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加利利海(今称太巴列湖)附近居民从事渔业。
犹太人的手工业不太发达,主要有纺织、漂染、榨油、陶瓷、制革、木工、
石工、建筑、剪裁、制盐、采矿、冶炼等,这都是受人尊敬的行业,但由于商业
不发达,生产量极少,从业者不会富有。
服务业如运输、旅店、副食、清洁、理发等属下等行业,从业者不太受人尊
敬。放高利贷和兑换银钱也属服务业,但从业者被视为罪人。
犹太人基本上属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商业不发达,原因有二:第一,
犹太人一贯重农轻商。他们认为弃农经商是不重视上帝赐给他们祖先的产业——
土地;第二,犹太人也轻视运输业,从业者少,加上人民生活贫困,铤而走险的
事时有发生,货物运输很不安全。运输困难直接影响了商业发展。公元1 世纪20
年代犹太最大的商业中心是耶路撒冷,这是由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第一,当时
由大希律开始的重修圣殿工程尚未最后完工,①每天仍有数以千计的工人做工,
必须调动相应的材料供应、运输、饮食、住宿、商业等为之服务;第二,犹太人
经常在圣殿里献祭,祭品有羊羔、牛犊、鸽子、斑鸠、初熟的果实、面、油、木
料、香料等,这些祭品不可能由献祭者随身携带,要在耶路撒冷购买,于是商业
服务就应运而生;第三,犹太人每年有三大节期——逾越节、五旬节、帐篷节,
凡有条件的犹太人都要从各地到耶路撒冷来守节、献祭,还要在这里消费其一年
收入的1/10,所以每到节期,圣殿附近,甚至圣殿的院子里,都聚满了出卖祭品
和兑换银钱的摊贩,形成商业高潮。
犹太人的自然条件较差,人民生活本来就十分艰苦,再加上数目惊人的捐税,
使当时的犹太人大半陷入贫困之中。犹太人的捐税分为两大类:宗教捐税和罗马
关税。宗教捐税除按照《摩西律法》规定将全部收入的1/10捐献给圣殿(即“什
一税”)外,每个犹太成年男子每年还要缴纳两个达玛(Drach -ma,一种希腊
银币)作为圣殿的维修费(即“殿税”),此外还有各种自愿捐献和献祭的祭品。
罗马关税包括财产税、人头税和货物税。财产税和人头税由罗马官吏直接监督征
收,罗马政府每14年进行一次的户口调查就是为征收这两项税收作准备,这是罗
马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货物税由犹太税吏替罗马政府征收。罗马地方
政府每年将某个地区的收税权以投标的方式授予付出定额最高的犹太税吏;这种
高级税吏往往再用承包的方式将收税权交给其他低级的税吏去征收。这些直接收
税的税吏依靠罗马政府的势力,使用敲诈、勒索、贪污、受贿等手段来鱼肉百姓,
大发横财,使本来已经相当贫困的犹太人更加贫困,形成了政局不安的因素之一。
①大希律重建耶路撒冷圣殿始于公元前20年,圣殿的主体工程历时一年半完
成,其他部分直到公元1 世纪60年代初才全部完工。
因此,从经济地位来看,公元1 世纪上半叶犹太社会中存在着一条巨大的鸿
沟。鸿沟的一边是希律王族、上层祭司、高级官吏、富商以及薄有财产的知识分
子,他们在人口方面是少数,却掌握着社会财富的绝大部分,受过良好教育,文
化层次较高。鸿沟的另一边首先是农民,他们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年成好时可以
自给自足,如遇天灾人祸,就极有可能倾家荡产,沦为佃农或游民;与农民地位
相似的还包括下层祭司、低级官吏、普通知识分子;其次是工匠、小商贩、自由
职业者,他们靠出卖劳动和技艺生活,一般来说能够养家■口,但收入不稳定;
处于社会最下层的是佃农、游民、苦力、乞丐、丧失劳动力的病残者、孤儿寡妇、
妓女、奴隶等,他们生活无保证,绝大多数靠别人施舍为生。由于经济地位低下,
