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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李敖:李敖回忆录-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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疚,难以表达。 
  我脱出台湾准备就绪,深知成功则生,失败则死。1969年末,我看见他时,知道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晤面,但不敢告诉他我的计划(这与我未透露给家人一般,是要让他们免陷于“知情不报”的重罪)。我还是照例约定下次密会的时地,虽然心里清楚,不论生或死,我会爽约,他不会再看到我的。临走时,我心里暗然向他道谢、道别、道歉了。我受难期间,他对我那份厚情和义侠,永铭于心,至今仍时时回念感谢。 
  我到达瑞典以后,有一段时期仍与他保持联络。但所谈大都是轻松私事,不涉及国家大事。 
  我在狱中,曾写了一篇《全体主义的迷惘》,出狱时偷偷带出,将原稿寄给李敖,请他评论。他立刻写了两篇意见,我非常珍重。我于1970年初脱出台湾时,不带行李,身上能带出的,极其有限,而李敖那两篇评论则是我冒险带出的极少极少东西之一,至今仍保存在美国。 
  我脱出台湾后,李敖即受严密监视。他家曾被偷置录音器。他发现之后,将其拍照,也把特务人员监视他家的情形拍照下来,连同偷听器零件,全部寄来给我。这些相片和零件,与我一起辗转流浪多处多时,还在美国。 
  彭明敏这些回忆,有一些可以补充的。先是国民党当局一得知彭明敏偷渡到瑞典,立刻把我软禁,不分日夜,由专车一辆、专人若干,对我紧迫盯了起来。这一紧迫盯人,先由警察单位派人,后来警总单位接力,前后“跟监”(跟踪监视)。在我被软禁的这十四个月里,所谓专车一辆,一开始是‘华宝”字号的计程车,后来是“兴业”字号的计程车,最后是“永炯”字号的计程车,事实上,都是警总保安处的工作车化装的。当时保安处处长是吴彰炯少将,计程车字号是“永炯”,显然有“永远是吴彰炯”之意。在专车一辆之外,一般是三人一组,每天三组,每组八小时,对我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紧迫盯人。那时我住的是四楼公寓的顶层,他们在楼下对面农家平房里租了两间,车就停在门口,和我的自用车(凯莉车以后与计程车同一品级的车,是我用过的第二辆汽车)遥遥相对。每次我出门的时候,他们就跟踪,李敖步亦步、李敖趋亦趋。过去彭明敏被跟踪的时候,曾向我埋怨说被跟多么讨厌,我劝他说你何必介意呢?只把他们当做“狗”来跟你就算了。彭明敏说李敖你没被跟,你不知道这滋味,等你被跟,你就知道不是那么简单了。后来我被跟了,我倒觉得满好玩。和我同时被跟的,有谢聪敏与魏廷朝,他们两位经常跟“这些狗”冲突。谢聪敏说他被跟久了,自己都有点神经兮兮,甚至洗澡时都感到仿佛有人在偷看,蹩扭死了。他报复的方法是到百货公司等人多的地方,忽然当众说明身份,并指着跟踪他的人,大骂是“国民党的走狗”!跟踪他的人反映到上面去,当时台北市警察局安全室主任卢金波(后来升官做刑事警察局局长)说:“让他去骂,你们忍耐几天,他们没几天好日子了!”魏廷朝的报复方法是“劳动改造”,他经常穿上球鞋,吃饱喝足,突然跑去爬山,跟踪他的人身体不如他,也没吃饱喝足,也没穿球鞋,冷不防被他带到山上,叫苦不迭。魏廷朝一组一组这样“山地训练”,“那些狗”也只好身带便当水壶、脚穿球鞋伺候。由于魏廷朝算出“那些狗”的交班时间,所以每每在交班前开门见山,制造临时情况,使他们不但不能下班,还得爬山呢!魏廷朝又知道“那些狗”为了不愿爬山,常常故意落伍,然后向上面谎报“叛乱犯”不知去向,所以他又爬得快慢适中,不使他们跟不上,他并且恐吓说,你们明明看得到我,就必须跟我,我爬你们就得爬,你们若开小差,我就报你们。所以,经常的“爬山团”是:魏廷朝早已到了山顶,坐在石头上招手,山腰上两个人还在慢慢爬,嘴中念念有词(外省人有词是“(入肉)你妈”,台湾人有词是“干你娘”),非常有趣。