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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光熹-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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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刘谦伸出右手,等待大伙紧握在一起,可是,他很失望,一只手孤零零的与空气亲密接触,有怨有悔。大伙又一次跪伏在他周围,誓言震天:“一切谨遵主公(少爷)吩咐,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几只正在卿卿我我,就要进行下一步的乌鸦,被吓得骂骂咧咧不甘地离去,炒成一团的“刮刮”声在天地间经久不息。

晚上围着火堆闲聊的时候,刘谦又增加了一些见识,黄飞鸿一一指出林中可以做弓弩的良材,柘木是弓弩中的上品之材,檍木和杻木是做弓弩的中品之材;葛玄说檀木如何制作香料;魏雄说橿木是做车轮的良材。

同时他也明白了,大家在林中见到这些树种,为何见怪不怪,原来这些在汉代都是常见树种,椰子树叫做楈枒,棕榈树叫做栟榈,如今在南阳郡数量已经变少,不过也只是相对普通树种而言。刘晔反思着,自己对这个世界还是缺少观察呀,看到一滴水,就以为掌握了海洋的本质,万里长征还没有迈出一步,同志还需努力!

就这样回到了章陵,又这样的到了天下第一大郡,南阳郡的治所宛城。

宛城远远地出现在起伏的地平线上,据贝叔说宛城东西南北均宽九里,【1】更始帝刘玄建都宛城,为此大肆扩建到天子王城方九的规格,而后,身为东汉帝乡陪都的宛城,建筑规模比肩天子王城,享受王城方九的待遇,没有遭受僭越之罪而推到重建。只是在城门数量和城墙高度上按照诸侯之制,城高五雉,【2】开八门。

宛城是天下有名的大城,和雒阳、长安、邺城、淄博、成都并列为大汉著名的商业中心,宛城最为出名的是冶铁,《荀子。议兵篇》记载:“宛钜铁(钅也),惨如蜂虿。当然,它的独特的地理位置,也占据了很大优势。宛城向北,出鲁阳关直指京洛,东北出方城就到大汉的又一个大郡豫州颍川郡;东向一路到达大汉第二大郡豫州汝南郡。东南一路通向未来的武汉——江夏,然后通过便利的水路扬帆江东;南通荆交二州;西路一路经武关可达长安,一路经汉中联通西蜀。再加上宛城自战国时期就是名城,交通方面的基础建设较好,故此全国各地的商人云集于此。

宛城三面环水,东城墙的护城河是一条小河申水,南城墙近临淯水,西城墙紧傍白河,只有北城墙没有护城河护卫,共有八座城门,以城门为主线八条大道把宛城均分切割,宛城又分为外城和内城,内城是一个小城,位于大城西南隅,里边只是太守的府衙及各司官员办公的地方。外城很大,有地位的豪强富人大多聚集在城中央的白河分支两旁,其余的地方分布的是生产区、普通人生活区和工商贸易区。

刘谦一行人从东边的南城门进城,看守城门的兵士和刘贝相熟,没有盘查征税,轻微的打个招呼,就全部放行了。

刘谦不经意从家兵那趾高气扬,好似暴户一般的脸上扫过,心中涌起一阵悲鸣,至于吗?一群狐假虎威的狗东西!好像你们才是刘家主人翁似的,骄傲神色流于外形,人性呀,看来以后自己的路不止两万五千里,前段时间的思想教育看来是失败了。

青石铺成的路面,大概有六七米宽,估计同时通行四辆马车也绰绰有余,路两边尽为酒肆旅店,客来客往人流不断,当真十分繁华。刘贝指遥着东市,介绍道只要是大汉有的货物,在那里都会买得到。

大路两边又分出枝干,比起主路面的宽度少上两米,支路会再分下去,一直分到只有两米左右的小巷,一切显得是那么的井然有序,不觉间刘谦喜欢上了这座城市。

刘贝竟然喟然长叹,“大不如前了,没闹黄巾以前那才叫繁华。”

刘谦只有加入了叹气大军的行列,靠!大汉有几个人,能比上二十一世纪的人流吗?

