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和校花同居的日子[完本]作者:嬷嬷茶-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污渍。

    “呵!这么大还尿床啊!”我幸灾乐祸的说到。秦可一听到后,红着脸白了我一眼,然后一声不响的走进了房间。这让我感到了很莫名其妙,我们经常开的玩笑中比这过分的她都不在乎,怎么今天会有这样的反应?看了看表,马上就要到上课的时间,于是我匆忙的收拾了一下自己,向学校赶去。

    在即将下课的时候,我给秦可一发了一条短信,问她想吃什么,但秦可一却没有给我回,从短信的回执可以知道,她应该是收到短信了。就在我正为今天秦可一古怪的表现迷惑不解的时候,一个念头突然闪现在我的脑海中——莫非秦可一的生理期到了?我开始回忆佟晨生理期到来时的状态,似乎有些相像。于是在下课后去超市买菜的时候,我特意的买了一块猪肝,因为我从一本书上看到猪肝不仅名目还补血。我曾一度有卖只鸡回去给她炖鸡汤的冲动,但考虑到那是坐月子的妇女的专用食品,好像不太适合秦可一现在的状态,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

    当我回到家,打开门的时候,秦可一正盖着一条毛巾被,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双手捂着肚子,表情有点痛苦,对我的进门也不理睬。这种情况很好的证明了我的猜测,同时也证明了另一个事实,秦可一属于在女性中占80%左右的痛经群体。我把东西拎进厨房,然后给秦可一倒了一杯开水,放在她旁边的茶几上,秦可一仍然对我不理睬,继续看着她的电视。而我此时也意识到以她目前的这种状态,还是不去招惹她为好,因为我曾经在一本杂志上了解到,生理期到来时的女性脾气都不会太好,尤其是痛经的女性。于是我蹑手蹑脚的走到厨房,小心翼翼的开始做饭,尽量不给她和我吵架的口实,其实我倒不是怕和她吵架,只是觉得以她目前的状态再和她吵架,似乎有些不人道。

    “康健!你帮我个忙好吗?”秦可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已经站在厨房门口,一只手抚着墙,一只手仍然捂着肚子。

    “说吧。”

    “你……帮我下去买包卫生巾好吗?”我此刻的表情已经不能用惊讶来形容,手中的菜刀也开始摇摇欲坠。

    “你疯了?我一个大男人给你买卫生巾!!”

    “哪有什么啊?你以前没帮你女朋友买过啊?又不是让你用!”

    “我女朋友才没你那么变态的想法那!”

    “不去拉到!”秦可一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双手捂着肚子,一步一步慢慢的向沙发走去,看到这一幕,同情心又开始作祟。

    “好啦!我去行了吧!”我极不情愿地说到。

    “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多买几包回来啊!再给我带包话梅回来!”秦可一忽然间挺直了腰板,表情也变的轻松了许多,让我不得不怀疑我又中了他的圈套。

    我选择去一个离我家比较远同时也比较偏僻的超市,我的住的地方离学校很近,所以附近的几家大超市都会碰到我们学校的学。一个在学校备受关注的公众人物,被发现在出现在某个超市的角落里,对着满货架的卫生巾发呆,并且还挑选其中的一种……,想到这里就感到毛骨悚然。

    在步行了将近十分钟后,我像个贼一样的出现在了某个超市,我以敏捷的身手移动了摆放卫生巾的地方,却发现面前站着七八个也在挑卫生巾的女生。其中一个还领着男朋友,而且还一边挑,一边不厌其烦的给男朋友讲解各种不同牌子卫生巾的特点和感受。我完全能理解面前这个红着脸的男生的感受,当我们的目光交汇时,我从他的眼睛中感受到了无助于痛苦。

    我趁所有的女生都没有注意到我的时候,迅速的从货架上抽出几包放在框里,然后故作镇静的踱步走出这个区域,有从其它的货架上拿了两包话梅,然后等到款台没有人交款时,我迅速的冲了过去,以及快的速度付完了钱,然后匆匆的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回到家后,我把卫生巾和话梅交给了秦可一,然后继续到厨房去做饭,没想到我刚走进厨房,客厅里就出现了秦可一的暴吼。“康健!你这头猪!你买得这是什么啊?”

