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文献通考1-第30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草木归其泽(此蜡祝辞也。若辞同,则祭同处可知矣。壑犹坑也。昆虫暑生寒死,
螟、螽之属为害者也。螽音冬。疏曰:”此以下皆蜡祭之祝辞。土,即坊也。反,
归也。宅,安也。上归其宅则不崩。‘水归其壑’者,水即水庸;壑,坑坎也。
水归其壑,谓不溢。‘昆虫毋作’者,昆虫,螟、螽之属也,得阴而死,得阳
而生。曰‘昆虫毋作’,谓不为灾。‘草木归其泽’者,草,苔、稗;木,榛、
梗之属也。当各归生薮泽之中,不得生於良田,害嘉也。蜡祭乃是报功,故亦
因祈祷有此辞也。一云:祝辞言此神,由有此功,故今得报,井祈祷也。辞有水、
土、昆虫、草木者,以其无知,故特有辞也。而先啬之属有知,故不假辞也。据
此,祭草木有辞,则草木当有神。八蜡不数之者,以草木遍地皆是,不如坊与水
庸之属各指其一物,故不数。”)。”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也;葛带、
榛杖,丧杀也。蜡之祭,仁之至,义之尽也(榛,侧巾反,以榛木为杖也。杀,
所界反。送终、丧杀,所谓息老物也。素服,衣裳皆素)。黄衣、黄冠而祭,息
田夫也(祭,谓既蜡,腊先祖、五祀也,於是劳农以休息之。《论语》曰:“黄
衣狐裘。”疏曰:“上云蜡,此云祭,故知既蜡,腊先祖、五祀。对文蜡腊有别,
总其义俱名蜡也。故《月令》:‘孟冬,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
腊先祖、五祀。’郑注云:‘此《周礼》所谓蜡’是也。”)。野夫黄冠。黄冠,
草服也(言祭以息民,服象其时物之色,季秋而草木黄落)。大罗氏,天子之掌
鸟兽者也,诸侯贡属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诸侯於蜡,使使者戴草笠,贡鸟
兽也。《诗》云:“彼都人士,台笠缁撮。”又曰:“其饷伊黍,其笠伊纠。”
皆言野人之服也。疏曰:“天子掌鸟兽之官,谓大罗氏也。谓为大罗者,郑云,
能以罗捕鸟兽者也。《周礼》,罗氏掌罗乌鸟,蜡则作罗襦。郑司农云:‘襦,
细密之罗也。’解者云:顺秋冬杀物,故罗氏用细密之罗网以捕禽鸟矣。然《周
礼》不云掌兽,此云兽者,以其受贡兽故也。‘诸侯贡属焉’者,大罗氏既以罗
为名,能张罗得鸟兽,故四方诸侯有贡献鸟兽於王者,皆入属大罗氏也。”)。
罗氏致鹿於女而诏客告也。以戒诸侯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国(好,呼报反。
疏曰:“罗氏先受贡事,使者临去,罗氏又以鹿及女子致与使者,而宣天子之诏
於使者,令使者反还其国,以告戒其君,故云‘诏客告’也。‘以戒诸侯曰:好
田、好女者,亡其国’者,此宣诏所告之言也。令使者还其国,以如此告汝君曰:
不得好田腊及女色,使国亡也。言鹿,是田腊所得之物;女,是亡国之女,而王
所以获者也。故与之鹿、女,明以此为戒也。一云:岂每国辄与女、鹿邪?正当
罗氏以鹿与女示使者尔。”)。天子树瓜华,不敛藏之种也(华,果、也。又
诏以天子树瓜而已,戒诸侯以蓄藏蕴财利也。,力果反。蕴,於粉反。疏曰:
“言天子唯树瓜与果、,所以唯树植此瓜华者,是供一时之食,不是收敛久藏
之种。若其可久藏之物,则不树之,不务蓄藏与民争利。”)。”八蜡以记四方
(疏曰:“言蜡祭八神,因以以祭四方之国,记其有丰稔、凶荒之异也。”),
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以谨民财也(疏曰:“‘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
者,谓四方之内年不得和顺成熟,则当方八蜡之神,不得与诸方通祭。所以然
者,以谨慎民财,欲使不熟之方,万民谨慎财物也。郑数八神,约上文也。王肃
分猫、虎为二,无昆虫;郑数昆虫合猫、虎者,昆虫不为物害,亦是其功,猫、
