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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作品集-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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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天下午,有人参观本地的女子监狱。此中若没有他,会不会有一个半个,知道我底细的人,追问我一番? 
  我垂下了头,望也不望来人。 
  基于礼貌,或者规例,要点头打招呼。 
  自眼角一瞥来人,是一个导演,一个助导,两个编剧。 
  他们煞有介事地,左顾右盼东浏西览。一男一女,尚掏出本子来作摘要记录。 
  “你的儿子很可爱。”女的说。 
  门面话。 
  我“嗯”一声,懒得搭腔。 
  一个又过来摸他头发。 
  “他乖吗?” 
  门面话。 
  孩子都可爱都乖,你们何不自己生一个来玩弄? 
  他们又向姑娘询问一些资料。例如,每天的生活程序,起居习惯。 
  那个女编剧,还热情如火地说:“可以让我坐牢两三天,好体验一下生活才写剧本吗?” 
  其他的同僚便在半取笑半钦佩地道:“你真肯为艺术牺牲!” 
  我很反感。 
  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嘴脸?“可以让我坐牢两三天吗?”一个温饱的人在变相的嘲弄一个饥饿的人,谁又真正希望来坐牢?来玩? 
  这些写剧本的真讨厌,他们的工作,便是多方打听他人隐私,搬弄八方是非,回头去制造半真半假的故事,搬上荧幕。他们本身难道没故事吗?叫他们卖自己的故事去。 
  耀宗,他不就是走这样的路吗?但,他肯把自己的故事贡献出来吗? 
  我怕这个女编剧再问我什么。我的反感满溢。亏她一脸诚意,体验生活:“晚上睡得可好?” 
  又是门面话。 
  一定是上头嘱咐过,他们不可问的过分,永远无法得悉真相。 
  “可以入睡。”我答。 
  “你最渴望什么?” 
  我渴望他们快快走。 
  我没有答。她以为我在思索。 
  “——如果放监后,你第一件是会做什么?” 
  我忍无可忍,金星乱冒,你们且去饱暖思淫欲吧。各家自扫门前雪,拍什么戏? 
  “我不知道!”我十分负气。 
  她怔住了。姑娘盯着我。我忍无可忍:“我不知道!你不要烦我!我很久未见过外面的世界!” 
  其实,我一点也记不起我答过什么。只是眼前闪过外面世界的一幕:他拖着她下楼……。我憎恨一切电视台的人! 
  姑娘十分不高兴我的无礼。我因“无礼”,被囚于水饭房。 
  天忽然下起雨来了。 
  我被囚于九座。水饭房是隔离室。一张床,一张台,一个便桶。 
  天牢长恨。 
  最令我坐立不安的,不是这小室,不是饥饿,而是我记挂我的儿子,他没有我的保护照顾,如何过日子?晚上他见不到我,如何入睡?还有,他会不会又见到什么? 
  我呆坐着,但心如平原跑马。 
  雨势开始大。 
  望出九座外,有灯光的照射,就看到雨势,如银白色的惊叹号。没灯光照射之处,一片黯然,不知道有没有鱼。像在幽暗的烛影下播放一张唱片,唱片在转动,有时见到条纹,有时见不到。 
  ……我们还会送你四张古典名曲唱片,有贝多芬,莫扎特,小施特劳斯,巴赫等作品,一共五十五首,唱片是供成人欣赏的……书记在门外看我。 
  ……请你告诉我,高原青年在何方…… 
  ……三天之内仍流血是正常的…… 
  ……一个星期后还流血,你要回来检验…………我要回我的儿子……——忽然我见到一个闪闪的光。 
  这不是回忆,也不是闪电。 
  室内,一下闪闪的光。 
  那是一双眼睛。 
  先见到一双眼睛,再见到一张脸。啊,这是弟弟的脸。弟弟为什么跑到这里来? 
  他怎会跑到这出育婴室,走过广场,走过医院,洗衣场,戒毒中心,课室……逐间房间找我?他怎认得路? 
  谁带他来? 
