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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一些情况下的说谎与年龄特征相联系。主要是由于孩子的理解能力差,或是对知觉过的事物记忆不清晰,以致说出的话类似谎话。比如;邻居发现一个孩子穿着新衣服,便说道:“什么时候买的新衣呀?”孩子脱口而出;“昨天。”其实这是妈妈早已买好的。还有的孩子把想象与事实说成一回事。如一个小朋友兴奋地告诉小伙伴,暑假爸爸带他到三峡游玩过。事实上,爸爸是说等他考试达到多少分再带他去的。这些不属于有意说谎。家长、教师如发现孩子说谎,应当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然后,分别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
不过,孩子说谎往往是为了避免受到谴责,避免父母、师长的责备、打骂或为了受到夸奖或满足虚荣心。因此,发现孩子说谎,虽然以后不一定会成为不诚实的人,但我们也不可掉以轻心。如不采取措施,任其发展,孩子的说谎变为合情合理,将来就会由“问题学生”变成“问题公民”,给家庭、社会,尤其是给孩子自身带来不幸。因此,发现孩子说谎,我们认为这样处理会恰当一些。
首先,要冷静、细心地面对这件事。他说谎仅仅是为了逃避师长的责备、打骂或惩罚,而不是蓄意与预谋。对孩子应由他自己评价自己做的事。作为老师、父母同孩子一起分析,看错在哪里,今后应该怎么做。
其次,对待孩子说谎,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外,也要有适度的惩罚,但决不可体罚。从孩子的心理特点出发,不让他参加集体活动,给他改过的机会,要他做几件好事等等。如果采取“关禁闭”,面壁思过的手段,只能使孩子因害怕说谎而继续说谎。
最后,孩子一旦说谎被揭穿,要在教育他的同时,也要特别注意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不要在孩子的心灵深处打下受损的烙印,使孩子相信,老师、家长虽然不能就这么原谅他撒谎,但仍然是喜欢他、爱他的。
孩子淘气的秘密
小孩子中,尤其是男孩子淘气的多。至今农村生个男孩子,人们爱说生了个“调皮佬”,“淘气包”。的确,在安静的课堂,常常由于淘气包的一声尖叫,一副怪态,使整个教学秩序被破坏。有的男孩出其不意地偷袭女孩子刚刚穿上的新衣衫;在腿脚有生理缺陷的老师面前,装作一瘸一拐的走路姿势,走进教室,用力将门一关,将其余的大部分同学关在门外;在虚掩的门上搁一把扫帚,教师或同学推门时掉在头上;在老师背后做鬼脸,引人发笑……
类似上述种种现象,有时使人难堪,有时使人气愤,有时使人发愁。大多被捉弄的人感到哭笑不得,淘气的孩子则神气十足,认为自己有本事,了不起。
这种淘气孩子的恶作剧行为,是一种不良习气,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从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来看,逞强好胜是少年儿童的心理特点。小孩子一般从八九岁开始到十二三岁止,身体的发育出现了有史以来的第二个高峰,身高、体重都在急剧增长,随着年龄的增加、知识面的扩大、交际面的增广、生活经验的丰富,孩子在学校和家庭中的地位也发生着变化。
因此,他们就会在许多场合,利用各种机会来表现自己。如柯岩的儿童诗《帽子的秘密》中就有“撕下帽沿做海军”这样的淘气行为。也正因为年龄小,他们就用许多稚气的方法来证明自己也是英雄,也很勇敢,甚至受港台和海外警匪暴力和武打枪战片的影响,认为英雄就是敢做敢当,谁都不怕,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有一种错误的成就感,就产生了淘气行为,做出了让人啼笑皆非的恶作剧。
其实,孩子无论是淘气,还是干一些恶作剧都不能将它们简单地定个“品德不良”,究其原因,孩子们淘气是因为他们的需要没有被满足,也许有些人对此不理解。
“需要?什么需要?我供他吃,供他穿,给他玩的,夏天怕他热了,冬天怕他冻了,把他照顾得舒舒服服的,他还需要什么?”