虎俱是除田中之害,不得分为二。不言‘与’,故合为一也。”)。顺成之方,
其蜡乃通,以移民也(疏曰:“四方之内,有顺成之方,其蜡之八神乃与诸方通
祭。所以然者,以其蜡祭丰饶,皆醉饱酒食,使民歆羡也。”)。既蜡而收,民
息己,故既蜡,君子不兴功(收,谓收敛积聚也。息民与蜡异,则黄衣、黄冠而
祭,为腊必矣。疏曰:“此文云‘既蜡而收,民息已’,先蜡後息民,是息民为
腊,与蜡异也。《月令》,腊在祈天宗之下,但不知腊与蜡祭相去几日,唯隋礼
及今礼皆蜡之後日。《经》云‘既腊不兴功’者,谓不兴农功。若其土功,则
《左氏传》云:‘龙见而毕务,戒事也。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曰至而毕土
功。’建亥之月起,日至而毕也。”)。
    《司》,凡祭祀,则祭(报其为明之功,礼如祭爨。疏曰:“郑云‘礼
如祭爨’,者,祭爨,祭老妇也。则此祭,谓祭先出火之人。”《夏官》)。
《龟人》,上春衅龟,祭祀先卜(衅者,杀牲以血之,神之也。元谓先卜,始用
卜筮者。言“祭”言“祀”,尊焉天地之也。《世本·作》曰“巫咸作”卜,筮
未闻其人也。是上春者,夏正建寅之月。《月令》孟冬云衅龟”,相互矣。秦
以十月建亥为岁首,则《月令》秦世之书,亦或欲以岁首衅龟耳。疏曰:“天地
称祭祀,今云先卜,是人应云享,而云祭祀,与天地同称,故云尊焉天地之也。
伏羲作《易》时,未有揲蓍之法,至巫咸始教人为之,故巫咸得作筮之名。”
《春官》)。
    《传》,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礼?燔柴於奥(燔音烦。奥,依注作“爨”,
七乱反。文仲,鲁公子区之曾孙,臧孙辰也。庄、文之间为大夫,於时为贤,
是以非之,不正礼也。“奥”当为“爨”,字之误也,或作“灶”。《礼》,尸
卒食而祭饣喜爨、饔爨也。时人以为祭火神乃燔柴。区,若侯反。饣喜,昌志
反。疏曰:“奥当为爨字之误也’者,下文云‘老妇之祭,盛於盆,尊於瓶’,
故知非奥。奥者,夏祀灶神,其礼尊,以老妇配之耳。故《中ニ礼》,祭灶先荐
於奥,有主有尸,用特牲,迎尸以下略如祭宗庙之礼,是其事大也。爨者,宗庙
祭祀,尸卒食之後,特祭老妇,盛於盆,尊於瓶,是其事小也。云‘《礼》,尸
卒食而祭饣喜爨、饔爨也。’者,《特牲祭》注:‘旧说云,宗妇祭饣喜爨,烹
者祭饔爨,用黍、肉而已,无笾、豆、俎。’云‘时人以为祭火神乃燔柴’者,
依尸卒食而祭饣喜爨、饔爨,当时失礼,又以此为祭火神,遂乃燔柴,明失礼也。
皇氏云:‘弗綦既以逆祀为是,又以燔柴祭爨为是。’”按疏皇氏说者,言臧文
仲不能正逆祀之失,夫子讥其三不知;又不能正燔柴祭奥之失,夫子讥其安知礼
也。古《周礼》说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祀以为灶神。许君谨按同《周礼》。
郑之云:‘祝融乃古火官之长,犹后稷为尧司马,其尊如是。王者祭之,但就
灶陉,一何陋也?祝融乃是五祀之神,祀於四郊,而祭火神於灶陉,於礼乖也。’
如郑言,则祝融是五祀之神,祀於郊,奥者正是灶之神,常祀在夏,以老妇配
之,有俎及笾、豆,设於灶陉,又延尸入奥。爨者,宗庙祭後,直祭先炊老妇之
神,在於爨灶。此祝融并奥及爨三者所以为不同者也)。夫奥者,老妇之祭也,
盛於盆,尊於瓶(盛音成。瓶,步丁反。老妇,先炊者也。盆、瓶,炊器也。明
此祭先炊,非祭火神,燔柴似失之。疏曰:“‘夫奥者,老妇之祭也’者,既讥
燔柴於爨,又明祭爨不可以燔柴之义。爨者,是老妇之祭,其祭卑,唯盛食於盆,
盛酒於瓶。卑贱若此,何得燔柴祭之也?”《礼器》。《家语·曲礼子贡问》同)。
    沙随陈氏曰:“八蜡之祭,为民设教也厚矣。方里而井,八家共焉,吾食其
一,仰事俯育资焉而无憾者,可不知所木乎?古有始为稼穑,以易佃渔,俾吾卒
岁无饥,不与禽兽争一旦之命者,ム先啬是德,故祭先啬焉。曰司啬者,谓修明
其政,而润色之者也。曰农者,谓传是业以授之於我者也。曰邮表者,,
井田间道也;邮表也者,谓画疆分理,以是为准者也。昔之人为是而劳,今我蒙
