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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观主义的花朵-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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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会一个星期以后,陈天再次打电话约我吃饭。

  对话是如此进行的。

  “写个喜剧吧,有没有喜剧故事?有人要呢。”

 
  “有,要几个?”

  “口气还挺大,说说我听听。”

  “现在?”

  “现在不行,我还有别的事,晚上吃饭讲给我听吧。”

  “吃饭?”

  “六点半,你在楼下等我。”

  那天的整个下午我都心不在焉,在阳台上晒太阳,在阳光下一个一个地剪着指甲,对陈天这件事我拿不定主意。当然,我认为所有的正经事都是借口,是他的借口。而我呢,我希望为自己答应他的约会找到一个借口。情感的理由是不被认可的,我唯一接受的理由是工作。但是这又说不通,我完全可以对他说:“明天公司见。”

  最终,还是另一个理由使我安静了下面,——躲避他的邀请,就是怯懦,球已经抛出来,不接就是失手,这对我的骄傲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好吧,魔羯座的人是从不退缩的,我害怕什么呢?我的人生就是为了接受挑战的。我站在街角,看着他的白色标致开过来在我身边停下。

我想谈谈直觉。

  我的双手掌心有着相同的“十”字掌纹,它们和木星丘上“X”一起证明我有着超越眼耳鼻舌身这五种感官之外的感受力,我们通常管这种感受力叫作“直觉”,或者“第六感”。爱眉在她的朋友中进行过一个统计,发现十个人中有九个多多少少都有这种第六感。这充分说明了一个现象——人以群分,这些人像鲸鱼一样向外界发送着电波,寻找吸引他的同类,  
和同类的人相处有着许多方便之处,至少可以省掉很多口舌,他们通常不需你作什么解释就信赖你的感觉而不刨根问底。

  基于魔羯座希望把一切理性化的倾向,将直觉理性化成了我的一个沉重负担。对于直觉这个东西到底在我的生活中应该给予什么样的重视,值不值得重视,如果重视应该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一直是我难题。

  关于直觉在生活中的典型例子是白衬衫事件。

  有一个时期我非常热衷于白色的棉布衬衫,热衷于穿,也热衷于买,看到白色衬衫就要据为己有。这种衬衫穿起来干净简捷,伺候起来则十分麻烦。首先在盛产沙尘暴的北京它一天就脏,最多穿不过两天,再者它需要手洗,要它白又不能使用含氯的漂白剂,洗干净要在阳光下晒干而不能阴干,最困难的是要熨烫平整,因为是立体剪裁的时装样式,前后都是随形的折皱,没有长期的实践经验很难熨平。基于这么多原因我倾向于把白衬衫作为生活中的奢侈,对自己的奢侈。这十几件白亮亮,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衣服我总是亲自洗涤,然后送到外面的洗衣店熨平。说了这么多你一定明白了,白衬衫甚至体现了我对生活的态度。

  有一天我偶然在崇文门的新世界商城买下了一件样式质地都堪称一流的白色长袖衬衫,而且价钱合理。我当时从商城穿过实属偶然,我已经约了人七点钟见面,在六点五十二分的时候看到了这件衬衫,在四分钟之内把它买了下来,走到崇文饭店的大堂正好是七点整,那个约我写剧本的中影公司的人正在大堂里转悠呢。

  写剧本的事纯属没谱,不过我觉得不虚次行,因为买了这件衬衫。晚上回到家,把它拿出来扔在床边的椅子里,准备明天送到洗衣店去熨。“369。”从衣服上把标牌剪下来的时候,我看着这个价钱,有个奇怪的念头:“如果他们把它熨坏,他们会照价赔偿。”

  第二天下午我把白衬衫送到洗衣店,男店主正忙着,他的小男孩在洗衣店的台阶上跑上跑下。

  “小心一点,不要弄脏了。”我嘱咐他。

  “放心吧。”

  “这太脏了。”我看着他的工作台,白色的垫布已经变成了灰色。

  “我会挂起来熨的。”他保证说。

  我对把这白得一尘不染的东西留在别人的脏衣服边上感到不放心,但也只得如此。

  晚饭的时候我去取衣服,他才刚刚熨好,从衣钩上取下来给我,通常我是交了钱就走,从不细心打量,因此还丢过衣服。但那天出于奇怪的不安,我把衬衫举到眼前检查,马上就发现了领子上醒目的蓝色印迹。

  “这是什么?”

