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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想象力世界-浪漫主义文学-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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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17年4月始,济慈开始写他最长的诗,即《恩狄米昂》。恩狄米昂(Endymion)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一个英雄的牧童。为月神所爱,众神之王宙斯允许他永保美貌,条件是他必须永远睡着。而济慈诗中的恩狄米昂却是一个忧郁的探索者。他之所以忧郁是因为他在梦中热爱他的美丽的月神,因而尝到了一种“与宇宙精质结成友伴”的高度快乐。醒来后,便感到人间的一切都是如此无聊。为了寻回这个梦,他下地狱,入海底,最后遇到的却是一位印度女郎。正当他打算放弃他的追求,甘于在人世生活时,印度女郎摇身变成了他日夜追求的月亮女神。原来这就是他的恋人。于是两人挽手而去,再无踪迹。

  济慈曾说,一首长诗可以“考验创造力”。他认为创造力是诗歌的北极星,犹如幻想是他的帆,想象是它的舵一样。而《恩狄米昂》正是那想象力的结果。长诗以这样一句名言开始:

  美丽的东西是永恒的欢乐

  它的美随时而增,它永远不会

  化为无物。

  诗人一开头就表明人的灵魂对美的追求:梦幻之美、爱情之美、青年男女之美以及大自然的美。

  然而,这种美的追求却遭到了保守的人物的攻击。一位署名为K的人在《勃腊克武特》这季刊上发表评论说:作一个挨饿的药剂师比做一个挨饿的诗人要强得多,明智得多。所以,约翰先生,还是回到你的药店去吧。回到膏药、药丸和油膏盒去吧。只不过,看在上帝的面上,下药时可不要像写诗那样大用其止痛剂和催眠药。

  这种恶毒的攻击没有使诗人气馁,反而促使他对自己的创作作了深刻的反思。1818年始,他不仅没有回到药罐中去,反而佳作不断出现。在短诗有

  《再读“李尔王”有感》、《每当我害怕》、《灿烂的星》。这后一首诗是写给他那恋人的:

  灿烂的星!我祈求像你那样坚定——

  但我不愿意高悬高空,独自

  辉映,并且永恒地睁着眼睛,像自然间耐心的,不眠的隐士,不断望着海涛,那大地的神父,用圣水冲洗人所卜居的岸沿,或者注视飘飞的白雪,像面幕,灿烂,轻盈、覆盖着洼地和高山——

  呵,不——我只愿坚定不移地以头枕在爱人酥软的胸脯上,永远感到它舒缓的降落、升起;

  而醒来,心里充满甜蜜的激荡,不断、不断听着她细腻的呼吸,就这样永生——或昏迷地死去。

  其次,他还写了更多的叙事诗:《伊莎贝拉》、《圣亚尼节前夕》、《莱米亚》。《伊莎贝拉》是一首无论在情节安排,还是语言运用以及人物描写,充分体现了济慈的独特风格的长诗。这首诗是根据薄伽丘的《十日谈》中第四日第五篇故事写的,主要情节是两兄弟发现他们的妹妹同一个他们所雇用的管事恋爱后,将他秘密杀死了。妹妹后来找到了自己爱人的尸体,并将他的头取下埋在一个花盆里,上面种一株紫苏花,每天用眼泪浇灌,但不久被她的哥哥发现,结果花盆被偷走,姑娘也因心碎而死。诗中写道:

  从此,她忘了日夜和星星

  从此,她忘了树梢上的春天,她忘了流水潺潺的山谷,也忘了冷峭的秋风飞旋;

  她不再知道白天几时消逝,也看不见晨光升起:只不断

  静静地望着她甜蜜的紫苏,并且把泪水滴滴向它灌注。

  而《圣亚尼节前夕》更是一首庆功的诗。这也是根据一个民间传说而描述的罗米欧和朱丽叶式的故事,传说,圣亚瓦是罗马少女,于14岁时以身殉基督教。为纪念她而有圣亚尼节,定在每年1月20日。传说少女如果在这个节日的前夕祈祷,便可以梦见未来的丈夫。济慈诗中的少女是梅德琳,在这一天,她的乳媪告诉她说:

  在圣亚尼节的前夕,姑娘们都能看到恋人的影像,只要她们遵守正确的仪式,在甜蜜的午夜,她们的情郎,就会在梦中对他们情话绵绵,她们必须不吃晚餐就上床,将百合似的玉体仰卧朝天,不准斜视或后顾,只面对天堂,只对上天默念她们的一切愿望。

  少女梅德琳匆匆地从晚会上回到了自己的闺房,打算按照乳媪说的去祈祷,看看是否会看见自己未来丈夫模样与自己已经偷偷相爱的邻家仇人的波菲罗一样。这晚,热烈地爱着梅德琳的波菲罗在乳媪的帮助下早已藏在自己心爱人的闺房的壁橱里。等梅德琳入睡以后,波菲罗走了出来,先是端详着月光下她的睡姿,后来拿起她的琵琶弹起了普罗旺斯的哀曲《无情的妖女》。梅德琳醒来,为梦中“纯净的欢愉”的消失而流泪。但她对他的爱人说:

  爱,别离开我,使我一生难过,要是你死了,我岂不永远漂泊?

