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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血-第6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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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四他们就是杀性太重。”

“是啊,见了血,就收不住手,太古王家召你了惹你了,就灭人满门……回去之后,不如改行当屠户,天天杀,血淋淋的,多好。”

“那咱们兄弟可是有福了,以后吃肉就不用愁了。”

“滚,王八蛋才改行去当屠户,要不是小结巴惊动了人,老子还能动刀杀人?”

“你,你……不……是俺……惊动的……是……大……大脸……惊动的。”

话题越扯越远,刘启升赶紧摆手让他们打住,“行了,行了,你们一群兔崽子,总给老子找麻烦,这一下,又是十几二十条人命,竟然还有妇孺,老子可告诉你们啊,回去之后,谁也不准提起,一旦让大帅知道,准得挨板子。”

瞅着这些心狠手辣的家伙又开始嘻嘻哈哈,蔫狼开始犯膈应了,直到刘启升一句话说出来,他这心里才稍微舒服了点……

不想……

“嗯,有道理,大帅虽说过,一旦事急,无人不可杀,但咱们这回好像……不太急嘛,要是大帅知道了……”

一圈人的目光都转到了刘启升身上,刘启升哭笑不得,“成,成,老子来背还不成吗?带着你们一群兔崽子出来,真是倒霉……”

一群人嘿嘿的都乐了,蔫狼目瞪口呆。

“好了,说正事,这么着啊,都听仔细了,这人杀起来,是痛快了,但咱们也露了些行迹,既然如此,咱们索性闹的大些,让他们分不清,咱们到底是什么人,这样……”

一群人支起了耳朵……

直到各人散去,蔫狼才靠近黑小子身边,叹了口气,道:“你们……当年大帅就说过,我等军旅之人,为国杀敌,乃是本分,但杀戮妇孺……”

“老大哥……”黑小子笑了笑,露出满口雪白的牙齿,“大帅跟咱们说的不一样,我辈为军中利刃,主杀,一旦领了军令,便当无所不用其极,以完成军令为先,老大哥可以将咱们看做死士,而与死士唯一的不同的便是,咱们从没想着与人同归于尽,杀什么人,不杀什么人,不在咱们,而在于他们……便如方才,本来放咱们过去也就是了,却非要跟咱们过不去,所以他们都死了,再说那家姓王的,要不是打听到与金人有些关联,咱们也不会选他,本来是想弄些银子,但谁让有人惊觉呢?只能怨他们倒霉……”

“嘿,既然老大哥瞧着不顺眼,那咱们就唠唠,咱们这些人并非嗜血之辈,要是能一人不死,就把大帅交代下来的差事给办了,咱们巴不得呢,但话说回来了,谁要是碰到咱们刀口上,可不管什么老弱妇孺,是无辜还是罪有应得,都得给咱们让开……老大哥跟随大帅多年,是咱们的前辈,所以咱们都敬您几分,尤其是当年,老大哥率部偷渡剑门,使大军兵不血刃入了剑门关,这等作为,谁不钦佩?”

“但咱们不同……也许日后老大哥就明白了……”

黑小子难得的侃侃而谈,却是什么都明白,蔫狼有些发愣,瞅着那双显得普通,盯的久了,却不自禁的让人心悸的眸子,不由心道,难道真的是老了?

第九卷 旌旗漫卷不须夸 第757章 离间

就像喝多了的人,总会不停的说自己没醉一样,说自己并不嗜血的黑小子,接下来便向人展示出了他们嗜血如狂的狰狞面目。

……

榆次,也是晋中古城,隋唐多有重建,却也皆在太行山余脉之下,汾水岸边,而此处依山傍水,实乃晋地不可多得的精致绝佳之处。

不论西京,还是太原权贵,任职晋地,多有道此处游山玩水的,山野幽泉,神林覆雪,惊涛生浪,峰有余霞,隐居其间,悠游山水,忘情江湖,逍遥之处羡煞神仙。

但话又说回来了,景色如画不假,但……

榆次向有太原门户之称,太原驿道在这里分开,一路向南,一路向东,当世典型的交通枢纽所在,去往太原的必经之路,再好的景致,也要下于其战略上的地位。

所以汾州战败的消息传来,寿阳守军立时南下榆次,数万兵马,将榆次护了个严严实实。

而兴德军,宁德军两部汉军,分于榆次东南与西南两处,从榆次县城望去,大军环绕,旌旗招招之间,将那点山野悠趣驱赶了个干干净净。

正午时分,宽敞的官道上面,马蹄声响,尘土飞扬间,十数骑疾驰而至,马上骑士都是一身金兵服色,背背弓箭,腰悬长刀,马鞍子所有,一串串的猎物晃动着,隐有鲜血滴落,不用细瞅,就知道这些金兵方自打猎归来。

