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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_梁书-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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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幼而明敏,识度过人。仕齐为著作郎、太子舍人。宣武之难,与二弟藻、象俱逃匿。高祖既至,乃赴于军,以为宁朔将军。中兴二年,除辅国将军、南琅邪、清河二郡太守。天监二年,袭封长沙王,征为冠军将军,量置佐史,迁秘书监。四年,改授侍中。六年,转散骑常侍、太子右卫率,迁左骁骑将军,寻为中护军,领石头戍军事。七年,出为使持节、都督南兗、兗、徐、青、冀五州诸军事、仁威将军、南兗州刺史。八年,征为护军。九年,除中书令,改授安后将军、镇琅、邪彭城二郡、领南琅邪太守。十年,征为安右将军、散骑常侍。十四年,复为护军,领南琅邪、彭城,镇于琅邪。复征中书令,出为轻车将军、湘州刺史。

  业性敦笃,所在留惠。深信因果,笃诚佛法,高祖每嘉叹之。普通三年,征为散骑常侍、护军将军。四年,改为侍中、金紫光禄大夫。七年,薨,时年四十八。谥曰元。有文集行于世。子孝俨嗣。

  孝俨字希庄,聪慧有文才。射策甲科,除秘书郎、太子舍人。从幸华林园,于座献《相风乌》、《华光殿》、《景阳山》等颂,其文甚美,高祖深赏异之。普通元年,薨,时年二十三。谥曰章。子慎嗣。

  藻字靖艺,元王弟也。少立名行,志操清洁。齐永元初,释褐著作佐郎。天监元年,封西昌县侯,食邑五百户。出为持节、都督益、宁二州诸军事、冠军将军、益州刺史。时天下草创,边徼未安,州民焦僧护聚众数万,据郫、繁作乱。藻年未弱冠,集僚佐议,欲自击之。或陈不可,藻大怒,斩于阶侧。乃乘平肩舆,巡行贼垒。贼弓乱射,矢下如雨,从者举楯御箭,又命除之,由是人心大安。贼乃夜遁,藻命骑追之,斩首数千级,遂平之。进号信威将军,九年,征为太子中庶子。十年,为左骁骑将军、领南琅邪太守。入为侍中。

  藻性谦退,不求闻达。善属文辞,尤好古体,自非公宴,未尝妄有所为,纵有小文,成辄弃本。十一年,出为使持节、都督雍、梁、秦三州竟陵、随二郡诸军事、仁威将军、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十二年,征为使持节、都督南兗、兗、徐、青、冀五州诸军事、兗州刺史,军号如故。频莅数镇,民吏称之。推善下人,常如弗及。征为太子詹事。普通三年,迁领军将军,加侍中。六年,为军师将军,与西豊侯正德北伐涡阳,辄班师,为有司所奏,免官削爵土。七年,起为宗正卿。八年,复封爵,寻除左卫将军,领步兵校尉。

  大通元年,迁侍中、中护军。时涡阳始降,乃以藻为使持节、北讨都督、征北大将军,镇于涡阳。二年,为中权将军、金紫光禄大夫,置佐史,加侍中。中大通元年,迁护军将军,中权如故。三年,为中军将军、太子詹事,出为丹阳尹。高祖每叹曰:「子弟并如迦叶,吾复何忧。」迦叶,藻小名也。入为安左将军、尚书左仆射,加侍中,藻固辞不就,诏不许。大同五年,迁中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中书令,侍中如故。

  藻性恬静,独处一室,床有膝痕,宗室衣冠,莫不楷则。常以爵禄太过,每思屏退,门庭闲寂,宾客罕通,太宗尤敬爱之。自遭家祸,恒布衣蒲席,不食鲜禽,非在公庭,不听音乐。高祖每以此称之。出为使持节、督南徐州刺史。侯景乱,藻遣长子彧率兵入援,及城开,加散骑常侍、大将军。景遣其仪同萧邕代之,据京口,藻因感气疾,不自疗。或劝奔江北,藻曰:「吾国之台铉,位任特隆,既不能诛剪逆贼,正当同死朝廷,安能投身异类,欲保余生。」因不食累日。太清三年,薨,时年六十七。

