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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情海 作者:(民国)曹绣君-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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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去矣
  《武昌府志》:刘氏,是江夏危宁野的妻子。她二十六岁时,张献忠的部队攻打楚地,宁野在战乱中走失,刘氏抱着孩子随同母亲、婆婆到恩武村避难。途中,遇到一位士卒,他见刘氏略有姿色,便想奸污她。刘氏骗他说:“我不愿意野合,让人怪难为情的。以后,我会听你的。”那士卒强迫她上马,刘氏估计不能幸免,又骗他说:“军营里不能带小孩子,你让我去跟母亲、婆婆和孩子道别。”那士卒信以为真,便让她稍作停留。刘氏从容不迫地喂完孩子的奶,又与母亲、婆婆拜别,然后装作上马的样子,乘人不备,投入路旁一个深不可测的池塘中。临投水前,回头对母亲、婆婆喝道:“我去了!”于是赴水而死。
  其如女心何
  《和州志》:王氏女,西十都人。幼年时与黄孝廉的孙子景茂订了婚。几年后,黄家贫穷而景茂又生病,王女的父亲便背弃前盟,又私自作主把女儿许配给一位姓杨的富户。等到杨家送来彩礼,王女的堂嫂方氏来向她祝贺道:“妹妹大喜了,找了这么一户有钱的人家!”王女说:“哪有一女嫁两家的?
  “方氏说:“你没听说黄家太穷而他们的儿子又有病吗?”黄女说:“这是我命该如此,贫穷患病有什么关系!”自此以后,拒绝饮食。她的父母婉言劝谕她,她置若罔闻。此时,景茂也把这事上诉郡太守,请他主持公道。郡太守便传令王家来对簿公堂。王女哭着对母亲说:“我想现在要是对簿公堂,实在没话可说。本来你们已把我许配给黄家,现在又让我说没那么回事,你们想想我的心会怎样。后来你们又将我许配给杨家,如果我说没那么回事,那你们的心里又是什么滋味?”于是,绝食不起。家人日夜守护,强喂她饮食,因而没能死成。一天,她忽然起床下地,对母亲说:“死也不容易,还是活着吧!”
  随后,就自己主动吃饭,还动手洗衣服,仍旧和母亲住在一起。
  母亲很高兴,以为她回心转意了,便不加防范。睡到半夜,王女起来寻找上吊绳套没找到,偶然发现一盒丝绳,就用它自缢而死。
  尔辈牝犬耳
  《明外史·烈女传》:六安烈女,不知道她的姓氏。崇祯年间,流贼见她长得漂亮,便想奸污她。贼用手帕蒙住她的头,她一把将手帕撕坏,厉声说:“不要弄脏了我的头发”;贼给她披上锦缎衣服,她又把衣服扔到地上,大叫:“不要弄脏了我的身体。”流贼强把她抱上马,她拼命滚下马,大骂不止,请求流贼杀了她。流贼大怒,狠狠地给了她一刀。尔后,流贼叹道:“真是一个贞烈女子!”接着,流贼又对其他女人说:“你们这些人都是些母狗,一叫你们就来,看看她,你们不觉得惭愧吗?”
  黄泉同归
  《福清县志》:何玉宋,是化南里古洋人。她父亲早逝,母亲作主让她与东翰的林洪熥订了婚。还没等结婚,洪烦便染病身亡。此时,玉宋十八岁。当她听到讣讯,便与母亲诀别。
  母亲流着眼泪劝她:“你能忍心丢下寡母不管吗?”于是,就日夜守护在女儿身边,担心她出意外。玉宋暗中做了一双红鞋,鞋上绣着并蒂莲。她把鞋放在箱子里,不巧被堂妹发现。玉宋呜咽着对堂妹说:“我要穿着这双鞋长眠不醒啦!”她还替母亲做了几十双鞋。母亲不明白她为什么一下子做这么多,玉宋告诉母亲:“以后恐怕不能再为您做了。”说着,流泪悲伤不止。过了五个月,玉宋骗母亲说:“我现在不想死了。”于是,勉强进食,谈笑如常。母亲信以为真,不再防备。
  一天,有位亲戚家中有喜事,玉宋劝母亲去贺喜。母亲走后,她把给母亲做的鞋以及一首绝命诗封存在一个箱子里,遗留给母亲。随后,上吊而死。她的绝命诗说:儿生十八秋,举止无人识。
  黄泉愿同归,白日何太急!