泼剌剌的冲了过来,很是威风。

不过片刻之后,十余骑都纷纷勒住了马缰,马速渐缓,只因前面大路上,却是设下了一处卡子。

拒马将大路堵了个严实,七八个金兵守在那里,眼见一行骑士过来,没有多少让开的意思,而是挥舞着手,不停的示意人家停下。

“你们是……”

“娘的,兴德军怎么跑这里来了?你们是谁的手下,赶紧滚开,冲撞了百户大人,你们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骑士来到近前,已经瞧清了这些金兵的服色,一时间都是大怒,这里靠近宁德军营盘,兴德军的王八蛋竟然来这里设卡收钱,是可忍孰不可忍?为首的领兵百户还没开口,前面的几个兵卒已经开口大骂上了,随即翻身下马,上来呵斥,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开打的架势。

设卡的兵卒看上去都是二十郎当岁的年轻人,却并未被这疾言厉色吓到,为首的一个黑小子呸了一声,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

“宁德军的狗杂碎,什么狗屁百户,老子告诉你,都给老子滚过来,让老子瞅瞅,瞧你们就不像善类,前日咱们兄弟在官道上没了几个人,是不是你们宁德军干的好事?咱们将军说了,这左近,除了你们宁德军有这个胆子……”

明显的强词夺理,后面的骑士也都翻身下了马,人多势众,又离得自家大门口不远,还能被旁人欺负了去,再加上,百户大人可是千户大人的小儿子,那是什么身份,兴德军,和宁德军在寿阳就没少了意气之争,这会儿哪里会示弱,不然宁德军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百户的身份压不住这些宁德军兵痞,口角渐渐激烈,那些设卡的兵卒也不知哪来的什么熊心豹子胆,指手画脚,污言秽语的,气势着实张狂到了极处,加上宁德军这些兵卒也横行惯了,更是不吃这一套。

一来二去,动了几句口,便开始推搡,不片刻,就已经发展到了挥拳相向……

金兵汉军战力虽是不堪,但军中之人,性子暴烈,那领兵百户年纪轻轻,开始时被人护在当中,也没怎么当回事儿,但事情发展快的出乎人的意料之外,从口角到大打出手,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

他这里还愣着呢,也不知是谁,趁乱就给了他一脚,锦衣貂裘,在地上滚一圈,起来的时候,灰突突的,帽子也摔没了踪影,吃了这么一下的年轻人立即暴怒,眼睛充血,当即拔出了腰刀,“给我砍了这些兔崽子……”

这是真的急了,但急没用,等到这边一拔出刀子,那边的几个人却才真正露出自己的凶狠来。

惨叫声中,血光乍现,设卡的兴德军兵卒抽刀向前,刀光闪动间,人影不断栽倒在地,上一刻还算安静的官道,下一刻就已经变成了修罗屠场。

等到再次平静下来的时候,官道上已经躺了一地的人,十几个兵卒,有的已经变成了尸体,有的则不住辗转哀号,受创之处,血如泉涌,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道。

留在后面两个看着马匹的金兵魂飞魄散,两腿战战,其中一个小腹一热,已经被吓的尿了,另外一个瞪大着眼睛,嘴唇哆嗦着,不由自主的直念叨,“这……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已经带了哭腔出来,刺激太大,两人想要跑都挪不动脚了。

满是鲜血的长刀架在了脖子上,那位年轻的百户大人并不比身后的两个属下来的好上一点,手里的刀早扔到了地上,腿一软,就要往地上溜,却被两条健壮的胳膊死死架住。

“我爹是徐贵,我爹是徐贵,你们……你们不能杀我……不能……”

这句口头禅可能用的惯了,脱口而出,分外的顺溜。

长刀在他脸上缓缓抽动,留下一条鲜红色的痕迹,还带着温热,那是人血。

面前的黑小子轻蔑的笑了,“还百户呢,就这么个玩意?”

挖苦了一句,转头看向那两个已经吓楞了的护卫,“回去告诉姓徐的,把咱们的弟兄交出来,不然……”

说到这里,长刀微动,凄厉的惨叫声中,一只血淋淋的耳朵已经离开了原来的地方。

“先给他点零碎,明日正午,再不交出咱们的兄弟,就让他给儿子收尸吧。”

夹着人质上马,一群兴德军的魔王就这么施施然的去了,只留下两个呆若木鸡的护卫以及一地的狼藉。

……

“这个姓徐的怎么办?”