  于是故事达到顶点:

  听了这情意绵绵的话,他立刻

  站起身,已经不是一个凡人,而像是由云雾飘起,远远沉没

  在那紫红的无际的一颗星。

  他已融进了她的梦,好似玫瑰

  把它的香味与紫罗兰交融——

  便这时,西北风在猛烈地吹,刺骨的冰雪敲打窗户,给恋人

  提出警告:节夕的月亮已经下沉。

  最后,这一对恋人不顾外面刺骨的寒风,也不顾及家里人的反对,朝着他们的幸福奔去:

  于是他们逃了:阿,在那远古,这一对情人逃奔到风雪中。

  这首诗在格律上,济慈采用的是十七世纪后半叶德莱顿式的双韵体,由于这一诗体讲究的是对仗效果,很适合于煊染气氛。济慈的叙事能力在此得到了充分的施展。

  济慈还有一个宏愿,即成为一个伟大的戏剧家。他曾说:“我的雄心之一是要在现代戏剧的创作方面掀起一次巨大的革命。”遗憾的是他只与朋友查理士·勃朗合写了一个五幕诗剧 《奥托大帝》。他的早夭使英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坛失去了一个伟人。

  尽管济慈未能成为一个大戏剧家,仅他的六大颂歌也足够我们后世对他的才能产生崇敬之情。它们是《惰颂》,在这首诗中,诗人提出自己一生的三个追求,即爱情,雄心和诗歌;《心灵颂》除了颂扬爱情、美感外,还歌颂人的思想。在 《忧郁颂》中,诗人说忧郁是一“恋女”,她的温柔和美丽足以抚慰人所受的创伤。而《秋颂》却显示出一种纯洁、贞静的圆熟的美。六大颂歌中,《夜莺颂》和《希腊古翁颂》属于英国文学史上最佳诗歌之列。

  据布朗说,在早春的一天,济慈坐在布劳纳家花园里的一株梅树下时,一只夜莺的歌声使诗人感到一种恬静和持久的喜悦。于是他写出了传世的《夜莺颂》。诗一开始,诗人便描写了自己当时如同服用了麻醉剂一般沉入幻想的境界:

  我的心儿在痛;

  困盹和麻木刺进了感官,有如饮过毒鸩,又像刚把鸦片吞服,全身沉向忘川河。

  这使诗人沉入恍恍惚惚的梦幻般境地的不是毒药,也非鸦片,而是那夜莺的歌声。接着,诗人又想到美酒。

  唉,要是有口葡萄美酒该有多好!

  那冷藏在地窖的陈年佳酿,一尝就会使人想起绿色的大地,想起花神,恋歌,阳光下的欢畅!

  但愿有一杯满溢着南国的温暖,满溢着真正的、殷红的灵感之泉,杯沿闪烁着珍珠般的泡沫,那染得鲜红的嘴唇;

  哦,我要一饮而悄然离开人世。

  同你一起隐没在幽暗的林间。

  接着,诗人从美酒回到了自我,回答了诗人在第一节中提出的心儿为何而痛,为何要逃离凡世的两个问题,即,人世间有太多的病痛、烦恼和悲凄:美在褪色,爱不长久。但在诗的第四节中,诗人好像又找到了慰籍。即,酒、麻醉剂都没能做到的,诗却做到了。诗人想告诉人们诗的力量是巨大的,只有诗人能帮助人们摆脱烦乱的社会:

  去吧!去吧!我要飞往你处,不乘酒神用群豹拖拉的车驾,而是靠诗神无形的翅膀,尽管头脑已经困顿,疲乏。

  后来,诗人用夜莺的归属,想到远离人烟、狂涛拍岸的孤岛上,囚禁的公主的孤寂。由此,诗人猛然想到自己不也是孑然一生吗?于是情不自禁地说出:

  孤寂!这两个犹如钟声,把我送回我独自立足的地方!