    “这不是卫生巾吗?”我从厨房走出来,一脸疑惑的问道。

    “是你个头!这是护垫!”秦可一哭笑不得地说到。

    “护垫!干什么用的?我又没用过,哪知道啊?我看它和卫生巾都放在一起,还长得那么像!”

    “护垫就是……,哎呀,反正说了你也不知道。”秦可一有点开始不耐烦。在看了我数秒之后,秦可一又换成温柔的语气让我再帮她换一个,有点像求我的意思,让我无法拒绝。

    于是我再次向那个超市走去,感觉好像刚出虎穴又入狼窝。

    我再次像贼一样的出现在超市,利用和刚才几乎一样的技术动作,完成了这次采购,我在拿了卫生巾的同时,特意的看了一眼上面是否标明了“卫生巾”和“护翼”等几个大字,直到确定无误时,才去款台交款。

    就在我即将付钱的时候,身后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妈用很大的声音热情的向我说到,“小伙子,这个牌子的不太好,前几天报纸都曝光了,那边的‘xxx牌’很好,还带双层护翼。”

    也许是上了年纪的人听觉不太好,所以说话的声音很大,大到本来不怎么大的超市都能听见她的声音,于是我迅速的成为了这个超市的焦点。我不得不在万众瞩目下灰溜溜的再次的离开了这个超市,临走时还不忘和大妈道了个谢。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无聊的婚礼(1)

    小说巴士 更新时间:2010…6…20 7:06:21 本章字数:3304



    吃惊的事情来临前,生活往往是平静的,就好似黎明之前是黑夜一样。三天前,接到了一个好久都没有联系的初中同学的电话,就在我正奇怪他是如何知道我电话的时候,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并且希望我去参加他的婚礼,于是我把所有放在思考他是如何知道我电话上的精力,转移到对他即将结婚的惊讶中。

    在我对他残存的记忆里,只剩下天天蓬头垢面、总是因为鼻腔里某些器官分泌旺盛而使鼻子上时不时的挂着黄色粘稠状液体,也正由于此形象而使他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还荣登“99年度xx中学十大最不受女性欢迎人物”。没想到命运弄人,沧海桑田,谁能想到我们当年的那批同学中最早结婚的竟然是他。

    由于我们初中毕业后就失去了联系,所以不他清楚他在初中毕业后究竟遭遇了什么奇遇,但据这厮在电话里介绍初中毕业后上了职高,学的是导游,后来考上了省旅游学校,今年专科毕业,进了他家亲戚在哈市开的一家旅行社当导游。据我后来分析,可能是初中毕业开始,常年身处在“彩蝶狂舞”的导游专业中,自然会遭受到不少心理和生理上的打击,致使内心深处的荣辱感一发而不可收拾,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早上起了个大早,把自己精心的打扮了一下,穿了一套相对正式点的衣服,毕竟会有很多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不能显得太寒酸。

    秦可一睡眼惺忪的从房间走出来,看到我的这番情景,感到有点奇怪。

    “你大早上打扮这么精神干什么啊?去相亲啊?”

    “呵呵,猜的很接近,是和‘亲’有关,不过是去参加婚礼!”

    “参加婚礼!?谁的婚礼啊?”

    “我一初中同学的婚礼。”

    “噢!那一定很热闹啊!带我去好不好啊!我从小就喜欢参加婚礼,因为热闹,还有糖吃!”

    “带你去!你又不认识我初中同学!”我对秦可一这种类似小孩子喜欢凑热闹的心态有点反感。

    “我不认识你吗!认识你就行了!”

    “那怎么行啊!我怎么好意思!”

    “哎呀!有什么不好意思地,就说我是你女朋友就得了!快点的,别废话了!”秦可一不耐烦地说到。

    “我女朋友?拉倒吧!我可丢不起那个人!今天会有我很多的初中同学到场,我可不希望他们因为我找个如此劣质的女朋友而笑话我!”其实我心里已经同意秦可一的要求了,因为带秦可一这样的美女出现在公共场合确实是一件很张脸的事情,只要秦可一稍微再坚持一下,我就会向她妥协。人们都说女人喜欢口是心非,其实在我眼里这方面男人的表现也比女人强不到哪去。

    “不带拉到!”就在我正准备向秦可一妥协时,她却选择了放弃,这到把我放到很尴尬的境地,进退两难。

    “喂……喂……!你真不准备去了!?”

