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爸爸的心就这么高-钢琴天才郎朗和他的父亲-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总是令人羡慕的。游行时,队伍浩大,文娱体育各路人才云集,总有文艺演出,总有球类比赛,就是厂里的俱乐部也比一般的厂矿俱乐部要气派得多。或许正是受到这种环境熏陶,郎国任从小就爱好文艺。他兄弟姐妹一共五个,父母收入都不高,所以,家庭生活很是拮据。他先是学吹笛子。那时候好多孩子都学吹笛子,因为笛子在所有乐器当中是最便宜了,几毛钱就能买一支。他的同学当中还有几个爱吹笛子,有的学得比他还早,当然吹得比他好一点。比他吹得好的同学就爱在他面前显摆,每到这时候郎国任就格外严肃。他可不能眼看着别人比他强。他从小就争强好胜,干什么总得比别人强才能。而且,他总爱跟人家比。他的儿子郎朗就有这个特点,爱跟别人比,越是比他学琴早的人越是比他弹琴好的人他就越是有比的兴致,一定要比过你。今天比不过还有明个,终有一天要比过你。郎国任不是那种盲目攀比,他很有头脑,很有心劲,没事就爱琢磨,他总能琢磨出名堂来,因而,他超过那个爱显摆的同学一点不奇怪。问题是' 正巧当时学校要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在选人时,郎国任蛮有信心。大有舍我其谁也的架式。学校里再没有别人比他的笛子吹得好了。却不曾想宣传队要了那个同学而把他排斥在外。他第一次觉得不公平。其实,他这般好胜,把比他强的人一个个比下去,能不遭致人家的嫉妒?好像从此命中注定了将有嫉妒伴随他一生。当他儿子在大踏步超越周围弹琴孩子时,嫉妒的怪影就是笼罩着他,他来到北京后第一次受到的最大打击——老师不教郎朗了,那就是来自一种嫉妒的力量。可以说郎国任是被嫉妒害苦了。但是,也正是因为不断的嫉妒造就了他顽强上进的不屈不扰的个性。从小他就不服输。不让他进宣传队,他就组织了几个同学去市政府找市长,要求市长批准他们自己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他们来求见市长是有所准备的,每人能背100 条毛主席语录,要背给市长听。人家瞅他们几个毛孩子怪可笑的,就想法糊弄他们说市长没在,外出了。问得啥时候回来?接待的人说起码得一个月。一句话就把几个小学生唬住了,那几个孩子没了主意,就瞅郎国任,等他拿主意。郎国任动了心眼,他说他不相信,见不到市长就不走。人家怎么哄他他也不走,结果,他硬是没走,在市政府大楼里过了一夜,到底拜见了市长。这是他童年时代最为自豪的事情,在当时传为佳话。那年他是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他想组织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愿望虽然未获批准,但是,他得到了学校的高度重视,由此被学校的军乐队接受了。军乐队比宣传队更有派,在全市都很有名。
  郎国任能吹笛子还能唱歌,还能指挥,在小学时就出尽了风头。他还嫌不过瘾,便练起了二胡。他开始学二胡时纯粹是白手起家。当时商店里摆放的二胡并不贵,十元二十元就能买到一把。但是,郎国任没这笔钱买,就只好自己动手制做。他做的二胡竹筒比京胡稍粗一点,用一张青蛙皮绷住,弓弦也是自制的,把竹棍用火烘烤软了弯成形,再偷偷从马尾巴上剪下一络,这可是个挺危险的活儿,弄不好要被马蹄子伤着,还得提防着让车老板子看见。自制的二胡拉起来声音也真不赖。每天吱吱呀呀地拉着自制的二胡倒是别有一番兴味。在他的记忆中,只管妈妈要过一次钱。只那一次就让他刻骨铭心。
  那是上小学时,他特别痴迷踢足球。天天在操场上撒鸭子奔跑,几天下来就把鞋踢坏了。他看到别的同学穿着新买的白球鞋,羡慕不已。回到家后他就管妈妈要。妈妈不同意,他就哭着叫着,蹦着高管妈妈要,不给不行。他宁肯不吃饭不睡觉,也一定要钱买白球鞋。他把妈妈闹腾火了,一气之下操起赶面杖吓唬他:你再闹我就打死你!他更高的声调喊叫:打死我也要买!妈妈犹豫地把赶面杖抡起来,以为他能躲闪,可是,赶面杖落降下来时,他不仅不躲还挺身迎了上去。结果,赶面杖打在了他的胳膊上。