刘启升歪了歪头,等了两天,终于将这人等了出来,几天的辛苦,又是抓活口探听消息,又是踩探埋伏之处,还费了一番手脚,竟然还有人被刀划了道口子,好在功夫没白费,不然的话,他都有心带人潜进金人大营里去当一回刺客了。

轻轻挥了下手,轻描淡写道:“累赘,杀了吧。”

一刀下去,寿阳城有名的徐大公子就这么做了冤死鬼……

这时一行人已经到了榆次南边的一处山坳之中,蔫狼等人都等在这里,又没了一条人命,蔫狼嘀咕着,即便从军已久,他还是觉着,这些年轻人手太辣了些,再解释也是无用,那种根本不将人命当回事的姿态,就算是他,也很难适应的了。

不过黑小子可不管他想什么,晃了晃脖子,“就差最后一把火了,就是不知道,这些狗娘养的王八蛋有没有那个血性。”

拎着血淋淋的一颗人头的那位接话,“我看玄,这些家伙骨头都是软的,没准打不起来。”

蔫狼抿着嘴,“不用他们大动干戈,只要并上一场,他们就没工夫管别的了。”

黑小子点头,“老大哥说的是,两军内讧,军中哗变,压下来也是个麻烦,再到他娘的什么西京去告状,一来一去的,咱们那点行迹,谁还发现的了?”

“要不,趁乱把领兵杀几个?”

“不用,咱们到这儿来,可不是为了杀人的,都老实的呆着,去叫小莫来。”

……

不用等第二日正午,只一个多时辰之后,宁德军大营就沸腾了起来,宁德军领兵千户徐贵,是有了名的火爆性子,连女真监军有时都压不住,作为虎卫军统领大人的妹夫,虽是汉人,地位却与女真权贵无异,而徐家人丁单薄,徐贵只有两个儿子,一个在虎卫军中效力,一个则带在身边,一听说小儿子被人无缘无故的弄走了,还当场被割下了一只耳朵,徐贵当即暴怒。

兴德军统兵的虽说是个女真人,但他却不怕,大怒之下,根本没派人前去质问什么,当即点了一支千人队出了营寨,向兴德军驻守方向而来。

一番折腾,此时已经天色将暮。

兴德军扎营所在却是一片祥和,残阳挂在天边,背靠青山,炊烟袅袅,兴德军大营安逸的就像是一座村镇,除了偶尔能听见军兵们粗鲁的大嗓门之外,其他皆是无异。

“这是要干嘛?”

营门口,一个守门小校恶心的瞅着那颗人头,嘴里问着。

来人不过是个小卒,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年纪,一笑就看见两排细碎的白牙,眼睛眯缝着,很是可亲。

小卒笑着晃动着手里的脑袋,“能是什么?这家伙倒霉,逃兵,被咱们抓回来了,这不,当即砍了脑袋示众,百户大人命咱把脑袋挂在营门口,嘿嘿,吓唬一下旁人……”

那小校瞅了瞅披头散发的脑袋,很快将目光移了开来,心里却犯膈应,却也没怎么疑心,汉军军饷不高,活的分外清苦,有时候倒霉,还要被拉到北边去跟人拼命,逃卒也就不稀罕了。

挥了挥手,示意小卒自己来。

小卒挂着笑容,来到辕门口的旗杆之下,麻利的爬上去,将人头挂在上面,下来的时候,小校见这小卒年轻,好像很机灵的样子,不过……不由搭话,“小兄弟看着面生,那位大人效力?哥哥一见投缘,跟哥哥说说,之后也好多个照应。”

小卒眼珠转悠着,辕门处其他兵卒都懒洋洋的散在各处,理会这里的不多,毫不犹豫的连连点头,“大人好眼力,小的刚来不两天,在家里没什么营生,所以请人帮衬,这才入了咱们兴德军,以后还请大人多多关照则个。”

说着,就恭恭敬敬的施礼。

“对了,百户大人还有差事派下,让小的去县城一趟,还请大人行个方便?”

小校闲着无聊,这才跟这小卒唠嗑打发时日,小卒礼数周全,很是得他好感,也便没再追问,挥了挥手,笑道,“去吧,去吧……”

小卒又是一礼,这才小跑着出了营门,瞅着小卒的背影,小校摇了摇头,心道,多好个儿郎,怎么就想起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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