    “你又不想带我去,我来能赖着你不成!”

    “那个……你……不再考虑一下吗?”

    “啊!?你有病啊!刚才不想带我去的也是你!现在又让我来考虑!?你是不是心理有问题啊?”

    “少废话!想去就赶快打扮一下,尽量少给我丢点人!”

    “你什么态度!好像我等你施舍一样!我还不去了那!”秦可一恢复了她大 小姐的脾气,向我喊到。

    “好了,算我错了。我正式要求秦可一小姐和我同参加这场婚礼!”我说完,办弯个身子,做出舞会上男士邀请女士跳舞时的动作。

    “那我勉强答应你吧,等我会儿!”秦可一强压住笑容,装作一本正经的说到,然后跑向她的房间。

    就在秦可一十分钟后从房间走出来的同时,张炜在楼下按响了他的车喇叭,表明他已到了我家的楼下,而我此时的注意力完全被从房间走出的秦可一所吸引,根本没意识到张炜正焦急的在楼下等我下去。

    秦可一选择了一套介乎于职业装与休闲装之间的衣服,加上画上了淡妆,使秦可一产生了平时所没有见到的另一种形式的美,同样令人惊诧。最终还是张炜的汽车喇叭声,打断了发呆的我。我和秦可一匆匆的向楼下走去。

    从张炜的表情中可以看出他已经极不耐烦了,靠在车门口,一只手拼命的按着车喇叭,用另一只手抽着烟。看到我出来后,刚想对我说点什么,嘴却忽然凝固住了,从他的嘴型可以看出,无非就是那几句骂人的口头语,而嘴部动作的麻木,我想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也被初次相见的秦可一的美貌所震惊。

    我仔细的观察了这厮的眼神,由泛着微弱的光芒到喷射出“炽热的绿光”最后又变得暗淡无光,过程虽然极为短暂,但我想他此刻的内心活动是剧烈的。在我把秦可一向他简单的介绍之后,他主动热情的伸出了他的手,这时我抢在秦可一前面替秦可一握住了他的手,虽然我和秦可一没什么关系,但却不希望她遭受粗人的“玷污”。

    秦可一和张炜都为我这莫名其妙的举动而感到疑惑,我于是用催促他们赶快上车作为掩饰。秦可一一头钻进了后座,而当我即将打开副驾驶的车门时,张炜神秘兮兮的把我叫到了一边,一脸龌龊的对我说到,“行啊,哥们!以前佟晨走得时候我还为你捏一把汗那,怕你至此以后再也找不到心仪的了?没想到这个比佟晨还要强。”

    “别扯了!我们之间没什么,就是合租在一起,纯洁的男女关系!”

    “操!《梦里花落知多少》里面有一句话说到好,‘都有关系了,还纯洁那!’”

    我在惊叹张炜开始涉及一些文学作品的同时,选择了沉默,转身上了车,很欣赏老罗的一句名言“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在去婚礼的这一路上,张炜的嘴始终没有闲着,一直在试图讲些笑话来逗秦可一开心,并且近一步想在美女面前表现自己。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幽默感与这个人学识和智商有着某种联系,所以这也就决定了张炜的笑话如果不走成人路线,就会相当的无聊。

    秦可一似乎是为了不想打击张炜的自尊心,所以一路上始终保持着笑容来迎合张炜,而我此时觉得张炜和秦可一两个人的行为很好笑,所以一路上也总是面带微笑,这就让张炜产生了他的笑话很有市场的错觉,所以更加激发了表现自己幽默感的欲望,我们就在张炜的那些蹩脚笑话中,不知不觉的到达了目的地。

    新郎子在门口热情的接待着每一个参加婚礼的客人,看我和我张炜下车向他走来,显得很兴奋,神态给我感觉好像是在向我们示威“老子现在牛X了!”

    经过几年的磨练,新郎子满脸的黄色不明物体已经从它原有的位置上消失,也不再像以前那么不修边幅,脸上多了一副眼镜竟也显示出了几分书生气。在热情地与我们交谈的同时,把我们熟练的领到了礼金收取处,然后向我们表示还有其他客人要招待,一会在聊。我一边掏出红包,一边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