其实,心理学家得出的结论告诉我们:人都有不同层次的需要,婴儿需要成人的搂抱、抚爱,年龄大一些的孩子也同样需要,只不过孩子年龄增大后,就更加趋向与自己信任和真爱的人进行心灵上的沟通。当然,孩子不仅仅需要动作上的爱,更主要的是通过需要、通过语言来作为交流感情的主要手段,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生活、身体上的照顾、关心,他们在心理上强烈需要得到鼓励、表扬、称赞,尤其是来自老师、家长、同龄伙伴的关注,也就是平常所说的“爱戴高帽子”。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就以“淘气”的举动,引起家长、老师的注意。
有这样一个典型的实例:
一对夫妇有两个男孩,大的11岁,小的9岁,父母专门为他们布置了一间游戏室,里面有台球桌、影碟机,装满各种饮料的冰箱及各种时髦的玩具。可这些东西似乎都不能使两个孩子安静下来,他们经常打架,越是在家里有客人的时候,他们吵得越凶,让父母十分难堪。后来,心理学家观察发现,每当两个孩子吵架时,他们的父亲便到楼梯上劝架。这时,他们虽然都叫喊着与父亲争辩,但嘴角都露出诡秘的微笑,似乎在说:“挨批虽然不是什么好事儿,可我有点喜欢这样。”心理学家确认,两个孩子是为了引起父母注意而故意打架的,他们的打架看上去更像是表演。这对夫妇因忙于社会工作,而忽视了对孩子的注意,孩子们便以这样淘气的恶作剧引起父母的注意。
这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孩子淘气也是一个知错犯错的行为。如:孩子都知道,上课都应认真、专心地听讲,应按时完成作业,但在实际生活中故意扰乱课堂秩序、破坏纪律却是常有的事。这也是同样的道理。
因此,当孩子淘气或恶作剧的时候,教师或家长应根据儿童逞强好胜的特点,避免单调枯燥的环境,将他们充沛的精力引向正确的方面。组织参加多样化的文化活动,从正面讲道理。还可以利用集体的力量,当恶作剧出现的时候,反应冷淡。这样,儿童得不到“愉快”的感觉,而是“没意思”、“痛苦”的感觉。其次家长每天要尽量抽出一定的时间,与孩子进行身体、语言交流。再就是不要只在孩子表现不良时才予以关注,而多对孩子良好行为给予关注和肯定,从而抑制他们的不良行为。当然也不能迁就孩子们身上存在的不良现象,还要千方百计抵制歪风邪气对孩子们心灵的侵蚀,不要把这种不良现象的存在也看作是年龄特征。
幼儿数数要重视
心理学研究表明:3~7岁儿童数概念的发展,不仅有一定的连续性,而且还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数数是幼儿学习数学的开端,是认识数和简单的加减运算技能的基础。
有时,父母或老师拿出五个苹果让幼儿数,他会数得很顺利,1、2、3、4、5,再问他:一共有几个苹果。他则摇摇头或乱说:“一共有三个苹果。”一共有六个苹果。”再如,一位慈祥的母亲教自己3岁的孩子数数,“1234567……”孩子看着妈妈的嘴注意地附和着。多次练习以后,孩子流利地指着数“1234567……”妈妈以为孩子会数数了,高兴地说:“儿子,你真聪明。”当客人来了,妈妈把孩子介绍给客人。便说:“儿子,给叔叔数个数。”孩子流利地唱数博得了客人的赞扬。当客人伸出三个手指头问孩子;“这是几个?”孩子却摇头回答不出来了。做妈妈的也茫然了,心想:“孩子为什么不会说呢?”
