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鲁东:第一次敲响的是警钟+第二次敲-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表现远非如此。任何一个以革命者自命或者以马克思主义者自许的人,只要他名副其实并且开诚布公,就应当本着真正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精神与勇气,承认这个结论,不惧怕真理,更不惧怕逻辑。

        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在事关公共利益或公众利益问题上,在事关国家命运与前途的大计问题上,总之在公共事务问题上,没有、也不应当有不可触犯的天条,没有、也不应当有不可违背的戒律。一切以人民、以公众利益为旨归、为鹄的、为方向,为指针、为准则、为律令。因此,任何人都不应被视为救世主,或者被奉为神明;任何人的话都不能成为金口玉言,或者被奉为圣旨。一句话,任何人都无需被定于一尊,任何话都无须被奉为圭臬。思想不容禁锢,政治不是禁脔,改革没有禁忌。个人意见不属禁令,公共领域无须禁区,人民选择不要禁地。世界上不存在神圣不可侵犯的金科玉律,除了每个人内心的道德法则。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决不能系于某个人的只言片语。人民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存状态的自由选择,决不可受制于某个人的主观意志。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才是历史的主角,才是自己命运的权利人,才是在公共事务问题上具有最终决定权的决策人。而任何个人,与人民相比,都微不足道,都不足挂齿,都无足轻重,总之都不可同日而语。人人皆知,改革与国家兴衰存亡攸关,为国计民生所系。既然如此,作为社会的伟大变革,作为国家出路的英勇探索,作为人民根本利益的正大谋求,改革,尤其是政治改革,不应当听命于任何个人意见,无论他多么了不起,也不应当取决于任何党派意志,无论它多么了不得。

        语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又曰:过则勿惮改。无救之过,在于过而不改,在于不知悔过。不文过饰非,知过必改,勇于改过自新,悔过自新,则过失或可补,过错犹能救。将功补过,其过可恕。过上加过,百身难赎。语曰:知耻近乎勇。最高之勇,非胜人之勇,乃自胜之勇。最可佩的勇气并非勇于挑战外物,而是勇于挑战自我。最可敬的胜利并非战胜外物,而是战胜自己。胜人者智,胜己者明。制人者力,制己者仁。克人者勇,克己者公。

        语曰: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又曰: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在改革的指导思想上,当轴处中,应当断然摆脱教条主义的束缚与桎梏,毅然克服思想与精神的软骨病与侏儒症,发扬蹈厉,翻然改图,弃旧图新,革故鼎新,做到操刀必割,快刀斩乱麻,再也不能总是优柔寡断,举棋不定,或者一味拈轻怕重,避难就易,或者只是刻舟求剑,胶柱鼓瑟,或者继续抱残守缺,蹈常袭故,甚至亦步亦趋,不敢越雷池一步了。否则,江心补漏,悔之无及,那就再也不能挽救改革的命运了。

        (三)“只要握紧枪杆子就丧失不了执政地位”。

        奇谈怪论,岂有此理!何出此言?成何体统!该论点暴露的立场很成问题,无疑属于严重的政治不正确,必须给予义正词严的批驳。

        不要忘记,在中国现代革命史上,第一代共产党人是以追求真理、致力于为人民谋幸福而确立其革命信念的,他们正是以造福人民的名义,赋予其推翻不公正的旧世界与旧秩序的暴力行动以道义合法性。他们坚持要为真理而斗争,为使人民获得主人的国家地位而献身。正是这种崇高信念与光辉理想,吸引了人民,赢得了民心,并由此夺取了政权,获得了胜利。

        现在,对于被革命事业授予政治继承权的人们来说,如果他们违反了当初其革命先辈的社会政治理想、信念与追求,转而力图维护不公正的秩序,站在人民利益的对立面,与人民为敌,那就是对先辈的背叛,就是蜕化变质,从而在政治性质上沦为不折不扣的反动派。如此政治堕落,有何面目见革命先烈与革命先驱于地下?面对革命先辈的崇高信念与无私品德,必将陷于无地自容。那种在意识形态上极力颂扬与热情礼赞昔日的革命精神传统,但在现实表现中却无情地以铁腕手段对付与压制群众正当反抗活动的两面派做法,不仅在行为逻辑上陷于矛盾,而且在道德信誉上陷于破产。

        更不要忘记,在上个世纪初,中国国民党也曾经以革命者的政治身份登上社会历史舞台,就是因为它后来赫然转变成反革命阵营,竟然沦为反动派,结果最终黯然失去了大陆政权。如此政治蜕变的严酷教训,难道还不足以发人深省吗?

