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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全本(完整版)-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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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主所指派于他的工作,直至白昼隐退”。按照主之意志的明确昭示,惟有劳作而非悠闲享乐方可增益上帝的荣耀。     
  这样,虚掷时光便成了万恶之首,而且在原则上乃是最不可饶恕的罪孽。人生短促,要确保自己的选择,这短暂的人生无限宝贵。社交活动,无聊闲谈,耽于享乐,甚至超过了对健康来说是必不可少之时辰(至多为六至八小时)的睡眠,凡此种种皆位于应遭受道德谴责之列。清教伦理当然不会如富兰克林那样申言时间即金钱,但这条箴言在某种精神意义上确是真理。时光无价,因之虚掷一寸光阴即是丧失一寸为上帝之荣耀而效劳的宝贵时辰。如此,则无为的玄思默想当是毫无价值,而如果它是以牺牲人的日常劳作为代价而换来的,那末它必须遭到严厉的谴责。其原因是:上帝更乐于人各事其业以积极践履他之意志,何况礼拜日已为人进行沉思提供了充裕的时间。在巴斯克特看来,那些在规定的时辰竟然挤不出时间与上帝交流的人多半是疏于其职业的懒鬼闲汉。     
  所以,巴克斯特反复不断,且经常是充满激情地宣讲:人须恒常不懈地践行艰苦的体力或智力劳动,这成了他最主要的工作。此种做法乃是基于两种不同的动机。一方面,劳动是历来所推崇的禁欲途径,因为它在西方教会中一直发挥着这种作用,这正是西方教会不同于东正教以及全世界几乎所有的修行戒律之处。对于清教徒归结到不洁生活名下的一切诱惑来说,劳动是一种特别有效的抵御手段,它的功效决不是无足轻重的。清教徒弃绝性欲的禁欲主义与修道院的禁欲生活只是在程度上而非原则上有所区别;而且由于它的婚姻观念,其所造成的实际影响远远超过了后者。因为,即使在婚姻生活里,性交也不过是遵照 “孳生繁育吧”的训令而充当为上帝增益荣耀的手段,上帝正是为此目的才恩准它的。除了粗茶淡饭和冷水浴外,用来抵御一切性诱惑的药方与用来抵制宗教怀疑论和道德上的寡廉鲜耻的药方一样,那就是“尽忠职守”。不过,最重要的乃是更进一步把劳动本身作为人生的目的,这是上帝的圣训。圣·保罗的“不劳者不得食”无条件地适用于每一个人,厌恶劳动本属堕落的表征。     
  和中世纪观念的分歧在这里十分明显地表现出来。托马斯 ·阿奎那也曾解释过圣·保罗的这句名言。但对他来说,劳动仅是维持个人与社会之存在的必要的自然条件。一旦这一目的业已达到,则该名言便不再具有任何意义。而且,它只是对整个人类而非对个人有效,因此不适用于那些无需靠劳动为生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上帝王国的精神活动方式之一的冥想沉思便在严格意义上拥有了超越这一戒令的地位。不仅如此,那个时代盛行的神学还主张:修道生活的最高成就乃是用祈祷和圣歌来充实圣库(Thesaurus  ecclesice)。     
  巴克斯特不再承认在履行劳动义务上容许存在诸如此类的例外情况,他断然宣称财富不能使任何人规避这一绝对命令。富人也不可不劳而食,因为,即使他们无需靠劳动挣得生活必需品,他们必须同穷人一样服从上帝的圣训,上帝的神意已毫无例外地替每个人安排了一个职业,人必须各事其业,辛勤劳作。职业不是象路德教宣称的那样是人必得领承并尽量利用的命运安排,它是上帝向人颁发的命令,要他为神圣荣耀而劳动。这种表面看来不甚重要的差别却带来了影响深远的心理后果;用神意对经济结构予以解释始于经院哲学,而这种解释在后来的发展却与此种差别有着密切联系。     