一路上刘谦感到有些异样,可是又说不出来,只好把这个念头抛到九霄云外。

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推杯换盏、划拳行令,大家忙得不亦悦乎,刘谦也很忙,忙着向自己的嘴里填菜。这些天,刘谦又悟出一个真理,入乡随俗适者生存,是颠之不破的真理,特别是在饭桌上边,更可怕的是和一群大胃王在一个席上。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可是出自南阳郡的著名经典名句,不能客气,客气只好饿肚子。

早上刘谦略略客气一下,结果,你猜对了,就像唐伯虎在华府低级家丁小组享受的待遇一样,眨眼间酒干肴净,盘子就像刚刷出来的一样。

还是猛猛有良心,把它昨天吃剩下的一个烤田鼠,送给了刘谦,啥也不说了,刘谦眼泪汪汪的,刘谦狠狠地咬上一口烤田鼠,而后对天起誓,下一顿一定要吃回来!还是猛猛好啊!不愧偶顶着重重压力让它自由行动,虽然为此吓傻了八个小孩、六个婆娘、两个白痴男人,可是,哈哈!只是赔付了几锭黄金而已,值!

“猛猛好,猛猛乖,我吃得很饱,早上我已经吃了一只了,这只还是留给你吧,下次我一定给你烤十只兔子,好不好?”

“什么?不行!这次我可没有和你讨价还价,一下子给你烤十只你还不满意?”

“欧?还是猛猛聪明,居然会指着烧鸡表达自己的意思,真是太有才了,为此我——骄——傲!那就给你来两只烧鸡好不好?”

“什么?你不要烧鸡,莫非你要吃生的?你这个败类,白白跟我混了这么久,吃生的怎么会利于消化吸收,简直气死我了,以后千万不要说我认识你,从此后你我桥归桥路归路——哈哈哈哈!还是我的猛猛聪明呀,不愧是我封的‘天下第一熊猫’,这么高难度的表达方式,你居然信手拈来,天才熊猫呀!哈哈——好!我答应你,十只叫花鸡。对了,叫花鸡!叫花子,刘谦知道为什么方才自己会感到怪异,宛城竟然没有一个要饭的,一路上也没有,这是为什么呢?”乞丐不是好多小说和电视剧里,必不可却的点缀吗?

【1】考古现东汉宛城遗址,外城墙周长36千米,而三国时曹魏都城邺城,平面为东西3ooo米,南北216o米之矩形,城垣总长1o。32千米。)。

【2】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

第二十三章 要跟人私奔的老婆

在回程的路上,因刘贝要先行一步回家张罗,由葛玄为刘谦揭开了谜团,其实说起来很简单好笑,这和汉朝的户籍制度息息相关。

汉代没有授田这一说,刘邦建立汉朝时,经过常年混战到处都是荒地,有主人的只要拿出凭证,那么你可以合法拥有自己的田产,没有土地的人只要在官府备案,就可以去开荒种田,只要不是为了开荒而引争斗,官府一概不管。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官府只管划地给你,你眼光好开出了良田,那么恭喜你,你可以缴赋纳税了;眼光不好没有收成,对不起,你还是要照章纳税,你混不下去,要跑,很好很强大,只要被官府碰着(不管是哪里的官府都可以),盘查户籍时没有正规的官府行文,恭喜你,你就要加入奴隶大军的行列了。地方豪强抓着只要送到官府,还可以打九折、打八折,合法地使你变成他的奴隶。

只有生大面积灾情的时候,官府才会网开一面,一般情况下,各地官府会让大批流民保持基本温饱,待灾情过后遣返原籍,如果你非要留下来,如果没有亲戚朋友收留帮忙,最后的结局都是变成奴隶。

不过比奴隶社会好的一点是,奴隶在官府有备案,家主不能随便的对奴隶致残致死,有了一点点人身保障,而更加奇怪的是,两汉时期的奴隶过的日子还行,一般情况下,会比依靠耕种地主土地的佃农过得好点。就像刘家家兵一样,不会为自己是奴隶而悲哀,而是为自己比一般的自耕农活得有面子,生活更有保障而沾沾自喜。

纵是家主犯有穷凶极恶的大罪(有时候哪怕是谋反砍头的大罪),也不会有人去揭举报。如果谁这样做了,恭喜你,从此没人会相信你这个卖主求荣的小人,社会舆论会让你感到自己活在无人的孤岛。

莫名其妙的大汉,充满忠和义的年代。

一路策马缓行,很快来到离宛城不到十里的一个小镇——夕阳聚【1】,正好是开市之日,路上行人拿着形形色色的商品,络绎不绝前来交易,大家为了不骚乱行人便下马而行。

刚刚踏进镇口,就听到打斗之声,寻声望去,只见前方百步之处人头涌动,围成一个圈子。将马匹交给家兵看管,刘谦几人上前一探究竟。刘谦还未挤进人墙,忽听一男子说道:“不要以哭闹骗取大家同情!哼!你现在还是刘家的人,跟着家主绫罗绸缎吃香喝辣,有啥不好?竟敢以卖身骗钱这种卑略手段欺骗刘府。逃跑!实话对你说,家主确实看不上你,可是,只要是家主睡过的女人,别人休想染指,你生是刘家人死是刘家鬼!”

