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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一至四册)-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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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轻蔑儒学失士人心,唐高祖初即位,就设立京师和地方学校,收揽士人。唐太宗尤提倡儒学,对群臣说,“我只喜爱尧、舜、周、孔的道理,有了它,好比鸟有翼,鱼有水,失去就要死,不可暂时失去。”他召集天下名儒做学官,经常到国子监听讲学。生徒能通一大经以上都给官做。添筑学舍一千二百间,添加名额满二千二百六十员。各地学生相率来京师,高丽、百济、新罗以及高昌、吐蕃等国也派遣贵族子弟来入国学,生徒多至八千余人,学校可称极盛。用这种读和讲的方法,使学生只能记忆经文和《正义》,不再考求异说,比起南北朝,唐儒学可称极衰。
  乡贡是在家自学的士人。学业有成,自向州县求举,经考试及格,由州贡到尚书省,受吏部考试。
  学生和乡贡都受吏部考试(唐玄宗时改由礼部考试),科目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等,其中明经、进士两科,尤为重要,名臣多从这两科出身。明经主要考帖经,进士主要考诗赋。考试及格称为及第。诗赋固然是浮文,但比帖经,思想较为自由;又齐、梁、陈、隋以来,诗赋对文士有吸引力,已相沿成习,文士多愿应进士科,表现自己的才能,因此唐朝进士科特盛,名人多从进士科出身。及第人数,一般是进士百人中取一二,明经十人中取一二,难易悬殊,唐人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谚语,因此朝野都重进士、轻明经。
  唐太宗以后,唐朝考试法常有一些修改,大抵应考的人愈来愈多,考试的方法也愈来愈苛,及第的困难也愈来愈增加。科举作为一种取士的制度,从隋朝开始,到唐太宗时才固定下来。
  氏族——三国时,魏文帝立九品官人法,州有大中正,郡有中正,执掌用人权,从此形成把持政权的士族制度。东晋、南朝,特重家谱,朝廷设立谱局,用人必须查考谱籍。北方士人避乱过江,称为侨姓,其中王、谢、袁、萧为大姓;东南土著士族,称为吴姓,其中朱、张、顾、陆为大姓。北方山东士族称为郡姓,其中王、崔、卢、李、郑为大姓;关中也称郡姓,其中韦、裴、柳、薛、杨、杜为大姓。又有所谓虏(鲜卑)姓,其中元、长孙、字文、于、陆、源、窦为大姓。以上诸大姓,有些是历世相沿的旧姓,有些是后代新起的大姓(如南方的萧,北方的字文),也有原来是大姓,后世衰微不显,也有新起的大姓,不为士族社会所公认。士族门第大抵由祖先有声望、代代保持富贵、常有功臣名人、一家男女熟习礼教的形式和表现异于常人的风尚(如王、谢家子弟手执麈尾)、能谈论(儒、佛、玄)、有文章(诗赋)等各种因素构成的。既成以后,高门大姓在社会上保有一种特殊的威望,非士族或低级士族出身的富贵人,也会感到自卑,不敢和他们比门第。隋文帝废中正官,不承认士族的社会地位,有意消灭魏、晋以来的士族制度。唐柳芳论氏族,说“隋代官人,以吏道治天下(吏部掌用人权),人(士人)之行不本乡党(不设州郡中正官),政烦于上,人乱于下……故亡”。隋朝亡国,当然与废中正官无关,但士族不满隋朝,也是事实。六二四年,唐高祖依照北周、北齐旧制,每州置大中正一人,以本州高门士人充任。大中正是名誉职,用人实权仍在吏部。这是对士族的让步,但不是恢复士族制度。