  林家听到玉宋殉死的消息,便来迎接灵柩,把她与洪熥合葬在一块。这事发生在明朝天启年间。
  吾宁死于家
  《宋史,烈女传》:林老女,是永春人,年已十五,还未婚配。宋理宗绍定三年,金兵侵犯永春,林女与家人一起到山里避难,途中,遇到了金兵。金兵见她容颜秀美,想奸污她,林女拼死反抗。但考虑难脱厄运,便骗金兵说:“我有金银丝帛埋在家里,你何不跟我去挖出来,咱们好一块过日子。”金兵贪图钱财,便随她一起回去了,刚到家门口,林女就大叫:“我宁愿死在家里,也决不让你玷污我的身体!”金兵见上当受骗,大为恼怒,一刀将林女杀死了。林女死了三天,脸色还跟活着时一样。
  凌波妇
  《曹县志》:凌波妇,不知道她的姓名。戊子年间的一天,贼匪从城东门进了县城,开始抢掠奸淫,但还没抢到城西北。
  西北的住户还似信非信贼匪是否能到这儿来,就远远望见一位姿貌绝伦、神色仓惶的女子渡水而来。众人很惊疑,但也没人敢问。有个人见她力不能支,起了同情之心,便下水援助她。
  岂料那妇人厉声喝止道:“我担心遭贼匪污辱,想找个安静的地方死去,你是什么人,想让我活。你如果救我,你也就和贼一样;如果不是贼,请别靠近我!”去救的人听了她的一番话,惭愧地退上岸,待回头一看,水已经把那妇人淹没了。
  担水人妻
  《曹县志》:这位担水人的妻子,不知道她的姓名。顺治元年(公元年》,明将高杰内哄,率兵渡过黄河,他的部将刘汉杰抢来两名妇女,陪他喝酒。刚落座不久,有位担水人走进门来,跪在地上向刘汉杰哀告说:“坐在您右边的是我的妻子,以将军您的威名,找什么样的不行,怎么能用一个村妇陪酒呢?如果您能把她还给我,我死也不会忘记您的大恩大德。”刘汉杰不答应,担水人又磕头请求。刘汉杰大怒,拔出刀来将担水人杀了。他的妻子见丈夫被杀,愤怒异常,用手指着刘汉杰大骂道:“我所以能陪你喝酒,不去死,是希望与丈夫再团聚,你现在既然把他杀了,我岂能再活着!”说着,抡起胳膊给了刘汉杰一个大嘴巴。刘汉杰笑着安慰她,她骂得更厉害了。刘汉杰拔出刀来,将她也杀死了。
  用袋盛身投水
  《云南通志》:某女,是昆明人,与同村的魏升订了婚。
  后来,魏升因犯罪被流放到腾冲,某女也想跟他一道去,但不敢说。她的父母不忍心女儿到那边远的地方去,便谋划给魏升另介绍一位姑娘,而让女儿再嫁。事情已经说定了。某女知道后,偷偷缝制了一个布口袋,到了让她出嫁的那一天,她悄悄来到水边,钻进袋子里,从里面系上口,滚进水中淹死了。
  再说那迎亲的车轿来到了某女家的门口,某女的家人才发现她不在家中,便到处寻找,但找遍了角角落落,也不见踪影。
  姻家以为某女父亲骗他,便打算投诉官衙。不久,渔夫发现她的尸体浮出水面,事情才搞清楚,姻家也就作罢了。可惜不知道某女的姓名。
  遭时至此岂忍偷生
  《夔州府志》:张氏,是巫山下里人,生于明朝崇祯年间。
  她的父亲名叫士魁,为邑里的官吏,邑人都很喜欢他。张氏是士魁的小女儿。她聪颖敏慧,姿容美丽,精于刺绣,善吹洞箫。
  幼年时,她与一家姓何的儿子订了婚,当她十四岁那年,何子因病跛了一条腿。不久,他的父母又相继亡故,何家甚为贫穷。
  张氏不嫌弃何子,与他结了婚。婚后,张氏克尽妇道,拼力操持家事。但村里一些轻薄少年见张氏长得漂亮,何子其貌不扬,都感慨一朵鲜花插到牛屎上。他们还说:“张氏女那么漂亮,怎么能甘心嫁给那跛龟为妻呢!”何子听到这话,心里越琢磨越不是滋味,是啊,妻子漂亮得像一朵花,自己又跛又丑,她怎么能甘心?于是,便怀疑妻子讨厌他。由此以来,终日对妻子没个好脸色,不是打就是骂。张氏仍然逆来顺受,精心照料他。
  到了清顺帝丁亥年(公元年》,战火纷起,何氏夫妇逃往东北豆子寨避难。在那儿住了没几年,刘二虎率领部队闯入豆子寨,何子因腿跛,行走不便,掉到岩下摔死了。张氏被掠入兵营。此时,二虎盘腿坐在太师椅上,在他的身旁设置了许多刑具:几十炉烈火,里面烧着铁条,以备炮烙;几十副利刃,用来截腰斩手;小刀铁钩无数,以挖眼拔舌断筋;屋子正中,立着一根大木柱子,用来剥皮。酷刑惨烈,见者无不心胆俱丧。