  托马斯 ·阿奎那把社会的劳动分工、职业分工解释成神安排万有的直接结果,当然,不少人也提出过类似的看法,不过援引他的观点最为方便。然而,他以为每个人在宇宙中的具体位置为自然法则所决定,因之是随机的(用经院哲学的术语则是“偶然的”)。我们已经看到,路德主张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阶级差别与职业分工为神意所直接设定,恪守上帝为他安排的位置,循规而不逾此矩,这就是人的宗教责任。确实,我们更多地是从他的学说中推出这一结论的,因为路德教与世界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暧昧不明,而且一直如此。在路德的思想观念中根本找不到关于改造世界的伦理原则;实际上,他的思想从未从保罗那种与世无涉的态度中完全挣脱出来。所以人应该随遇而安,逆来顺受,宗教责任只能源于这样的人生态度。     
  清教徒也承认私人经济活动中存在神意安排,但它所侧重的有所不同。与清教徒喜欢从实用角度解释事物的倾向相一致,它主张要从劳动分工的成效来洞悉上帝作如此安排的目的。巴克斯特在谈及这一问题上所用的溢美之辞令人时时回想起亚当 ·斯密对劳动分工的人所共知的神化。专业化为技术发展开辟了道路,因此它必然会带来生产在数量上与质量上的增长改善,而这一切最终将促进公共利益,也就是促进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讨论的清教徒的动机是纯粹功利性的,它与当时的世俗文献所表述的流行见解有密切联系。     
  不过,巴克斯特在刚展开论述时就做出了如下说明,这才真正表明了清教徒的特点: “除非从事某种正经行业,否则人的一切业绩只可是无足轻重,不成体统,他会把过多的时间花费在懒散闲逛而非工作上;”他最后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指有专门技艺的劳动者)会井然有序地进行工作,反之其他人却陷入长期的迷乱状态中,他们的事业既无适宜的时间也无恰当的处所。……因之,正规的职业乃是每个人最宝贵的财富。”普通劳动者时常不得不接受临时工作,这种情况在所难免,尽管如此,它依然是一种不足取的临时状态。无职业者缺乏有条不紊,明达事理的性格,而我们已经看到,这种性格正是世俗禁欲主义所严格要求的。     
  贵格派伦理观也强调从事某种职业的人生就是禁欲道德的实践,它表明人因虔诚而承领恩宠,虔诚的表征便是他从事职业一丝不苟,颇有条理。上帝所要求的并非是劳作本身,而是人各事其业的理性辛劳。清教徒职业观所强调的重点总是放在世俗禁欲主义的这种明达事理的性格上,这与路德教要求人盲从上帝设定的不可更改的命运迥然有别。     
  由此,清教徒对于人能否同时操持多种职业这一问题给予了肯定的回答,条件是这必须有利于公共利益或个人利益,不致造成对他人的损害和不疏于其职守。它甚至也不反对改换职业,如果人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这种决定,且其所抱的目的是从事更令上帝欢欣的职业,即根据普遍原则更有用处的职业。     
  确实,一种职业是否有用,也就是能否博得上帝的青睐,主要的衡量尺度是道德标准,换句话说,必须根据它为社会所提供的财富的多寡来衡量。不过,另一条而且是最重要的标准乃是私人获利的程度。在清教徒的心目中,一切生活现象皆是由上帝设定的,而如果他赐予某个选民获利的机缘,那末他必定抱有某种目的,所以虔信的基督徒理应服膺上帝的召唤,要尽可能地利用这天赐良机。要是上帝为你指明了一条路,沿循它你可以合法地谋取更多的利益(而不会损害你自己的灵魂或者他人),而你却拒绝它并选择不那么容易获利的途径,那末你会背离从事职业的目的之一,也就是拒绝成为上帝的仆人,拒绝接受他的馈赠并遵照他的训令为他而使用它们。他的圣训是:你须为上帝而辛劳致富,但不可为肉体、罪孽而如此。     
  仅当财富诱使人无所事事,沉溺于罪恶的人生享乐之时,它在道德上方是邪恶的;仅当人为了日后的穷奢极欲、高枕无忧的生活而追逐财富时,它才是不正当的。但是,倘若财富意味着人履行其职业责任,则它不仅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关于有位仆人因拒绝发展上帝赐予他的才能而被革出教门的寓言直接挑明了这一点。清教徒时常争辩说,期待自己一贫如洗不啻是希望自己病入膏肓;它名为宏扬善行,实为贬损上帝的荣耀。特别不可容忍的是有能力工作却靠乞讨为生的行径,这不仅犯下了懒惰罪,而且亵渎了使徒们所言的博爱义务。     
