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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邪皇:万岁万万睡-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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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者,杀;侵者,诛。无事,安于现状。沙诺,日后按此道打理政务。”烨斯汀交待完这些,径自走向大殿外。

有人痛心疾首地道:“一字一句不曾提及子民,一字一句无扩展疆域之心。陛下!执迷不悟、沉浸于儿女情长、暴虐行事,来日必遭天谴哪!”

“说的没错。”烨斯汀脚步未有任何迟疑,“普利莫,赏他!可将方才一字一句镌刻在大殿之外,告知臣民:这般昏庸无道的暴君,你们是跪着活,还是站着死?”

“……”

没有任何人搭腔。

这是已经倦于坐在王位上的心声流露。

无人分享的荣华,他不能留恋。

沙漠南北交界线上,地势偏低处,有一片茂密丛林,连绵起伏,看不到尽头。

丛林内,有着罕见的体型巨大的蟒蛇,有着最凶猛的野兽,有着四季苍绿的参天大树。

对于猎人来说,都是分外凶险、容易迷路的所在。

传闻这片丛林是死亡地带,没有人能在深入其中后还能活着回来。所以居住在高处的人们,即便是能望见丛林内部陡峭的山峦、丰富的水源、艳丽的花丛这些得天独厚的资源,也不敢轻易踏入。

种种因素相加,使得无人能够想象到,丛林内部别有洞天,在那里有着一个小小的与世隔绝的村落。

村落所在地,就在山峦之中。

村民们生活的空间,是近百个小小的山洞,循着地势围成一个椭圆形,椭圆形正中,是一片岩石地,岩石地正中,有着一汪四季不干枯的泉水,给村民提供水源。

村民原来被一伙强行入内的强盗主宰命运,后来,这伙强盗之中多了一个女孩,女孩又主宰着强盗的生死。

与世隔绝的生活太枯燥寂寞,地势所致,整个村落算是没有秘密可言,所以,看女孩不时修理那伙强盗,就成了村民的最大乐趣。

女孩沉默寡言,冷冰冰的,村民们不知道她从哪里来,只知道她的名字是乔。

炎热的正午,乔带着几个强盗去打猎回来了。

她走在明晃晃的阳光下,背着弓箭,马靴踏上岩石地,发出的声音微不可闻。

她身姿修长,编成一根麻花辫的长发垂在胸前,白衣黑裤溅上了野兽的鲜血,很是刺目。

她拎着一只大鸟、一只野兔,袖管卷至肘部,右臂上一道道深深的伤疤,触目惊心。

跟在后面的几个强盗用木架抬着两头野兽,一个个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笑容却有着收获之后的愉悦。

乔顺着陡峭的石路而上,走到她每日居住的山洞口,把大鸟、野兔丢给正在晒太阳的一名年轻女子。

年轻女子翻了翻眼睛,认命地叹息一声。

乔走进山洞,片刻后,染着血迹的衣裤丢了出来。

年轻女子看着那两件衣服,嘴里无声地嘀咕着,透过眼神中的恼怒,能猜出说的不是什么好话。可即便再不满,还是弯腰捡起来,放入一个木桶内。

“四木!过来帮忙!”

说话的男子二十八九岁的年纪,与乔一样,看样貌就能知道,他是来自沙漠之外的异乡人。

他身形高大,一头褐色的头发,五官漂亮悦目,尤其一双眼睛,深邃而明亮得吓人。

被唤作四木的女子不满地瞪着他,“尼克你是瞎了吗?我一个人,只有一双手!哪儿伺候得了你们两个!”

尼克捡起一粒小石子,毫不留情地掷向四木额头,“你个废物!能做的事情数的过来,抱怨什么!”

四木没能躲过,额头被石子砸中,疼得又是咬牙又是皱眉,无声地骂了一句混蛋,之后也只得放下手边的事情,先去帮忙安置体型较大的猎物。

尼克的白色上衣也是血迹斑斑,且被树枝、野兽的利爪撕扯成了几片,他一面扯下,一面走进乔居住的山洞。

“滚!”随着这个字,一个酒壶飞到了尼克身上。

尼克险些被砸得掉下去,带着几分狼狈接住,明白过来,“给你灌满酒壶,等你穿好衣服再进去,对不对?”