  突然之间。我见到他身畔的“哥哥”。 
  这是第一次,我那么正面地注视着他。 
  我见过他多回,不是一闪而过,便面目模糊。但,今晚,他长大了,他比弟弟高一点,其实,他只是个小孩子。弟弟差不多两岁。他三岁,他的脸,我很陌生,从来未曾见过,他木然地站在我眼前,也不走,也不动,也不言语,也不笑。 
  反起眼睛瞪着我。 
  他一身湿淋淋,穿了件红背心。我见不到他的脚。他的半身像一点一点渗进空气中。 
  他一手拖着弟弟,抓得很紧。他喜欢弟弟。这么寂寞地过了三年,他喜欢一个伴。 
  弟弟也望着我。 
  这是我的第一个儿子,和第二个儿子。 
  他们因父亲的不同,长相各异,现在,拖着手并立我跟前,一齐望着我。 
  我是一个没用的妈妈。忽然间我泪流披面。我对不起这两兄弟,为什么我要让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却又是如此的不快乐,各有怨恨,各自不甘。 
  小孩的眼神,竟有怨,这比任何一种武器,更加锋利。 
  弟弟叫我:“妈妈。” 
  哥哥冷冷地说:“妈妈,你为什么不要我? 
  ——这是我听到他两兄弟最后所讲的话了。 
  当我把手伸出去,想环抱他俩时,他俩一点也没退缩,就在原地,冉冉消失了。我的手环抱着空气。他们都离我而去。 
  不! 
  我不要他们死。 
  我要回他的儿子。我在水饭房狂叫狂锤,竭尽所能:“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我的儿子要死了!” 
  我儿还没有死。他在发着高烧。 
  我守在他床畔。 
  早两天他咳,今晚他无端地弥留。刚才,在鱼中,他是如何地魄散魂离,见我最后一面。 
  哥哥在昏昏的灯光下出现了。 
  他才三岁,是一个那么弱小的亡魂,却拥有双极深的眼睛,深沉如三百岁。 
  他在床前,向弟弟轻轻招手。 
  他招手。我望定他。哀求:“请你,不要带走他!”他继续,轻轻招手。 
  我是他妈妈,他竟不肯听我的话。我们成为母子,一定是前生未了的缘分。 
  但又因前生有些瓜葛,终于,也做不成母子。 
  弟弟的手指在微微抖动。 
  我紧紧地拥着他,好象这样便能抢夺回来。但,他要走了。一刹那间,我明白自己是多么的无助。我对另一个世界是多么的不熟悉。——但,我必得在他身上找些纪念品。摸摸他的头。头发! 
  这里什么利器也没有,刀与剪都不会唾手可得。只有一个指甲钳。 
  我把指甲钳拿出来,小心地钳着他的头发。又怕他痛,只能一小绺一小绺地,积聚成小堆。身体发肤,受诸父母。 
  他渐渐地,渐渐地,去了。像我的长子。我第一眼见到他时,只得两寸高,连着模糊血块,支离的薄膜,缓缓地,缓缓地沉到一个瓶子底下。 
  我莫名其妙地乐观起来。泪也止了。也好,弟弟也不要整日地玻不用艰辛成长,考幼稚园,为了分数搏杀。稍大一点不会在球场踢球,便被人踢了入会。 
  然后误入歧途,令我操心。我最耿耿于怀的,是他始终未曾欢渡过一次生辰,二月廿九日,要四年才有一次……。 
  他死了。 
  自我儿死后,大家对我的冷静,表示了三分崇敬。 
  我反而比前成熟,温和。一无挂虑。大家以为我若不是疯了,必定豁然开朗了。 
  姑娘对我的愈气也好了一点。 
  晚上,饭后,依旧集体看电视。 
  正报告新闻:最近有批“代表”又上过北京,刺探有关一九九七的风声,结论是“在这个问题上获得相当进展,寻求共同的协议,交换了意见,同意了一些事情,继续一些会议……。”谁都不知道说些什么。 
  又在湾仔搞士打道伊利莎伯大厦A座廿六楼一单位窗外花槽,掘出两条腐尸,腹部隆起,臭气四溢,中人欲呕。 
  又有一名年轻的母亲,被控误杀,因她的女婴被送往医院时,全身抽筋,陷于昏迷,头脸手脚胸口布满伤痕,头骨爆裂,脑出血,不治毙命。 
  ——众姐妹以眼角窥探我的伤感程度,量度着应如何劝慰。一个母亲可以这样残害亲生骨肉,毫无血性? 
  她们以为我会触景生情。 
  但我的成熟,温和,真是叫自己也吃一惊:“我的儿子比那女婴死得安祥呢。” 
  “不要紧,你还年轻,以后一定大有生养。”一个女犯这样安慰。 