        古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又云: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凡是敌视、阻挠、对抗或镇压人民的权利抗争、民主要求与革命愿望的政治势力,无论起初多么富于革命特质,只要它敢于逆历史潮流而动,站到了同人民利益相冲突的对立面,就无疑在政治性质上蜕变成为可耻的反动派,就不可避免地最终落到被历史抛弃的可悲下场,概莫能外。勿恃人莫予毒,应思不为已甚。所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即此谓也。所谓玩火自焚,所谓自掘坟墓,亦此谓也。谚云:墙倒众人推。数往知来,足资鉴诫。对此结果,任何人都不应当怀疑,或者心存侥幸,或者抱有幻想。否则,那就真正属于犯政治幼稚病,或者政治上不成熟,或者政治短视。

        不特此也。革命党如能永远革命下去,那自然不失其革命本色,无愧于其为革命党的称号;统治者如能永远统治下去,那也符合其统治本质,不违背为其统治者的定性。但是,执政党若想永远执政下去,那就是荒唐可笑的。循名责实,所谓执政党这一概念,已经内在地包含了轮流执政的政治含义。所谓永远的执政党,犹如谬称固定的流水一样荒诞不经。因此,没有永远的执政党,只有轮流执政的执政党,至少从法理上看是如此。如果真有永远执政下去的执政党,那就肯定不符合所谓执政的政治身份,不符合所谓执政的政治含义,不符合所谓执政的政治性质。永远执政的党派不成其为执政党,因而不能自称或被称为执政党。称之为统治党,可也;称之为独裁党,或者称之为专制党,亦可也。诸如此类的命名皆可,可谓名副其实,均能自圆其说,唯独不能称为执政党,否则就是名不副实,或者有名无实。如果自称为执政党,却又拒绝接受失去执政权的政治可能性,拒绝接受可能变成在野党的政治必然性,那就属于思想矛盾,思维混乱。公共权力,得而复失,是为在野,失而复得,是为执政,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没有在野,何来执政?不成在野党,何成执政党?执政在野,上台下台,相对而言,相比而言,相反相成,相辅相成。无独必有偶,绝对何处有?没有对立面,何以成矛盾?无视相对性,谈何辩证法?不明此理者,岂非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当成耳旁风,或者把所谓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抛之九霄云外?那些口口声声以马列主义信徒自居,信誓旦旦地声称信奉唯物辩证法的人,持此态度,口出此言,无疑暴露了其对所谓思想信仰的不忠态度,不是言不由衷,三心二意,就是阳奉阴违,口是心非,或者叶公好龙,甚至大言欺世,其伪装不攻自破,其谎言不打自招,其人格大可置疑,其品德大白于世。如此言行不一,何以取信于民?如此表里不一,何以取信于人?语曰:言而无信,何以为言?又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不能失信于民,总是说一套,做一套。欲求取信于民,必须言必信,行必果。真正无愧于人,还要听其言,观其行。如若自食其言,定然自食其果。果真自私自利,必将自作自受。

        明智的政治家也不会不明白,一个革命出身的政党,如果失去了昔日一贯保持的锐意进取的精神传统,同时又拒绝主动接受新的价值观洗礼,及时实现适应现代民主要求的角色转变,一味因循坐误,依然故我,做不到脱胎换骨,浴火重生,那它就毫无政治前途可言。历史决不会站在它那一边。结果无可置疑。

