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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吃菜粥,嘴里要淡出鸟来(李逵语),想吃点干的吗?人们在陶罐底子挖几个孔,里边装好米,坐在沸腾的另一个罐水上,用下边的蒸汽,去加热上边陶罐米,这也就是蒸了。蒸出的小米干饭,比较香,顶饱。这种设备后来做成了连体的,上下陶罐连在一起叫做“甑”。它可以蒸饭,也可以蒸鱼,蒸植物块茎(如古代白薯)。我们可以视此为饮食界的蒸汽革命,但神农氏没有悟出“瓦特的蒸汽机”从而制造古代火车!只怪当时没有金属,这是七千年前最郁闷的事,冶炼金属需要1000度的高温,当时的陶窑也就弄到800度,烧陶器还可以,金属就不行了。
没有金属就有很多不方便,比如神农氏的手指甲长了,没有指甲刀,他就只能用牙去咬,或者到岩石上磨(跟老虎一样)。如果神农氏想做一个独木舟,他很难用石器把一根大树平掏空,而必须先在木头上烧火,烧掉一层,用石器刮掉一层木炭,再烧一层,再刮。烧大发了,就把整个“船”烧了。砍树也是这样。据民俗学家的报告,南美土人用石斧砍倒一颗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边砍边用火烧(而我们用铁斧砍伐,只须一小时)。由于砍树太麻烦了,当时的人死了就没有棺材,只用席子和树枝覆盖,放进方坑里最了不起坑顶加一个木头盖子覆盖着,这个盖子往往是原木拼成的,没有刨平,上边也不起坟头。不过小孩子好,小孩体积小,死了就放在陶器的瓮里埋着。
如果一个喜欢喝茶的人,喜欢吃辣椒、喝酒、抽烟的人,跑到七千年前的先王时代去,那就等于自投死路。不过他也许能喝得酒,因为酒是起源于放馊了的饭,当时放馊了的饭倒满多的——因为没有冰箱,所以有非常原始的酒!而且米酒以外据说还有果酒,是猩猩酿造的。猩猩、猿猴这些家伙爱采山果,然后堆在什么地方,遇到适合的自然条件就发酵,成了酒。从前曾有人观察并记录到这种趣事。既然猩猩能做到,想来智商更高一点的先民们也不难发现这果酒的诀窍。
原始酒很浑浊,里边掺着饭和果,怎么喝呢?考古出土的滤酒器给了我们答案。它就像一个茶壶,一头把“馊饭”倒进去,壶中间挡了个竖立的筛子,酒水就在另一头涌现汇聚了,可以倒出来喝。(在荒岛上可以学用之)。
喝酒可以用陶制的碗,神农氏和他的哥们坐在地上抱着它,沉甸甸的,喝起来很不优美,所以大家使用轻便的木碗。然而木头容易糟烂,神农氏就给它涂上天然植物漆,是最原始的漆器。
三皇神迹六
七千年前神农时代的人,最大的苦端是讨不到老婆。包括神农氏本人,也没有媳妇。不过这样也好,他可以有很多“媳妇”——当时流行狂欢节,选定特别的好节气,比如春分,神农氏组织大家到郊外什么美地方,温泉边上,节日大狂欢。附近村落,认识和不认识的男男女女,在野外野炊。一些青春少年,从这里找到他们的野蛮女友。一帮男女吃饱喝足就脱掉衣服,坐在水潭里嬉戏,遇上互相中意的,就上岸去男欢女爱,着对野合。各对情侣虽近在咫尺,皆互不妨碍,各行其素,甚至可以互换伴侣。这就是石器时代的“郊外野合”,作为习俗不同程度地一直保存下来,直到今天在我国西南地区还看得见,与刚才的描述一般无二。
欢乐谷(Happy Valley)的集体野合是远古先民在没有个体夫妻家庭时期的必然出路,世界各地都是如此,但是少儿切勿模仿!即便到了后来的大周朝,官方的《周礼》上还规定着这是全民活动,鼓励参加,地点往往选在桑林。古代的桑林,就是现代的红灯区。
七千年前,除了欢乐谷是个好去处外,伟大的神农氏还专门创造了远古的“市”,即农贸市场,除了做买做卖,也是寻找异性partner的场所。这个传统至今没有变。譬如重庆的解放碑、台北的西门汀,既是逛街购物的地方,也是打望泡妞的处所。下面我们谈谈七千年前的人是怎么在农贸市场泡妞的。所不同的是,现代人在解放碑是男的泡女的,七千年前正好相反。
