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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拉格群岛-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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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大会上,他们热泪盈眶,声音发抖,那这只不过是演员的逢场作戏,旨在得到什么优待或减掉点刑期——而此时盗窃犯肚子里却一直在窃笑!盗窃犯很清楚地懂得(而从首都来的作家却不懂得)这场逗乐的玩笑。再之,要“母狗”米嘉不带武器并且不与看守员一起走进强管连的监室,而本地贼头科斯嘉却爬到板铺底下躲开他,这是不可能的!科斯嘉当然藏着刀,如果没有刀,那也会扑上去掐死米嘉,其中一人必将送命。(和前面相反,明明不是开玩笑,波戈廷却炮制了一个卑俗的玩笑:辛尼亚接受“再教育”的情节简直虚伪到可怕程度。她为什么要接受再教育?什么事迫使她非去推小车不可?)还要通过她来改造科斯嘉吗?!——还有两名盗贼转变以后当了卫兵吗?(普通犯可能这样做,但不是盗窃犯!)作业班间的竞赛,对于头脑清醒的恬不知耻的盗窃犯也是不可能的(除非是想拿自由雇员们寻开心)。最刺耳难忍的走调的音符是:盗窃犯们请求发给他们建立公社的规章。 
  再也不能把盗窃犯们说得更傻了,再也不能把他们诽谤得更厉害了!盗窃犯请求发给规章!盗贼们对自己的规章知道得清清楚楚——从第一次偷东西起直到最后一刀子插进脖子。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打已经躺下的人。什么时候可以五个打一个。什么时候可以袭击睡着的人。对于自己的公社——他们比《共产党宣言》更早就有了自己的规章! 
  他们的公社,说得准确些——他们的世界,是我们的世界里的单独的世界,为了巩固这个世界,几百年来在那里存在着严厉的法律,这种法律丝毫也不依赖于我们“福来儿”的法律,甚至不依赖于党的代表大会。他们有自己的规定尊卑辈分的法律,依照这种法律,他们的贼头根本不是选出来的,而是在一走进监室或营区时就已经戴着王冠,并且马上就被承认为头头。这些贼头有时很有点智力,总是清楚地理解盗贼的世界观,并且背后已经有了相当数量的杀人和抢劫案。盗贼们有自己的法庭(“立规矩的地方”),这种法庭是以盗贼的“荣誉”和传统的法典为依据的。法庭的判决是毫不留情、必须坚决执行的,即使被判者目前在另一个营区而无法抓到(刑罚的种类是不寻常的:可以是大家轮流从上层板铺跳到在地上躺着的人身上,踩碎他的胸腔)。 
  还有,他们的“福来儿的”这个字眼是什么意思呢?“福来儿的”——就是指普通人的,就是像大家那样的正常人的。正是这个普通人的世界。我们的世界。连同其道德、生活习惯和相互交往,最为盗贼们仇视,最受他们嘲笑,最与他们的反社会部族相对立。 
  不,盗贼世界的脊梁骨开始被折断不是实行“再教育”的结果(“再教育”只能帮助他们回去进行新的抢劫),而是由于五十年代斯大林一脚踢开了阶级理论和社会亲近关系,下令把盗贼们塞进隔离所去,塞进长期单身监室去,甚至为他们建造新的监狱(盗贼们称之为“保险箱”)。 
  在这些“保险箱”或“密封箱”里,盗贼们很快发蔫了,变得瘦弱了,精力消耗光了。因为寄生虫不能生活在孤独中,它应当盘绕着寄生在什么人的身上。 
  
  北极星书库(ebook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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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娃娃犯人

  群岛长着许许多多獠牙,具有无数面鬼脸,你无论从哪一方面去看它,总是难以尽收眼底。但它吞食娃娃犯人的血盆大口的那一面可能最令人厌恶。 
