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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3-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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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外荒地上,释与尾生道别,她坦然告之,汪长善是她处决的诸多罪人中的一个。她根本就不是人类。
    尾生又皱起了眉,却没有多少惊惶。
    “你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别的,不太要紧。”他看着她的眼睛,“若你不能留在此地,我与你一同离开。”
    释突觉一阵头疼,真不知还说这家伙是敦厚还是愚钝了。难道他就一点没有发觉,她对那个婚约根本就是说说而已?难道他没有发觉,自己对他,只是普通的情谊?难道他没有发觉,自己甚至……不太看得起他?
    自己也是该死,什么不好玩,跟这个傻书生玩谈婚论嫁?!
    “尾生,我不可能嫁给你。”释断然道,“我根本就不是你说的善人。我只管杀人。”
    “就算如此,我也相信是你另有苦衷。”尾生如是道。
    “相信?你凭什么相信?傻子,这世上没什么是值得相信的!”释突然有点生气了。
    “我就是……信你。”尾生又陷入了他自己的,坚定的逻辑,“天涯海角,我都与你一道。”
    她应该宰了他的不过也不用,这个傻子,随便糊弄一下,不难。
    “你真要与我海角天涯?”她问。
    尾生坚定地点头。
    “好。待我处理完手头的事,三日之后,子时,在上次与我舅舅碰面的桥下见面。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她面不改色地撒谎。
    “好!”
    “那我先走了,你保重。”她转身,心头却突然爬过一丝愧疚,又回头对痴痴望着她的尾生道,“你呀,以后不要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尾生挠了挠头,朝她挥挥手:“不见不散!”
    雪花零零散散地飘下来,遍野的荒草飒飒而动,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尾生一直使劲地看。直到完全看不见她的身影。
    她头也不回地走着,短暂的内疚很快被新的“工作”代替,葫芦山上的金大牛可比那个叫尾生的傻瓜重要多了。
    10
    “我有一点累,是怎么回事?”释闭上眼,将脑门抵在了老桥的肩膀上。
    老桥继续揉着她冰凉的双手,雪花一片一片落下来,沾在他们的头发上,睫毛上,然后化成细细的水。
    “那一夜,我将那傻小子从桥上拎出来三次。”老桥缓缓说,“三次他都又跑回原地。对他人的坚信达到这样的程度,令到我也无法不成全他。”
    “让我睡一会儿。”释一动不动说。
    水声与雪花纠缠成了一个迷糊悠长的梦,一道灿烂的光,将她拉入了另一个夏天。
    无遮无拦的荒地里,面容模糊的男子,静若磐石地坐在地上,炽热的阳光如此猛烈,足以将世间万物点燃。男子一直在等,可直到他倒地不起的那刻,还是没有等到他想等的人。此时,一只浑身金羽的三足大鸟,自那火球般的太阳里振翅飞出,落在男子的尸体前,仰天长鸣一声,抖落下一根金翎覆于男子的心口,只见一片金焰耀过,男子的身体化成了一枚金光熠熠的指环,所有的光彩,皆来自那指环之中的缕缕金丝,每一根,都似从太阳中采撷而下。
    指环在空中飞旋,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身体好热,像是被什么点燃了一般。
    怎么到处都是死去的人,断裂的头颅与残肢堆成了山……
    刑王释,世间罪责,由你一笔判罚,到存公正之心,严慈有度,虽诛万恶之罪人,也信回头之诚意。
    你完全背离了你的职责,多疑嗜杀,有罪便诛,不留余地,错杀诸多无辜。
    身为刑王,最要紧的,不在“罚”,而在“信”!如今,唯以金乌翎清净你心,愿有朝一日,你迷途知返……
    释猛然直起身,满头冷汗。雪越下越大,河水还是那条河水,四周的景物没有任何改变。
    “做噩梦了?”老桥发觉她的身子在微微颤抖。
    她发了很久的愣,突然抓紧老桥:“笔!是笔!”