  叫号之声,振动山谷。张氏见此则面不改色,只是背对着刘二虎抽泣。刘的一位部将见张氏姿色艳丽,便请求二虎想娶她为妻,二虎答应了他的请求。部将催促她快走,她用头碰地,誓死不从。刘二虎劝谕她说:“他是我的手下大将,你给他作妻子,不比在民间为老婆要好吗?”张氏不听,坚决拒绝。二虎假意用刀吓唬她,她竟伸长脖子等着挨杀。刘二虎把刀放下,叹息道:“我戎马几十年,仅见到一位像你这样刚烈的女子。
  “于是,换了笑脸对她说:“既然你不愿留在这,那我也不勉强你,现在就放你回去。你们邑里的妇人,也随你一道走。”
  张氏说:“我这少年寡妇,走了又能依靠谁。”刘二虎说:“留你,你不干;放你,你又不走,那你到底想怎么样?”张氏说:“事已至此,我岂能偷生,倘若蒙你垂怜,让我死去就心满意足了。”刘二虎说:“那你就随便吧!”张氏于是擦了擦眼泪,从容起来走到旁边的一间空房子里,解下衣带上吊自荆刘二虎为她准备了棺木,厚礼将她安葬了。此时,天下大乱,没人知道这件事。康熙年间,有关方面听说了张氏的贞烈行为后,表彰了她。
  吾采生报父德耳
  《烟雨楼文集·城中女子传》:嘉靖末年,民间流行瘟疫,呕泄霍乱随时威胁着百姓的生命,只要一传染上,没有不死的。
  这种瘟疫流行了好久,人们才找到一个医治的良方:用针扎其背部,见血就好了。不用此法,没人能幸免。
  却说城中有位女子,十六七岁,传染上了这种病,父亲急忙给她请来医生为她诊治。医生来后,女子不同意医治。父亲强迫她接受治疗,她还是不干。她对父亲说:“我有死够了,哪有女子裸着脊梁给人看的呢!”女子的病更重了,父亲跪在她的面前哭着哀求她医治,女子也跪了下来,流着眼泪磕头拜谢说:“我来生报答父亲的恩德吧,现在别指望我能活了。”
  说完,便倒地而亡。
  这件事是汤君对我说的,汤君让我为她作传,当时,汤君告诉过我这女子的姓名,但没说她住在哪里,也没说她的父亲是什么人。不久,我也就把那女子的姓名忘了。现在汤君已作古,我要想知道她的名字也没办法了。咳,死生只在呼吸之际,而不可夺志如此。她的忠孝节烈行为,极令人们惊愕歌泣,要知道这位女子的作法是不容易的。古时候记载的舍生取义的贞烈妇人,都是受了很重的污辱,为了治病而露出脊背,也是寻常的事,何况是在生死的关头呢,而她却不在乎,这难道不是奇女子吗!
  脱足缠缢墓上
  《南皮县志》:高氏,是吴茂才的妻子,河间府人。茂才二十九岁时,娶的高氏,高氏当年十七岁。婚后,高氏恪守妇道,殷勤侍奉丈夫。岂料,丈夫不久便患了重病,瘫在床上动弹不得。高氏每日给他做饭煎药,端屎倒尿,侍候了两年多,也不懈担茂才自知再也起不来了,便拉着高氏的手说:“我不行了,这是命里注定的,希望你在我死后早点寻个好人家,来酬谢你的劳苦。”高氏说:“按您说来,是认为我有贰心。
  您要是死了,我也跟您一块去。”每当茂才提起这种话,高氏都退出门去。后来,茂才病故。殓葬完毕,高氏哀毁不食,多日滴水未进。她的父母及公公觉得总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就商量让她改嫁。挑好了人家,选好了日子后,才告诉高氏。
  高氏漫不经心地应道:“遵命!”但她提出了个条件,要公公为她准备烧酒烤鸡,她要祭别丈夫。公公说:“家中太穷,买不起。”高氏又让公公准备烧纸瓣香,公公也说没有。高氏恐怕他们怀疑自己而加以阻止,便来到丈夫墓旁,痛哭失声。丈夫的墓前有棵一把多粗的小树,高氏哭完,就解开缠足的带子,上吊而死。死时,树被拽弯,她跪到了地上,脸向着坟墓,面色跟活着的时候一样。
  不自杀何以雪耻
  《常熟县志》:张氏,是朱一鸿的妻子,张汝东的女儿。
  二十三岁时,嫁给了朱一鸿。一鸿不善治家,家里穷得叮珰响。
  他在村里做私塾老师,挣得钱吃了上顿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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