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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淡定人生 by patbuta(穿越,he)-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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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文章点点头,带着翟宇去了城西那间信誉很好的店铺。翟宇一路上发现这里的店铺都没有招牌,问曲文章:“文章,为何这些店铺都没有招牌?这样岂不是很不方便?”

    “这些店铺都是一代传一代,别看这些店铺不起眼,有些已经传了上百年了。当地人对这些店铺都很熟悉,用不着招牌。”

    翟宇了悟的点点头。

    “噶木作,我带朋友来看看你这的刀具。”

    “原来是曲将军,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上午回的。噶木作,我这位朋友想看看刀具,把你的好刀拿出来给我这位朋友看看吧。”

    噶木作人近中年,人有些干瘦,一双小眼睛嵌在那张皮肤有些粗糙的脸上给人有些滑溜的感觉,噶木作笑嘻嘻地说:“曲将军的朋友就是我噶木作的朋友,你稍等,我去拿刀。”

    曲文章笑骂说:“这个噶木作,别看他像是有些不老实,不过他这里的刀确实是最好的。”

    没一会,噶木作就抱着几把刀过来了,摆在翟宇面前,“这位朋友,看看这些刀,都是好刀啊。”

    翟宇拿起其中的一把刀细细打量着,确实打造得很精美。刀鞘上镶嵌着美丽的红玛瑙和红松石,翟宇把刀拔了出来,刀身的弧度很好看,像一把弯月明晃晃的,刀刃很锋利。

    翟宇爱不释手的把玩着手里的刀,对噶木作笑道:“真是好刀。”

    噶木作得意的说:“可不是吗?我家世代做刀,这边城里就数我家的刀做得最好。”

    翟宇给翟峰翟坤甚至翟云都挑了一把,给翟云买的是一把相较于其它刀比较小巧的刀,打算在翟云大些的时候送给他。据噶木作说,家里比较宠小孩的都会到这里给孩子定做一把这样的刀。

    结账的时候,噶木作说:“朋友你是曲将军带来的人,这样吧,这把小刀就送给你了,算我噶木作给你这个远道而来的客人的见面礼。”

    “那就谢谢噶木作大哥了。”

    最后剩下的五把刀以100两的价格被翟宇买了回去,翟宇抛给曲文章一把,曲文章接住,看向翟宇。翟宇把其余四把刀收好,对曲文章说:“我送你的。”翟宇喜欢旅游时给亲朋好友带上些纪念品,既然有张鸿的那就有曲文章的。

    虽然已经有了一把刀,现在有了翟宇送的,曲文章决定雪藏那把刀。

    两人又在曲文章的带领下逛遍了全城,一路上随走随吃,逛完之后,翟宇已经被边城的特色小吃给撑得不行,一边大呼过瘾一边说回去时一定要买些回去。

    回了曲府,两人当然是吃不下东西了,就在大堂等待曲家父兄回来。因为这里还是初春,到了夜晚温度会骤降,几本家家户户都会早早的上了炕睡觉。曲家烧了地龙,屋子里暖暖的,也不觉得冷。

    曲父是一个很有军人气息的长辈,对翟宇这个自家儿子从小交好的翟家少爷自然要留点注意,听文章说翟宇是个上进的孩子,现今看了确实是个不错的孩子。曲父尽量放缓了脸色,用自觉柔和的强调和翟宇说话。即便这样,翟宇也觉得和曲父无法自然交谈,心想曲家果然是军人世家,曲文章变成面瘫原来是有遗传的。曲家大少和曲父曲文章不一样,脸上表情丰富多了,对翟宇也亲切的很。翟宇说了些‘叨扰了’‘常听父亲说起您,晚辈甚是崇敬’之类的话,曲父答‘好好玩’‘那是令堂抬举了’,然后冷场。好在有曲家大哥打圆场,翟宇总算是功成身退,回到自己的房间洗了个澡就睡了。

    第二天翟宇被昨天的那个侍女叫醒,出门在外翟宇也不好意思赖床,洗漱过后就走到大厅,还是只有曲文章一人,翟宇问到:“曲叔和曲大哥呢?”