  诗人由此回到了现实!呵,别了!幻觉!你这引人入迷的小妖。

  夜莺飞去,但她的歌声仍在耳边萦绕。诗人虽已回到现实,但仍弄不清这究竟是幻觉还是梦。

  哎,这是个幻觉,还是白昼的梦?

  歌声飞逝了:——我睡着,还是

  醒着?

  产生于同一年的 《希腊古翁颂》与《夜莺颂》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诗人的想象力的结晶。不同之处是夜莺给人一中空灵的感觉,因为我们只闻其声、不见其形。而象征古代文明的古翁展露其形,却默不作声。留给人一种静态的美。

  引起诗人如此多想象的是一个刻有浮雕的石翁,石翁上刻着许多人物和情节。诗开始说:

  你委身“寂静”的、完美的处子,受过了“沉默”和“悠久”的抚育,呵,田园的史家,你竟能铺叙

  一个如花的故事,比诗还瑰丽:

  在你的形体上,岂非缭绕着

  古老的传说,以绿叶为其边缘,讲着人、或神、敦陂山谷或阿卡狄山谷?

  呵,是怎样的人,或神!在舞乐前

  多热烈地追求!少女怎样地逃躲!

  怎样的风笛和鼓铙!怎样的狂喜!

  这是一群神和人在舞乐中如醉如狂地追逐着一些少女。还有一个场面是一个乐师在吹风笛,一个青年在向一个姑娘求爱。恋人处在想吻而永远也吻不上的状态。接着是另一个场面,一群人牵着牛去祭祀。突然,诗人意识到古翁上的艺术处于永恒的寂寥,没有活动,没有生命,也没有灵魂。艺术与现实何者更优越?

  哦,希腊的形状!唯美的观照!

  上面缀有石雕的男人和女人,还有林木,和践踏过的青草;

  沉默的形体呵,你像是“永恒”。

  使人超越思想:呵,冰冷的牧歌!

  等暮年使这一世代都凋落,只有你如旧;在另外的一些

  忧伤中,你会抚慰后人说:“美即是真,真即是美”这就包括

  你们所知道、和该知道的一切。“美即真,真即美”,诗人由此把有限扩大成无限的真理。而诗人自己的超人的想象力即是这句话的最动人的体现。

  咆哮的雄狮——拜伦

  我们要谈的最后一位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是位具有秀美和高贵的品质人,一位眉宇间充满了不宁静的颤动,目光中常发出一种所向无敌的气慨的人。他领带打结的式样成了人人都模仿的榜样。他在情场上的角逐的名气不亚于他的诗名。对其爵位荣衔他是百倍地珍惜,而对文学创作却抱着写着玩玩的业余爱好者的态度。然而,他那横溢的才气又不允许他成为一个业余的诗人。而在他无意当业余者的政治领域中,却真正是个感情用事者和冒险家。这位外表上显得郁郁寡欢,背后深藏着痛苦、不安、天才、高贵和可怕的狂暴的人就是乔治·戈登·拜伦 ((George GordonByron)。

  拜伦生于1788年1月22日,母亲是位热情而不幸的妇女,在他诞生前不久就离开了她那放荡、粗野的丈夫,独自从法国回到了伦敦。不久就生下了她唯一的儿子。由于一次据说是发生在孩子诞生时的偶然事故,婴儿的一只脚被弄残废了。这一身体的缺陷成了诗人最敏感的事件之一。

  据说,拜伦的双亲身上都具有难以控制的激情。母方的家族史上不乏企图自杀或杀人的人;父方具有英雄的冒险业绩,但又时时表现出不顾一切的放荡。因此,诗人的血管里流着门第极高的贵族的狂暴的血液。

  这个生性傲慢的小男孩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对于他的跛足,他容不下别人的任何暗示,但有时,他自己又会不无辛酸地自嘲自己的“瘸脚”。他在学校并不用功,但却对历史和游记有着浓厚的兴趣。早在10岁以前,心中充满了对东方的憧憬。另外,对于异性的火热的吸引力,很早就显现了出来,据说他五岁时就和一位叫玛丽·多英的小女孩深情地相爱。

  另外,这也是个极爱虚荣的小孩子。当他10岁的时候,他的叔祖去世,勋爵的头衔自然地由拜伦来继承。这孩子听到这一消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跑到母亲那里、询问她是否注意到他变成勋爵以后有什么两样。为了弥补他身体的缺陷,拜伦进入剑桥之后就开始像一个花花公子那样放荡不羁:骑马、游泳、驾车、射击、拳击、打板球、饮酒,希望在这些领域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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