之而逸,盖不得不报也。曰猫、虎者,谓能除鼠、豕之害吾稼者也。曰坊者,谓
昔为是防之人,使吾御水患者也。曰水庸者,谓昔为畎氵曾沟洫,使吾为旱备
者也。曰昆虫者,先儒谓昆虫害稼,不当与祭,乃易以百种。是不然。所谓昆虫
者,非祭昆虫也,祭其除昆虫而有功於我者也。除昆虫者不一而足,如火田之人,
捕蝗之子,禽鸟或能食之,霜霰或能杀之,以其不一而足,故直曰‘昆虫’焉耳。
夫以表、坊、庸之贱隶,猫、虎、昆虫之细效,吾不敢忘,皆得以上配先啬、
司啬之享,其民劝於功利,推而广之,等而上之,视君亲如天地而不敢慢也。後
世农田之利,夺於兼并之家,虽天下之用,举仰於农,而农人不蒙其利,大扌氏
一岁之入,兼并袖手十取之五;假之牛种,则什之七;又乘其乏,举贷以倍称之
息,虽八九可也。是故乐岁先饥、凶年多死者,莫农人若也。何以致然?由邮表
之失职也。邮表之失职,则先啬、司啬与夫农者其德不白,虽有坊、庸,
必私其私,是生民之害,不在鼠豕螟贷也。古之一夫,施功力於田里者,生蒙
其利,没享其祭。後世一切反此。古者,上农夫食九人,後世农能食九口者,不
千一也;下农夫食五人,後世具父母妻子养者,不百一也。有为浮屠氏者诡言於
民曰:‘汝知竭力耕耘而不自粒者乎?是前生不种福也。汝知燕居甲第坐守王侯
之奉者乎?品其材智道德,非有逾乎人,是前生种福德也。故敬我者贵,施我者
富,前生所作,今获其报,今世所作,後亦如之,犹影响也。’是以设为天宫、
净土、地狱、恶趣以诱惧之,时出怪神、梦兆以证信之,而先王神道设教之意替
矣。仰观三代里田蜡祭之时,其民恬宁愉乐,和睦无怨,故鬼神享馨香之荐,交
归其德,不为妖厉,岂不盛矣乎!”
    秦惠文王十二年,初腊(注:腊,猎禽兽,以岁终祭先祖。秦是时始效中国
为之。《风俗通》:“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蜡,汉改曰腊,索群鬼神而祭
之。”)。
    始皇三十一年,更名腊曰嘉平。
    汉复曰腊。季冬之月,星回岁终,阴阳以交,农大享腊(言祭宗庙旁祭五祀,
盖同一日。自此而始非旧典)。
    魏因汉制。高堂隆议腊用日云:“王者各以其行之盛而祖,以其终而腊。水
始於申,盛於子,终於辰,故水行之君以子祖,以辰腊;火始於寅,盛於午,终
於戌,故火行之君以午祖,以戌腊;木始於亥,盛於卯,终於未,故木行之君以
卯祖,以未腊;金始於巳,盛於酉,终於丑,故金行之君以酉祖,以丑腊;土始
於未,盛於戌,终於辰,故土行之君以戌祖,以辰腊。今魏土德而王,宜以戌祖,
辰腊。”博士秦静议:“古礼,岁终聚合百物,祭宗庙,谓之蜡,皆有常日,无
正月祖祭之礼。汉用午祖,戌腊。午者南方之象,故以午祖;正月为岁首,故以
寅始,用午祖。戌者岁之终,万物毕成,故以戌腊。小数之学,因就传者五行以
为说,皆非典籍经义之文。《尚书》、《易经》说五行,水、火、木、金、土王
相衍天地阴阳之义,故《易》曰:坤为土。土位西南,黄精之君,盛德在未,故
大魏以未祖。戌者,岁终日穷之辰,不宜以为岁初祖祭之行始也。《易》曰:
‘坤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丑者土之终,故以丑腊,终而复始,乃终有庆。
宜如前以未祖丑腊。”奏可之。
    东晋元帝大兴二年,未腊前一日,诏:“明日当为范氏从母举哀,百官戒严。”
尚书郎张亮议曰:“天子祭宗庙、社稷,鼎俎既陈,不得终事者四。若五服之丧,
以当降者不以废。从母无服之丧,不宜废事举哀。又《礼》,祭之明日,改祭於
礻方,以燕皇尸,殷谓之肜,周谓之绎。今虽未施肜绎之祭,先王之典,圣人重
不忘,但大腊之日,休息黎众,百日之勤,一日之泽,未可戒严。”
    宋因之,水德王,祖以子,腊以辰。
    後周以十月祭神农、伊耆以下至毛、介等神於五郊,五方天地、星宿、四灵、
五帝、五官、岳镇,下至原隰,各分其方合祭之。上帝、地、神农、伊耆、人
帝於坛上。南郊则以神农既蜡,无其祀。三辰、七宿则为小坛於其侧,自岳镇以
下,则各为坎,馀於平地。皇帝为初献上帝、地、神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