    老桥不知所以。
    “我的武器是一支笔!”她恍然大悟地看着他,“但凡有罪之人,一律执笔点其额,斥其罪,痛其肤,但不伤不杀,以观后效。若诚心悔改,笔印自消。执迷不悟者,重惩不怠。我……我以前都是这样的……”
    天宫云殿,诸神光华,人间万事,沧桑巨变,皆如潮水一般涌来,在她麻木困顿了许久的灵魂里完整重现。
    喀嚓,一声微微的响动中,短暂的灼热自她指尖蹿过。低头一看,指环上仅余的翠壳竟完全剥落下来。在脚下的枯草间碎成了明亮的渣,闪了两闪,再无踪迹。
    那枚长在她身上的指环,从未像现在这般闪烁着耀眼之极的赤金光华,纵然只是微微一圈,也有中天之日的气派。
    “你的戒指……”老桥托起她的手,惊讶不已,“你什么都想起来了?”
    释总是幽深的蓝眼,在指环的光芒里变得清澈明透,她苦笑:“从某个时候起,我变得不像我自己。我怀疑我看见的每一个人,认定他们每一个都不怀好意,用最彻底的方法处决了无数根本不是罪人的'罪人',这种心绪像蛇一样将我越缠越紧,'处决'他人,成了一种'本能'。直到……有个人将我锁进了这枚指环,我的心才渐渐安宁,沉入长眠。”
    她想了很久,说:“可是,那将我封印的人,我却始终记不起他的一切。”
    老桥将她拥在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脊:“记不起就记不起吧。重要的是,你想起了刑王的'武器',不是致人死地的刀枪,只是一支笔。”
    “老桥,好多事被我弄砸了。”她叹息,眼里泛起了光,不知是泪还是倒映的水光。
    “能补救的。”老桥摸摸她的头,“起码,真正的刑王并非凶暴的刽子手,而是一个愿意去'相信'的、善意的神。”
    她抬起头,揉了揉眼睛:“有这么好?”
    老桥点点头,道:“多疑本是人之常性,由此而生的事端不在少数。能信罪人之改过,信旁人之好意,若无一颗纯澈光明、端方良善的心,焉能做到?你不能用利器,一用便有灼伤,想来也是身为刑王的'觉悟'一直都在吧,比起'杀'人,'释'人更不容易。”说罢,他又挠挠头,说:“我也只是猜测。总之,最要紧的是,你醒了。”
    释沉默良久,站起身,怔怔地看着桥下,苦笑道:“我从来就没有信过尾生。他对我说的每个字,我都不屑一顾,只当他是个戏弄的对象。”
    老桥走到她身边,伸出手,接住一片雪花:“你不是不信尾生,而是那时的你,不信有人会……爱你。”
    “他已经死了。”她深吸了口气,“无法逆转。”
    “但活着的人更多。所以,'判官'应该继续她的职责。”老桥看着自己在河水上横亘千年的真身,“我有一个建议。”
    11
    许多年后,纽约某电玩城。
    嘈杂的大厅里,各种电玩热闹地运作,各种各样的玩家们沉浸其中,时而紧张时而尖叫。
    King沉默地站在一台射击游戏几钱,看一个年轻男子拿着手枪,对着屏幕专注射击。可惜成绩很差。
    一局结束,她上去,一把将他手里的枪夺下来,对准目标,沉着射击,全过程行云流水,一枪不偏,轻轻松松拿下了这款游戏有史以来的最高分。
    男子看得呆住,连脾气都忘了发。
    她将玩具枪扔回给他,分开围观的家伙,闷闷不乐地走出大门。
    KU,Killer Union的简称,全世界排得上名号的职业杀手,都属KU管辖。这个游走在黯黑世界的组织总部,就隐匿在这个不起眼的电玩城里,二楼那一间总是无人的办公室。
    KU之内的杀手们,每人都有固定返回总部的时间,这时间完全错开,彼此从不碰面。回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拿走桌上的箱子,里头是应得的奖金;而是看箱子旁边的电脑,显示器上永远有一张新鲜的“榜单”。
    这张榜单上,按照杀伤力与命中率以及近半年的工作表现等,对KU成员的身价进行了严格的评定,排出名次。不仅如此,更将KU之外的一些“著名人物”也计算在内。
    有意思的是,自KU的第一张榜单诞生起,杀手榜的第一位就没有改变过——判官,这个游离在KU之外的杀手,不受任何雇佣,只对有罪之人出手。但,除开一小撮罪大恶极者被一枪毙命之外,其他目标虽也头部中枪,但无人丧命,最后都在一场长时间的昏迷之后醒来。行内人都说,这种惩罚但不取命的手法,是判官故意为之。作为一个并不以取人性命为目的的“杀手”,多年来从未被抓获,亦从未在人前露过真容的“判官”,成了圈子里一个最大的传说。
    而King身为KU里年纪最小的一员,她最大的目标,就是击败判官。
    十年前的哥伦比亚边境,由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小姑娘,呆望着四周的弹孔与火焰,以及父母与弟弟血迹斑斑的身体。五岁的她,还不太明白两派黑帮的火并与恩怨,只记得仇家杀来时,为他们带路的,是跟他们家最熟的瓦格叔叔,最后,他死在了父亲的枪口下。而身中数枪的父亲,临终时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永远不要相信任何人!