  发现了第一处,又发现了第二处,第三处,都在领子的显要位置。

  “怎么回事?我不是说了让你小心一点吗?”

  “我怕弄脏了,我是挂起来熨的。”店主很委屈的样子。

  很快我在他的蒸汽熨斗上发现了同样的蓝色印迹,店主伸出手去蹭,被烫得猛地收回手。

  “小心!”

  “是复写纸。”他说。

  是他开票用的复写纸被熨斗烫化,然后印到了衬衫上。

  “我不是说了让你小心嘛。”我语气平淡,实际已经气昏了头。

  “我把它洗干净,能弄掉,拿去漂一下就行。”

  “不能漂。你不看洗涤说明吗?上面写着‘不能氯漂’。”

  “氯?氯是什么意思?”

  “总之,还有英语,写着‘不能漂白’。”

  “白的,白的应该可以漂。你明天取吧,反正我给你弄掉就是。”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衣服拿走。

  我拿着衣服走回家的时候沮丧万分,那沮丧是如此巨大,不像是弄脏一件衣服造成的。那是什么造成的?

  ——是直觉。

  对,我有直觉,我掌心有“十”字,我食指下面有“X”,我知道这件衣服会有麻烦,从一开始就知道,但是又怎么样?我并不能避免,我并不能不使它向坏的方向发展,我无能为力。我一定会把它送到洗衣店,一定是那家洗衣店,而那家洗衣店的店主一定会把复写纸放错了地方,或者把熨斗放错了地方,最终这件白衬衫一定会被弄污了领子拿在我手里。

  这是白衬衫事件引出的另一个命题——宿命。

  你相信了掌心的十字代表直觉,也就相信了宿命。

  打着“369”的衬衫标牌还扔在桌子上,那天晚上,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清洗这件无辜的白衬衫。我用了各种方法,用含酶的衣领净,用含光效因子的洗衣粉浸泡,用柔软的刷子一点一点,不厌其烦地刷洗,我不是在洗衣服,我是在跟宿命作战。我知道这就是我的人生,我不抱怨,魔羯座的人生便是如此,永不抱怨,一切的一切都要由你亲手挽救。就算它已经一踏糊涂不可收拾,我们也要作最后的努力。

  但是直觉,直觉才是一种奢侈,比每天要换的白衬衫更甚。

  后面我知道了,那天傍晚我站在街角等陈天的时候我在害怕什么,但是我无能为力,就像直觉对白衬衫无能为力一样,直觉对我即将遭遇到的爱情和痛苦也无能为力。
那天我们去了萨拉伯尔吃韩国烧烤。

  出门之前我对自己说:“你到底怕什么?一次普通的艳遇罢了。”

  怕就怕不是!

 
  我隔着吱吱作响的烧烤盘给陈天讲了一个小人物的温情故事,他说不错,问我还有吗?我说没了,我不善于写喜剧,我顶多善于插科打浑。

  他说就先写这个吧,先把故事大纲写出来,他去把钱搞定。

  “也帮不了你更多了,过一阵子我得关起门来写东西了。”

  “那公司呢?”

  “我不想管了,我不是干这行的料。”

  那天晚上他没跟我贫嘴,一次也没有,我们漫无目的地说了很多话,服务员不断地过来添茶倒水,他忽然烦了,孩子似地发起脾气来:“我说了,让我们自己呆会儿!”

  后来我渐渐忘了我是来接受挑战的,忘了坐在我对面的人是我的对手,他看起来那么温和稳重,看起来一点问题也没有,你甚至不能想象他有个坏名声。

  从头到尾他只说了一句过头的话:“你知道我对你一直有种偏爱。”但是他说的是实话,说的时候又那么自然、诚恳,几乎有点无可奈何,希望别人谅解似的。于是,我也就只得谅解他了。

  他抬起手腕看看表,九点半,该是送好女孩回家的时间了。

改好的剧本按时交到“天天向上”,由他们用特快专递送到香港。香港的传真一个星期后到了,说改的很好,No problem。

  那天在办公室,陈天拿了传真给我看,神情认真地说:“这香港人是不是喜欢你啊?一点意见都没有?!”