  唐太宗想造成以唐宗室和大臣为主体的新士族集团,以便于李氏的长远统治。同时南方北方士族,山东、关中士族,汉、鲜卑士族,各有界限,也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等第。他使高士廉等撰《氏族志》,收集全国士族家谱,依据史书,辨别真假,考正世系,推进忠贤,贬退奸逆,分清高低,定为上上至下下共九等。六三八年,书成,列崔民干为第一等(上之上),足见门第观念确是牢不可破。唐太宗很不以为然,说,“我和山东崔、卢、李、郑并无嫌怨,只因他们早已衰微,没有人得做大官,却还自负门第,嫁娶要多索钱财,弃廉忘耻,不知世人为什么看重他们。从前高齐只据河北,梁、陈偏在江南,虽然也有些人物,实在算不得什么,可是世俗相沿,至今还以崔、卢、王、谢为贵。我平定四海,天下一家,凡是在朝大官,或功业显著,或德行可称,或学术通博,所以擢用到三品以上。为什么要和那些衰落户结亲,多送钱帛还是被轻蔑,自讨没趣,难道你们看不起我的官爵么?”唐太宗令高士廉等修改,明白指示不得论数世以前,要凭现今官爵高低定等级。高士廉等经唐太宗斥责,才改定以皇族为第一等(上之上),外戚为第二等(上之中),崔民干仍列第三等(上之下)。崔民干当时作黄门侍郎,正四品上,是中级官员,按照唐太宗的原意,不该列第三等,由于皇族已列为第一等,唐太宗也就不再坚持了。《氏族志》共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一千六百五十一家。唐功臣很多不是士族出身,《氏族志》规定他们的等级,使取得士族地位。关中士族一向比不上山东士族,《氏族志》承认他们的门第,使和山东士族平列。南朝灭亡后,南方士族被北方士族轻视,《氏族志》恢复他们的旧声望,使正式列为士族。当时奉命修《氏族志》的四个人,高士廉是山东士族(勃海高氏),韦挺是关中士族,岑文本是南方士族,令狐德棻(音分fēn)是河西士族。四人熟悉各地士族的门第,按照唐朝的新情况,重新排列,造成一个以宗室为首、功臣(包括外戚)和关中士族为重要辅佐,山东和南方士族为次等辅佐的新统治集团,这是符合唐朝以关中为根本,统一全中国的政治需要的。
  唐太宗用心培植这个新集团,诸王和公主,都与当朝勋贵名臣家通婚,不取山东旧族。国子监各级学校按官品招收生徒。乡贡要经过州县官和当地耆艾(老摚穑┑某腥希儆苫Р可笤模潘屠舨靠际裕皇嵌倬攀盏娜耍训貌渭酉绻保训帽宦既〖暗凇�
  《新唐书》特列宰相世系表,足见唐朝还是很重门望。不过,科举制度代替了士族制度,士人仕进不专凭门第高低;统一时期的全国氏族代替了分裂时期的小国士族,人才来源也比较宽广,因之唐朝用人,比起魏、晋南北朝来,算是有一些改进。
  自唐高宗时起,《氏族志》有几次改动,但基本上不离以品位高低定等级的本意。
  刑律——隋文帝定隋律,比之前朝,号称宽平。隋炀帝法令苛刻,民不堪命。唐高祖起兵,废除隋炀帝法令,大得民众的拥护。房玄龄等定《唐律》五百条,凡十二篇,分刑名为二十等(笞刑五等,十至五十;杖刑五等,六十至一百;徒刑五等,一年至三年;流刑三等,二千里至三千里,死刑二等,绞、斩),比隋律减斩刑九十二条,减流为徒七十一条,其余删烦除细,改重就轻,为数颇多,但大体上仍依据隋律。又定令一千五百九十余条。六三七年,唐太宗颁行《唐律》、《唐令》。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撰《唐律疏议》。今存《唐律疏议》三十卷,是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重要的律书。
  地方行政单位——南北朝地方行政单位有州、郡、县三级,隋文帝改为州、县两级,隋炀帝改州称郡。唐高祖即帝位,首先下令改郡为州,改太守为刺史,表示恢复开皇旧制。隋末群雄割据,各拥大小土地,唐兴,相率来降。唐高祖多立州县名目来安置这些割据者。州县数比隋多一倍。六二七年,唐太宗以民少官多,大加并省;又按山河形势,分全国为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共十道。每道不设长官,有时派遣大臣为黜陟大使,分巡诸道。贞观时期对外扩张,六四○年,全国共有州、府(都督府和京兆、河南两府)三百六十,县一千五百五十七。七三三年,唐玄宗添京畿(西京)都畿(东都)黔中三道,又分山南为山南东道、山南西道,江南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共十五道。每道设采访使一员,职权如汉朝的州刺史。唐地方官制自唐太宗时开始固定,此后只是在这个体制上有些变动。