    “我父亲和大哥早在一个时辰之前就去军队了。”曲文章眼里带着笑意。

    翟宇觉得自己起得够早的了,一个时辰之前,那不是寅时末就起了(五点),翟宇有感觉自己可能是曲府里起的最晚的一个。装作没看见曲文章的眼神,早饭是加了哈密瓜熬煮的粥和当地的大饼。这里的米因为一年才熟一次的原因,吃起来很香。翟宇吃了两碗粥,一张大饼。

    街上的人流朝向城西,这里比昨天热闹得多。吆喝声叫卖声嬉笑声充斥于耳,洋溢着浓厚的生活气息。有些交易是以物易物,有些是以币易物。翟宇一路看来,卖的都是些皮子,兽角,蔬菜,香料围得人最多的地方却是卖来自中原的东西,翟宇发现这些东西质量都不是很好,买的人却很多。

    逛遍市场只花了半个时辰不到,翟宇买了些感兴趣的东西,一些上等的皮毛,和质量比较好的宝石,还有可以做菜的香料一大堆。

    两人出门时没有带人跟着,手里都拿了一大堆东西再逛下去也不方便,两人决定先回府把东西放下。擦了擦额头泌出的汗,这里到了中午真的很热。翟宇惦记着那些昨天没吃完的小吃,换了身衣服又出门了,在曲文章的带领下吃了些昨天没肚子吃的小吃饭食,翟宇的口腹之欲得到了极大地满足,果然决定出来旅游是对的。昨天只是粗略的逛了逛,今天下午左右无事,两人又一家一家的挨着逛,曲文章和翟宇都有一些当初一起逛东市和小市场的感觉。两人的默契更深了一层。

    “小宇,你不是想要去大漠玩么?明天就去吧。只是这季节不是打猎的季节,我也不好坏了这的规矩带你去打猎。”

    不能打猎对翟宇来说也算不上遗憾,他向往的也只是在广袤的草原上策马奔跑,感受天地的广阔而已。想到明天就能去好好感受一下了,翟宇笑道:“没关系。只是骑马我也很高兴。”

    这些日子已经习惯了翟宇的微笑,但这个笑容不同于往日温和的微笑,是发自内心的灿烂笑容,让曲文章心跳又紊乱了一下,只想紧紧拥住这个人让别人不能看了去。

    地和天是如此的接近,仿佛他们原本就是一体的。碧蓝的天际和草原之际相接,世界仿佛就处于这个间隙中。人在这个间隙中,只觉天地之大人之渺小。草原上的动物都安详的游荡在茂密的草丛中。一些幼崽就在离成年动物不远处嬉戏打闹。

    翟宇骑在马上,长叹一口气,对曲文章说:“文章,和这天地相比,人这一生又算得了什么呢?看着这样的景色,人的灵魂也要轻上许多。无怪乎这里的人们都满足快乐,心胸豁达,生长于这样富有灵气的地方,怎么会不懂得大自然真正的奥秘。”

    “小宇,不如你我从这里开始跑,看谁能先到另一个坡头。”

    “好啊。”说完,翟宇踢了踢□的马,朝着另一个山头跑去。曲文章跟着也跑了过去,控制着速度与翟宇并马奔跑。两人同时到达坡头,翟宇气喘吁吁的说:“文章,你这是让着我吧。来,再来一次。”刚才骑在马上奔跑,周围的景色都呼啸而过,只觉风吹拂在脸上,快马奔驰带来的极度快感让翟宇很享受。

    跑够了,翟宇和曲文章就在草原随意游荡,心情十分畅快。翟宇听见似乎从草丛里传来微弱的哼哼唧唧的声音。翟宇下了马,循着声音拨开草丛,发现是一只火狐幼崽,此时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做出防御的姿势,眼神带着恐惧。

    曲文章也下了马,看着那只小火狐说:“幼狐一般都是跟着母狐的,看这样子,怕是母狐已经不在了。这小家伙只怕也是活不过这个春天。”

    翟宇在看到小火狐的时候已经被那胖胖的可爱样子萌到了,听到曲文章这样一说,生出了养这个小家伙的念头。翟宇带着期翼看向曲文章,“文章,若是我把它带回去养可是能养活它?”

    被翟宇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曲文章咳了一下,说:“这小东西估计还没断奶,怕是不太好养。不过你想要养的话,说不定也是可以养活的。留它在这里也是活不了的。”

    翟宇走过去想要抱起这个小东西,小火狐见他过来,战战巍巍的退后,不过它实在是太小了,最终还是被翟宇给抱了起来。制止住这个小东西的挣扎,翟宇和曲文章也不再多留,骑马回了边城。
冲突
    那只小火狐被翟宇带回去,翟宇到市场买了只有奶水的母羊,每天用羊奶养着它,好歹是活了下来,几天下来对翟宇的靠近也没以前那么防备了,让翟宇越看越喜欢,眼睛圆圆的,身体也胖胖的肉肉的,看上去就很软的样子,用前世的一个词来说,就是很萌。他以前就很喜欢这些可爱的东西。