“你,衣服。”

尼克拍拍额头,恍然大悟,“知道了。”

他把酒壶灌满,又找来一件干净的衣服穿上,等山洞里的油灯点燃之后,才弯腰走了进去。

乔拿过酒壶,也不理他,顾自喝酒。

尼克坐到乔身侧,温声道:“我要出去一趟,这次一起吧?”

乔斜睨他一眼,“抢劫?”

“只是去散散心。现在有你带着我们打猎,哪儿还用得着抢劫?去繁华一些的地方走走,也买一些用得着的东西。比方说你的衣服,还有你这张小脸儿也该找点儿护肤品。”

乔无动于衷,“不去。”

“必须去!”尼克语气强硬起来,“你都在这里闷了多久了?三年了吧?这么活着的话,还不如死了!”

“闲得你救我。”

“……”尼克被气急了,站起身来,指着乔的鼻尖,“乔薇安!你这是懦弱的表现!你在怕什么躲什么?我教给你的那些东西,你是要全还给我是吧?!”

“是又怎样?”

尼克带着怒意抽出匕首,“你不去我就把你那匹马杀了炖肉吃!我真是惯出你毛病来了!”

“……”

“……”

“我去。”

尼克逸出开怀的笑,“我去让他们准备,明天就走!”

乔——不,薇安身形向后仰,倚着叠起来的几张毯子,微眯了眸子,看着外面刺目的光亮。

三年前,薇安遇到了以抢劫、寻找金矿为生的尼克,被救治之后,昏昏沉沉之中来到了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

上一世的尼克,寻找、挖掘古墓的行径在大功告成之际,终结了她和他在先进的时代的命运。

她连人带行囊到了大漠,有了后来至甜至苦的一段岁月。

而尼克在古墓下沉之后被困住,完全找不到逃离的出路,在被尘沙封闭的空间内,在即将窒息而亡的前提下,给了自己一颗子弹,结束了一段生命旅程,新的一段生命也由此开始。

他意识恢复之后,发现自己身在远古大漠,有着与前生酷似的容颜,以大漠外来客居民的身份,生活在一个城市。

他身边围绕着一群有着强盗本性的人,闲时由他带领在大漠中寻找金矿,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

战乱爆发,本就遥不可及的美梦破碎。

他带着这些人离开了硝烟弥漫的城市,索性过起了以打猎、抢劫为主要谋生手段的生活。实在无目的行走大漠的途中,他凭借着与生俱来的直觉发现了这个地方。

要说安全,哪里也比不得这里。

他们定居下来,自此才有了固定的一个窝,走到哪里,不管离开多久,还会回来。

遇到薇安,纯属意外,尤其,是在她毫无生机的情形下。

尼克总觉得,是他害得薇安有了这一趟穿越之旅。而在后来,薇安比之前世更加沉默自闭甚至偶尔自虐的性情,让他猜出她必然在之前饱受怆痛。

他难过得厉害,他只想弥补。

就这样,三年来,一直纵容着她不肯走出这里,只以打猎为生的生活方式。

总是觉得,时间久了,她心里的伤再重,也会慢慢消减,慢慢淡忘。

可是,三年了。

三年是什么概念?她依然像最初那样,偶尔眼神恍惚地想起什么事的时候,眼中的痛苦,让他看着几欲心碎。

他的孩子,本就命途坎坷,不该痛苦一生。

她身体痊愈后,对他讲的第一句话是,不要叫我薇安,我厌恶那个名字。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什么都懒得做,每日酗酒,心安理得地醉生梦死。即便是现在,也是每日拿着酒壶不撒手。

既然逃避、隐居并不能让她放下之前经历,那么,他就算是绑着她,也要让她走出去,面对这尘世。

他能确定的是,这样的痛苦,必然是情殇所致。

而她从不肯谈及那一段感情,她也拒绝听到任何来自于外面的消息。为此,她甚至对他两名伙伴险下杀手。这样的情形下,他们在外面听到什么传言,也只能在回来之前就讨论完,在她面前,他不忍心说,怕触动她心头的伤;别人不敢说,怕因为多讲几句话就赔上性命。

