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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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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

黄昏的时候,诸位太太和女儿张罗着晚餐——米饭、馕饼肉丸,还有咖喱鸡肉。我们按照传统的方式用膳,在地面铺上桌布,坐在遍布房间的坐垫上,每四人或者五人共用一个大浅盘,用手抓着东西吃。我不饿,不过还是坐下了,跟爸爸、法拉克,还有霍玛勇叔叔的两个儿子一起。爸爸在晚饭前喝了一点烈酒,还在跟他们吹嘘风筝比赛,活灵活现地描述我如何将其他人统统打败,如何带着最后那只风筝回家。人们从大浅盘抬起头来,纷纷向我道贺,法拉克叔叔用他那只干净的手拍拍我的后背。我感觉好像有把刀子刺进眼睛。

后来,午夜过后,爸爸和他的亲戚玩了几个小时的扑克,终于在我们吃饭那间房子倒下,躺在平行摆放的地毯上呼呼入睡。妇女则到楼上去。过了一个钟头,我仍睡不着。各位亲戚在睡梦中或咕哝,或叹气,或打鼾,我翻来覆去。我坐起身,一缕月光穿过窗户,弥漫进来。

“我看着哈桑被人强暴。”我自说自话。爸爸在梦里翻身,霍玛勇叔叔在说呓语。有一部分的我渴望有人醒来听我诉说,以便我可以不再背负着这个谎言度日。但没有人醒来,在随后而来的寂静中,我明白这是个下在我身上的咒语,终此一生,我将背负着这个谎言。

我想起哈桑的梦,那个我们在湖里游泳的梦。那儿没有鬼怪。他说,只有湖水。但是他错了。湖里有鬼怪,它抓住哈桑的脚踝,将他拉进暗无天日的湖底。我就是那个鬼怪。

自从那夜起,我得了失眠症。

又隔了半个星期,我才开口跟哈桑说话。当时我的午餐吃到一半,哈桑在收拾碟子。我走上楼梯,回房间去,哈桑问我想不想去爬山。我说我累了。哈桑看起来也很累——他消瘦了,双眼泡肿,下面还有灰白的眼圈。但他又问了一次,我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我们爬上那座山,靴子踩在泥泞的雪花上吱嘎吱嘎响。没有人开口说话。我们坐在我们的石榴树下,我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我不应到山上来。我用阿里的菜刀在树干上刻下的字迹犹在: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现在我无法忍受看到这些字。

他求我念《沙纳玛》给他听,我说我改变主意了。告诉他我只想走回自己的房间去。他望着远方,耸耸肩。我们沿着那条来路走下,没有人说话。我生命中第一次渴望春天早点到来。

第八章(3)

1975年冬天剩下的那些日子在我记忆里面十分模糊。我记得每当爸爸在家,我就十分高兴。我们会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拜访霍玛勇叔叔或者法拉克叔叔。有时拉辛汗来访,爸爸也会让我在书房里喝茶。他甚至还让我念些自己写的故事给他听。一切都很美好,我甚至相信这会永恒不变。爸爸也这么想,我认为。我们彼此更加了解。至少,在风筝大赛之后的几个月里,爸爸和我相互抱有甜蜜的幻想,以某种我们过去从未有过的方式相处。我们其实在欺骗自己,居然认为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的玩具,能弥合两人之间的鸿沟。

可是,每当爸爸不在——他经常不在家——我便将自己锁在房间里面。我几天就看完一本书,写故事,学着画马匹。每天早晨,我会听见哈桑在厨房忙上忙下,听见银器碰撞的叮当声,还有茶壶烧水的嘶嘶声。我会等着,直到他把房门关上,我才会下楼吃饭。我在日历上圈出开学那天,开始倒数上课的日子。

让我难堪的是,哈桑尽一切努力,想恢复我们的关系。我记得最后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法尔西语节译本的《劫后英雄传》[1]Ivanhoe,苏格兰作家瓦尔特·司各特(SirWalterScott,1771~1832)著,讲述中世纪英格兰的骑士故事。[1],他来敲我的门。

“谁?”