  永阳嗣王伯游,字士仁,高祖次兄敷之子。敷字仲达,解褐齐后将军、征虏行参军,辅太子舍人,洗马,迁丹阳尹丞。入为太子中舍人,除建威将军、随郡内史。招怀远近,黎庶安之,以为前后之政莫之及也。进号宁朔将军,征为庐陵王谘议参军。建武四年,薨。高祖即位,追赠侍中、司空,封永阳郡王,谥曰昭。

  伯游美风神,善言玄理。天监元年四月,诏曰:「兄子伯游,虽年识未弘,意尚粗可。浙东奥区,宜须抚莅,可督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诸军事、辅国将军、会稽太守。」二年,袭封永阳郡王。五年,薨,时年二十三。谥曰恭。

  衡阳嗣王元简,字熙远,高祖第四弟畅之子。畅仕齐至太常,封江陵县侯,卒。天监元年,追赠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封衡阳郡王。谥曰宣。

  元简三年袭封,除中书郎,迁会稽太守。十三年,入为给事黄门侍郎,出为持节、都督广、交、越三州诸军事、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还为太子中庶子,迁使持节、都督郢、司、霍三州诸军事、信武将军、郢州刺史。十八年正月,卒于州。谥曰孝。子俊嗣。

  桂阳嗣王象,字世翼,长沙宣武王第九子也。初,叔父融仕齐至太子洗马。永元中,宣武之难,融遇害。高祖平京邑,赠给事黄门侍郎。天监元年,加散骑常侍、抚军大将军,封桂阳郡王。谥曰简。无子,乃诏象为嗣,袭封爵。

  象容止闲雅,善于交游,事所生母以孝闻。起家宁远将军、丹阳尹。到官未几,简王妃薨,去职。服阕,复授明威将军、丹阳尹。象生长深宫,始亲庶政,举无失德,朝廷称之。出为持节、督司、霍、郢三州诸军事、征远将军、郢州刺史。寻迁湘、衡二州诸军事、轻车将军、湘州刺史。湘州旧多虎暴,及象在任,为之静息,故老咸称德政所感。除中书侍郎,俄以本官行石头戍军事,转给事黄门侍郎、兼领军,又以本官兼宗正卿。寻迁侍中、太子詹事,未拜,改授持节、督江州诸军事、信武将军、江州刺史。以疾免。寻除太常卿,加侍中,迁秘书监、领步兵校尉。大同二年,薨,谥曰敦。子慥嗣。

  史臣曰:长沙诸嗣王,并承袭土宇,光有籓服。桂阳王象以孝闻,在于牧湘,猛虎息暴,盖德惠所致也。昔之善政,何以加焉。

 





梁书卷第二十四

列传第十八  萧景弟昌昂昱

  萧景,字子昭,高祖从父弟也。父崇之字茂敬,即左光禄大夫道赐之子。道赐三子:长子尚之,字茂先;次太祖文皇帝;次崇之。初,左光禄居于乡里,专行礼让,为众所推。仕历宋太尉江夏王参军,终于治书侍御史。齐末,追赠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尚之敦厚有德器,为司徒建安王中兵参军,一府称为长者;琅邪王僧虔尤善之,每事多与议决。迁步兵校尉,卒官。天监初,追谥文宣侯。尚之子灵钧,仕齐广德令。高祖义师至,行会稽郡事,顷之卒。高祖即位,追封东昌县侯,邑一千户。子謇嗣。崇之以干能显,为政尚严厉,官至冠军将军、东阳太守。永明中,钱唐唐珝之反,别众破东阳,崇之遇害。天监初,追谥忠简侯。

  景八岁随父在郡,居丧以毁闻。既长好学,才辩能断。齐建武中,除晋安王国左常侍,迁永宁令,政为百城最。永嘉太守范述曾居郡,号称廉平,雅服景为政,乃榜郡门曰:「诸县有疑滞者,可就永宁令决。」顷之,以疾去官。永嘉人胡仲宣等千人诣阙,表请景为郡,不许。还为骠骑行参军。永元二年,以长沙宣武王懿勋,除步兵校尉。是冬,宣武王遇害,景亦逃难。高祖义师至,以景为宁朔将军、行南兗州军事。时天下未定,江北伧楚各据坞壁。景示以威信,渠帅相率面缚请罪,旬日境内皆平。中兴二年,迁督南兗州诸军事、辅国将军、监南兗州。高祖践阼,封吴平县侯,食邑一千户,仍为使持节、都督南、北兗、青、冀四州诸军事、冠军将军、南兗州刺史。诏景母毛氏为国太夫人,礼如王国太妃,假金章紫绶。景居州,清恪有威裁,明解吏职,文案无壅,下不敢欺,吏人畏敬如神。会年荒,计口赈恤,为穀粥于路以赋之,死者给棺具,人甚赖焉。

