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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1-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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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竭而人不知,地尽西河而人不苦。今盐铁之利,所佐百姓之急,奉军旅之费,
务於蓄积,以备乏绝,所给甚众,有益於用,无害於人。”文学曰:“昔文帝之
时,无盐铁之利而人富,当今有之而百姓困乏,未见利之所利而见其所害。且利
非从天来,不由地出,所出於人而为之百倍,此计之失者也。夫李梅实多者,
来年为之衰;新熟,旧为之亏。自天地不能满盈,而况於人乎?故利於彼者
必耗於此,犹阴阳之不并曜,昼夜之代长短也。商鞅峭(七叫反)法长利,秦人
不聊生,相与哭孝公,其後秦日以危。利蓄而怨积,地广而祸构,恶在利用不竭
乎?”於是丞相奏曰:“贤良、文学不明县官事,猥以盐铁为不便。宜罢郡国榷
酤酒关内铁官。”奏可。於是利复流下,庶人休息。
    宣帝地节四年,诏:“盐,民之食,而贾咸贵,其减天下盐贾。”
    元帝初元五年,罢盐铁官。
    永光二年,复盐铁官。
    成帝绥和二年,赐丞相翟方进策曰“百僚用度各有数。君增益盐铁,更变无
常。朕既不明,随奏许可”,云云。方进自杀。
    东汉郡有盐官、铁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本注曰:“凡郡县出盐多者,
置盐官主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
    明帝时,官自鬻盐。
    时贵,县官给用不足。尚书张林言:“盐,食之急,虽贵,人不得不须,
官可自鬻。”诏诸尚书通议。朱晖等言:“盐利归官,则人贫怨,非明主所宜行。”
帝卒以林言为然。
    永平十五年,复置涿郡故安铁官。
    肃宗建初中,议复盐铁官,郑众谏,以为不可。诏数切责,至被奏劾。众执
之不移,帝不从。
    按:盐铁官,显宗已尝置矣,今言复,岂中间尝罢邪?
    和帝即位,罢盐铁禁。
    诏曰:“昔孝武皇帝致诛胡、越,故榷收盐铁之利,以奉师旅之费。自中兴
以来,匈奴未宾,永平末年,复修征伐。先帝即位,务休力役,然犹深思远虑,
安不忘危,探观旧典,复收盐铁,欲以防备不虞,宁安边境,而吏多不良,动失
其便,以违上意。先帝恨之,故遗戒郡国罢盐铁之禁,纵民煮铸,入税县官如故
事。其申敕刺史、二千石,奉顺圣旨,勉行德化,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献帝建安初,置使者监卖盐。
    时关中百姓流入荆州者十馀万家,及闻本土安宁,皆企愿思归,而无以自业。
於是卫觊议,以为:“盐者,国家之大宝,自丧乱以来放散,今宜依旧置使者监
卖,以其直益市犁牛。百姓归者,以供给之,劝耕积粟,以丰实关中。远者闻之,
必多竞还。”魏武於是遣谒者仆射监盐官,移司隶校尉居弘农。流人果还,关中
丰实。
    後秦主姚兴以国用不足,增关津之税,盐、竹、木皆有赋。群臣咸谏,以为
天殖品物,以养群生,王者子育万邦,不宜节约,以夺其利。兴曰:“能逾关梁
通利於山水者,皆豪富之家,吾损有馀以裨不足,何不可?”遂行之。
    陈文帝天嘉二年,太子中庶子虞荔、御史中丞孔奂以国用不足,奏立煮海盐
税,遂从之。
    後魏宣武时,河东郡有盐池,旧立官司,以收税利。先是罢之,而人有富强
者专擅其用,贫弱者不能资益。延兴末,复立监司,量其贵贱,节其赋入,公私
兼利。孝明即位,复罢其禁,与百姓其之。
    时御史中尉甄琛表称:“《周礼》,山林川泽有虞衡之官,为之厉禁。盖取
之以时,不使戕贼而已。故虽置有司,实为民守之也。夫一家之长,必惠养子孙;
