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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做你唯一的宝贝-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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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长叹,我的文学功底还是太浅,很多切实的感受没能细致的描写出来,也做不到华丽的辞藻,只能平实的描述,简洁的讲述。
  花絮三:
  关于万能女主。
  逛网的时候,很多人都在抨击雷同的地方,也在抨击万能的女主。
  我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却无法全部规避,因为,生活在现代的我们本身就是多姿多彩的,各方面的只是或多或少都能涉猎到。
  举个例子来说,我本身的确是学会计的,但是我曾从事的工作却是跟会计毫不沾边,因此自然我便学会了另一个领域的知识。细想文中女主的本事无非是开店做美食、行走商场、治水种林,乃至于进行了一个小小的游击战,我想,这些东西随便一个21世纪的知识女性都能信手拈来的吧?至于狼国的那次比试,想来也不算太过出奇。原因无他,我曾经是个军事迷,虽然那已经是非常遥远的事情了。
  关于科幻部分。
  在我写那一部分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了结果。果然,呵呵——
  不过我还是坚持的写了下来,因为我相信,我这么写会躲避一些大地雷,也算是开了一条小小的蹊径吧。
  穿越本身就是匪夷所思的事情,虽然现在穿越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换在十年前,有几个穿越的?
  所以,没有最稀奇,只有更稀奇。我要的,仅仅就是一个稀奇。
  关于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
  一开始没打算写那么多字的,打算写上个三十几万字就可以了。可是,写着写着,感情来了,怎么也不肯收笔,生怕一收笔便再也不能跟我梦中的人儿在一起了,于是,情节一再扩展。
  然而,即使再扩展,总体的框架总还是在的,因此只能写上六十万字,再多的,恐怕要写前传或者后传了。
  如果说,第一人称用来写推理情节最适合的话,第三人称就是站在最高的高度俯瞰整个人生。两者各有各的好处也各有各的弊端,自问,功力有限,还无法统筹全局,做一个跳出方外的人,于是我就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中反复挣扎、徘徊,痛并快乐着。
  然,最终还是要做决定的。那么,就让这痛来的迟些吧。
  花絮四:
  关于瓶颈。
  写这篇文给我最大的感触不是几欲成迷,而是写作上的过度期是如此的难过痛苦。
  也许写文的大大们都有这么一个感受,经常写着写着便会产生一中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尤其是日常生活严重干扰你的情绪的时候,总会有一种难以为继的感觉。
  我的瓶颈就在于过渡。
  每次情节过度总要抓耳挠腮上好久,反复思量,始终不敢定局。或许文笔娴熟的大大们没有这个烦恼,像我这样首次尝试如此篇幅的长篇,的确是有不少的难度的。若是只掌控三十万字以内的话,我还算是游刃有余的,可是要掌握五十万字以上的文章就要牵扯到了布局,这的确是我需要学习的地方了。
  不过我相信,假以时日,我可以做到的。相信我吧。
  关于人物的处理。
  对于沈庭,我的愧疚是很重的。作为一个男人,他比谁都爱的真也爱的深,更爱的纯,没有丝毫的利益驱动甚至没有任何的理由,就那么的爱了,爱的刻骨铭心。谁能说,在落焉失踪的那一瞬间,有谁能比他更伤心?
  落焉是他的唯一,也是他一生中唯一美好的事物,落焉的存在就像生命的意义一般,贯穿了沈庭所有的内容。虽然他一直不敢去学着爱一个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会喜欢、在乎、珍惜一个人。也许正是因为太爱太爱,所以才会默默隐藏掉所有的爱恋,就那么默默的站在她的背后为她遮风挡雨,无怨也无悔。
  不可否认,我真的很嫉妒落焉,她拥有了世界上最为纯净的爱,也拥有了最深最痛的情。但她同时也是多劫的,每次感情都用尽了力气,用尽了心力,虽然最终圆满,可那伤痕累累的过去却怎么也淡漠不去的。
  建议再读《白头翁》一章节的时候听着《画皮》的主题曲《画心》,我就是听着这曲画心,泪流满面,几欲成痴。泪水模糊了眼睛,根本看不清屏幕更看不清键盘,就那么茫然的敲击着键盘。也许我的文学素养还不足以完全表达我的感情,但我可以说,我真的是哭着完成的那一章节,哭的,唏哩哗啦。
  或许有喜欢白剑飞的人会问,他就一定得死吗?
