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细竦摹⒀菀锏睦砺鄣摹<蚨灾醚Ъ业慕馐褪强蒲Ы馐痛罄嗬锏囊桓鎏乇鸬闹郑虼苏庵纸馐鸵簿统氏殖瞿承┮赡训奶卣鳌�
那么,经济解释的本质是什么呢?在这种解释的明确的理论范围里面,这些理论的结构,特别是经济理论的假设和预言性的结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如果经济学家期求于用事实的证据来证实他们的理论,那么那些证据将仅仅是对于理论的预言性的结论或者仅仅是对于理论的假设是贴切的,还是对于两者都是贴切的呢?此外,对于经济学家来说,什么才能算是事实的证据呢?声称解释是的经济理论又是怎样以几乎同一的形式来论证应该是的呢?换言之,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之间的确切的关系是什么呢,或者以更过时的语言,作为科学的经济学和作为艺术的政治经济学之间的确切关系是什么呢?这些就是本书中将吸引我们的问题。
自从拿骚·威廉·思诺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那个时代以来,经济学家就一直关心上述问题。我们还要通过回顾这些19世纪的经济学作家来看看当经济学家们从事经济学研究时,他们对自己的作法的思考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以便对这些问题有更多的了解。到了1891年,约翰·纳维利·凯恩斯在他的那本理所当然是名著的《政治经济学的范围和方法》里尽力总结了整整一代经济学家的方法论思想,这本著作可以被视为经济方法论史上的某种典范。在20世纪,里昂纳尔·罗宾斯在《经济科学的本质和意义》(1932),以及随后几年托伦斯·哈奇森在《经济理论的意义和基本主张》(1938)这 本广被阅读的、论点与前者针锋相对的著作里,也对经济学家的方法论做了类似的总结。在更近的几年,密尔顿·弗里德曼、保罗·萨谬尔森、弗里茨·马克卢普和路德维格·冯·米塞斯都对经济学方法论发表了重要的意见。总之,经济学家早就认识到需要维护论证他们的学科的“正确”原则。虽然现实的实践和这种说教也许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对于经济学本身来说这种说教是值得考虑的。这就是本书第二部分的任务。本书的第一部分是独立的,简要地介绍了现在流行的科学哲学思想,对这些思想做了一些区别,在本书的其余部分都要用到这些区别(见书后的专业术语表)。
在书的第二部分,第三、第四章考察了经济学方法论的著作,第五章就转入福利经济学的逻辑地位这个麻烦的问题。
在对经济学方法论中的显著问题有了多少是全面的看法之后,第五章的末尾就准备把我们已经取得的结论运用于一些主要的经济争论。为此,书的第三部分就提供了一系列的案例研究,这种研究并不是为了平息在经济学家之间今天还不能取得统一意见的本质问题,而是为了证明经济学中的每个争论是怎样牵涉到经济方法论问题的。本书第四部分的最后一章把所有的问题汇总起来,企图取得某种最后的结论;这也许是本书中最具有个人见解的一章。
在经济方法论方面,过多的作家把他们的作用看作只不过是把经济学家争论的传统方式合理化,这也许是普通的现代经济学家对于方法论的探讨没有多大用处的原因。完全坦率地说,在训练现代经济学家方面,经济方法论没占什么地位。这一切也许正在改变。在对他们的学科的科学地位自我满足了多年之后,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自问他们究竟在做些什么这样的更深刻的问题。无论如何,怀疑经济学所建立的大厦里面并非一切都很好的人数不断增长。我的目的并不是要指教他们成为更好的经济学家,但我又并不想仅仅描述经济学家做了些什么而没有从中提取客观教训;在某种程度上,即使是最没有偏见的旁观者也希望充当仲裁者的角色。