当时村落中的血缘关系是以母线为线索,女性主导着这个社会。农贸市场上汇聚着人们采集来的各种好东西:有卖鸟蛋、卖鱼的,都是物物交换,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还有摆了地摊卖饮料的——正是个女孩!她把植物根茎泡水,卖给远路口渴的你。相逢不饮空归去,洞口桃花也笑人。而这时你是拎着打狗棍(尖木棒),背着一筐麻皮,走在农贸市场上。注意,你背筐的方法跟现在不一样,是用带子绷在前额,从两耳下伸到后背,拉着脊背上的筐(很多古人因此在头骨留下印痕)。如果你筐里的“大麻”比较好,拎着木棒的姿势也很酷,没准就能被这卖饮料的“野蛮女友”欣赏了。
注意这大麻不是吸食的。大麻的叶子可以煮菜吃,麻籽可以煮粥吃,麻皮可以剥了作衣服穿。毒品大麻只是产自印度的某一变种。你把这些采集来的、浑身都是宝的大麻,交给这个女孩,换来她的饮料。
这个女孩直勾勾地对你打望了一阵,觉得你这货色还不错,就冲你放电,要你的联系方法。但是你是个有骨气的男生,特别是你发现这个女孩牙齿有点暴,一笑就不好看了。于是你借故跑开,改到旁边卖古代衣服的摊子。她专卖兽皮料的衣服叫做裘——夏天毛朝外,正着穿,凉快,冬天毛朝里,反着穿,暖和。卖裘的女孩,手很巧,纤细的手指是你的最爱。为了避免乱法飞扬,她头顶上梳起一个螺壳样的乌髻,还有一只象牙梳固守着那里,象牙梳是五齿的,发明梳子的灵感来自五个手指。尽管如此,还是有些长发分成柔和的几咎,解散在她的肩头,以及两三根极细极长的辫子。
当她觉得你符合她的style来的,你呢,也不讨厌她的相貌,然后你跟着这个女孩直接去她家——千万不要害羞,因为别人也是这么干的。路上你看见那个卖饮料的牙齿有点爆的女孩,后面也跟着一个帅哥呢,是她泡来的。
到了女孩家里,你和她一起剥掉衣服——对不起,应该是剥掉大麻或者葛藤的皮,一起劳动。麻皮在水里泡上几天之后,皮就松散了。你用棍子槌击几下,麻丝就出来——这样一起干活比较好,在劳动中建立友谊。她再放进一些矿物质,使其脱胶,麻丝变得更麻利。接着,女孩把丝捏了出来。这些长长的麻线挂在她的脖子上,再利用陶制纺轮捻成线。纺轮只有两倍铜钱大,中间的小眼插着竹签,签子顶上系上她的麻丝。用手转动纺轮,利用纺轮在悬坠状态时旋转的重力和扭力,把几绺麻线拧成结实的一根长线——纺轮质量越大,坠力就越大,纺出的线就越细;纺轮质量越轻,纺出的线越粗——古人已经知道如何利用地球引力了。这个纺轮是当时的高科技产品,女孩的最爱,将来死后是要放在女坟里的。男孩坟里则放石斧,显示出男耕女织的分工。
接下来的工作是织布——这只需你旁观。织布,说白了就是把麻线分成经线、纬线,相互垂直地排列起来,就是布了。把经线的一端固定在木架上,另一端系在她的腰际。纬线借助梭子,系在梭子尾巴上。女孩拿着梭子,在经线上穿梭编织,一上一下,布就织出来了。布比较稀疏,每平方厘米中约有经线10根,纬线26—28根,比现代农家布还稀疏。但是没关系,这毕竟是你们劳动的成果。如果你的这个“野蛮女友”天资聪颖,她还可以在穿梭编织纬线的时候,作出种种回纹、斜纹的暗花来,有些植物的块根捣烂可以流出各类颜色的汁,把布染成美丽颜色——矿物颜料也可以。
七千年前的布,一根都没有保存下来,在一些出土陶器上发现了布纹的痕迹。这是制陶的时候,把布垫在了泥罐子下面,印上去的。
有了布,后面就可以做衣服了,这就不用我教了。七千年前的女孩自会做衣服。如果你非要问她们,是怎么学会织布成衣的?她会说这也是神农氏的发明。不过那时候布的幅面很窄(只相当于她的腰宽),所以难以做成裙子(除非她的么贼粗),而只能把几条布拼接起来作衣服。所以,当时的“裙子”,都是前后两片(各自用几幅布条拼成),两片之间开缝,导致大腿很容易露出来。男女们都穿这种“旗袍”式的裙子,谁也别笑话谁。与旗袍不同的是,旗袍上下连体,当时则是上下分成两截。