鸿沟这一边的人都没受过正规教育,而且大部分是文盲,他们的文化知识主要靠
口传教育及犹太人会堂中的宗教教育。毫无疑问,这种经济地位的分化直接影响
到社会政治结构状况。
3 公元1 世纪20年代末期犹太人的社会结构他叫有权柄的失位,叫卑贱的升
高。(《路加福音》—52)
犹太人在长期的民族解放斗争中,各种政治势力不断分化、组合,到公元1
世纪20年代末期,形成了以下几个主要集团:撒都该派(Sadducees ):是罗马
统治下的既得利益者的代表,其成员全是祭司和贵族。他们把持着大祭司的职位,
控制着犹太人议会的决定权,享用全体犹太人民奉献给圣殿的什一税和各种献仪。
其代表人物是当时的大祭司该亚法(盖法)和他的岳父前任大祭司亚那(亚纳斯)。
撒都该派在政治上与罗马统治者妥协,不积极参加民族解放斗争。但他们与罗马
统治者也有矛盾,例如,大祭司主持宗教礼仪时穿的法衣平时锁在法衣柜里,但
法衣柜的钥匙却掌握在罗马官员手中,大祭司要穿法衣必须到罗马官员那里去领
取钥匙,这种情况往往使他们感到十分尴尬。撒都该派为了维持其垄断圣殿崇拜
的特权,也强调《摩西律法》的权威,但不相信复活、灵界和天使。法利赛派蔑
视撒都该派这种自封的宗教特权,认为圣殿崇拜是法利赛派的职责。
艾赛尼派则拒绝参加撒都该派所垄断的圣殿崇拜礼仪,并指责那是“败坏了
的”礼仪。
希律党人(Herodians ):其成员为坚决拥护希律王朝的犹太人,积极配合
罗马人对犹太的统治。人数不多。
法利赛派(Pharisees ):“法利赛人”一词来源于希伯来文Peruschim ,
意为“隔离者”,因为他们强调与异己者完全隔离。法利赛派的成员大部分是平
民,也有少数犹太经师、富商及中产知识分子。他们在文化与宗教方面严格维护
犹太教的传统与生活习惯,极力反对希腊化,兢兢业业地以身作则保持着本民族
的特色,是严格的犹太正统派,但却过于追求表面形式。他们强调遵守《摩西律
法》,为了有效地抵制希腊文化的侵袭,使《律法》适应环境的变迁,将《律法
》重新解释,称这些解释为“口传律法”,全是些琐碎的生活守则。这些守则后
来被编辑成了《米示拿》(Mishna),成为犹太教经典之一。法利赛派在政治生
活方面原是犹太民族复兴运动的中坚力量,但由于在武装斗争中屡遭挫败,遂转
而采取消极抵抗的方式,对罗马统治者抱不合作态度,尽量采取合法斗争。在经
济生活方面,法利赛派强调自食其力,所以他们大都掌握一门技艺,如织帐篷、
木工、陶工等,生活属中产阶级,虽不算富有,但很受人尊敬。公元1 世纪20年
代末期,耶路撒冷共有约6000名法利赛人,约占全城人口的1/10,但在为数70人
的犹太人议会中却拥有多数席位。法利赛人在耶路撒冷有自己的社团组织,经常
在安息日前的晚上定期聚会。社团的首领多数是犹太教经师。加入法利赛派社团
的手续相当严格,要经过一个月至一年的考验期,证明能够严格遵守《律法》,
通过考验后,还要在经师面前宣誓。社团规则主要有两条:一是什一献仪,即经
常捐献自己收入的1/10,为了严格执行什一献仪,他们甚至在市场购物时主动按
所购物品价值的1/10直接捐献给祭司,以防止商人逃避什一税;二是取洁规则,
如进餐前必须洗手,接触过不洁之物后(如猪、兔、骆驼或血液、尸体、粪便等)
必须举行特定的取洁礼,否则便属于不洁者,不能参加共同活动。虔诚的法利赛
人还要头戴经匣,表示严守《律法》。经匣内有一小块
羊皮纸,纸上抄写着《申命记》第6 章第4 ~5 节经文:“耶和华我们的上
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总之,法利赛派是
严格的犹太正统派,但因过于追求表面形式而流于教条主义与繁琐主义,变得骄
傲自义,失掉了敬虔精神,有人甚至成为哗众取宠的伪善者,被耶稣指责为“假
冒为善的人”。
奋锐党(Zealotes,亦译“热诚者”或“吉拉德人”):是激进的犹太民族
主义者,其成员主要是游民、乞丐、贫苦的手工业者及小商贩。他们在宗教和政