  我想是的,没有比死更适合他的结局了,他才是真正的生有何欢死又何惧。支撑他生命的支柱一夕之间轰然崩塌,家族不再需要他,四大家将死了三家,心爱的女人几度生死已将他折磨的形销骨立。
  有时候,死,真的是种解脱,只是折磨了那些关心他,爱他的人。所以,他是一心求死,不然以他四大公子的功力怎么会震不开那些毒针呢?
  爱,可以变成很多很多种,要么因爱生恨,要么爱屋及乌,要么装作淡然,要么默默付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爱的方式,也就有了不同种的结局。
  最后几章节,我几乎天天以泪洗面。所以很多大大问我,是不是在虐文中的主人公,其实,不是,虐的是我自己。因为我就像是他们的母亲,看着孩子们如此的痛苦,做母亲的,其实比谁都心痛。
  好吧,先休息几天再写新篇吧。要不要写续篇呢?看情况吧。
  会不会有人觉得我很残忍?
  也许吧。
  萧亘锦爱的清楚,白剑飞爱的糊涂,窦念同爱的胆怯,沈庭爱的茫然,只有淳于宣爱的聪明。
  在爱人的眼里,虽然是揉不得沙子的,但也要分情况。淳于宣就是聪明在了这里,他明知道所有人对落焉的感情,也理解落焉那复杂的感情成分,他都默默的承受了下来。因为他相信他会是最后的赢家。
  事实上,的确是的。爱的太清楚,会让自己患得患失,爱的太糊涂,会让自己看不清自己的心意,而爱的太胆怯,只能与爱情擦肩而过,只有聪明的人,才会争取到自己的爱情。
  本文,耗费了我非常多的心力,可以说,从小说连载以来,几乎每天都要琢磨情节的处理和发展,所有的爱好统统放一边,竟然有两个多月不曾逛街,不曾吃零食。但,我觉得值得。在完结的那一瞬间,心里忽然变得很空很空,空的让我一时难以承受。就像孩子们都长大了,都有了自己的家庭,闪下我这个老婆子孤单的守着孩子们成长的日记一般,幸福而痛苦着。
  但,我真的是幸福的,因为还有你们在支持着我,鼓励着我。
  我知道我的文不完美,但我不后悔。人生本来就是没有完美的事情,太完美的,只能是故事,而非人生。
  那么,就珍惜眼下的不完美吧!将来,完美的那一天,也许就再也找不回不完美的感觉了。
  一切随心。
  花絮五:
  关于新篇。
  刚刚起了个本子,是现代的,不过不是纯粹的现代,也掺杂了一些神话的成分。算是给这段辛苦的自己一段休息的时间吧。篇幅不会太长,足够我休整了,还要继续努力,冲击下下个长篇。
  我发现,我对长篇情有独钟。
  花絮六:
  也曾有个男生喜欢了我整整十年,等了我十年,可惜我却从不知道,直到从妹妹的口中才知道,原来也有人对我如此认真过。
  也曾有个小男生一直忍让着我,默默的跟在我的身后,可惜我也不知道。直到一天我求他帮我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他忽然对我说对不起,恍然,似乎一直是我欺负了他十几年吧?该说对不起的人是不是应该是我呢?
  在我尚且年少的时候,一个男人忽然连夜乘坐火车跑到我的面前,对我说,嫁给我吧,我来是带你走的。可惜,那个时候的我还小,还不懂他这话的真正含义。
  在我读书的时候,曾经有位师兄当着全校同学的面向我表白,可惜那个时候的我刚刚成年,还处于厌恶男生的阶段。
  还有一个人,极其认真的对我说,做我女朋友吧,我不介意做他的影子,代替他来爱你。
  还有一个人,明知道我复杂的过往仍旧娶了我回家,虽然心里总是因为这些疙瘩跟我吵架,但每次都会回来道歉。
  我发现,其实我负了很多人,也错过了很多人。笑,也许正是因为错过才会觉得美好吧。可惜的是,我不是美人。
  忽然,我爱上了沈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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