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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克拉自传-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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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妈妈就像那个住在鞋里的老婆婆一样……有一大群孩子……而且

他还用他的二号铅笔刺我的脑袋以此作为他取胜的标志。我的第一拳

既准又狠地击在了他左眼的上方。过后雷德·华莱士告诉我说当时血

真的开始从他的前额流了下来。我的第二拳打在了他的胸骨下侧部分 

的正中央,接着从他的喉咙里传出“喔”的一声闷响,我就知道了我

这一拳打得不轻。詹姆斯倒在地板上,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一样蜷缩

着身体,大口地喘着气。这时雷德才把我拉开,对我说:“够了,这

就足够了。放过他吧!”我扭过头去大声地喊着说我不想再听到詹姆

斯对我的家庭或是对我说这说那的。

中午学校放学后,我哥哥许尔和我一起回家。许尔很相信我在打

架这方面的本事,并且引以为傲。他是那种会鼓励我去参加任何他碰

上的打斗的兄长。通常我都很高兴能帮他的忙。总之,詹姆斯正在运

河大街的米切尔理发店门口等着我呢,他说他想继续做我们在学校没

有做完的事情。我们就开始大打出手。我还是很幸运地打中了詹姆斯,

然后他就开始大哭起来。当你还是个孩子时,如果出现类似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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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打出幸运的一拳时,教六年级的J·K·沃利夫人来了。她

常常教导我要热爱阅读,这一点为我的生活和事业带来了非常重大的

转变。她认识我,也认识我哥哥,因此她问他道:‘‘许尔,你看见他

俩打架了吗?”他回答说:“是的,夫人,我看见了。”她又问:t·那

么,你为什么不阻止他们呢?”他说:“那完全没有必要,沃利夫人。
我弟弟打赢了!”

司是,一方面,我们可以对这句话里透出的幽默感以及我哥哥显

然是站在我这边的这一事实表示赞赏;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这

句话的言外之意——如果我当时输了,他就会阻止这场架。当然,今

天的我已经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不管我是赢是输,既然他当时比我大

好几岁,他都应该阻止这场斗殴。他惟一的借口是他只是觉得这场架

是詹姆斯挑起的或者说是他自找的。当我们自己或者我们所爱的人是

当事人时,我们总会为自己的行为找到看似合理的借口,不是吗?