天下之君,必惠养兆民。未有为民父母,而吝其醯醢;富有群生,而榷其一物者
也。今县官鄣护河东盐池而收其利,是专奉口腹而不及四体也。盖天子富有四海,
何患於贫?乞弛盐禁,与民共之。”录尚书、彭城王勰曰:“圣人敛山泽之货,
以宽田畴之赋;收关市之税,以助什一之储。取此与彼,皆非为身。所谓资天地
之产,惠天地之民。盐池之禁,为日已久,积而散之,以济国用,非专为供大官
之用,宜如旧。”魏主卒从琛议。
    致堂胡氏曰:“盐之为物,天地自然之利,所以养人也。尽捐之民,则纵末
作、资游惰;尽属之官,则夺民日用,而公室有近宝之害。琛、勰之言,皆未得
中道也。官为厉禁,俾民取之,而裁入其税,则政平而害息矣。”
    魏自弛盐禁之後,官虽无榷,而豪贵之家复乘势占夺,近池之人又辄障吝。
神龟初,太师高阳王雍,太傅清河王怿等奏,请依先朝,禁之为便,於是复置监
官以监检焉。其後更罢更立,至於永熙。自迁邺後,於沧、瀛、幽、青四州之境,
傍海煮盐。沧州置灶一千四百八十四,瀛州置灶一百五十二,幽州置灶一百八十,
青州置灶五百四十六,又於邯郸置灶四,计终岁合收盐二十万九千七百八斛四斗。
军国所资,得以周赡矣。
    後周文帝霸政之初,置掌盐之政令,一曰散盐,煮海以成之;二曰监盐,引
池以化之;三曰形盐,掘地以出之;四曰饴盐,於戎以取之。凡监盐每池为之禁,
百姓取之皆税焉。
    按:东南之盐,煮海而已;西北之盐,则所出不一,而名亦各异。《南史·
张畅传》,魏太武至瓜洲,饷武陵王以九种盐,曰“此诸盐各有所宜:白盐是魏
主所食;黑者疗腹胀气满,细刮取六铢,以酒服之;胡盐疗目痛;柔盐不用食,
疗马脊创;赤盐、盐、臭盐、马齿盐四种,并不中食”是也。
    隋文帝开皇三年,先是尚依周末之弊,盐池、盐井皆禁百姓采用,至是通盐
池、盐井与百姓共之。
    唐肃宗即位时,两京陷没,民物耗弊,天下用度不足。於是吴盐、蜀麻、铜
冶皆有税,市轻货繇江陵、襄阳、上津路转至凤翔。
    唐贞元元年,河中尹姜师度以安邑盐池渐涸,开拓疏决水道,置为盐屯,公
私大收其利。左拾遗刘彤请检校海内盐铁之利,从之。
    彤上表曰:“臣闻汉孝武为政,厩马三十万,後宫数万人,外讨戎夷,内兴
宫室,殚费之甚,实百当今。然而古费多而货有馀,今用少而财不足者何也?岂
非古取山泽,而今取贫人哉!取山泽,则公利厚而人归於农;取贫人,则公利薄
而人去其业。故先王之作法也,山海有官,虞衡有职,轻重有术,禁发有时,一
则专农,二则饶国,济入盛事也。臣实为当今疑之。夫煮海为盐,采山铸铁,伐
木为室,丰馀之辈也。寒而无衣,饥而无食,佣赁自资者,穷苦之流也。若能收
山海厚利,夺丰馀之人,蠲调敛重徭,免穷苦之子,所谓损有馀而益不足,帝王
之道,可不谓然乎!臣愿陛下诏盐、铁、木等官各收其利,贸迁於人,则不及数
年,府有馀储矣。然後下宽大之令,蠲穷独之徭,可以惠群生,可以柔荒服,虽
戎狄未服,尧、汤水旱,无足虞也。奉天变,惟在陛下行之。”上令宰臣议其
可否,咸以盐铁之利,甚益国用,遂令将作大匠姜师度、户部侍郎强循俱摄御史
中丞,与诸道按察使检校海内盐铁之课。至十年八月十日,敕:“诸州所造盐铁,
每年合有官课。比令使人句当,除此更无别求。在外不细委知,如闻称有侵克,
宜令本州刺史上佐一人检校,依令式收税。如有落帐欺没,仍委按察纠觉奏闻。
其姜师度除蒲州盐池以外,自馀处更不须巡检。”
    唐有盐池十八,井六百四十,皆隶度支。蒲州安邑、解县有池五,总曰“两
池”,岁得盐万斛,以供京师。盐州五原有乌池、白池、瓦窑池、细项池,灵州
有温泉池、两井池、长尾池、五泉池、红桃池、回乐池、弘静池,会州有河池,
三州皆输米以代盐。安北都护府有胡落池,岁得盐万四千斛,以给振武、天德。
黔州有井四十一,成州、州井各一,果、闻、开、通井百二十三,山南西院领
之。邛、眉、嘉有井十三,剑南西川院领之。梓、遂、绵、合、昌、渝、泸、资、
荣、陵、简有井四百六十,剑南东川院领之。皆随月督课。幽州、大同横野军有
盐屯,每屯有丁有兵,岁得盐二千八百斛,下者千五百斛。负海州岁免租为盐二
万斛以输司农。青、楚、沧、海、棣、杭、苏等州,以盐价市轻货,亦输司农。
