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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观主义的花朵-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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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幕丑剧,丢人现眼,无地自容,让我深深感到做人的失败。如果可以永远不见他,我情愿少活几年。老大不小了,真该好好检点自己的行为,否则不想见的人越来越多,为此每人减掉我几年寿命,我只能年纪轻轻就完蛋了。
 俗话总是对的,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果然。我一看见徐晨晃着他的大脑袋,笑眯眯地冲我走过来就知道完了。

  “丑闻啊,丑闻!”他在我耳边悄悄说。

  “别烦我。”

 
  我热情地和一娱记打着招呼走开了。没过一会儿,徐晨又绕到了我旁边,嬉皮笑脸地看着我,让我对戏剧现象的评述就此打住。

  “你到底想说什么?”

  “丢人!”他一言以蔽之,“找的什么衰人啊。四流男演员,档次太低。”

  “至少也是三流!”

  “反正丢人。”

  “只许你丢人,我怎么就不能偶尔丢丢人呢?”

  “你也承认丢人了?”

  我眼珠朝天,不承认也不行啊。

  “以后别干这种事,我是说真的。”

  “喂,我也有正当的性要求。”

  “当然,但是你是女的,在男女关系中始终还是弱者。”

  我现在不打算和他讨论这个。

  “真的,不安全。”他恳切地说,“如果你真的需要,可以告诉我,看在咱们多年友情的份上,我还真愿意帮这个忙。”

  “多谢你了。”

  “不客气,英语说You're wele。”

  “见你的鬼吧。”

  “英语说Go to hell。”他用快乐的调子在我背后大声说。

  可以跟你上床的人有很多,但是可以跟你交谈的人很少,而既能上床,又能交谈的人就少之又少了。
  Eurythmics,韵律操,他们是80现代初英国最棒的电子合成器流行乐组合。主唱女歌手Annie Lenox编写演唱了《惊情四百年》的主题曲,尽诉Dracula伯爵寻觅爱妻四百年的《吸血鬼恋曲》(Love Song For A Vampire)。〃Loneliness; Hopelessness to search the end of time,For there is in all the world no great love than mine。〃孤寂,绝望,寻觅到时间的尽头,这世上没有什么能够超越我的爱。“歌手出身在苏格兰,钢琴和长笛。

已经六个月了,陈天没有再打过电话,我也没有。他没对我说过什么,我也没有。发生了什么事?没有,还是没有。

  有一次,陈天谈剧本的时候跟我说:“我想你也同意,爱情是一种折磨。”

  我自然同意。

 
  “得看到这种折磨在这个人身上的份量。”

  公司的老黄一直坐在对面,面带笑意,不时抬头看看我们。老黄走出去的时候,陈天的手指划过我的手背。是的,爱情是一种折磨。

  我越来越感到陈天离我的生活十分遥远,我开始倾向于把他对我的感情理解为对年轻女孩的一时迷恋,而我呢,不过是被一个老男人的迷恋弄昏了头,我们都不过是在伸出舌头舔食自己酿造的糖浆。我想我会忘记他的,现在不行,以后也会。

徐晨常常说爱情是一种幻觉,他以一个情种三十年来的体会向我保证。但是我私下觉得这是一句废话,什么不是幻觉呢?对我来说都是,但我真心地看重这些幻觉。徐晨不是这样,他想确定人生的真象,他对与真理无关的东西不屑一顾,他曾经真心地以为情感就是那个终极的真象,所以才会有幻觉的说法。

  “就算是吧,我只是满足于一个幻象,但我可以用现实的、可行的手段修补这个幻象,  
用适当的温度、湿度,使幻象保持得长久一点。也不需要太长,就保存五十年吧,对我已经足够,因为我认为你所说的真象并不存在。”

  “五十年?你倒不含糊,开口就是五十年!”

  “五十年算什么?五十年对宇宙来说算是什么?一瞬间,连一瞬间都谈不上!”