  府兵——府兵是周、隋旧制,唐府兵大体沿袭隋制。唐太宗分全国为十道,共置府六百三十四,其中关内一道有府二百六十一(府数据《新唐书·兵志》说)。关内外诸府统归中央十二卫统率,一小部分归东宫六率统率。府分三等,上府兵一千二百人,中府兵一千人,下府兵八百人。统兵官每府设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三百人为一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民年二十服兵役,六十免役。兵士自备甲仗粮食和衣装,存入官库,行军时领取应用。兵士应征入府服兵役,兵部按路程远近给番。据《唐六典》说,五百里内五番,五百里外七番,一千里外八番,各一月上(一次服兵役一个月)。二千里外九番,倍其月上(一次服兵役两个月)。《新庸书·兵志》说,五百里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二千里以外为十二番,皆一月上。以上两说,姑不论何说近似,给番的本意,在于各地合兵役年龄的男丁,距离京师及府所在地愈近,入府当兵的次数愈多,距离愈远,次数愈少,这是两说一致的。
  十二卫和边防重镇需要精壮和可信赖的兵士。十二卫是皇帝的禁军(卫兵),兵士从各卫所辖各府中抽调。边防重镇需要较大的兵力,本地兵力不足,也要从各府抽调兵士。兵部给番就是指抽调的兵士说的。假如一个府平均有兵一千,其中百分之二十是有抽调资格的人,五番即五个月内轮流抽调这二百人,即每月抽出四十人,也就是一千人中每月有四十人脱离生产,到十二卫或边镇去当兵。七番即七个月内轮流抽调这二百人,即每月抽出二十八九人;十二番即十二个月内每月抽出十六七人。这样的抽兵法,对生产的影响不大,又有全国保卫朝廷和防守边镇的意义,民众服兵役的劳苦也比较均平,所以在贞观时期,府兵制是一种好的兵制。
  府兵制的缺点在于国家出动大兵力时,调集须较多对日,超过役期要免租调,也减少国家的收入。兵士出征,荒废农事,损失尤大。因此,募兵制常作为一种临时措施,补府兵制的不足。六四四年,唐太宗出兵攻高丽,曾用募兵制,对群臣说,“我募兵,募十得百,募百得千。”当时水陆两军,总数在十万人以上,其中很多是募兵,名将薛仁贵就是这次应募从军的一人。募兵比府兵容易集合成军,到后来,募兵制终究代替了府兵制。
  唐朝重要制度,都在贞观时期制定。这些制度基本上沿袭隋制,但也有所修改,使更适合于当时统治上的需要。唐太宗在隋制以外,曾自创一种宗室勋贵世袭州刺史的反动制度。他令群臣议封建诸侯,魏征等都说封建害民,不如州县制有利。唐太宗不听。六三一年,决定实行世袭刺史制。六三七年,令皇弟、皇子二十一人所任州刺史,都由子孙世袭,又令功臣长孙无忌等十四人为世袭州刺史。谏官多上书谏阻,以为非久安之道;长孙无忌等也不愿出京作刺史。六三九年,唐太宗只好下诏停止世袭刺史制,对长孙无忌等说,“我原想你们的子孙辅助我的子孙,共同保有土地,永久传下去;你们既然不愿意,我也不能勉强你们了。”
  贞观时期确实做到“中国既安,四夷自服”,文治和武功都达到空前的盛况,唐太宗也就成为空前成功的皇帝。由于功业的巨大成就,他的骄矜心和享乐心逐渐在滋长,不过,他始终不敢放弃隋朝这面镜子,经常以“慎终如始”警戒自己,除了晚年侵高丽,几乎走隋炀帝的旧路,其余行动一般都取得胜利的后果。他曾问侍臣们说,“古代帝王有的能平定境内,却不能服境外戎、狄。我才能比不上古人,成功比他们大,这是什么缘故。你们不要有顾虑,直说自己的见解。”侍臣们歌颂功德,说的都是谀言。他说,“你们说得不对。我成功的原因只有五条:第一,从古帝王往往妒忌有才能的人,我见到别人的才能,好似就是我自己的才能;第二,一个人做事,不能样样都会,我用人总是用他的长处,避免用他的短处;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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