 
  我简直被他气乐——以己度人!以为香港人跟他一样,因为对我有“偏爱”就让他们的四百万打水漂,他们还真不是这种情种。他们是真觉得好!

  陈天好像有点不信,不过他有他的原则,从始至终未对香港人说过他在车里对我说的话。或者从骨子里讲,他看不起他们,也看不起这种电影。

  傍晚快下班的时候,陈天拿了个别人送的简易掌上电脑摆弄。

  “我们有四颗星。”他说。

  “什么意思?”

  “看看我们能不能合得来。”

  “最多有几颗?”

  “五颗,不过很少见。”

  一个四十六岁的男人,如他,竟然玩这种小孩子的把戏真令我诧异,或者他经常和女孩子们玩这种笨拙的小花招,一种调情的表示,象一个十七岁的大男孩干的。我掩饰着自己的惊讶,很认真地翻译着显示屏上的英语,装着上了他的圈套。

  “你们会是很好的合作者,很默契的朋友。”

  我不敢看他,我怕他在我的目光中看出了什么而脸红,实际上我已经替他脸红了。

  也许就是那天,我替他脸红,而且被感动了。

  “男人只会变老不会成熟。”

  想起陈天,我就会想起艾吕雅的这句诗。

 在天气热起来之前,高土珊从法国回来了。

  高土珊原来不叫高土珊,她叫高晓惠,土珊是她自己起的名字。

  土珊是个水样的女孩,说她是水,不是一个形容,而是她的确是水。她从日本回来的时候低头顺脑,眉清目秀,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胜凉风的娇羞。从法国回来则大变活人,  
浑身晒得黝黑泛光,眼线画得又粗又翘,举手投足妖冶妩媚,穿得就更不必说在法国也算前卫。真不敢想她去了非洲回来会是什么样子!(她自认为应该嫁给一个酋长在赤道附近生活。)

  按爱眉的说法,土珊命主水,她的生命被水充盈着,毫无定力,总是随波逐流而去,所以也就注定一生漂泊无定。

  土珊知道以后,决定给自己的命里加点定力,便向爱眉请教。爱眉说这个忙帮不上,她认为凡事都该顺其自然。土珊便从爱眉那借了很多书看。

  爱眉借了她书,听之任之。

  土珊研究了好一阵子,决定改名叫高土珊,取意高高的土山,来震住她生命中的水。她认真地向大家宣布,希望以后大家都叫她“高土山”,叫得越多,就越有作用。但是,大家都不以为然,有的嫌名字难听,有的叫了也是为了逗她开心。她自己拿定了主意要去改护照,询问了几次知道麻烦重重。慢慢地,新鲜劲过了,大家重又叫她高晓惠。她自己坚持了一阵子,由于水的本性,也就作罢了。

  但是我一直叫她土珊,希望以此帮助她。

  当然,肯定收效甚微。

  当年土珊跟日本人离婚,打定主意要去法国,原因只有一个——她爱法国。法国肯定有很多可爱之处,至于土珊为什么爱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她离了婚,把小儿子扔给在北京的母亲,就直奔法国而去,一年半以后和一个叫钱拉·菲力普的法国老头结了婚。

  那年初夏她从法国回来的时候还没跟老帅哥钱拉结婚。关于高土珊的故事,基本上要靠爱眉来回忆,土珊自己都忘记了。

  我初次见到土姗是一年前,她刚从日本回来,对日本深厌痛绝,完全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去了那种地方,还嫁了个日本人。爱眉提醒她当年如何对日本赞不决口,风景多么雅致,生活多么精致,男人多么有情致,高土珊惊讶地看着爱眉断然地说:“不可能。”

  看爱眉被气得没法儿,高土珊挥了挥手,没所谓地表示:“也可能,我忘了。反正现在我一天也受不了那儿。”

  以我这个从小记日记,保留每一个纸片的人来说,高土珊就算是没有活过。我如此执著于记录自己的行为和感受(主要是感受,那些日记基本不描述发生了什么事),是我希望借此能够从中发现一些真相,关于人的真相。观察别人当然也是一种途径,但是这比观察自己要难得过,需要洞察力,也需要对他人的兴趣(像爱眉)。作为一个不善交际的人我选择了观察自己。我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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