华罗庚曾经说,数是人类长期与自然界斗争而产生的工具,教幼儿数数,是幼儿认识客观事物的必经之路。因此,幼儿的数数必须重视。
3岁孩子只是对实物的感知,在头脑中还没有形成物体的整体表象,也就是说还没有把数过的数看作一个整体,“数数”的概念还没有形成,所以出现了上面的现象。幼儿开始只是一个一个地数,经过多次反复的练习,才能在数完物体后说出物体的总数量,这是教幼儿数数必须掌握的一个关键。
当妈妈不辞辛苦地教孩子数数时,开始是完全的语音模仿,按照数的自然顺序,读的一个数字的音,读熟以后,就带有顺口溜的色彩了。当然小孩不能把1看成是代表一个物体的数量,把2看成是代表两个物件的数量。也就是说,幼儿还不能把数与物联系在一起,数仅仅是空洞的音,是对一串数字的音的连锁反应,所以他会说“1234567……”而不知道三个指头是数量“3”,也就是心口不一,要做到心口一致,还需要一个过程,这是常规,不用奇怪。因此,我们认为,根据心理学规律,无需过早地教幼儿抽象的1、2、3、4和10以内的运算活动。父母教幼儿数数时,应以游戏的方式和儿童一起玩分、合的游戏。如有6个扣子分一堆、二堆、三堆,可分成相等的份,也可分成不相等的份,这为以后的数学打下基础。儿童建立了丰富的动作表象,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抽象的数的概念及四则运算。对幼儿数数的教育不能仅仅满足顺口溜式的唱数和机械记忆运算,这样既不利于培养孩子的数学兴趣,也不能代表孩子的数学水平。
总之,对于幼儿数数的教育,一是要利用日常生活中的数学材料的分与合等心理活动,让儿童建立丰富的、生动的表象;二是要在他数数时注意他的心口一致;三是还要培养儿童从逐一计算到按群计算,开始用“2”、“5”这两个数字进行练习,因为身上的手指、脚趾均为5,耳、眼、手、脚均为2。
幼儿心中的公平
小兰兰特别爱说话,不论什么场合,嘴巴都叽里咕噜说个不停。妈妈规定:公共场合不准乱说话。如:看电影、看电视等。有一天,妈妈带兰兰去看电影,旁边有一个小朋友说话了,兰兰也非要说一句,否则就是“不公平。”别的小孩有了“洋娃娃”。小兰兰也要妈妈给自己买一个,否则也是“不公平”。在幼儿的心理中,处处体现着“公平”的心理追求。
追求“公平”这是一种合理的需要。培养孩子的“公平”意识有利于孩子完美或新型人格的形成。但值得注意的是,孩子心中的“公平”与“不公平”并不一定合情合理、不偏不袒的,而是变了形的“公平”与“不公平”。
幼儿心中的“公平”与“不公平”,主要是以自我意识为中心的,这与幼儿的心理发展特征有关。幼儿的自我意识产生以后不仅“我”与“他”有了明确的界限,而且在自己的生活体验和生活实践中逐渐意识到自己与外部的关系,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随着孩子自尊自爱的发展,幼儿要求“公平”,追求“公平”的心理会急速发展。据心理学研究,3~4岁的幼儿追求“公平”的心理最为强烈。一是追求成人的承认。孩子自我意识产生后,觉得自己长大了,已具备了成人要求的某些能力,所以需要父母像对待大人一样对待自己。还有一方面是社会交往的需要,为了使自己能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占有自己的位置,孩子也希望别人公平地对待自己。所以孩子在与父母及社会的交往中,总是把公平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但他们的行为又是以情绪为核心的,而他们的情绪又无时不体现出自己需求是否满足。所以幼儿的“公平”总是离不开“自我”这一局限。
由于幼儿的公平的自我性,促使“公平”与“不公平”的内涵变形。认为凡是能满足自己需求的事,就是公平,否则就“不公平”。别人有的,自己必须有,而且希望自己比别人更多,有时他们为了公平,往往会置道德、理智而不顾。
有一则这样的故事:有一本小人书,妈妈先让杰克看,吉姆病了,躺在床上,杰克看了以后,妈妈就读给吉姆听,过了一会儿,杰克轻轻抓住了妈妈的手,意思是该结束了,妈妈制止杰克这样做,杰克却委曲地说:“他已经听了半天了。”妈妈说:“他不是生病了吗?我读给他听,你不愿意,可以出去玩!”可杰克却发狠地说:“我要把你的书拿走!”杰克和吉姆都是3~4岁的孩子,他们为了公平就很难去考虑对方,显然,这是一种心理发展的限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见到过许多类似的现象。如:在学校,老师抱着一摞试卷放在讲桌上,说:“下课后不许任何人动试卷,老师下节课来报分。”可当老师再来到教室时,试卷满地都是,老师问李帅:“你为什么不听老师的话,亏你还是个干部?”李帅却不服;“我本来没翻的,看他们都去翻,我才去的。”在李帅看来,他不拿就是不公平。
幼儿心里的“公平”虽然变了形,但也有积极的一面。它可以反映出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