后来他们实在吃不消,乃托跟踪我的人向我讲人情,转告他们只是奉命办事,是可怜人,请魏廷朝不要这样整人。正巧一天魏廷朝爬山不慎,从山上滚了下来,皮肉受伤,我告诉他说他们讲人情的事,于是他的“山地训练”也就告一段落。至于我的报复方法,是比较“阴险”的。我原则上是同跟踪我的人嘻嘻哈哈,不轻易报复,大家互相方便,我在方便中套取情报,并从中取利。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是说祸是双至的。我对双至有一个怪解释:当祸本身一至的时候,凡夫俗子本身就配上另一至,另一至就是苦恼自己。凡夫俗子遇到祸事,立刻做直接的苦恼自己的反应,于是祸上加祸,自然就双至了。我的办法是:我遇到祸事,第一就告诉我自己:“我决心不被它打倒,相反的我要笑着面对它。”这样一来,我就先比别人少了至少一祸。绝不配合祸,这还不够,我要把祸本身给“值四票价’,这才满意,什么是“值回票价”?《史记》管晏列传,司马迁说管仲“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这是我最欣赏的一种本领,化祸为福、转失败为成功,对人生说来多么重要!“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低手对不如意的事,是唉声叹气;高手对不如意的事,却能化成对自己有利。人要修炼到这一段数,才算炉火纯青。炉火纯青的人,不论在八卦炉里、在八卦炉外,都是一样逍遥。基于这种达者强者的人生观,我在被国民党软禁过程中,一直表面上悠哉游哉,骨子里却用尽心机,化成对自己有利。其中最有趣的一件,是我吃警察的一段故事。 
  在长达十四个月的软禁过程里,最早担任跟踪我的,是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派出的警察,一开始是两人一组,我本来就是性喜在家的人,被跟踪后,尤其懒得出门。跟踪我的警察在我家门口,缺少运动(跟魏廷朝的是运动过度),益复无聊。他们打发无聊的方法,是聊天、逗小孩子、看过路行人和抬头对我的四楼东张西望。他们的名字,我当然不能全知,为了辨别,我就给他们一个个暗起外号。有一组外号叫“胖子”与“小子”的,好像最坐立不安,耐心最差,我在四楼,隔着百叶窗,用望远镜偷看他们的一举一动,煞是有趣。1970年4月7日的晚上八点四十五分,楼下有撞车声,不久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原来是“胖子”。按照他们的规定,跟监人是不准同被眼监人打交道的,但是“胖子”满脸难为情的,终于向我开口了,他说:“李先生,真抱歉真抱歉!真抱歉!来打扰您,您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我俩在下面,刚才一个去大便,一个去小便,正好没人在,小店的小孩子顽皮,趁机跑到我们汽车里,发动马达学车,一下子就冲到您停在下边的车后面,撞坏了您的车。请把车钥匙给我们,我们保证为您修好、保证修好,务必请李先生原谅!”我笑着说:“没关系,没关系,等我下去看看。”我下楼后,看到我的车屁股侧面被撞伤,那时我的车也旧旧的,我心想:“这回被撞,索性大修特修大美容特美容一次吧!”我对“胖子”说,“没关系,没关系,明天再说吧,明天你请管区警察来同我谈就是了。” 
  那时的管区警察叫罗翼飞,是个湖南人,人不错,跟我较熟。第二天,他果然来了。他说“胖子”拜托他来道歉,并表示“胖子”要把我的车开走,修好后还我。我问他到底车是怎么被撞的?他说根本不是一个大便一个小便去了,而是‘小子”不会开,在楼下无聊,要“胖子”教他开车,不料“小子”一开就一档猛轰油门、高速起步,车就冲出来,冲到李大爷的车上了。我说:“‘胖子’闯了祸,竟还想瞒天过海,他妈的太可恶,我要收拾收拾他们。这个车,我要自己修,我才不要他们去修呢,他们修,还不是找到附近老百姓的修车厂,吃老百姓,修了也不会好好给钱,这怎么行!我要自己修。修多少钱,由他们照实赔我。”管区警察见我坚持,只好请我开估价单给他,就告辞了。 
  那几天,我有残余日记如下: 
  4月7日(星期二) 
  夜八点四十五分撞车。 
