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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惶惶-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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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财则发出磨牙齿的声音。
  “这屋子里的那群小鬼是你放的?为什么?”我惊讶道。
  “为了不让于朵朵有精力去和别的男人混在一起,好好给我生孩子!”公孙敕露出一个扭曲的笑容,朝卧室门的方向看了一眼。
  “啊?你的意思是说,她肚子里那个怪胎……呃,那个孩子,是你的?!”我觉得有点失言,尴尬地挠了挠头。
  “嘘……别这么大惊小怪的,孩子当然是我的,难道你没看见我刚才去看我的孩子了吗?”公孙敕露出不满意的眼神。

  ☆、第六十九章 半个僵尸

  对他的这种说法我实在是无语。半晌,我才接着问道:“你俩是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我记得上次在老贾的喜宴上遇到时,你们还不认识,可那个时候于朵朵就已经觉得自己的肚子不对劲了。”
  “我在那之前就认识她。不过,她至今也不认识我。这个。说来话长着呢。”公孙敕翘起二郎腿,继续说道,“差不多一年之前,我去给一家大户宅子搞卫生。到了门口还没下车,看见她在门口跟那家阔少闹分手。嗯,长话短说,我派人跟踪了她,在后来的一段时间内,毁了她不少桃花姻缘。我正琢磨着我该如何下手时,这妞就急了。跑去泰国请了个旺桃花的佛牌回来,我立刻趁她不在家时去把那个小玩意做掉了。然后放进去一批我的小鬼。我晚上没事随便来了几趟,她就怀孕了。还别说,那些小鬼虽然放别处没啥大用,但用在这里还是挺合适的。一方面让于朵朵怀疑自己身上的问题是泰国佛牌导致的,另一方面搅乱她的精神状态,让她没心思出去找男人。”公孙敕露出了一副对自己的计划洋洋得意的表情。
  “呵呵,公孙老板,你交往个女孩子怎么还这么大费周章偷偷摸摸,直接认识一下不好吗?”我觉得可笑。
  公孙敕的表情瞬间就凝固了,右手不自觉地摸了摸左手腕上那三条歪歪扭扭的疤痕,良久,缓缓说道:“她不是庄潇漫。”
  “庄潇漫是谁?”我从没听过这个名字,疑惑道。
  “庄潇漫是我青梅竹马的恋人,我手腕上落下这三道疤痕的那天,也是她香消玉殒的那天。她是我父亲收养的孤儿,从小与我一起跟父亲学了这门手艺,七年前。我们去云南瑞丽的一处村庄出差,她没能活着回来,连魂魄都被打散了。”说到这里,公孙敕神情落寞。
  “不好意思,让你提到伤心事。”我没想到公孙敕有这么一段悲伤往事。
  “那里闹僵尸。”公孙敕耸了耸肩,故作轻松地继续说道,“村里出了个土豪在北京搞房地产,听说乡亲们受苦了,花天价请我去给他们驱除僵尸。那时候父亲刚遇害不久,我们想要东山再起给他老人家报仇,需要钱。”
  “你是说,你心里还记挂着庄潇漫,所以不能跟于朵朵正常交往?”我试图弄清楚公孙敕的逻辑。
  “她俩几乎长得一模一样,连我也经常在恍惚间觉得眼前的于朵朵就是庄潇漫,可她不是,我不要除了庄潇漫之外的任何女人,而且我现在需要一个后代。”公孙敕解释道。
  “哦……”我忽然觉得话题好像扯远了,于是直接问道,“你说的这些,与你想让我投靠你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于朵朵现在已经很信任你,这样我就永远不用出面了,你想办法给我稳住她,别让她做出伤害肚子里的孩子的事,顺顺利利地生产,然后你再把孩子交给我,就行了。这几天我刻意守在附近,就等着你来给她捉鬼呢。”公孙敕又露出了那种得意洋洋的表情。
  “这我恐怕做不到,你要真想要这个孩子,还是亲自跟她商量吧。”我断然拒绝。
  “唔,那我就必须在事后杀她灭口了,她长得这么像潇漫,我可是不忍心呐。”公孙敕边说边再次摸了摸左手腕上那三道疤痕。
  “灭口?什么意思?”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你起初说得没错,她怀的是怪胎,因为我已经不是人了。”公孙敕轻描淡写地说。