  娃娃犯人——这完全不是那些穿着灰暗的破衣烂衫、在街上乱跑、偷东西和在锅炉旁取暖的流浪儿,没有这些流浪儿便不能设想二十年代的城市生活。流浪儿不是从家里而是从街头抓来送进未成年犯教养院(二十年代在教育人民委员部下就已经有这种机构了;很想知道革命前未成年犯的情况是怎样的),未成年犯劳动习艺所(存在于一九二———一九二九年,有栅栏、门闩和看守,所以如果使用破烂的资产阶级术语,有可能称之为监狱),从一九二四年起还送进“国家政治保卫总局的劳动公社”。国内战争、饥馑、秩序混乱、父母被枪杀、父母在前线牺牲,种种原因使他们成为孤儿。当时司法机关确实曾经企图把这些儿童从街头的偷窃训练中拉出来,使他们回到共同生活中去。在劳动公社中开始了工厂技艺的学习,以当时失业年代的条件而论,这是优待的安置,所以许多小伙子都乐意学习。从一九三0年起,在司法人民委员部系统中,为正服刑的未成年犯建立了特种工厂学校。少年犯们每日应当工作四一六小时,按全苏联劳动法典取得工资,余下的时间就学习和娱乐,也许沿着这种途径事情本会搞好的。 
  但娃娃犯人是从哪儿来的呢?是从一九二六年刑法典第十二条来的,这个条文规定,儿童犯偷盗、实施强暴、伤害别人身体致成残废和杀人罪的,从十二岁起就可以判刑(五十八条就不言而喻了),但判刑较轻,不是像对成年人那样“满打满算”。这已经是为未来的娃娃犯人开辟的通向群岛的第一个小口,但还不是大门。 
  我们不会忽略这样的有趣数字:在一九二七年,十六岁(比这更年幼的就不计算了)到二十四岁的犯人占全部犯人的百分之四十八。对此可以这样理解:十月革命发生时正是六岁到十四岁的少年几乎占了一九二七年整个群岛居民的半数。这些男孩子和女孩子在革命胜利十年后却置身于监狱中,并且还占了它的一半人口。这同肃清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资产阶级思想残余的斗争不大协调,但数字就是数字嘛。这些数字说明,群岛从来也没有缺少过年轻人。 
  但它应当年轻到什么程度——这是在一九三五年决定的。在这一年,在历史的柔软粘土上,伟大的凶犯又把自己的手指压了进去打上了指印。在搞垮列宁格勒、搞垮自己的党的时候,他没有忘记儿童——他那么热爱的儿童,他是儿童的最好的朋友,所以还同他们一起照过相。这些恶作剧的淘气孩子,这些厨娘们的子女,在国内越来越多地,越来越肆无忌惮地违反社会主义法制,他没有别的办法去制服他们,便想出一条妙计:对这些儿童从十二岁(他的心爱的女儿也已接近这个界线,他已经可以直观地看到这个年龄)起可以满打满算地按法典判刑!就是说,如一九三五年七月四日中执委和人民委员会的决议所解释的,“适用一切刑罚方法”(意思就是也可以枪决)。 
  我们这些没有文化的人,当时很少理解各种法令的意义,我们老是看着斯大林手里抱着一个黑头发小女孩的肖像……十二岁的孩子自己去读这些法令的那就更少了。而法令却一个接一个地发布出来。一九四O年十二月十日——对于“在铁轨下放置各种物品”的也从十二岁起判刑(噢,这是在训练年轻的破坏分子)。一九四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的法令——对于第十二条没有规定的其余各种犯罪——从十四岁起判刑。 
  这时发生了一个不大的干扰。卫国战争开始了。但法律就是法律!一九四一年七月七日,在斯大林发表惊慌失措的讲话后过了四天,在德国坦克正冲向列宁格勒、斯摩棱斯克、基辅的时候,又发布了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一个法令,很难说,现在什么对我们更有意思:表明当局在那些火烧眉毛的日子里解决某个重大问题时的无动于衷的学院派作风呢,还是法令的内容本身。事情是这样的,苏联检察长(维辛斯基?)向最高苏维埃告了最高法院一状(可见大恩人也是了解这件事的),说是各法院对一九三五年的法令适用得不正确:他们对蓄意犯罪的儿童才判刑。这种心慈手软的做法是不能容许的!于是,主席团在战火中作出说明:上述解释不符合法律原意!它导入了法律没有规定的限制!……于是它按照检察长的意见向最高法院说明:在儿童不是蓄意而是过失犯罪的场合,也可对他们进行审判,适用一切刑罚方法(即“满打满算’)! 
  真了不起!也许在整个世界历史上谁也没有接近过这样根本解决儿童问题的做法。从十二岁起就可以对过失行为判刑——直至枪决! 
  一九七二年三月,当听到一个十四岁的英国少年在土耳其因大批贩卖麻醉品被判处了六年徒刑的时候,全英国都大为震惊——怎么能这样做呢?!可是当阅读斯大林的关于娃娃犯人的法律时,你们的左派领袖的眼睛和心灵都到哪里去了? 