  天监四年,王师北伐,景帅众出淮阳,进屠宿预。丁母忧,诏起摄职。五年,班师,除太子右卫率,迁辅国将军、卫尉卿。七年,迁左骁骑将军,兼领军将军。领军管天下兵要,监局官僚,旧多骄侈,景在职峻切,官曹肃然。制局监皆近幸,颇不堪命,以是不得久留中。寻出为使持节、督雍、梁、南、北秦、郢州之竟陵司州之随郡诸军事、信武将军、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八年三月,魏荆州刺史元志率众七万寇潺沟,驱迫群蛮,群蛮悉渡汉水来降。议者以蛮累为边患,可因此除之。景曰:「穷来归我,诛之不祥。且魏人来侵,每为矛盾,若悉诛蛮,则魏军无碍,非长策也。」乃开樊城受降。因命司马硃思远、宁蛮长史曹义宗、中兵参军孟惠俊击志于潺沟,大破之,生擒志长史杜景。斩首万余级,流尸盖汉水,景遣中兵参军崔缋率军士收而瘗焉。

  景初到州,省除参迎羽仪器服,不得烦扰吏人。修营城垒,申警边备,理辞讼,劝农桑。郡县皆改节自励,州内清肃,缘汉水陆千余里,抄盗绝迹。十一年,征右卫将军、领石头戍军事。十二年,复为使持节、督南、北兗、北徐、青、冀五州诸军事、信威将军、南兗州刺史。十三年,征为领军将军,直殿省,知十州损益事,月加禄五万。

  景为人雅有风力,长于辞令。其在朝廷,为众所瞻仰。于高祖属虽为从弟,而礼寄甚隆,军国大事,皆与议决。十五年,加侍中。十七年,太尉、扬州刺史临川王宏坐法免。诏曰:「扬州应须缉理,宜得其人。侍中、领军将军吴平侯景才任此举,可以安右将军监扬州,并置佐史,侍中如故,即宅为府。」景越亲居扬州,辞让甚恳恻,至于涕泣,高祖不许。在州尤称明断,符教严整。有田舍老姥尝诉得符,还至县,县吏未即发,姥语曰:「萧监州符,火爄汝手,何敢留之!」其为人所畏敬如此。

  十八年,累表陈解,高祖未之许。明年,出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郢、司、霍三州诸军事、安西将军、郢州刺史。将发,高祖幸建兴苑饯别,为之流涕。既还宫,诏给鼓吹一部。在州复有能名。齐安、竟陵郡接魏界,多盗贼,景移书告示,魏即焚坞戍保境,不复侵略。普通四年,卒于州,时年四十七。诏赠侍中、中抚军、开府仪同三司。谥曰忠。子劢嗣。

  昌字子建,景第二弟也。齐豫章末,为晋安王左常侍。天监初,除中书侍郎,出为豫章内史。五年,加宁朔将军。六年,迁持节、督广、交、越、桂四州诸军事、辅国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七年,进号征远将军。九年,分湘州置衡州,以昌为持节、督广州之绥建湘州之始安诸军事、信武将军、衡州刺史,坐免。十三年,起为散骑侍郎,寻以本官兼宗正卿。其年,出为安右长史。累迁太子中庶子、通直散骑常侍,又兼宗正卿。昌为人亦明悟,然性好酒,酒后多过。在州郡,每醉辄径出入人家,或独诣草野。其于刑戮,颇无期度。醉时所杀,醒或求焉,亦无悔也。属为有司所劾,入留京师,忽忽不乐,遂纵酒虚悸。在石头东斋,引刀自刺,左右救之,不殊。十七年,卒,时年三十九。子伯言。

  昂字子明,景第三弟也。天监初,累迁司徒右长史,出为轻车将军、监南兗州。初,兄景再为南兗,德惠在人,及昂来代,时人方之冯氏。征为琅邪、彭城二郡太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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