  母亲在2 岁时就失去了父亲。母亲的父亲是张作霖大帅手下的一个团长。在一场战斗中悲壮地战死沙场。从母亲这一赶面杖来看,英雄的热血似乎并未凝固。母亲是个女强人,她有文化,爱好文艺。她爱唱歌,郎国任从小就喜欢听母亲唱的《三杯美酒敬亲人》《渔光曲》《芦生恋歌》《阿哥阿妹情谊深》等。母亲很有办事能力,当过街道办事处主任。主任这一赶面杖打出去之后,就后悔了,她怕打坏儿子。儿子像英雄一样顽强不屈,终于迫使母亲让步了。
  郎国任如愿以尝地穿上了新球鞋。为此,挨这一赶面杖也值。新鞋除了让他兴奋之外,还使他增加了另外一种和他同令的孩子不同的感受。他知道珍惜东西。他那双鞋总是自己刷得干干净净,总是怕别人踩脏。而且,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管妈妈随便要钱买什么用品。俗话说得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或许正是因为清贫,使得郎国任过早地具备了奋斗意识。他从小就不依靠任何人,全凭自己去把握命运。父亲给他的童年带来的并不是自豪,而是自卑。家庭出身是破落小地主,还有海外关系,他的大爷在台湾。台湾,那是一个一提起来就让他头皮发麻的字眼,他最打怵的就是填表。而那个时代偏偏总有那么多莫名其妙的表格让他填写,面对这种表格,每一次都使他这位刚强的少年的内心受到了深深的刺伤。出身的十字架像一片厚重的乌云始终盘旋在他的头顶上,让他憋闷得很。他那么渴望出风头,却偏偏加入不了红卫兵。全班那么多同学几乎全都戴上了红袖标,这让他无比羡慕。除了受到的压抑之外,更激发了他的上进心。他痛切地意识到自己的出路只能在业务上,必须具有超人的一技之长,否则他将永无出头之日。他比任何人都下功夫。每天天不亮,他就爬起来练二胡。功夫没少下,但因为没有正规拜师,总是长进不大,这使他很苦恼。他渴望拜师学艺,可是,到哪里找老师呢?也许苍天不负有心人。有一天傍晚,他正从学校往家走,走着走着,忽然听到一阵悠扬的二胡声从远处断断续续地飘了过来。那声音美极了,使他简直不敢相信会是真的。当时是夏天,马路牙子上坐了好多乘凉的人。他从这些人身边走过,顺着二胡声音找去。伴着凉爽的晚风,这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真切。多么熟悉的歌啊!“向着北京致敬,向着北京致敬,”这正是他天天在练的歌,可是,为什么人家拉得这么好听?这是什么人在拉呢?他穿过一条小胡同,绕到大鸡仔合作社的后院,发现了这个拉二胡的人。楼上的窗户洒过来的灯光并不很亮,却把他勾勒得比较清晰。他端坐在一把小板凳上,好像是那种能折迭的小马搭子,摆出的姿势一看就是拉二胡的派头。二胡架在腿上,头微微低垂,一手揉弦,一手运弓,那声音丝丝缕缕地绕住了郎国任,他就像被绑住了似的,再也迈不开步了。直到人家拉完走了,直到楼上洒出来光线的窗户完全都闭了灯,变得一片漆黑,他才意识到该回家了。肚子早就饿了,不过这时候他才觉察到。从此,他天天到这里听人家拉二胡。他不敢靠前,只能用心去听去悟。他这是在偷艺,他怕人家烦,每次都躲在暗处。躲在暗处的小家伙知道在明处拉琴的人是沈阳有名的拉二胡的,名叫刘万生。他仰慕已久,却只能默默地躲在一边听人家怎么拉。同样一首歌,人家一拉就那么有滋有味儿,可轮到自己拉时,就没这种味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有一次,他完全被陶醉了,居然忘了隐藏自己,而是跟着二胡哼唱起来,越来声音越大,突然,二胡声嗄然而止,那边传来声音:是谁躲在那里啊?他听人家喊他,心里边打鼓似地慌跳。他像犯了错误似地一边嚅嚅应答着,一边从暗影里走出来。其实,从郎国任第一次偷艺开始人家就觉察到他了,只不过看他是个小毛孩子而没有搭理他而已。原以为小孩子不过是图个新鲜,听一听就得一走了之,却不曾想他还天天都来听,竟然一连坚持了一个多月。他这才意识到这不是个一般的孩子。仅凭这份毅力和心劲就赢得了他的喜欢。