  窗外的风让街边的杨树“哗哗”舞动,“哗哗”是我想象的声音,隔着茶馆的窗户,什么也听不见。

  “任性不是好性情。”我转着茶杯自言自语。

  “可能,对自己不好,任性需要勇气和力量。女人的任性通常都是撒娇,不过是装装样子”

  “我不是。”

  “你不是。”

  “任性肯定不是女人的美德。”

  “不是。”

  我点了点头:“明白了。”

  “你要是不任性,我们当年就会合好。”

  “然后还是会分手,因为一次一次的失败变得可怜巴巴。”

  “可能。”

  “我们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坐在这儿聊天了。”

  “多半是。”

  “那我还是任性吧。”

  “我不反对。”

  “对,我宁愿这样。”

  “是,也很不错。”他说,“昨天夜里我去打篮球,坐在球场上看那些杨树真是好看,细细的树杆顶着抖动的树冠,摇摆起来毫不枯燥,你可以一直盯着它看。但实际上这些树跟你有什么关系?毫无关系,他们只是树,只是跟石头不同而已。再说人,人难道不奇怪吗?两条分叉的腿,长长圆圆地凑在一起,上面还要套几块布,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可是你一旦用手抚摸她,你对她有了感情就不一样了。我们跟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系,唯一可能的联系就是情感,我们是通过情感跟这个世界有关的。”

  “是。”

  徐晨说送我回家,我说好,一堆购物袋堆在了他的后座上。二环路上他左突右冲不放过每一个超车的机会,他总是这么开车。

  他嘻嘻地笑着,说:“我看一般人都知道自己毫无价值,没什么可坚持的,而且还知道自己受不了艰辛磨难,就都奔着偷机取巧去了,大家不约而同地在偷机取巧的路上相遇,所以这条路上特别的挤。”

  “我们也一样。”

  “不一样。”他断然地说。

  他对自己总是如此地有信心,我可不。

  车路过工体路口时,我看见了永和大王。

  “我饿了,你饿不饿?吃点东西。”

  他说好,掉了头回来,停在永和大王门口。

  我要了一份馄饨,一份烧麦,他只要了一碗豆浆,看来是不饿,只是好心陪我。

  付了帐,一会儿东西就都上来了,我刚吃到第二个烧麦,徐晨的女朋友小嘉伙同一女伴儿走了进来,当然是一眼就看见了坐在门口的徐晨和我,向我们毫不客气地瞪着一双本来就大的圆眼睛。我以前在饭桌上见过小嘉两次,对她那双特大的圆眼睛有些印象,幸亏这双眼睛,要不然以我的记忆力肯定不知道她是谁。我向她礼貌地点了点头,徐晨也向她点了点头,说了句:“来了。”丝毫没有邀请她们一起就坐的意思,我想起徐晨说过正和她分手,也没吭气。

  那两女孩挑了离我们很远的位置就了座,我继续吃我的烧麦,可筷子刚夹起第三个,小嘉已经站在了徐晨身后,说了句:“你出来一下,我有事跟你说。”这话是对徐晨说的,徐晨什么也没拿,手机留在桌上,起身跟着出去了,我低着头,看都不看他们。

  馄饨已经见了底,烧麦也都报销了,和小嘉一起来的女孩背着身一直低头吃东西,看来对此是司空见惯。徐晨和小嘉依然站在门口的街沿上说着话没有回来的意思,至于各自的表情就看不清了。这是哪跟哪啊!要是我跟陈天让人撞上也就算了,我可没心情跟你们搅和。我招呼服务员,让她看着徐晨的手机和包,起身走了出去。

  “徐晨,我先走了,我要拿一下东西。”我指指停在几米远的白捷达。

  徐晨答应着去车边开门,一边帮我拿那些纸袋,一边说:“她先发现了车,以为我给你出去买东西了。”

  我没吭声,接了纸袋提着。

  “那你先打车回去吧。”

  “当然。”

  小嘉还站在过街通道边,我提着大包小包必定要经过她面前,算了,谁让我大呢,大方点吧。

  “小嘉,我和徐晨没什么,今天我是出去逛街了。”

  小嘉看都没看我,直冲着我身后的徐晨叫嚷起来:“真奇怪!你跟人家说什么呀?!你这人真奇了!”