  “你说什么?这是怎么回事?”我越听越糊涂。
  “还是那个僵尸干的,虽然最终是灭了它,但我的魂魄已经不全了,人有三魂六魄,我的三魂已经全都散了。于朵朵肚子里的孩子也许要怀多于正常情况两倍以上的时间,如果要我出面,那只能把她捆起来软禁直到孩子生下来再杀了她。相信这也不是你愿意看到的情况吧。”公孙敕发出邪魅的轻笑。
  难怪公孙敕只吃生冷的食物,只喝冰凉的水,原来他已经是半个僵尸了!他之所以那么怕酒,肯定是因为他腹中已经开始腐烂,酒里面含有酒精,有杀菌消毒的作用,他沾到就会很难受!他之所以为自己的桃木剑专门打造了金属柄,是因为他已经不能再接触桃木!还有,难道,他急于想要一个孩子,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活不了多长时间了,想要一个后代继承家业吗?!我被自己的推测惊呆了。
  “喂,别那副表情,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跟我在一起,我不会亏待你的,马远山那个怂人以后也成不了大气候,你跟着他又是何必呢。你可以成为我最得力的副手,将来我若不在了,你助我的孩子稳住我打下的江山。”公孙敕认真地劝说道。
  我没有说话,我是绝不会和这种人打交道的,也绝不愿意染指这个行业,但于朵朵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我得走了,你好好想想早晨怎么跟于朵朵说,我等你的好消息。”公孙敕用手在耳边比划了个打电话的手势,起身蹑手蹑脚地打开房门出去了。
  我一筹莫展,颓然靠在沙发背上。
  旺财仰头望着我,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在黑暗里忽闪着,似乎它已经了解我的处境。
  不知呆坐了多久,我起身给自己倒了杯冷水,缓缓喝了一口,沁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流进胃里,心也随之收缩了一下。我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三点多钟了。如果于朵朵不会中途醒来,我还有至多三小时左右去想出个办法,我的脑子急速运转起来。
  我不可能在这件事上帮助公孙敕,这不仅是站在于朵朵的角度考虑,也更是为自己考虑,为别人驱魔消灾本不是一件坏事,但公孙敕倚仗自己的能力趁人之危漫天要价,甚至刻意给别人制造不幸以牟取暴利,他与恶鬼又有什么区别?我虽然能力十分有限,但至少我可以决定我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道不同,不相为谋。所以现在要考虑的问题是要怎么告诉于朵朵实情,这里有两个难点,首先是怎么让她相信我说的是事实,然后便是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她避免这种不幸。
  如果我直接说:“喂,于朵朵,还记得上次那个奇怪的宴会上的那个蓝头发的人吗?就是石榴用酒泼到的那个,其实他是僵尸哦,而且你还怀了他的孩子!”恐怕她会直接把我当神经病轰出去。
  或者,我可不可以把这件事告诉石榴,让她慢慢跟于朵朵说明,会不会更容易些……
  想了想,这样也不好,这样又会无端牵扯进一个本不相关的人,而且怎样让石榴相信这件事也是个问题,况且时间上来不及。
  向马远山请求帮助?也不好,马远山目前正积极地与公孙敕寻求合作灭掉老贾,如果他知道公孙敕命不久矣,肯定会劝我顺应了公孙敕这个计划,让我去做公孙敕的副手,将来公孙敕死后,再与我来个“强强联合”。
  就目前看来,马远山虽然貌似没有像老贾和公孙敕那么卑鄙,但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只是五十步与百步罢了。
  想来想去,我仍束手无策。各种坏结果的可能性不断跳进我的脑子里,撇下于朵朵的安危不谈,单是我对公孙敕的不配合,就足以使他对我展开疯狂的报复,前面还有个老贾没解决,这又招惹了公孙敕,我总不能余生都躲在马远山家里祈祷菩萨保佑吧。这时一个念头闪现……杀了公孙敕,攻其不备,一了百了!
