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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华悲观论集卷-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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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易吹灭一支蜡柱,因为缺乏这种材料。但是,由于眼睛在客体的距离达到或超过20
0英尺时视线就开始平行,因而视角不再存在,因此这种材料只对说过的距离以内有效。
    即使超出这种距离,知性还可以通过对大气层的透视估算距离,因为所有暗色客体
前都笼罩着天蓝色,距离越远,各种色彩的模糊程度就越大(根据歌德完全正确和切实
的色彩理论),而且所有的轮廓也越来越模糊。在意大利,大气层具有很高的透明度,
这种材料就失去了效力,且很容易导致错误,例如,我们从弗拉斯卡蒂看提沃里时,提
沃里就显得很近。另一方面,在雾中所有的客体都显得很大,这种材料就是反常的、夸
大的;因为我们的知性假定了它们并非离我们这么近。
    最后,还可以通过中介客体的大小(为我们直观所认识了的),比如田野、树林、
河流等等来估算距离。这种估算方式只适于事物没有间断的情况,换言之,只适用于陆
地而非天上的客体。而且,在平面与垂直这两种情况下,相对而言前者比后者用得多:
200英尺高的塔顶上放一个球较之放在200英尺远的平面上看起来要小得多;因为,在后
一种情况下,对于距离的估算更加精确。以这种方式看人,由于在他们与我们之间有很
多东西潜藏在我们的视觉中不起作用,所以人总是显得很小。
    我们的知性假设,相对于垂直方向而言,平面方向所直观到的东西越远也就越大。
这样一个假定的事实之所以成立,部分原因是由于我们是用最后一种方式来估算距离的,
因为这种方式对水平方向和地球上的客体是有效的;部分原因还由于我们是用大气层的
透视来估算距离的,这种透视处在相类似的条件下。这就是为什么月亮在地平线上之所
以比在天顶上显得要大得多的原因,虽然它的视角可以精确地测量出来——月亮印在眼
睛里的印象——实际上视角在一种情况中并不比在另一种情况中大;这也可以用来说明
穹形天空为什么看起来似乎是平面的原因,就是说,为什么它看起来平面延伸大于垂直
延伸。因此,这两种情况都纯粹是理智的或大脑的,而非视觉的。假如有人提出反对意
见说,月亮即使在天顶时偶尔也显得朦胧,但看上去并不见得显得大了一些,我们回答
说:它也没有像在地平线时那样带有一些红色呀;因为这种朦胧是由于密度较大的水蒸
汽造成的,因而与大气透视所说的朦胧不同。对此我可以把已经阐释过的再说一遍:这
种估算距离的方式只适用于水平方向,而非垂直方向;另外,在这种情况中,其他的矫
正措施也可以起作用。索热尔的一个经历与我们所谈的问题有关:他在勃朗峰时看到一
个硕大的月亮正在升起,大的他竟认不出这是什么,结果被吓昏了。
    另一方面,望远镜和放大镜的性质,取决于仅仅根据视角单独作出判断,即由距离
判断大小、由大小判断距离;因为这里不包括其它四种估算距离的辅助手段。事实上,
望远镜放大客体,但看来好像把它拉近了;因为我们凭经验已经知道它们的大小,因此
我们这里是通过它们离我们的距离在缩短而说明它表面上变大的原因。例如,在望远镜
里看到一幢房子,似乎房子被拉近了十倍,当然不是较之用肉眼看大了十倍。相反,放
大镜并不是真正地放大,而不过是把客体与我们眼睛之间拉得近一些,这在其它情况下
是办不到的;所以客体所显示的大小,跟不用放大镜时处于被拉近的位置上时的大小是
一致的。事实上,由于我们眼睛的晶状体和角膜的凸起不足,在客体离我们眼睛的距离
不到8至10英寸的情况下,我们就完全看不清客体;但是,如果我们用放大镜的凸面代替
眼睛晶状体和角膜的凸面以增加光线折射,那么即使客体离我们的眼睛似乎只有半英寸
的距离,我们也能获得客体清晰的图像。这样看到的客体离我们很近,其大小又与该距