当你们为了衣服工作了一天,已到夜色深沉的时分,晚风像装在水瓶子里的半瓶子水,涌动着绿色的星光,你和这个野蛮女孩,互相拥抱着,在她家的小屋子里,已经成为春天中幸福的一员。从房顶的窗户,你们可以一起数着天上的星星。没有任何人会干涉,男生在女生家睡觉这在那时候天经地义。不要怕她爸爸。事实上这个女孩没有父亲,人们都是合族而居,集体生活,村落由单间小房子(坑屋)组成,每个坑屋里边只住着一个女孩或一个男孩,这意味大家都没有固定的老婆,没有固定的夫妻家庭,大家都去欢乐谷解决性需求,或者在女孩的单间房子里“走访”。之所以在女孩的房里,只因为她们是社会的主导,男生是她们的“玩物”。
男生被泡来以后,千万不要以为会被召为固定的“驸马”。双方只是结成偶然的短期伴侣而已。俩人好上半年一年,男生随时都可能被换作别人。这样的事在民风淳朴的地区(如云南永宁纳西族)仍能找得到:在劳动、集贸、娱乐等场所,男女只要认识了,双方愿意,男子当晚就可以到女方家族她的房间过夜。次日天明,男子辞归。俩人只是这样好上一段时期,短期同居罢了,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甚至连早餐男方都得回本族就食。所以每日清晨,各村落之间的道路上,来往者尽是青壮年男子。互相还打招呼呢。每位女子都可以和它族许多男子保持性关系,反之,男子亦然。不过,这里的主导是女子。我们管这个叫“走访婚”。男女暮合晨分,来去自由,相互走访,主要是为了解决性苦闷,所以对长相、学历、体格、家庭、财力、心灵都不挑剔,往往一两个月就要换一个partner,一个女孩同时拥有几个partner,是常事。唉,这可真是“野蛮女友”啊!她们生下的孩子真是难以确定其生父是谁。因为找不到爹,所以就敷衍出神话,说他们是踩了脚印、看见龙首,因而怀孕生的——伏羲、神农就是这样来的。
蒙古族“阿拉善旗”也有这样的遗俗。老人们把姑娘嫁给一种器物,以马鞍或火钳为丈夫,算是成人了。事后,姑娘就可以和不同的男子交往,在家接受走访,生下孩子归女方家。
野蛮女友生下的孩子,照例都归母方所有。孩子长大后,和妈妈一样都不离开本族,一直到死。这是母系氏族的特征,基本上跟蚂蚁的社会差不多:蚁后在母家里不停地产蛋,生下的女孩,未来当“蚁后”。生下的男孩当“工蚂”,帮妈妈干活。当然工蚁(男孩)也要不时地跑出去被妞泡,去野合或者走访,协助别家的蚁后生产下一代。
试想一个社会没有夫妻固定的家庭,该是多么随便也无拘无束阿。七千年前的社会就是这样开放的:女子主事,郊外野合,走访过夜。
但开放是要有代价的,色字头上一把刀。七千年前,孩子们的死亡人数占到死亡人口的三分之一,这是因为他们的年轻妈妈也死掉了——有一半的女性死于二十几岁花季,这是整天泡男生带来的恶果。过多的性生活变成女孩的催命符:十五岁普遍怀孕,过早的孕育导致女性发育系统的紊乱,未老先衰。临产也是一个难关,难产和产后细菌感染是母子的杀手锏。即便孩子养大了,妈妈若死掉,小孩也往往是死路一条。七千年前,男人的寿命反倒比女人要长,平均在32岁左右。这个数据一直保持到汉朝前没有大变化。
下面我们去七千年前的坟地去看看。既然没有个体的夫妻家庭,也就没有夫妻合葬。人们在坟地里都是住单间。住上一段时间,肉没了,才被认为是真正死掉。挖出骨头来,转移到部族的公共墓地里进行“二次葬”。公共墓地当然也无所谓夫妻合葬,都是男女分成两大区,所有的男人葬在一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