  我一定是一脸错愕,再听不清他们叫嚷什么,飞快地窜上一辆出租车逃之夭夭。

  “丢人现眼”——只要你跟徐晨在一起,就容易遇上这个词。我也是活该!他倒是一脸的镇静,怕是这种场面见多了,他不再是那个怕羞的男孩了,生活会把每个人磨炼成一副厚脸皮,他也不能幸免。

  第二天下午,我打电话给徐晨。

  “我给你惹麻烦了?”我问他。

  “没有,你走了以后,我也走了,她爱闹闹去吧,夜里她发了E…mail来道歉,我不理她。不是第一次了。”

  好,没事儿是吧,我可憋不住了,大叫了一声:“丢人现眼!”

  他倒没反驳,在电话里笑了起来。

  “喂,你什么时候能离这个词远点?!”

  “她要闹我有什么办法?”

  “她为什么会闹?真是不理解。这不是自取其辱嘛!我一辈子也干不出这种事来,起码得保持点尊严吧?”

  “我还告诉你,现在的小孩就这样!她们脑子里就没有你的这些观念,她们都是独生子女,她们对别人的想法根本没概念,根本不在意,她们真正是直接的,自我的,想怎么就怎么,我觉得比咱们活得幸福。”

  “我可真老了。”

  “可不。”他停了停又说,“我们都老了。”

 秋天,高土珊在法国结了婚。

  她回来看儿子,我和爱眉去她家看她,进了门我就说:“恭喜恭喜。”

  她向我连连摆手,我虽不明所以还是马上住了口。土珊的小儿子站在门厅里看着我们,土珊一脸的笑招呼他叫阿姨,他叫了,但神情淡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土珊的妈妈从厨  
房出来,便轮到我们齐声喊“阿姨”。

  土珊把我们让进她屋里,关了门,我才问:“怎么了?

  “我妈不知道我结婚,我跟她说我只是和钱拉同居,她不愿意我再跟外国人结婚。”

  “那同居呢?同居可以?”

  “对。”

  “你妈也够神的。”

  说说高土珊的婚姻。

  土珊在法国的签证即将到期,她留在法国的唯一办法就是结婚,这对她并非难事,难的是选择谁。在这个问题上她犹豫了好一阵子,甚至打长途让爱眉帮忙参谋,对于一个亚裔,要结婚,外加身无分文的女子当然没有什么十全十美的人选,最终她嫁给了这个叫做钱拉·菲力普的六十岁的老帅哥。

  钱拉·菲力普的确是个老帅哥,有照片为证,花白头发,身材匀称,举止优雅,老是老,老的可不难看。老帅哥是个大提琴手,没什么名,但也拉了一辈子,你可能以为土珊嫁给他是因为他有几个钱,不是,他有的不是几个钱,而是很多的债。土珊嫁给他是因为爱上了他,当然也是为了留在法国。这老哥凭他那点大提琴手艺原本可以混个中产阶级当当,却偏不老实,当了一辈子的花花公子,爱好开飞机,收藏古董提琴,狐朋狗友一大堆,没钱的时候就借高利贷,到和高土珊结婚的时候,除了债什么也没剩下。

  “你不会是在公园里认识他的吧。”我想起土珊丢钱包的往事。

  “不是。”

  我点点头,有长进了。

  “是在大街上。”

  也差不多。

  “你跟我说说他们都怎么跟你搭讪的?”

  土珊拉了拉她乌黑的长发,真是黑,一点也没染过,在法国这该是吸引人的异国情调吧。

  “小姐,您真美!我们一起喝杯咖啡好吗?”她说。

  我大笑起来,爱眉也笑。

  “就这个?”

  “对,他们都是这么开头的——‘您真美’。”

  “‘您真美’?不比北京的小痞子强啊,在这儿,这种话只能招来一顿白眼儿。”

  “法国人爱说甜言蜜语,不过听多了也都差不多,我回来这一个星期,钱拉每次打电话,最后一句都是:全身心地拥抱你!全身心地拥抱你的儿子和你的母亲!”

  “他们倒真是平等博爱。”爱眉说,我已经笑得喘不上气来。

  门“吱”地开了道缝,土珊的儿子站在门口,一脸严肃,毫无笑意,神情间居然带着一点不屑,绝不是你能在一个六岁孩子脸上看到的表情。我们一下子都止了笑,在那目光下竟有点不好意思。

  “我们吵到你了,对不起,我们小点声。”土珊说,态度不像对儿子,倒像是对父亲。

  儿子没出声,也没反应,转身走了,土珊连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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