    她被婶婶领养了,但在婶婶家过的并不好。婶婶最常让她干的事,就是背着书包去城里一间不起眼的杂货店,书包里,是一包包白色的粉,只要她去了,杂货店的老板就拿走这些粉末,把现金装到她的包里。可那天,刚走到杂货铺门前,就听到里头传来可怕的枪声,她害怕极了,转身就跑。几个拿枪的人追出来,子弹呼啸着从她的耳畔擦过。她不要命地跑,书包带子断了也不知道。
    回到婶婶家,几个凶狠的男人正在家里胡乱翻找,婶婶一家早就跑得不知去向。没有人对他的安危有丝毫顾念。
    她想悄悄退出门口,却不料弄出了声响,穷凶极恶的男人们抓住她,逼问她货物的下落。
    什么货物?她完全不知道婶婶在干什么勾当,哭着说不知道。
    盛怒之下,一个卷毛男人将她夹到楼顶,说如果不说出来,就把她扔下去。
    男人抓住她的衣领,她的半个身子已经斜到了外面,十二层的楼,足够摔死她。
    她哭喊着求救,疯狂的男人见问不出答案,竟真的松开了手。
    生死攸关之时,一颗子弹击穿了男人的心脏,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了她的胳膊,将她自死神手里拉了回来。
    来人的速度太快,她只看到黑色的口罩上,有一双灰色的眸子闪过,在夜色下闪着水波般的光。还有,这个人,手指上有一枚金光闪烁的指环。
    这个人抱着她,一直跑到离家很远的地方,才将她放下。
    “你是谁?”她见他要走,忙扯住他的衣角。
    “杀手。”对方直白地回答。
    “那你为什么救我?”她很迷惑,“杀手不是只杀人吗?”
    “所以你不相信杀手会救人?”那对灰色的眼睛里露出笑意。
    “我谁都不相信。”她诚实地回答。
    对方摸摸她的头:“如果这样,这世界会变得更坏。”
    说吧。他一纵身,跳到旁边很高很高的一棵树上,黑色的衣衫飞起来,像一对翅膀,就这么往空中一跃,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杀手……她默默念着这个词。
    那天之后,她再没有回到婶婶家。她朝着那个杀手消失的方向走去,这是她为自己选定的路。这条流浪的路并不好走,要冒着被打的危险从商店里偷面包,要跟街头的乞丐抢睡觉的地方。在这场没有终点的旅途中,她吃了各种苦头,也认识了几个有意思的吉普赛人,他们会占卜,会表演戏法,还能用子弹射中空中乱飞的苍蝇,也会骗人。她跟他们结伴而行,为他们的骗局当演员,当然,也顺便学到了新的本事。当与她同龄的孩子还坐在教室里为数学题苦恼时,她已经能用一颗子弹击落疾速飞过的野鸟。
    十三岁那年,年迈的吉普赛老头,将她带到了纽约,走进了那间电玩城。
    顺利拿到介绍费的老头,在门外跟她分别时,说的唯一一句话是:“你是天生的、做杀手的料子。”
    每个杀手都有代号,她的名字被King代替。不到两年时间,她已经是KU中年龄最小、成绩上升最快的成员。可是,她始终无法超过“判官”。
    她不信自己无法打败他。可是,要打败一个影子般的对手,谈何容易。她想了很久,想出了一个能逼判官来找自己的方法,就是——模仿。
    她选择了三个目标,都是民众眼中的罪人。她知道判官的习惯,在出手之前,一定会放一支不常见的毛笔到目标的身上。而她也这样做了。
    三个目标,无一幸免,全部成了她的枪下亡魂。
    可是,她并没有等来找自己算账的“判官”,而是等来了一个嬉皮笑脸。一头怪里怪气的湖蓝色头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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