        (四)“进行实质性改革将冒失去政权的的风险”。

        此言差矣。诚然,改革需要承担风险,但不改革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这就是现实。事已至此,已经没有退路了。必须通过政治改革的大关,无论这有多困难,多艰险。没有便宜的出口,没有廉价的捷径。这是唯一出路,这是不二法门。回避不是办法,拖延不是办法,敷衍不是办法,推诿不是办法。以变革求稳定,则稳定存;以稳定阻变革,则稳定亡。语曰: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又曰:置之死地而后生。不堪刮骨疗毒,无以救死。不为壮士断腕,何以全生。俗话说:形势比人强,所以时势造英雄。常言道:机不可失,所以事在人为。审时度势,应当机立断;不识时务,则凶多吉少。当此之际,结局不是玉石俱焚,同归于尽,就是突出重围,绝处逢生。事不宜迟,时不我予。继续坐失良机,命运可想而知。不甘坐以待毙,犹可死里逃生。风险有别,利害昭然。

        不要忘记,权力不是私物,而是公器。将公器归公,则国家兴;为党私营私,则国家亡。天下为公,人间正道。结党营私,君子不齿。公权神器,不容轻侮,不容窃居,不容践踏,不容亵渎。公权归公,公权为公,天经地义,光明正大;私权归私,私权为私,神圣正当,理所当然。公权归公,私权归私,各就其位,各得其所;公权为公,私权为私,各司其职,各行其是。公权为私,罪孽深重;私权充公,恶果无穷。公私不分,公私两伤,权界不明,害莫大焉。公私分明,公私两利,并行不悖,善莫大焉。或公或私,或此或彼,何去何从,听之任之。于公于私,于国于民,至当至要,念兹在兹。

        由此可知,公共权力只是借以服务国家、管理社会、造福人民的手段,绝非追求自我实现的目的本身。决不能把权力的工具性价值与意义置于脑后,为权力而权力;更不能把权力的公共属性与功能挪用于党派或个人利益,以权谋私。否则,那就是对权力意义的歪曲,对权力职能的僭越,对权力作用的滥用,对权力价值的败坏,对权力本质的玷污。公共权力应当服务于公众利益,也必须服务于公众利益,并且只能服务于公众利益。那种无不偏不党之意,有结党营私之心,把党派利益甚至个人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上的权力观,分明已误入政治思想的歧途。这种政治道德观与权力伦理观,既不正确,也不正当,更不正大。说穿了,它不过是陷于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泥潭中难以自拔,以至私心恶性膨胀与面目公开暴露的表现,因此既不光明,也不光彩,更不光荣。

        必须认识到,在一个政治文明的国家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站在权力岗位上的任何政党与个人,其政治身份纯粹属于公仆,属于受雇于人民的雇员。在此政治共识下,只要主人不拒绝,一个公仆,没有任何权利或理由,公然排斥或强横拒绝其他志愿者成为公仆,接受主人雇用的权利与机会。为国为民服务的权利与机会,尤其是为国为民效力的选择方式,对任何有意愿、有能力并符合条件的公民或党派,都应该是平等的,也必须是平等的。如果有理由相信,并且有确凿证据表明,某位公仆本身确实已经失去了政治能力与可能,无以为国为民继续提供必要的合格的政治服务,那他有何正当理由与权利,置主人的愿望与利益于不顾,赖在岗位上不走,并力图阻止他人经由合法途径担负起替代的职责?不义之财不可发,不义之念不可生,不义之权不可弄,不义之位不可居,不义之人不可为,不义之事不可行。决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那种出于维护党派利益的自私自利的动机,担心与顾虑大权因改革而旁落,因此竭力抗拒改革的企图,视公共权力为何物?于公共利益何益之有?与公众意愿相去何远!一个国家的人民,在其被统治了60年之后,如果仍不能为自己争得名副其实的国家主人地位,这究竟是谁之耻?一个国家的政党,在其行使了统治权60年之后,如果仍不能使其人民获得名副其实的国家主人地位,这又是谁之罪?

        曾几何时,共产党人一直宣称,自己没有也不谋求任何特殊利益,其宗旨完全在于求得人民幸福、民族进步与社会文明,并由此而赋予了自己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如果这种信念是真诚的,这种宗旨是诚实的,那他就不会惧怕放弃自己的利益,包括与掌握权力相关的利益,真正做到公而忘私,或者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