  “今天不知明天的事。” 
  是的,当我刚刚中学毕业的时候,我怎会知道只数年间,以外接踵,应付不暇?我无力为前途计划。 
  现在我不能住育婴室了,夜里排队回“宿舍”,四人一仓。 
  就在回程中,草地沟渠侧,我见到一物。 
  ——那是一头死去的小老鼠,大概两寸高。 
  黑褐色的眼睛还没合上呢。他蜷着手足,象一个婴儿,困在子宫之内的姿态。 
  这个初生小鼠,在此微妙的时刻出现,它一定有意让我见到的。 
  一定是他了! 
  他不要这粉嫩浅灰的外衣。 
  与弟弟,现在一起奔向更遥远的地方,他俩相依为命,相亲相爱。我很放心。 
  假装被绊倒,我捡起这个小小的,瘦伶伶的老鼠。 
  我设法弄来一个玻璃瓶子,请求上级的姑娘准我注入一些酒。最便宜的米酒就可以了,只要防止它腐烂。 
  我解释,要浸一瓶老鼠仔酒,去瘀驱风。我换来嘲笑。 
  但医生帮一个忙。证明我前曾堕胎,产后又失调,身体差,又因丧儿,伤心过度,血气行运欠佳……之类。医生尽了人情。 
  终于,我有了一瓶酒。 
  小老鼠浸在酒中,沉睡着。这个环境十分适合它。它好象又找到它的归宿了,象混沌初开的境界。看来极依依不舍。 
  我把弟弟的碎发也洒进去。 
  现在,两兄弟日夜陪在我身边,不离不弃。 
  有空的时候,我总爱对牢这酒瓶,窃窃私语:“还有一百零四天,我便可以出狱了。但是,我很害怕,不知道要过什么样的日子好。我甚至已经习惯了现在这般漫无目的的生涯。没有男人,没有孩子的生涯。我以为我的日子,已经完结了。我儿,请让我做一些比较好的梦就算了。” 
  我天天都看着它。 
  真奇怪——最近我被编排去洗衣场工作。 
  除了监仓的衣物外,外头医务卫生署,社会福利署,此署那署的属下机构,也把衣物往这里送。 
  因为有人手。 
  大机头开动了。二十个人在开工。有些推车仔,有些负责打风机,蒸汽机。 
  那个自断右掌的姐妹,虽然她手腕处装嵌的铁爪,已运用得不错,但她不能做粗重功夫,洗熨好的床单捧不上去,只好负责褶衣服。现在,她又在一个新来的女犯面前,不断地喃喃自语:“其实我是不想这样的——”她找到一个新的倾诉对象,又在展示无限的内疚。 
  各有各前尘,谁又想过这样,那样? 
  隔着铁窗,我望向灰色的天空。 
  那种灰,象从前一部希治阁电影重映,是不是《迷魂记》?记不清楚了。有一场戏,一个失意的女人,穿那种灰色衣服,在医院走廊走着,与墙壁溶为一体。 
  这令我感觉,整个的洗衣房,整座大榄监狱,,好象与灰色的天空混和,装得若无其事。 
  但当有人随意问我:“明天天气不知会怎样?” 
  我大:“明天准会有太阳。” 
  “但今天这么阴,又有微雨。” 
  “一定的。” 
  我变得自信,肯定。 
  你们不知道了,那个瓶令我成为天文台。我天天看着它,诡异地,如果碎发和老鼠沉下去,明天会天阴;如果它们浮升上来,明天一定会出太阳。日复一日。 
  日复一日。 
  我完全清楚,这是我儿与我间最大的秘密了。 
  我们终于无法互相摆脱。


墨镜 「李碧华」 



「不是我——不是我!……」 

汕尾市郊一个建筑地盘旁边,搭建了简陋的木屋宿舍。晚上大概九点三十二分左右,其中一个房间传来一阵惨厉的喊声。 

「真的不是我,」 

因地处偏僻,公安到场时已近十一时。 

民工许强被发现躺在地上。 

他双手向头脸扳拔。似乎用尽力气,企图把什么给扳拔出来,没有成功。手指都卷曲僵住。他是疼极丧命。 

「我们听到惨叫,起来一瞧,许强已经晕死过去。」 

公安狐疑地问: 

「是戴着墨镜吗?」 

「对。他挺喜欢这个。」 

——但,墨镜覆盖下的一双眼睛,鲜血冒涌。似遭利器,或硬物,生生戳穿。似有仇恨?故直透脑袋瓜…… 

「他临死前大喊「不是我!」是什么意思?」 

没有人能回答。 

许强是来自江西南昌的民工,廿六岁。因是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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