? 

谁的花袜子? 

那么怪异,出现在大眼睛中,掩映不定,他按停机器。 

是一支女孩的短袜,砖红色,小小玫瑰花粉红色,有厘士花边。非常娇俏,但 
天真。 

这肯定不是咏琪的。正狐疑。。。 

门铃突然响了。 

凌晨四时多? 

透过防盗眼看不见什么人。则扭动门把,门开一道缝——她进来了。 

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一身血污,皮肤因严重受创,都斑澜剥落,露出粉红 
色嫩肉,和一些黄白的脂肪和骨头。头发、眉毛都焦了,一支眼睛半甩挂在眼眶边, 
再活动,它会滚下来。 

好脏,好腥。。。 

女孩直勾勾地盯着他:“还给我。” 

“什么?” 

“还给我!”她哀伤地说:“我找一整天,急死了。原来在你这里。” 

她伸出瘦小的手,指着花袜子:“是他送我的。还给我!” 

董志希发现她的手腕手臂滴着血。 

他明白了。他曾随手拾起来捂伤口的袜子洗好了,干了。 

“你何必为一个不爱你的人,弄成这样!” 

“他说”女孩凄然一笑“你喜欢割那儿就割那儿吧,痛的是你自己。” 

董志希把东西还给她。他望望她的脚——左边穿上了一支花袜子,历边模糊了, 
他的下半身,看不分明。 

他首:“你连生命也没有了,还要一只袜子干么?真傻!” 

“那天我生日。”女孩沉醉甜蜜地回忆:“十七岁。他送我这对花袜子好漂亮。 
我很开心,马上把旧的脱掉换上新的。他脱掉我的衣服。我们上床了,我的第一次。” 

“他知道你这样子吗?” 

“他在警察跟前呼冤‘阿SIR ,关我什么事?我不爱她,没有罪呀’——他同 
BIBI一起来,BIBI是谁,又关我什么事?” 

“你扔掉它吧。” 

女孩不发一言,穿上了,终成一对。 

志希问:“你叫什么名字?” 

“可乐” 

“可乐?” 

“可以快乐便快乐。”她准备上路:“如果他不让我知道,我情愿永远永远不 
知道。” 

‘等等,等等!’他急道:“我给你做最后的告别表演。‘他把绳子,礼帽拎 
出来,把魔术表演一遍。逗得她开心点。 

女孩微笑,给足了面子。——她是一个“沧桑的小朋友”,怎相信绳子会得延 
长?它该那么短,就那么短。 

女孩在门缝消失了。临走,她轻道:“对不起。” 

董志希扔掉道具,颓然地倒在沙发上。对不起?——她为什么要道歉? 

凌晨六时半,两个电台都播放晨早新闻。部分新闻是昨日的旧闻。 

报告员不带任何感情地报导:“昨日下午五时半,安宁新屯发生煤气爆炸,一 
名十八岁女子怀疑因失恋自杀。趁家人外出时引爆煤气,现场一片凌乱、门窗严重 
损毁。两名住客受伤。警员及消防员接报到场疏散。一名无辜途人路经该处,被一 
块高空附下物击中头部,送院急救,延至今晨六时不治——” 

他明白,掩眼法终有一刻被拆穿。


最后来到K座 「李碧华」 



  叶嘉是一名〃街头摄影师〃那是说,她〃不务正业〃。 
  在辞职当个自由人之前,也曾受过一点委屈。因为她没想过会〃沦为〃狗崽队。以叶嘉对摄影的热爱和心得,当然可以成为一位灵活捕捉人物动态的优秀〃狗崽队〃员,本来这也是一份工作吧。 
  但她有点不忿。近日杂志人手紧张,她被临时抽调去做一宗新闻。 
  日日夜夜与另外两位同事守侯在城中那一天不出风头便出红疹的名女人楼下,跟踪她与男人的地下情。说是〃地下〃,其实也在名女人算计之中,铺排好什么时候〃被偷拍〃,什么时候耍花枪,在读者感到烦闷之前马上制造一些花边见报。 
  〃听说她又交了新男友。〃狗崽队私语。 
  〃但不是说某君用五十万包一个月吗?〃 
  叶嘉觉得这是对她六年摄影经验的最大侮辱。 
  自己和行家再无聊,也不能成为一个只拥有虚名但对社会毫无实质贡献的女人的附庸。他们也年轻力壮,有一技之长,为什么时间白白在停车场、街角、名店、大厦管理处外浪费掉?他们是社交娱乐圈鸡毛蒜皮小事的扬声器、内窥镜、三流特务? 
  叶嘉辞工的那天,她的同时都认为她意气用事,太傻了。 
  〃而且,你已没有固定的工资。〃 
  两个月后,她才找到一份〃散工〃。在街头摄影。她帮一位作家做这本书:香港的老照片,配合时代变迁后的新貌对比。她依据〃老地方〃,拍摄〃新面目〃,作家发掘一些故事。这本书,大概不会畅销通常由政府资助出版的,〃有意义〃的新书,便是这种。 
  叶嘉的〃景点〃遍布港九新界。 
  但这个PROJECT她做得很开心。她在伦敦(是加拿大东部的'伦敦',不是英国的'伦敦')五、六年,香港变得她也不认得了。 
  某个星期一,下午,她遇到一个奇怪的男人。 
  他在地铁上环站出口跪着。身体前后各贴着两大张〃寻人启示〃纸板。 
  写着: 
  〃寻人湖北至爱范金花 阿成〃 
  这个男人戴黑框眼镜,衣着普通,老土。身上还带汗味。他跪着似有一段时间,围观的人在指指点点,窃笑。 
  男人不断叩首。是一块叩头的〃三文治〃。 
  叶嘉基于本能,马上找个角度拍了两张照片。 
  之后,她去拍摄〃西港城〃。那是由一个街市改建成的商场。 
  半小时再回到地铁站,男人还在。额头倒叩得有点红肿了。 
  作为〃前〃狗崽队,叶嘉很自然地便〃访问〃他。 
  〃你找这个范金花是什么人?〃 
  〃是我最心爱的女人!〃 
  〃她在香港吗?〃 
  〃我在湖北认识她的。我终生不会娶另一个了。我最喜欢她,她也最喜欢我。但已经找不到她了。〃 
  他又强调:〃我上过湖北呀。听说她嫁了人,还来了香港。〃 
  〃吓?〃一个〃旁听〃的阿婶马上有反应:〃人家嫁了你还到处找?〃 
  〃我不信。她会回心转意的!〃 
  另一个女人很母性地教训他: 
  〃你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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