“我要去烘焙房买馕饼,”他在门外说,“我来问问要不要一起去。”

“我觉得我只想看书,”我说,用手揉揉太阳穴。后来,每次哈桑在我身边,我就头痛。

“今天阳光很好。”他说。

“我知道。”

“也许出去走走会很好玩。”

“你去吧。”

“我希望你也去。”他说。停了一会儿,不知道什么东西又在撞着门,也许是他的额头。“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阿米尔少爷。你希望你告诉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不再一起玩了。”

“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哈桑,你走开。”

“你可以告诉我,我会改的。”

我将头埋在双腿间,用膝盖挤着太阳穴。“我会告诉你我希望你别做什么。”我说,双眼紧紧闭上。

“你说吧。”

“我要你别再骚扰我,我要你走开。”我不耐烦地说。我希望他会报复我,破门而入,将我臭骂一顿——这样事情会变得容易一些,变得好一些。但他没有那样做,隔了几分钟,我打开门,他已经不在了。我倒在自己的床上,将头埋在枕上,眼泪直流。

自那以后,哈桑搅乱了我的生活。我每天尽可能不跟他照面,并以此安排自己的生活。因为每当他在旁边,房间里的氧气就会消耗殆尽。我的胸口会收缩,无法呼吸;我会站在那儿,被一些没有空气的泡泡包围,喘息着。可就算他不在我身边,我仍然感觉到他在,他就在那儿,在藤椅上那些他亲手浆洗和熨烫的衣服上,在那双摆在我门外的温暖的便鞋里面,每当我下楼吃早餐,他就在火炉里那些熊熊燃烧的木头上。无论我走到哪儿,都能看见他忠心耿耿的信号,他那该死的、毫不动摇的忠心。

那年早春,距开学还有几天,爸爸和我在花园里种郁金香。大部分积雪已经融化,北边的山头开始露出一片片如茵绿草。那是个寒冷、阴沉的早晨,爸爸在我身旁,一边说话,一边掘开泥土,把我递给他的球茎种下。他告诉我,有很多人都以为秋天是种植郁金香的最好季节,然而那是错的。这当头,我问了他一个问题:“爸爸,你有没有想过请新的佣人?”

他扔下球茎,把铲子插在泥土中,扔掉手里的工作手套,看来我让他大吃一惊,“什么?你刚才说什么?”

“我只是想想而已,没别的。”

“为什么我要那样做?”爸爸粗声说。

“你不会,我想。那只是一个问题而已。”我说,声音降低了。我已经后悔自己那样说了。

“是因为你和哈桑吗?我知道你们之间有问题,但不管那是什么问题,应该处理它的人是你,不是我。我会袖手旁观。”

“对不起,爸爸。”

他又戴上手套。“我和阿里一起长大。”他咬牙切齿地说,“我爸爸将他带回家,他对阿里视如己出。阿里待在我家四十年了,整整四十年。而你认为我会将他赶走?”他转向我,脸红得像郁金香一样;“我不会碰你一下,阿米尔,但你要是胆敢再说一次”他移开眼睛,摇摇头,“你真让我觉得羞耻。至于哈桑哈桑哪里也不去。你知不知道?”

我望着地面,手里抓起一把冷冷的泥土,任由它从我指缝间滑落。

“我说,你知不知道?”爸爸咆哮了。

我害怕了:“我知道,爸爸。”

“哈桑哪儿都不去,”爸爸愤怒地说,他拿起铲子,在地上又掘了一个坑,用比刚才更大的力气将泥土铲开,“他就在这儿陪着我们,他属于这儿。这里是他的家,我们是他的家人。以后别再问我这样的问题!”

“不会了,爸爸,对不起。”

他闷声把剩下的郁金香都种完。

第二个星期,开学了,我如释重负。学生分到了新的笔记本,手里拿着削尖的铅笔,在操场上聚集在一起,踢起尘土,三五成群地交谈,等待班长的哨声。爸爸的车开上那条通向校门的土路。学校是座两层的古旧建筑,窗户漏风,鹅卵石砌成的门廊光线阴暗,在剥落的泥灰之间,还可以看见它原来的土黄色油漆。多数男孩走路上课,爸爸黑色的野马轿车引来的不仅仅是艳羡的眼光。本来他开车送我上学,我应该觉得很骄傲——过去的我就是这样——但如今我感到的只是有些尴尬,尴尬和空虚。爸爸连声“再见”都没说,就掉头离开。

第八章(4)

我没有像过去那样,跟人比较斗风筝的伤痕,而是站到队伍中去。钟声响起,我们鱼贯进入分配的教室,找座位坐好,我坐在教室后面。法尔西语老师分发课本的时候,我祈祷有做不完的作业。