就象许多其他的经济学家一样,我也有《经济学出了什么问题?》这样的观点。这是引用本杰明·沃德的书名,但是我的怨言主要不是针对现代经济学的内容,而是针对经济学家论证他们的理论的方式。我认为标准的经济方法论并没有多大的错误,几乎每本经济理论教科书的第一章都主张这种方法论;错误是在于,经济学家并没有按他们所说教的那样去做。
当拉奥特斯告诉奥菲丽娅不要向哈姆雷特的进攻投降时,奥菲丽娅回答说:“不要象一些粗野的牧师那样去做,请给我指出通向天堂的荆棘丛生的险峻小路,我将象一个喘着气的贫乏的浪子,自己踩着享乐之路混年渡日。”我相信,20世纪的经济学家很象那些“粗野的牧师”。我将让我的读者来裁决在这本书里我是否证明了我有理。但是不管怎么样,论证我的理由是写这本书的主要动机。
本书主要是给学经济学的大学生写的。他们学了一些基本的经济学,但是至少感到难以对不同的经济理论进行选择。
我敢说,这种选择是职业经济学家在方法论问题方面的正在增长的兴趣,因此甚至我的一些同行也会发觉本书是有趣的。
其他社会科学的学生——学社会学的、学人类学的、学政治学的和学历史学的——倾向于既妒忌经济学家所表现出的科学精密性,又看不起他们作为政府的仆从。他们可能发现这本书并不是那种妒忌的解毒药,因为书中经常提醒人们由经济学以及经常由经济学所确定的政策制定所带来的益处。
这本书的写作过程太长了。第一章是在意大利比拉吉欧的维拉·沙贝罗尼起草的,我在那里度过了1976年的11月份,这要感谢洛克菲洛基金会的慷慨。在我离开了比拉吉欧研究与讨论会中心的质朴宜人的环境以后,教学和其他的研究义务使我在整个1976至1977学术年度都不能回到写手稿工作上来,即使是那样,我还是花了整个1978年度来完成这部手稿。我收到了库尔特·克拉普尔茨和泰诺斯·斯库拉斯对我第一部草稿的宝贵的评论,那是莫大的安慰。加之,鲁恩·陶丝读了全部手稿,消除了我的如果说不是全部至少也是大部分的语法过失。由于她这不计得失的帮助,我欠下了对她的一笔感谢之债,这笔债只能留待他日以同样的方式来报偿。
马克·布劳格
1980年8月于伦敦冥王E书?2004
'英'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
第一章 从公认的观点到波普的观点
一、公认观点
任何查阅了一些科学哲学教科书的人都会很快发现科学哲学是一门非常奇特的学科:它不象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去研究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要素,虽然那些要素是能推动和鼓励科学假说的发现的;它也不考察关于世界的哲学观点,虽然主要的科学理论里是暗含着那些观点的;它甚至也不反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原理、方法和结果,虽然那种反映是在普遍性的最高水平上对科学成就精华的描绘。相反,科学哲学看起来主要是由对科学理论的正规结构的纯逻辑分析组成的,这样科学哲学就显得更多地是规劝人们从事良好的科学活动,而不是对那些事实上已经成为科学的东西进行描绘;而只要科学哲学提到科学史,古典物理学总是被描写为似乎是典范科学;所有其他的原理若要配戴“科学”的头衔的话,或迟或早都必须同这种典范科学一致起来。
这种对科学哲学的特征的描写现在已经有些过时了,这种描写所反映的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那个时期的科学哲学特征,那时是逻辑实证主义的全盛时期。在本世纪的20年代至50年代之间,科学哲学家的确多少同意弗里德里克。萨普(1974年)所称的“理论的公认观点。”但是波普、波拉尼、汉森、图尔明、库恩、拉卡多斯和费叶拉本德的研究成果却在很大程度上摧毁了这种公认观点,然而却又没有用任何被普遍地接受的观点来填补这种观点的位置。上面所提的仅是主要人物的名字。简而言之,自从本世纪60年代以来科学哲学陷入了某种混乱,这就使仅仅用两章的篇幅来简单地介绍这个学科很困难。总之,在以公认观点的某些主要特征来开始本书时,有很多东西需要说,只有那时我们才能用卡尔·波普的研究成果作为科学哲学新旧观点的分水岭,转到新的观点方面来。
二、假定-推论模式