刘万生问他怎么老听不走呵?他说他很喜欢听,听不够。人家又问他有什么好听的,天天听还听不够?他说越听越爱听。在他眼里刘万生就是大师了,所以,他非常仰慕。见人家对他的态度很和霭,便提出了想跟人家学二胡。刘万生没有拒绝,收下了他这个学生。郎国任欣喜若狂。他心急,恨不得能把那些好听的曲子《年关》《赛马》《手拿枪,心向党》等一夜之间都学会。特别是《手拿枪心向党》是当时非常流行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有人哼唱着手拿枪心向党。郎国任想如果学好了这个曲子,那到学校一拉,肯定震倒一片。
  然而,刘万生就像故意不让他快点学似的。他让他练最基本的功法,运弓,揉弦,天天都是这般单调,不允许他拉曲子。他有点忍不住了,以为老师故意拿一把。他为了感动老师,就天天到老师家帮干活。他很勤快,见啥活干啥活。老师当时正在处对象,有个女的总来。他太小,也不明白这些,看到老师跟那个女的坐着也不知道躲出去,呆在屋里只管埋头打扫房间。这不有些碍事吗?不过,他的这种小小苦心老师当然明白。刘老师非常认真地跟他说,必须打好基本功,二胡就这么二根弦,为什么会变幻出非常美妙的声音来呢?就得靠基本功。练不好基本功是不可能拉好琴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不能一口吃成个胖子。功到自然成,功不到就想成,这是没门的。一番话在郎国任身上真正起到了作用。他对二胡有了真正的理解。原先他想找老师学拉二胡就是急着想学拉那些好听的歌。却不曾想二胡竟然有着如此深奥的道理。这种意识对于郎国任后来的人生道路有着重要的作用,即便他后来与郎朗研究钢琴时,都还受益无穷。
  郎国任忍着单调和寂寞天天苦练基本功。夏天热得全身冒汗,二胡架在腿上,硬把皮肤磨出一个大疥子。胡琴稍稍一触,疼得钻心。那疖子越鼓越大,他发起高烧,烧得迷迷糊糊,爬起来还抓二胡练。这一病,他整整11天没有上学。他在病中拉起了《年关》,拉得如泣如诉,惆怅万转,正在干活的母亲放下手中的活计出神地听着,听着听着,母亲的眼泪从清癯的面颊上流淌下来。母亲第一次这么认真地倾听,也是第一次这么被感动,起先,母亲并没有认为儿子把二胡当事业干,后来,她发现儿子把拉二胡当成命了,她不仅是感动简直就是受到了震撼。于是,母亲到商店给儿子买了一把真正的二胡。当母亲把二胡递给儿子时,儿子乐得蹦高了。这把二胡当时50元。对于这个普通人家而言,50元是笔巨款了。勒紧裤带挪出这笔巨款成全了儿子,这是一位有见地的母亲,是位通达事理的了不起的母亲,她赢得了儿子深深的敬重。直到如今。
  有了一把好二胡,郎国任如虎添翼。他练得更勤奋更狠了。刘老师对他的进步很满意,于是开始教他练曲子。还是非常严格地教,仅那句“手拿枪心向党”他就拉了二个多月。他自己没拉烦倒是把每天到小树林来晨练的人听烦了,人家问他怎么就会拉这一句。
  功到自然成。郎国任的二胡在沈阳第一中学很有些名气了。他们郎家的五个孩子个个都爱好音乐,但是能够拿出手的只有三个:二姐打洋琴,弟弟吹笛,他拉二胡,三个人同时登台,可谓一个郎家军了,也真够风光了。然而,在那个以政治为第一标准的年代,他们虽然拉得好吹得好,却仍然不能摆脱压力。那时不像现在,各个中学比得不是学习而是文体水平。他们学校很重视宣传队。服装是清一色的黄军装,配上左臂的红卫兵袖标,往台上一坐,让灯光一照,一排排刷齐,很是帅气。那种精气神儿。郎国任本来腰板就背直,在台上就更是直得令人眼气。他最得意的时候是坐在台子正中进行二胡独奏《手拿枪,心向党》。二胡和他的腰板一样拔得直溜,弓随心走,心随党走。每次台下都响起热烈的掌声,一再返场。他拉《年关》时,那弦揉得让人心颤,他把刘万生大师的绝活儿学到手了。演出结束后,领导上台接见演员,和他握手时,领导总是笑眯眯地和他多握一会儿,夸他拉得好,并鼓励他好好学习毛主席著作,当好革命接班人。他为学校争了光,学校领导跟在上级领导的屁股后边,满面风光。领导们以为他是个红后代、是颗好苗子,却不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