  我被自己的这个念头吓呆了!这是杀人啊!不!他已经是僵尸了,他已经算是死了!这不能算杀人!算吗?不算吗?算吗……
  我把头深深地埋在双手中,内心纠结煎熬,我这样算是为民除害吧,对,退一万步说,即使算是杀人,也是除暴安良……可是,我能用什么办法杀了他?他是僵尸,电影里演的对付僵尸不都是给它脑门上贴个咒符么,然后它就动不了了,然后,用桃木剑刺进它的心脏!嗯,我可以将计就计,假装同意公孙敕的计划,这样就可以接近他,给正在发动攻击的僵尸贴咒符不易,但给没有防备的僵尸贴咒符应该不是难事。武器呢,自然是桃木剑,我没有桃木剑,就算从哪弄来一个,那么大一件东西随身带着也会引起公孙敕的怀疑……对了!就用他自己的桃木剑,我可以先假意请他拿出桃木剑给我欣赏一下,然后趁其不备,贴符刺杀一气呵成!池亚庄圾。
  可是说到公孙敕的桃木剑,我想起之前石榴偷偷打开那个装剑柄的盒子时,我看到剑柄上有很多骷髅头图案,当时我听到那些骷髅头发出令我难以忍受的呐喊声,而石榴和于朵朵却没有听到,或许是因为当时我的魂魄被囚禁,不在身体里的缘故,但若不是这个原因,我该怎么办……

  ☆、第七十章 僵尸化水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天色由深蓝渐渐转成灰白,我脑子里仍然是一片混乱。想到用来控制僵尸的咒符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我几乎心灰意冷。或许我该回去跟迟如是商量一下,看她有什么更可行的办法。
  我起身打开于朵朵的卧室门。看着仍在熟睡中的于朵朵。她的头发稍显凌乱地散在枕头上,面容微湿,似乎仍然被公孙敕的咒语困在一个不知什么样的梦境中。我走过去,在她床边坐了一会儿。竟然感觉强烈的困意袭来……
  我揉揉眼睛,替她把被角掖了掖,便起身打算去外面透透气,提提神。
  于朵朵的家门钥匙就挂在门口鞋柜上方的挂钩上,我将钥匙取了下来,然后抱起旺财走出门去,用钥匙锁好了门。池以丰血。
  凌晨的风凉凉地吹过脸庞。三三两两的夜归人鬼魅般地游荡,有的搂抱着。有的搀扶着,有的骂骂咧咧。五道口是年轻人的世界,年轻人精力旺盛,又没有繁忙的工作。他们在酒精和欲望里消耗着青春。每一个经过我的人,都带过一股混杂着香水味的浓烈酒气。
  顺着街道走了半里多路,前面不远处几个年轻人的笑骂吵闹引起了我的注意,尤其是喝多了酒的女孩子的尖嗓音尤其刺耳。我皱着眉头,想要避开他们,走到马路对面去,但是旺财竟从我的怀里挣脱,直直地向前跑去,我只好一面追过去,一面喊旺财停下。
  那几个年轻人并没有在原地停留,摇摇晃晃地走远了,似乎有人还一直用手掩着口鼻。旺财停在了街边的一个小花坛边,回头望着我。我紧走了几步追过去,看见一个衣不蔽体的肮脏的乞丐正在那个小花坛里翻动着一小堆衣物。
  我疑惑地看了看旺财。
  只是一个乞丐而已。不知道它是被什么吸引过来。与此同时,我闻到了一股恶臭。旺财见我发现了那个乞丐,便也回过头盯住那个乞丐所在的方向,发出低沉的咕噜咕噜的声音。
  乞丐朝旺财看了一眼,又看了看我,便继续埋头翻动那几件像是被臭水泡过的脏衣服,像是要挑出一件像样的看能不能穿在身上。我被这股刺鼻的恶臭熏得一阵恶心,想赶快离开这个小花坛,但无论我怎么呼唤旺财,它仍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乞丐。
  旺财从来不无缘无故地表现异常,难道它是发现了什么?我又朝那个乞丐仔细看去,这时却见他拾起手边的一根木棍,拨拉着那堆脏衣服,把不要的挑起来扔到一边。
  等等!那并不是一根普通的木棍,那形状……像是一柄没有剑柄的宝剑!再看那堆衣服,隐隐能辨别出一件蓝色的西装上衣,还有裤子,而那刚被乞丐挑出来扔掉的,是一件白色衬衣,只不过胸口的部分已经破掉了,像是被什么戳了个大洞,上面有大片黄绿色的污渍,我继而仔细看了看花坛地上的泥土,乞丐脚下的部分是湿的,黑乎乎,像是刚被什么浇透了,远一些的位置却因为几天没下雨而显出干燥的灰白色,貌似正是那黑色的泥土和肮脏的衣物散发出阵阵恶臭!
  我呆住了,脚下一瞬间像是生了根。
  我被自己的猜测吓了一跳……这衣服,明明是公孙敕今晚穿的那套,而这没有剑柄的剑,不正是公孙敕的剑吗?!我的眼睛疯狂地搜索着其它线索去佐证我的猜测,直到我看到一副金丝眼镜挂在旁边的一簇矮灌木的枝桠上……没错了,这是公孙敕的眼镜,他被自己的桃木剑扎穿了心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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