在19世纪中叶科学哲学的公认观点认为,科学考察是从对事实的自由而无偏见的观察开始的,接着又对这些事实进行归纳推理而形成一般规律的公式,最后进一步归纳到更广的一般性,形成人们所称的理论;最终又要把规律和理论的经验结果同所有观察过的事实,包括最初开始观察的事实进行比较,来核对规律和理论的真实内容。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逻辑、推理和归纳体系》中完满地总结了这种科学归纳观点,至今还留下了通俗的科学概念。19世纪的后半叶,在爱恩斯特·马奇、亨利·波恩卡尔和皮埃尔·杜海姆的著作的影响下,科学归纳的观点逐渐被打破。从19世纪进入20世纪之后,在维也纳学派和美国实用主义者的著作中出现了科学解释的假定-推理模式,这几乎完全改变了上述科学归纳的观点(见亚历山大,1964年;哈雷,1967年,以及洛西,1972年,第10,11章)。
然而,直到1948年,假定-推论模式才被当做科学解释的唯一正确模式以正式的术语写下来。这个公认的正式术语是在卡尔。亨普尔和彼特尔。奥本海姆的一篇论文(1965年)①里出现的。这篇论文现在很有名,它认为所有真实的科学解释都有一个共同的逻辑结构:所有的科学解释都至少包括一个一般的规律再加上对有关的起始的或边界的条件的阐述,这规律和阐述就组成了阐释或前提,从这个前提出发我们就可以推论出待做的解释,即关于我们所要解释的事件的阐述,在这个推论过程中我们不需要借助任何其他帮助而只需要推理逻辑。我们所说的一般规律是指诸如“在所有情况下只要事件A发生,事件B就发生”这种命题。在考虑到个别事件B时,一般规律在形式上可以是宿命论的,在考虑到事件组B时,一般规律在形式上也可以是统计的;(因此,统计规律采取这样的形式:“在所有情况下只要事件A发生,事件B也发生,事件B发生的概率是p,这里0<P<1”)。我们所说的推理逻辑法则是指象“如果A是真的,那么B也是真的;A是真的;因此B是真的”这种确实可靠的三段论演绎论证;(这是逻辑学家所称的假定演绎法的一个例子)。显然不需要再加上这样的说明说,推理逻辑并不是抽象的演算,推理论证的逻辑真实性并不是不依赖“如果A是真的,那么B也是真的”这个大前提和“A是真的”这个小前提。
亨普尔和奥本海姆进一步认为,所有真实的科学解释都有共同的逻辑结构。被称为解释这样的操作和被称为预言这样的操作都采用同样的逻辑推理法则,两者的唯一差别在于,解释发生在事件之后,而预言发生在事件之前。对于解释来说,我们是从需要解释的事件出发,找到了至少一条普遍规律和一套起始的条件,这些条件在逻辑上包含了对所要解释的事件的说明。换言之,用一个特别的原因来作为对一个事件的解释只不过是把所要解释的事件归纳入一般规律或归纳入一套规律;由于这个原因,亨普尔-奥本海姆论文的一个批评家把这称做“解释的覆盖律模式”(德雷,1957年,第1章)。而对于预言来说,我们是从一条一般规律和一套起始条件出发,从中我们推论出关于一个未知事件的说明;预言被典型地用来检验普遍规律是否在事实上得到确认。总之,解释只不过是“倒写的预言”。
认为在解释的本质和预言的本质之间有着完美的、逻辑的对称的看法被称为对称论题,它构成了科学解释的假定-推理或覆盖律模式的核心。这个模式的关键是,它所运用的是演绎法,而不是其他的逻辑论证法则(这种评论的说服力很快就会变得很清楚)。在解释中所用到的一般规律并不是通过把个别例子进行归纳一般化而引导出来的;一般规律仅仅是一种假定,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进行猜想,可以通过把一般规律运用于对特别的事件的预言来对这个规律进行检验,但是一般规律本身不能被简化为对事件的观察结果。
三、对称论题
科学解释的覆盖律模式受到了来自各种立场的攻击,甚至这个模式的最有魄力的辩护者亨普尔本人这些年来在这种攻击面前也有些退却(萨普,1974年,第28页注)。大多数批评家都把对称论题作为他们的所有异议的把柄。他们认为预言并不一定包含有解释,甚至解释也并不一定包含有预言。
不管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