上学给了我长时间待在房间里头的借口。并且,确实有那么一阵,我忘记了冬天发生的那些事,那些我让它们发生的事。接连几个星期,我满脑子重力和动力,原子和细胞,英阿战争,不去想着哈桑,不去想他的遭遇。可是,我的思绪总是回到那条小巷。总是想到躺在砖头上的哈桑的棕色灯芯绒裤,想到那些将雪地染成暗红色、几乎是黑色的血滴。

那年初夏,某个让人昏昏欲睡的午后,我让哈桑跟我一起去爬山。告诉他我要给他念一个刚写的故事。他当时在院子里晾衣服,他手忙脚乱把衣服晾好的样子让我看到他的期待。

我们爬上山,稍作交谈。他问起学校的事情,问起我在学什么,我谈起那些老师,尤其是那个严厉的数学老师,他惩罚那些多话的学生,将铁棍放在他们的指缝间,然后用力捏他们的手指。哈桑吓了一跳,说希望我永远不用被惩罚。我说我到目前为止都很幸运,不过我知道那和运气没什么关系。我也在课堂上讲话,但我的爸爸很有钱,人人认识他,所以我免受铁棍的刑罚。

我们坐在墓园低矮的围墙上,在石榴树的树影之下。再过一两个月,成片的焦黄野草会铺满山坡,但那年春天雨水绵绵,比往年持续得久,到了初夏也还不停地下着,杂草依然是绿色的,星星点点的野花散落其间。在我们下面,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房子平顶白墙,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院子里的晾衣线挂满衣物,在和风的吹拂中如蝴蝶般翩翩起舞。

我们从树上摘了十来个石榴。我打开带来那本故事书,翻到第一页,然后又把书放下。我站起身来,捡起一个熟透了的跌落在地面的石榴。

“要是我拿这个打你,你会怎么做啊?”我说,石榴在手里抛上抛下。

哈桑的笑容枯萎了。他看起来比我记得的要大,不,不是大,是老。怎么会这样呢?皱纹爬上他那张饱经风吹日晒的脸,爬过他的眼角,他的唇边。也许那些皱纹,正是我亲手拿刀刻出来的。

“你会怎么做呢?”我重复。

他脸无血色。我答应要念给他听的那本故事书在他脚下,书页被微风吹得劈啪响。我朝他扔了个石榴,打中他的胸膛,爆裂出红色的果肉。哈桑又惊又痛,放声大哭。

“还手啊!”我咆哮着。哈桑看看胸前的污渍,又看看我。

“起来!打我!”我说。哈桑站起来了,但他只是站在那儿,露出茫然失措的表情,好比一个男人,刚才还在海滩愉快地散步,此刻却被浪花卷到大洋中间。

我又扔出一个石榴,这次打在他的肩膀上,果汁染上他的脸。“还手!”我大喊,“还手,你这个该死的家伙!”我希望他还击。我希望他满足我的愿望,好好惩罚我,这样我晚上就能睡着了。也许到时事情就会回到我们以前那个样子。但哈桑纹丝不动,任由我一次又一次扔他。“你是个懦夫!”我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该死的懦夫!”

我不知道自己击中他多少次。我所知道的是,当我终于停下来,筋疲力尽,气喘吁吁,哈桑浑身血红,仿佛被一队士兵射击过那样。我双足跪倒,疲累不堪,垂头丧气。

然后哈桑捡起一个石榴。他朝我走来,将它掰开,在额头上磨碎。“那么,”他哽咽着,红色的石榴汁如同鲜血一样从他脸上滴下来。“你满意了吧?你觉得好受了吗?”他转过身,朝山下走去。

我任由泪水决堤,跪在地上,身体前后摇晃。“我该拿你怎么办,哈桑?我该拿你怎么办?”但等到泪痕风干,我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我找到了答案。

我的十三岁生日在1976年夏天。这是阿富汗最后一段平静的和平岁月。我和爸爸的关系再度冷却了。我想这都是因为在我们种郁金香那天我所说的那句愚蠢的话,关于请新仆人的那句话。我后悔说了那句话——真的很后悔——但我认为即使我没说,我们这段短短的快乐插曲也会告终。也许不会这么快,但终究会结束。到夏天结束的时候,勺子和叉子碰撞盘子的声音又取代了晚餐桌上的交谈,爸爸开始在晚饭后回到书房去,并把门关上。我则回去翻看哈菲兹和迦亚谟的书,咬指甲咬到见皮,写故事。我将故事放在床底的架子上,将它们保留起来,以备万一爸爸会跟我要去看,虽然我怀疑他不会。

爸爸举办宴会的座右铭是:如果没请来全世界的人,就不算是个宴会。我记得生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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