根据我的知识和经验,在那个时代里发生的打斗中,从来没有人

曾经想过使用枪支或刀具。而且,通常来讲,在99%的打斗中,一旦

你将某人打翻在地或者你将对方打哭了,打斗就结束了,也不会择日
再一决胜负。

尽管我非常不愿承认这一点,但我卷入的摩擦的确并不仅仅局限

在对詹姆斯。莱弗里特的“偏爱”上,我的朋友们也包括在内。虽说

我和朋友们之间的摩擦是我们那个年龄段典型的摩擦,但我的不安全

感和坏脾气以及我强烈的自我防卫需要,使得我比绝大多数的同龄孩

子更喜欢与人对抗。林顿尼亚公园里有一个网球场,尽管场地已经不 

是很好,而且急需修补,但我对网球的酷爱从未因之而有所削弱。一

个夏末的周六下午,趁着光线还充足,我们展开了激烈的网球对抗赛。

我不知道是因为过于自信或不安全感作祟,还是因为我太渴望得到别

人的认可,抑或只是因为我在做任何事情时竞争心态都过强的缘故,

总之当一个朋友判我击球出界而我对此表示不同意的时候,我会喋喋

不休地大声抗议,我总想赢。

这种作风也被带到了我参加的其他运动比赛中。我们脚穿溜冰鞋,

手持用扫帚改做的球杆,并把罐头盒扭成一个半圆盘形的球来打冰球,

我们的比赛常常沦为一场被我们戏称为“冰球大战”的斗殴。不论我

在打哪个位置,我都会因任何一点儿我所感觉到的冷落轻视或不公正

而大打出手,而这已经俨然成为一个规律。

我在球场上与别人的一次对决导致了一场大乱。那次在和我的墨

西哥同学汤姆·拉姆齐的争吵中,我打出了第一拳,但是在我的记忆

中,我只打中了他一拳。然后汤姆·拉姆齐就一拳接一拳地向我打来,

直到把我打得趴在地上。我被打得晕头转向,连站都站不起来了,过

了好一会儿我才恢复了清醒的意识。这种令人讨厌的事情通常总是要

持续好几分钟并以我被打得一败涂地而告终,而且每次在三年级老师

斯特里特小姐最终结束这场“屠杀”之前,我总要饱受一顿老拳。在

我的一生中我不记得有哪次是很高兴地见到学校里的老师的。但是,

我要替自己说句公道话,我承认当时我把汤姆吓了个半死——他还以

为把我给打死了呢。

我打过的大多数架都不是为我自己打的。我的弟弟霍勒斯总是与

他不喜欢的同学处于敌对状态。尤其是当他知道他的“大哥”会在他

有麻烦的时候替他挺身而出后,这种敌对的“态势”就愈演愈烈。他

总是会被打败,这时,我就会加入战团替他打败他的对手。很久以后, 

在我们十几岁的时候,霍勒斯的身材长得比我还要高大(他长得非常

高,所以他给我取了个名字叫做“矮子”),但他还是会在挑起争端后

求我去帮他打架。在随后的几年中,我经常取笑他是通过小时候不断

地说服我去帮他打架来锻炼自己口才的,凭着这个他才不断提高了自

己的推销技巧,最终使自己成为了一名成功的商人。我认为我的兄弟

们拉我去打的这些架主要是为了家庭的荣誉,他们以这种方式向别人

证明我们自身的价值并取得别人对我们的尊重。他们认为我的运气非

常好,所以在这些儿时为了荣誉而进行的“战斗”中我才能扮演英雄

.的角色。

我知道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但是我的老对头詹姆斯·莱弗里特,

即使在他惨败在我手下之后,仍固执地要再找我打一次架。他要试试

看是否自己至少能打败我一次,并以此来挽回自己的声誉。一天。在

我骑车上班的路上,我发现詹姆斯和他的两个同伙正在街对面我以前

上的小学操场的角落里等着我。他扬着拳头,对我怒目而视,大声地

朝我喊着:“我和这两个男孩要好好地教训你一顿!”

我停下车,估计了一下当时的形势——三比一可不是一个好的

比例。我开始行动了。我跨着大步走了过去,我盯着詹姆斯一个朋

友的眼睛,然后同样盯住他另一个朋友的眼睛,说道:“如果你们

两个要加入的话,我一会儿再亲自和你们算账。”说完后我停了一

会儿来增强我的话的效果。然后我又盯住他们补充了一句:“我说

话算话!”

等到小学校长巴斯小姐来到我们打架的地方时,詹姆斯正在后悔

他本该带来几个更忠实,或者可以说更强壮的朋友来。在整个过程中,

他的朋友没有一个加进战团来帮助他,结果我轻而易举地又把他好好

教训了一顿。巴斯小姐飞快地向我们跑来。她认识我们两个人,她说

道:“希拉里,你现在应该在你本来应该在的地方(她知道我有很多

份工作)。你们现在都是初中生了,别再让我抓到你们中的任何一个

人在学校的操场上打架!”这样,这场架就打完了,大家都离开了。

詹姆斯·莱弗里特和我从此就再也没有交过手。

我不知道是否是因为成熟了还是我有太多的工作要做以致我没有

时间去自找麻烦,总之到了高中的时候,我几乎就再也没有参加过打

架了,除了我马上会提到的非常激烈的一次之外。很可能是因为我在

拳击队里的练习使我好斗的本性得到了“合理的”发泄。

七年级时,我决定出去参加拳击队。作为一名“街头斗士”,或

者更恰当地说,作为一名“操场角斗士”,我的“双拳”已经练得很

敏捷灵活了。然而,走上拳击台时,我很快就懂得了在学校操场上进

行的毫不间断的打斗与在拳击台内在裁判的严密注视下进行的搏击这

二者之间存在着多么惊人的区别。拳击台上不仅有着严格执行和监督

的固定规则和进程,更为重要的是,在这里打架从自由打斗变成了一

种学问。

我的体重是82磅半,而且如果你能对那半磅表示充分注意和赞赏

的话,我会不胜感激。我不是拳击队中最高大的,事实上,论个头我

是倒数第二。最矮的是我一个名叫乔·斯特林格的同学,他的体重仅

有62磅,因此我和他被分在一组作为拳击对练伙伴。不用说,与这样

一个小家伙搭档,让我感到非常自信,甚至有一点点罪恶感。然而,

他在五年级时就加入了拳击队,并显然深谙拳击的防守技术,并且他

一记直拳直接就打在了我的鼻子上。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幕:就在第一回合中,他用左拳击中了我