  4月8日(星期三) 
  罗警员来。夜魏谢来。警员半日讲习用望远镜及Bug。 
  4月9日(星期四) 
  下午谢来,言调查我与什么委员会的事。 
  4月15日(星期三) 
  '管区警员来,'我交撞车修车估价单给他,并坚持说不能让我的保险公司赔,同时不准他们代我取车,因为不相信他们不向修车厂耍赖。 
  '为上面派他调查我的几件事,为取信于我,'管区警员当我面写填报单,内说李敖生活无着,情绪很坏,拒不作答。无法完成任务,拟请交由原告密人调查为感云云。 
  他又说以后他每次按一声门铃时,可不开门。连按二次时可开。 
  估价单是“国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代开的,计开板金五千五百元;喷漆一千五百元;前保险杆一支九百元;方向角灯一个八十元;车身镀条一组七百元,共计八千一百八十元。八千一百八十元在十五年前不是小数目,管区警员看了,说这些钱不是“胖子”、‘小子”出得起的,恐怕得由大安分局想办法才成。说完又告辞了。 
  过一两天,管区警察又来了,他说他们研究结果,李先生的车只不过屁股侧面碰坏了一点而已,怎么李先生要整个全修起来?甚至连前面的保险杯也要换新的,全部车身都要改喷,他们说李先生在吃豆腐。我说我李先生没吃豆腐,是吃刺猬。你们警察整天吃老百姓,今天就要被老百姓吃回来。你回去告诉大安分局局长,叫他识相点,乖乖把钱送来,不然我就写信给他的上司,信中写法是“你们派人来跟踪我,我没办法,要你们撤回,是强你们所难。但是你们派来跟我的人,屎尿太多了一点,一个去大便,一个去小便,我的车,就被撞了。我现在求你们撤回跟踪我的人,固属奢求,但求你们精挑细选一下,派些屎尿少一点的干员来,你们应给予方便,如此则感谢无量矣!”管区警员听了又大笑又苦笑,说回去想办法。 
  五月一日,他又来了。说大安分局局长屈服,由他命令警察们凑钱,凑足了你李先生开的价码,现在钱带来了,可是局长说,有一个条件,必须请李先生帮忙,就是我们绝不承认警察撞了你李先生的车,我们抓到个计程车司机,他愿意承认车是他撞的,我们警察只是调解,由这司机赔你李先生钱,并且和解书日期要倒填二十三天,倒填在撞车那天当时,不知李先生能不能网开一面,这样和解?说着把早已写好的“和解书”和现金八千一百八十元双手奉上,我笑着说这事容易,就大家做假好了!于是,我就在对方早已签好了的“和解书”上,签了字。跟我和解的对方叫“张颂德”,直到二十七年后的今天,我还不知道跟我和解的计程车司机“张颂德”是谁、是什么模样?我俩生平各有此轻功,能在腾云驾雾之中,就自相撞而言和,真不能不佩服大安分局局长的导演之妙了!我在签字以后,曾在我那一份“和解书”上,自批如下: 
  此书三联,罗警员留我一份,另由我签名收据一纸。警察破财而欲串假戏免祸,用心亦苦矣。 
  1970年5月1日,“闭门家中坐,财从地上来”者就这样的,警察的钱到我手中了。 
  和解以后第三天,车修好了,我有残余日记如下: 
  5月3日(星期天) 
  跟踪小曹。 
  5月5日(星期二) 
  段自台中来,言了有友近自警界辞职,说警方盛言李敖将在本月偷渡云云。可笑哉! 
  今日与蕾逛西门,被跟甚紧。 
  胖子警员(肇事者)今天见车修好,跟小八说:“简直比以前的还好!”小八说:“托你的福。” 
  此次赔款,据闻派出所摊派三千,余额由警察分摊。 
  倒霉的“胖子”,不久终于给调走了。后来警总派人接替警察,把跟踪职务全部接过去。有一天,警总跟踪我的“老郑”(郑士达)向我透露:“‘胖子’临移交时候说:可要当心那李某人,那家伙阴险无比。撞车那天,他下楼,笑嘻嘻的,满口说没关系没关系,可是没了半天关系,却把我们警察咬住不放,直到赔了他大把银子才松口。你们别以为李某人吃了我们警察,把钱拿去修车了,其实我们查出他的车保的是全险,保险公司不敢追查谁撞了他的车,只好认赔了事,所以修车全部是保险公司孝敬的,李某人拿了我们的钱,全部给他小女朋友去买花衣服了。李某人是全世界最厉害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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