  “儿童?!你们为什么消灭儿童?”一纽伦堡法庭审判席上的偶然对苏联国内法律一无所知(忘了自己过去是怎么审的了)的苏联法官尼基琴科震惊于被告们的罪行,表示了天真无邪的惊讶。英国、美国、法国的法官们带着更加诚实和聪明的神态和他并排坐着。 
  只有这样才能把贪婪的老鼠洞都堵死!只有这样才能把集体农庄的穗头保护好!现在粮仓可以不断充实起来了,生活可以繁荣昌盛起来了,而那些天生品行不端的儿童将走上漫长的改过自新的道路。 
  那些同样有子有女的党员检察长们谁也没哆嗦一下!——他们毫不为难地签发逮捕证。那些党员审判员们也谁都没有哆嗦一下!——他们睁着明亮的眼睛判处儿童三年、五年、八年和十年的一般劳改! 
  因为“剃”穗头,判给这些小家伙的不少于八年! 
  因为偷了一衣兜土豆——小孩的一个裤子口袋里装的土豆——也是八年! 
  黄瓜不是这样计价的。萨沙因为从集体农庄的菜园子里偷了十条黄瓜得到了五年。 
  十四岁的小姑娘莉达在库斯坦奈省的钦吉拉乌斯区中心的街上连泥带土地把从卡车上像一般细水似地漏下来的谷物(反正是要糟蹋的)收集起来。因为她盗窃社会主义财产不是直接从地里或从仓库里,考虑到这个减轻罪责的情节,所以只判了她三年。使审判员发了善心的可能还有这样一个情况,在这一(一九四八)年,最高法院作了一个说明:对带有儿童胡闹性质的盗窃行为(在花园里偷几个苹果)——不判刑。根据类推,法院认为可以稍稍从轻处理(而我们可以从中推论出,从一九三五年到一九四八年偷苹果是判过刑的)。 
  很多人因为从厂办学校逃跑而被判刑。诚然,对这种行为只判六个月(在劳改营里开玩笑地把他们称作死囚。但不管是不是玩笑,请看看远东劳改营里对待“死囚”的情景;派他们从厕所里运粪。一辆双轮大车,上面有一个大木桶,满满装着恶臭的粪水。许多“死囚”有的架辕,有的从旁边和后面推——粪桶晃动时粪水溅在他们身上,而穿着哔叽衣服的脸色红润的“母狗”们哈哈大笑,用棍子驱赶着孩子们。——还在从符拉迪沃斯托克用船押运到萨哈林的途中'一九四九年',“母狗”们就用刀威胁着“信用讨”这些孩子以满足他们的性欲。——所以,就是六个月有时已经足够了)。 
  当十二岁的孩子跨进了成年犯人监室的门槛,作为享受充分权利的公民受到和成年人同样的待遇,在几乎与他们不自觉生活的年数一样多的野蛮透顶的刑期方面、在口粮、烂菜汤、铺位方面和成年犯人受到同样待遇的时候——“未成年犯”这个共产主义再教育的旧名词不知怎的便失去了价值,轮廓模糊,含义不清了——于是古拉格自己造出了一个响亮的无耻的字眼“娃娃犯人”!而这些苦命的公民——还不是国家的公民,但已经是群岛的公民,自己也开始带着又自豪又痛苦的表情重复起这个字眼来了。 
  他们的成年时期就这么早这么奇怪地开始了——从跨进监狱门槛的那一瞬间。 
  一套连沉着稳健的勇敢的人们都支持不住的生活方式,落在十二——十四岁的孩子们头上。但年轻人依照年轻生命的法则不会被这种生活方式压扁,而是会生根、适应。好像在幼年时期毫不困难地就可以学会新的语言、习惯一样——娃娃犯人一进门就学会了群岛的语言——这是盗窃犯的语言,掌握了群岛的哲学——可这又是谁的哲学呢? 
  他们从这种生活中吸取了整个最不人道的东西,全部发腐的毒汁——可是却那么习以为常,好像他们在襁褓时期吃的就不是奶,而是这种毒汁。 
  他们那么迅速地长入了劳改营的生活——甚至不是在几星期内,而是在几天内!好像对它一点也没有感到奇怪,好像这种生活对他们一点也不新鲜,而是昨天的自由生活的自然继续。“他们在外面也不是穿丝着绸长大的:剃穗头的、往衣服口袋里装土豆的、到工厂上工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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