离相应,于是客体被知性转化为适合于我们很自然地看清客体的距离,即离我们的眼睛
约8~10英寸,这样,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一距离和给定的视角决定客体的大小。
    我已详尽地阐明了视觉得以完成的所有不同的过程,这是为了更清楚、更无可非议
地表明在这些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知性。知性以空间和时间之基本的先天直观为基础,
只从感觉中获得材料,然后通过把每一个变化构想为结果并进而由果求因,产生了客观
世界的大脑现象。而且,知性要产生这种效果只能通过它自身的形式:因果律;因此,
这是非常直接地、直观地完成的,并不借助于反思——通过概念和语言而来的抽象认识,
这种抽象认识是第二类认识,即思维,因而是理性的材料。
    毋庸理性参与而经过知性产生的这种认识甚至通过下面的事实即可表明:无论什么
时候,当知性从一个给定的结果找到一个错误的原因时,而且确实认定就是这个原因,
因此产生假象。我们的理性在抽象认识中无论把问题的真实情况看得多么清楚,都无法
对知性有所帮助,尽管对原因的认识是错误的,假象却不受影响,仍然继续下去。上面
提到的视觉和触觉产生双重表象的现象,是由于触觉和视觉的错位造成的,这种现象即
可作为例子用来说明此类假象;同样,初生的月亮显得较大;在凹面镜的焦点上形成的
图像却酷似空中漂浮的坚实物体;我们认为是真的,其实是着色的浮雕;假如一艘船碰
巧沿着堤岸或从桥下驶过,我们站在堤岸或桥上似乎觉得很明显地在动;由于峰顶周围
的空气极其纯净,因而就没有大气透视现象,高耸入云的山峦就显得很近。在这些以及
与之相似的大量事例中,知性必然认为存在着一个它很熟悉且能够立即直观到的惯常的
原因,虽然我们的理性已经以不同的途径达到了真理;因为知性认识先于理性认识,理
智得不到理性的指导,因而假象——知性的蒙蔽——仍然不可改变;尽管错误——理性
的蒙蔽——被排除。——被知性正确认识的是实在;被理性正确认识的是真理,换言之,
是一个拥有充足根据的判断;假象(直观错误)与实在相对,错误(思维错误)与真理
相对。
    经验直观的纯粹形式部分——空间、时间和因果律——先天地被包含在理智之中;
但是,这些形式对于经验材料的运用却不是先天的,而是由知性通过实践和经验获得经
验材料。因此,新生婴儿虽然无疑地能够感受到光和色彩,但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它
们还不能理解客体。他们出生后的最初几周毋宁说是在昏睡状态中度过的,此后,当他
们的知性开始把自身的功能应用于由感觉提供的材料,特别是由触觉和视觉提供的材料
时,他们才逐渐清醒,由此逐渐获得对于客体世界的意识。这种新生的意识,通过观察
他们的眼睛所显示出来的日益增长的理解力以及他们的活动所表现出的一定程度的意图,
特别是认出照顾他们的大人时所表现出的第一次微笑,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甚至还
可以观察到,他们一度用视觉和触觉来进行实验,以完善他们对在不同的光线下,不同
方向上和不同距离外的客体的理解力:就这样默默地但却是认真地不断学习,直到他们
成功地掌握我们已经描述过的关于视角的一切理智运用。后来动过手术的天生育人的情
况更能说明存在着这一学习过程,因为他们能够陈述自己的印象,切塞尔顿①的盲人所
提供的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例,我们还可从一切类似的事例中证实这么一个事实:天生的
盲人在复明手术完成之后因得到视觉,无疑能够看到光亮、轮廓和色彩,但是直到知性
学会把它的因果律运用于对知性来说是新的材料和变化中时,他们才有客体的客观直观。
切塞尔顿的盲人在复明后第一次看到他的房间以及房内的各种客体时,仍然不能区别事
物,而只是接受到所有片段的混成一体的总体印象,他把这一总体看作为一个斑驳多彩
的光滑表面,而绝没有想到去认识以不同距离、前后分置的许多独立的客体。对于这类