的鼻梁,大约过了三秒半,我才猛醒过来。他显然以为我记性很坏,

因为大约两秒钟之后我又挨了同样的一拳!我要告诉你,在我的生命

中,我从未像那次一样让拳头一次又一次地击中我的鼻子!第一回合

还未结束,我已经因为饱尝拳头(而且还在不断挨拳)而相当狼狈了,

并几乎要做出这样一个决定:我的确是太忙了,所以还是退出拳击队

算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还算很走运,因为珀明特教练是一个极富同情

心的人。他在一个回合之后就结束了那场拳击(它的确更像是在棒球

比赛中进攻时投球和防守时接球,而我却一直在接球而没有投过球)。

他把我拉到一旁,开始教我怎样保护自己的鼻子以及怎样出拳。第二

天,乔又教训了我一顿——尽管这次不像上次那么痛苦。到了这周末, 

毕竟我比他重20磅,因此我的防守才显得稍微有点儿作用。到了第二

周末,我甚至能打中他几拳了。在这一季剩下的时间里,我们之间就

互有攻守了。

不瞒你说,在教练的指导下,通过不断地练习,我的技术逐步有

了提高。我在队中保持着常胜的记录,最差的一次也取得了第二名的

成绩。我后来放弃拳击仅仅是因为我的手——在我倒下的时候裁判老

是踩到它们。

在我生命中主要的乐趣之一是我经常在上完课和工作结束后去打

网球。我花了50美分买了一支网球拍,那些年纪比我大、球技比我好

的人经常会在网球半新的时候就把他们用过的网球扔掉,我就去把那 

些旧网球捡回来接着用。我的速度并不是很快,但我的动作却很敏捷。

我在小范围内的移动至少和绝大多数年纪和我一样大的人一样迅速,

甚至我要比他们中的很多人更快。其他的人并不赞成我的打法,并把

我归到“牛皮糖”这一类选手里。我虽然不能一下子就打败我的对手,

但是我却能接住技术比我高的对手发过来的高难度的球,并成功地把

球打回去。结果往往是在与水平和打法都比我好的对手的比赛中,以

我获胜而告终。我在网球场上的表现并不是很精彩,我也不会墨守成

规,但这对我确实有效。

在九年级的时候,我试着报名参加网球队,结果被选上了。我们

的比赛很少,但所有我们参加的球赛都很有趣。到了全州锦标赛开始

的时候,队里的每个人都非常兴奋。我在高中时最大的遗憾是我们的

教练选了我的同班同学詹姆斯·哈里·格雷厄姆去参加比赛。根据我

们的标准,詹姆斯是很有资格的。他的个子确实要比我高出许多,并

且他的姿势要比我的姿势看起来更专业、更好。尽管我在平时的训练

中击败了他,但是到了要去参加锦标赛时,教练没有选我而选了他。

教练对我解释说他认为个子比较高的选手有更好的胜出机会,球队也 

能得到更好的帮助。不用说,我自然是非常地沮丧。

直到我又年长了几岁,甚至是在我成年以后,我才完全地了解了

教练当时的想法:他当时也许是对我的鞋、衣服和那把50美分的球拍

感到尴尬。我相信那把50美分的球拍是一个原因,是因为乡间俱乐部

的一个成员查利·格雷伯——一个非常优秀的球员(也是一个非常优

秀的人),注意到我非常爱护我的球拍,就让我用他那把质量好的球

拍练习。有时候当他看着我时,我正好为了救球而扑倒在地上。为了

不把球拍弄坏,我总是高高地把球拍举起来。他觉得这个场面很有趣。 

我是出于习惯才这么做的,因为我自己那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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