稍停清了清嗓子,又说道:“父老乡亲评下理,哪有卖身得了钱财,一看得不到主人喜爱,就逃跑的道理?这分明是骗人吗?是不是乡亲们?我们西鄂刘府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弟兄们加把劲,不要丢了咱们刘府的脸!”

葛玄几人一脸坏笑的看着刘谦。

刘谦愕然。

圈内,一个黑衣少年和一位穿布衣的精壮汉子正斗得正欢。

黑衣少年身材健壮,肤色红润,年纪大约十**岁,看得出是一位世家弟子,此刻面呈刚毅之色,把手中的大戟挥舞得风丝不透,可是对阵经验不足,给人的感觉略显凌乱。

布衣汉子二十五六岁上下,肤色黝黑,粗眉大眼颧骨较为突出,配合硬如钢针的寸许短须,浑身气势逼人,手中的大斧估计重量不轻,施展开来隐隐有劈山开岭之势,显得这个大汉更加粗犷、豪迈。

两人身边明显分成两帮在乱战,一个头裹葛巾身着布衣的男子,挥舞铁槊扫倒一个家兵之后,猛地转过身来,铁槊扫向仅有站立的几名家兵。男子三十岁上下年纪,一道骇人的伤疤从嘴角划向耳垂,在疤痕的影响下,他细小眼中射出的目光格外残暴吓人。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一堆家兵,痛苦的呻吟不止。

刀疤脸身后,站着一个文士模样的男子,他正在对围观的百姓讲解“大道理”,此人三十几岁面目白净,眼睛不大颌下留有短须,最引人瞩目的是鼻子两侧的麻子。

麻子文士的身旁是辆辂车【2】,马车做工精美,窗棂是精致的木雕工艺,在每个虬区的木梁上面,雕刻着一个个复杂的图案,配上刚刚油过的红漆,让人忽然间眼前一亮,不得不为其侧目。

车内传出隐约的女子啜泣声,只是断断续续有点听不清楚,刘谦竖起耳朵仔细的搜寻,他觉得哭声很美,很动听,特别是在兵器碰撞和惨叫不断的环境里,听起来真是赏心悦耳。马车的四围伫立着八位精壮汉子,个个高大魁梧,他们没有上前帮忙,只是小心的戒备着,护卫着刘家的少奶奶。

黑衣少年大喝一声,旋转手中大戟向布衣男子刺去,布衣汉子对此不理不睬,他把大斧扬过头顶,一招力劈华山照着少年的脑门劈去。少年慌忙向一侧跳去,同时换招,大戟在他的控制下,斜斜地削向大汉的腰间。大汉横向左踏一步,使少年的招式落空,双臂一抖,已经和少年头顶平行的大斧,蓦然从半空斜着朝少年砍去。少年已退到人墙旁边,他见后退无路,只好咬紧牙关,用戟尖挑向飞驰而来的大斧。

“哗啦!”

一声牙酸的金属摩擦声后,少年趁着大斧被挑歪一旁的时机,一招横扫千军向布衣汉子片去,布衣汉子大喝一声,也是一招横扫千军朝着大戟而去。

“哐当!”

金戈声震得耳朵麻,少年双目圆瞪紧紧咬紧牙关,看来是吃了小亏,不过这更加激起少年人不服输的天性。他顺势用大戟上的月牙挂住大斧,而后快旋转大戟,大戟贴着斧柄向布衣汉子攻去,汉子又是一声大喝,攥紧大斧使劲向身后一搂,斧刃正好挂着大戟的月牙上,把少年带起一个趔趄。

少年毫不服输,看似轻飘飘的一招指向大汉的喉咙,大汉用刃斧磕向戟尖,想震开大戟之后,顺势削向少年的脖颈。使人意想不到的是,少年好像猜到他的想法似的,身子半蹲大戟下压,转而向布衣汉子胸膛刺去。大汉来不及变招,只好向旁边闪躲,少年身子前倾后蓦然一扭,双手挥动大戟,诡异的在空中画出了一轮明月,大汉刚刚站稳身子,不得力,只好用大斧护住空门,向后连迈三步。

“周头,加把劲吧,俺这边二十几个都趴下了,全是废柴,你要是不行咱俩换换?。”刀疤脸悠闲地揶揄道。

周头双手举起大斧,头颅仰天大吼,刘谦心里道:“根据小说狗血剧情里的规矩,他小宇宙要爆了。”果然不出所料,大喝之后周头改变了战术,他的大斧在不断变换套路,空气里只留下大斧带起的风声,嗡嗡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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