盲人来说,他们已经通过触觉认识了客体,但现在就要借助于触觉来引进视觉。开始,
病人丝毫不解何为距离,而是用来乱抓。有个病人,当第一次从外面看到自己的房子时,
想象不出看起来如此小的东西居然可以容纳如此多的房间。另一个病人在手术后的几个
星期高兴地发现,在他的房间的墙壁上悬挂着的雕刻展现出了各种各样的客体。1817年
10月23日的《晨报》上有一篇文章报道了一个生来就盲的年轻人,在他17岁时才获得视
觉,他不得不学习理智直观,因为他第一次看到过去通过触觉认识了的客体时,甚至都
不认识。每一客体不得不通过触觉引进到视觉中。至于他看到的客体的距离,他没有一
点正确的判断,而是不论远近,一概用手去抓。——弗朗兹对此有下列表述②:——
    “距离、形态和体积的确定观念,只有通过视觉和触觉,并对由这两种感觉所产生
的印象加以反思而获得;但是,要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就必须考虑到肌肉的运动和个体
的随意移动。——卡斯帕·豪泽在这方面对自身的经验所作的详尽的说明中指出,当他
刚从禁锢中解脱出来时,他无论何时透过窗子看外面的客体,譬如街道、花园等,对他
来说仿佛有一个离他的眼睛很近的百叶窗,上面杂乱无章地涂着各种颜色,其中的任何
一件东西,他都不能加以认识和区分。他进而说道,直到他走出门坎,过了一段时间才
使自己相信在一开始即出现在他眼睛之前的杂色百叶窗,以及许多其他客体,实际上是
一些很不相同的事物;最后,百叶窗消失,之后他看到并且以适当的比例认识到各种事
物。若干年后通过手术才获得视角的盲人,有时想象着所有的客体都触及他们的眼睛,
而且客体离他们的距离近得使他们担心会伤着眼睛;有时他们跳向月亮,以为能抓住它;
有时它们跟在飞逝于天空中的云后奔跑,要抓住它们,或者做另外一些此类的荒唐活动。
由于这些观念是通过反思感觉而得来的,在任何情况下,思维在运作过程中不受损失和
干扰就更为必要了,因为这样才能从视觉中形成对于客体的正确观念。我们可以提供一
个由哈斯拉姆③给出的与之相关的例子说明这个问题:一个男孩视觉并没有毛病,但由
于缺乏知性,在7岁时尚不能察知客体的距离,更不说是高度了;他经常把手伸向天花板
的钉子,或者伸向月亮,要抓住它。因此,只有判断才能纠正、澄清这种观念,或者对
于可见客体的直观。”          
  ①参见与本事例有关的《哲学学报》第35期中的原文。
    ②弗朗兹:《眼睛,一篇关于保持这一器官健康以及改进视力的论文》,1839年,
伦敦,丘吉尔出版社版,第34~36页。
    ③哈斯拉姆(Haslam):《关于疯狂和忧郁症的观察》第二版,第192页。

 
    直观的理智特征,正如我已经表明的那样,已经被弗劳伦斯①从生理学上确证如下:
——
    “感觉和理智之间区别甚大。一个结核结节的切除能导致感觉的丧失,如视觉感的
丧失,视网膜变得没有感受性,虹膜变得僵滞不动。而大脑脑叶的切除却不妨碍感觉、
感官、视网膜的感受性,也不妨碍虹膜的灵活转动,它破坏的仅仅是知觉本身。在一种
场合下,只关系到感觉器官;在另一种场合下,却只关系到大脑;在一种情况中是感觉
的丧失,而在另一情况中却是知觉的丧失。知觉和感觉的区别还会引发出一个有巨大意
义的结论,这将会是有目共睹的。通过大脑,我们有两种手段使视觉感丧失,第一种是
通过结核结节的切除,使感觉和感受性丧失,第二种是通过脑叶的切除,使知觉和理智
丧失。所以,感觉绝不同于理智,思维绝不同于感受,这个结论将把现行的哲学全然推
翻。观念绝不是感觉。我们还有其他的论据说明现存哲学的根本缺限。”在第77页,以
“感觉和知觉的分离”为标题,又写道:“我们有经验可以清楚地表明知觉与感觉的分
离。当我们给动物摘除了大脑的正常功能器官(脑叶或大脑半球),动物将丧失视觉感,
但是,从动物的眼睛上看,没有发现什么变化,客体照样继续在视网膜上显示,虹膜依
然能保持收缩的状态,视神经能感觉,并且具有无懈可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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