天宝、至德,盐每斗十钱。乾元元年,盐铁、铸钱使第五琦初变盐法,就山海
井灶近利之地置监院,游民业盐者为亭户,免杂徭。盗鬻者论以法。及琦为诸州
权盐铁使,尽榷天下盐,斗加时价百钱而出之,为钱一百一十。自兵起,流庸未
复,税赋不足供费,盐铁使刘晏以为因民所急而税之,则国用足。於是上盐法轻
重之宜,以盐利多则州县扰,出盐乡因旧监置吏,亭户粜商人,纵其所之。江、
岭去盐远者,有常平盐,每商人不至,则减价以粜民,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晏
又以盐生霖潦则卤薄,旱则土溜坟,乃随时为令,遣吏晓导,倍於劝农。吴、
越、扬、楚盐廪至数千,积盐二万馀石。有涟水、湖州、越州、杭州四场,嘉兴、
海陵、盐城、新亭、临平、兰亭、永嘉、大昌、侯官、富都十监,岁得钱百馀万
缗,以当百馀州之赋。自淮北置巡院十三,日扬州、陈许、汴州、庐寿、白沙、
淮西、甬桥、浙西、宋州、泗州、岭南、兖郓、郑滑,捕私盐者,奸盗为之衰息。
然诸道加榷盐钱,商人舟所过有税。晏奏罢州县率税,禁堰埭邀以利者。晏之始
至也,盐利岁才四十万缗,至大历末,六百馀万缗。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宫闱
服御、军饷、百官禄俸皆仰给焉。明年而晏罢。贞元四年,淮西节度使陈少游奏
加民赋,自此江淮盐每斗亦增二百,为钱三百一十,其後复增六十,河中两池盐
每斗为钱三百七十。江淮豪贾射利,或时倍之,官收不能过半,民始怨矣。刘晏
盐法既成,商人纳绢以代盐利者,每缗加钱二百,以备将士春服。包佶为汴东水
陆运、两税、盐铁使,许以漆器、玳瑁、绫绮代盐价,虽不可用者,亦高估而售
之,广虚数以罔上。亭户冒法,私鬻不绝,巡捕之卒遍於州县。盐估益贵,商人
乘时射利,远乡贫民困高估,至有淡食者。巡吏既多,官冗伤财,当时病之。其
後军费日增,盐价浸贵,有以数斗易盐一升。私粜犯法,未尝少息。顺宗时,
始减江淮盐价,每斗为钱二百五十,河中两池盐斗钱三百。增€安、涣阳、涂
浍三监。其後盐铁使李奏江淮每斗减钱十以便民,未几复旧。方是时,盛
贡献以固宠,朝廷大臣皆饵以厚货,盐铁之利积於私室,而国用耗屈,榷盐法大
壤,多为虚估,率千钱不满百三十而已。兵部侍郎李巽为使,以盐利皆为度支,
物无虚估,天下粜盐税茶,其赢六百六十五万缗。初岁之利,如刘晏之季年,其
後则三倍晏时矣。两池盐利岁收百五十馀万缗。四方豪商猾贾杂处解县,主以郎
官,其佐贰皆御史。盐民田园籍於县,而令不得以县民治之。
    元和中,皇甫钅专奏:“应管煎盐户及盐商,并诸监院停场官吏、所由等,
前後制敕除两税外不许差役追扰。今请更有违越者,县令奏闻贬黜,刺史罚俸,
再罚奏取旨施行。”从之。
    贞元二十一年,停盐铁使月进。旧盐铁钱总悉入正库,以助给费,而主北务
者稍以时市珍玩时新物充进献,以求恩泽。其後益甚,岁进钱物,谓之“羡馀”,
而给入益少。及正元末,逐月有献,谓之“月进”,及是而罢。
    宪宗之讨淮西也,度支使皇甫钅专加剑南东西、两川、山南西道盐估以供军。
贞元中,盗鬻两池盐一石者死,至元和中,减死流天德五城。钅专奏论死如初,
一斗以上杖背,没其车驴,能捕斗盐者赏千钱,州县团保相察,比於贞元加酷矣。
自兵兴,河北盐法羁縻而已。至皇甫钅专又奏置榷盐使,如江淮榷法,犯禁岁多。
    元和十三年,盐铁使程异奏:“应诸州府先请置茶盐店收税。伏准今年正月
赦文,诸州府因用兵以来,或虑有权置职名及擅加科配,事非常制,一切禁断者。
伏以榷税茶盐,本资财赋,赡济军镇,盖是从权,兵罢自合便停,事久实为重敛。
其诸道先所置店及收诸色钱物等,虽非擅加,且异常制,伏请准赦文勒停。”从
之。
    按:皇甫钅专、程异皆聚敛小人。元和十三年,则宪宗平淮西之後,浸以骄
侈,二人以进羡馀有宠为相之时也。然钅专加盐估,峻榷法,靡所不至,而异能
上此奏,犹为彼善於此。史称异自知不合众心,能廉谨谦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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