治方面都是极端派,除耶和华上帝以外不承认任何权威,不服从罗马政府的任何
法令,不向罗马政府纳税,认为这不仅是爱国行动,而且是神圣的护教行动。他
们激烈地反对撒都该派的妥协投降,也不满意法利赛派的消极抵抗,而是狂热地
相信用暴力来推翻罗马人的统治才是犹太民族复兴的惟一道路。公元8 年,犹太
人在加利利举行的武装暴动就是奋锐党领导的。
起义失败后,一部分极端派以旷野或山洞为基地,不时进入城市暗杀罗马官
吏,因而被称为“匕首党”(Sicarii ,亦译“短刀党”或“西卡里”)。到公
元1 世纪20年代末,奋锐党又积极地酝酿一次全国性的大起义。
艾赛尼派(Essenes ):起源于公元前2 世纪前半叶反希腊化的哈西典人。
他们由于逃避叙利亚人的迫害而遁入旷野或山洞,组织独立的社团,与外界
不相往来。到公元1 世纪20年代末期,该派人数共约4000人。他们在政治上反对
异族压迫和撒都该派的妥协投降,但又认为时机不到,不宜用暴力争取民族解放。
在宗教上,他们强烈地反对撒都该派祭司贵族把持耶路撒冷圣殿,拒绝到圣殿去
献祭。他们认为只有他们才是真正完全洁净的以色列人,拒绝与他们认为不洁的、
腐化的或迂阔地死守陈腐教条的人来往。他们在社团内部实行财物公有,主张人
人平等,反对畜奴,强调自食其力,社团成员都必须参加生产劳动,过严格的禁
欲生活。
艾赛尼派内部又有艾赛尼社团和库姆兰社团(亦译“昆兰社团”)之分。
两者的指导思想、社团规章等大同小异,如“要脱离邪恶之人的居所,到旷
野之地去。照着经上说的,在旷野为上主预备道路,在沙漠修直上主的路”
(第一库姆兰洞,社团规章,第8 章第12~14节),“疯子、狂人、愚者、
盲人、伤残者、跛者、聋者、小孩不准进入这团体,因为神圣的天神寓居在此团
体内”(第一库姆兰洞,《撒慕尔》第2 章第3 ~9 节)等;非正式成员不得参
加社团的“共食”;要成为社团的正式成员须经过一年的试验期,通过考验后,
可参加社团的取洁礼,再过两年,正式宣誓把全部财产献给社团、遵守社规、服
从领导、严守秘密,才能成为社团的正式成员,参加社团的“共食”。“如果任
何会员不据实申报其财产,则禁止其参加取洁礼一年,并只能接受分配给1/4 食
物。”(第一库姆兰洞,社团规章,第6 章第25节)社团成员把大部分时间与精
力用于灵修(包括祈祷、默想、读经、抄经等),其余时间都从事生产劳动;安
息日严禁做工;要按时守斋等。所不同的是,两派虽然都不向耶路撒冷圣殿献祭,
但艾赛尼社团允许其成员到圣殿去进香,而库姆兰社团则完全否认耶路撒冷圣殿
的祭司制度;艾赛尼社团禁止其成员结婚,社团中无女性成员,用收养男孩的方
法来保持社团的延续,而库姆兰社团则为了保持社团的延续允许其成员结婚,男
女混居,因此,有人称库姆兰社团为允许结婚的艾赛尼派。艾赛尼派成员还在耶
路撒冷城内成立了小社团,不过,他们严格地不与外人来往。
此外,还有一个社团名叫“撒督人”(Zadokites )。1896年在开罗发
现了一批文献,1910年以《撒督文献残篇》为名发表。学者们根据这一文献
推论说,约在大希律统治时期(公元前39~前4 年)有一批祭司不满意撒都该派
的主张,在一位名叫“星”的人(参见《民数记》二十四17)的带领下被迫迁往
大马士革,在那里组成了一个带有修道院特色的社团。这些祭司自称是所罗门王
时代大祭司撒督的后裔,强调自己具有合法的祭司资格以对抗在耶路撒冷圣殿中
当权的撒都该派祭司集团(当然,撒都该派也自称是所罗门王时代大祭司撒督的
后裔以标榜其正统性)。学者们认为这个大马士革社团与库姆兰社团有关(见《
死海古卷与圣经》第35~36页)。
总之,犹太人内部虽然由于政治利益、宗教信仰、社会地位等不同而分成一
些不同的社会集团或党派,但这些社会集团或党派却有一个共同的理想,就是对
弥赛亚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