  强调固定职业的禁欲意义为近代的专业化劳动分工提供了道德依据;同样,以神意来解释追逐利润也为实业家们的行为提供了正当理由。对禁欲主义来说,贵族的穷奢极欲与新贵的大肆挥霍同样令人厌恶。在另一方面,它对中产阶级类型的节制有度、自我奋斗却给予了极高的道德评价。对于遵循上帝的旨意而成就斐然的好人,它习用的赞誉之辞是: “天主赐福其工程。”《旧约》中的上帝因其子民在尘世对他的拳拳服膺而恩赐他们,他的全部威权也必然对清教徒施予着同样的影响,因为他们听从巴克斯特的劝告,拿自己蒙承的恩宠与《圣经》里的英雄们所领受的殊荣相类比,且把《圣经》的话语都解释成神圣法典的条规。     
  当然,《旧约》中的语句并非是完全明白无误的。我们已经看到,路德在翻译J ·西拉的书中的一段话时首次使用了世俗意义的“职业”这一概念。尽管这部书蒙受了希腊化文化的影响,但从它所表现的基调方面考虑,它和其他的《旧约》外典一样都有明显的传统主义倾向。一件非常典型的事实是:迄今为止信奉路德教的德国农夫一直偏好这部书,正如德国虔信派的许多支派因特别推崇它而表明它们深受路德教的影响一样。     
  清教徒不承认伪教,斥之为缺乏神性,这与他们截然划分神性之物与世俗之物的倾向吻合一致。而在正经里,《约伯记》较之其他经书影响更甚。一方面,它包含了关于上帝绝对至上、有超乎一切理解之上的权威的完整观念(这与加尔文教对上帝权威的理解一脉相承);另一方面,它从这种观念中推出了这样的结论:上帝必然会赐福于他在今生尘世中的产业(仅见于《约伯记》,其中也包括物质财富意义上的产业。加尔文以为这一点并不重要,但它对清教徒却具有超乎寻常的意义。在《诗篇》及《箴言》的几首相当优美的诗篇中表露出来的东方寂静主义则被一笔勾销,正如巴克斯特本人一笔勾销了第一封哥多林书的传统主义色彩一样,尽管后者包含着关于职业观的重要思想。     
  然而,清教徒最注重的是《旧约》里对行为之规范化、律法化的赞美,它把这誉为一切能博得上帝欢心的行为之共同标记。清教徒提出了这样一种理论:摩西法典中的确包含有仅仅适合于犹太民族的礼规或纯粹历史性的诫条,所谓摩西律法在基督手中丧失了效力是仅就此而言的;在另一方面,它作为成文的自然法规始终是有效的,因此必须予以保留。这一理论,使他们有可能从中删除那些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的内容。不过,由于《旧约》道德里与此相关的种种特点,它得以有力地促进了束身自好、严肃庄重的律法精神,而这正是这种形式的新教世俗禁欲主义的本质特征。     
  因此,当作家们(当时的以及后来的一些作家)把清教徒,特别是英格兰清教徒刻画为英国的希伯莱主义时,他们的做法是有道理的,如果我们能对此加以正确理解的话。但我们千万不可把希伯莱主义说成是《圣经》成书时代的巴勒斯坦犹太教,它应该是指经历了若干世纪的规范化、律法化以及犹太法典化教育的长期影响后形成的犹太教。早期犹太教的普遍倾向是追求平易简朴的人生,这与清教徒的本质特征相去甚远。不过,一定不能忽略的是,它距中世纪与近代犹太教的经济道德观同样遥远,后者的特殊性格,决定了它们在资本主义精神气质的发展进程中占有重要地位。犹太人站在政治上大胆进取,敢于投机冒险的资本主义一方,一句话,他们的精神气质乃是贱民资本主义( pariah…capitalism)类型的。而清教徒的精神气质却是合乎理性地组织资本与劳动,它从犹太伦理中汲取的仅仅是适合这一目标的内容。     
  如何分析《旧约》的戒律渗透入社会生活后对民族性格的影响,这是一个引人入胜然而迄今为止尚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的课题,甚至在这方面对犹太教的研究也是如此。限于本书的篇幅,我不可能对此加以论述。除了前面已指出的两者之间的关系而外,犹太教那种以上帝的特选子民自居的信念也普遍复兴于清教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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