    翟宇给这只小火狐取名叫小火,刚给它喂食不久,它吃饱后就躺在翟宇专门给它准备的小窝里昏昏欲睡。翟宇伸出细长白皙的手指戳了戳小火软软的肚子,小火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又缓缓的闭上了,翟宇觉得好玩正打算再戳一下的时候眼光看到曲文章进来了。翟宇收回手指,装作刚才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端起桌上的茶水喝了一口。

    曲文章心下好笑,装作没看见刚才那可爱的一幕。

    “小宇,你不是说要见见拉乌尔么?现在就去见他吧。”

    “好的,我收拾一下就出去。”

    翟宇那天在市场上看见下等的中原货在这里如此受欢迎,就冒出了一个想法,可不可以把凯撒的分店开到这里来呢?甜品店就算了,算上原材料的运费和折损,成本太高,估计会亏本。但若是杂物店,就很有可行性了。不说香皂洗发膏这些新奇玩意,就只说凯撒店里的普通货物这质量也是上乘,不愁打不出销路。更重要的是,边城是连接中原和西域的重要边界,一旦凯撒在边城站稳了脚跟,今后翟宇若是想通过边城与西域做生意,可是要便利很多。

    晋维和他说过,每个地方在商界里都有至少一个说的上话的存在,若想在当地开办一个不算小的铺子,就需要和当地的老大哥打声招呼,拉近关系,否则基本上都是会受到当地商铺的联合打压。想到这一点,翟宇才问曲文章边城里谁在商界说的上话,打算亲自去交涉。

    曲文章与当地的权贵相交不深,对翟宇要问的也不太了解,只等曲家大哥回来才打听到边城里生意做得最大的就是乌拉尔。

    拉乌尔家的面积比曲府还大,穿插来往的侍男侍女也都是面容精致的少男少女,大厅里的装修很是有当地特色,只是更加华贵,地上铺的是精美的手织地毯,用来待客的杯碗勺筷也都是银质打造得,很漂亮,屋里燃着和中原的清雅香气不同的浓郁甜腻的香气,闻着和印度传来的香料很相似。此时翟宇和曲文章端坐在地毯上,两人面前各放着的一张摆着各色吃食的小桌。

    “翟宇多谢拉乌尔大人的款待,希望今后合作愉快。”翟宇举起装着烈酒的银杯,一席饭的功夫两人已经就凯撒进入边城这件事达成了一致。能够这么快,除了翟宇给出的利益足够让人心动之外,翟宇的另一个身份,就是曲家少爷的好友,大大的催速了谈判的进行。要知道,曲家驻守边城几十年,曲家军的威望早已深入当地百姓的心中。

    拉乌尔长得比较壮,脸上被风沙刻出的皱纹颇多,鹰钩鼻让他的脸显得比较立体,嘴唇上方两撇翘翘的胡子,让翟宇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阿凡提》里的大老爷们。身为商人拉乌尔不可避免的性子有些狡猾,但再怎么说也是大漠的男儿,比中原的商人多了些率直和爽快,一旦与人相交,言语间就热情多了。

    拉乌尔举起装着与翟宇相同的烈酒,一口喝了下去。娘的,还是咱大漠里的酒喝着才爽快。翟宇也一口喝下杯中的酒,嘶,好辣,这酒真烈。见翟宇也喝完了杯中的酒,拉乌尔爽快的哈哈大笑:“好,不愧是我拉乌尔的客人,朋友,尽情的享受拉乌尔的招待吧。”

    尽管对刚才的酒不敢恭维,翟宇对边城百姓的性格倒是很喜欢,和拉乌尔这样的人接触,心胸也豪放许多。一时之间,倒和拉乌尔像好友一样聊了起来。

    一阵跳动的铃铛声传入耳中,一个明艳的少女跑进大厅,抱着拉乌尔的脖子,撒娇道:“阿爸,阿娇回来了。”

    拉乌尔脸上带着宠爱的笑容,“哎呀,你阿爸在招待客人呢。”拉乌尔转头对翟宇他们笑笑,“这是我的女儿阿娇,她自幼没了母亲,我从小惯着她,导致她现在有些没大没小的,客人不要见怪。”

    翟宇无所谓的笑着摆摆手,表示不介意。

    坐在父亲腿上的阿娇转过身来看向翟宇二人,她这一动清脆的铃铛声又响起来。翟宇发现,这女孩的两只手腕上都系了一只小巧的金色铃铛,恐怕脚踝上也是这样两只铃铛。阿娇转过身首先看见的是曲文章,哦,认识,姐姐还喜欢过这个木头疙瘩一段时间呢。她可不喜欢,虽说是挺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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