而在这三年中,他和伙伴一起出去过几次,终于通过传闻一点点拼凑出了她和烨斯汀的过往。

烨斯汀,图阿雷格之魂,无人不知的最骁勇善战的人,无人不知的现世暴君。因着他从未放弃寻找薇安,薇安的名字也被所有大漠中人熟知。

尼克能推断出的是,如果他的养女曾和那样一个人轰轰烈烈相爱,那么恐怕此生都不能放下,不能遗忘。

薇安现在的选择其实不多:要么一生都在孤寂之中被回忆折磨,要么就走出这里,去面对过去的一切。

的确是,他并不确定烨斯汀寻找薇安的原因是爱是恨,可还是愿意给两个人创造相见的可能性。

否则,生不如死的薇安不是他能日日面对的。哪怕薇安为这段感情最终送上性命,想来也算是死得其所。起码,他会陪着她。

生不如死地活,在他看来,真不如干脆痛快地死。而他,本来就是个死过一回的人,没什么可怕的。

再说了,烨斯汀对于薇安,在任何人看来都是情深不渝,又是历时三年的寻找——其实可以让任何人确定,烨斯汀永无伤害薇安的可能。

这一天,是尼克三年来最愉悦的一天。

终于,他的孩子肯走出去了。

预感告诉尼克,只要薇安肯拿出一点点的勇气去面对,局面都会发生逆转。

只是,在那些可能发生之前,他不会告诉薇安任何关于烨斯汀的事,一旦告知,恐怕会适得其反。

当晚,收拾行囊准备启程时,四木跑到他面前满含期待地询问:“这次我们去哪一带?”

尼克思索片刻,“北部,郦城。”之后目光森冷地警告,“你要是敢告诉乔,我就把你绑在丛林,让野兽把你分尸。”

四木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除非你给我改个名字!不然这名字我只知道发音却不知道意思,太奇怪了!”她是从没放弃过这想法,是从没见过比尼克更不可理喻的人——几年前他在一次大难不死醒来之后,就总是会叫错她和几个同伴的名字。他们还没有生气,他却先不耐烦了,大手一挥,强行给他们起了新的名字:一山,二石,三水,四木。

“做梦!”尼克赏了她一记凿栗。被他改了名字的这几个人,算是他强盗队伍中的主力,来自于沙漠之外的国家或大漠的某个部族,名字一长串,他实在是叫不惯还记不住,索性用薇安的母语中文给他们取了新的名字。

是啊,在初穿越的时候,他记挂的人,一如今日,只有他的养女薇安。

古罗科至郦城的路,在这三年来,走的人多了,烨斯汀又曾下令将不适宜行人的地段修出道路,便有了如今较为顺畅的路途。

烨斯汀率领一千精良暗卫、两千精兵,在二十天之后,抵达郦城,入住庄园。

他回到这里,是念旧,也是在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指引之下而来。

想回到和她一起停留最久的地带,肆无忌惮地想念追忆。

想在当初留下最美、最坏记忆的地方,静下心来等候。

他是不尽责,他是率性而为,他是不能心怀天下。

太重的寂寞,太重的思念,让他无心政务,只想守着与她有关的一切度日。

所谓天下,若无她,便是别人的天下,不是他愿意抓在手里、放在心头的。

心之殁,莫过于此。

薇安跟随尼克,神思恍惚地赶路。

她在离开小镇那夜之后,便失去了方向感,再也不能辨认方向,再也不能知道自己身在大漠何处。

只是,还是能通过沿途的风景感觉到大漠的变化。

战乱的岁月是结束了,起码她走这一路,不觉得人心惶惶,没看到烽火狼烟。

可不论哪里,气氛还是压抑沉重。

不论到何处,她还是会避开人群,愿意独处。

某个不愿想起的人,某些已经逝去的人,愈发频繁地出现在心头脑海。

那个不愿想起的人,他现在怎么样了?

有没有统一各族重建沙漠帝国?

现在让她困惑的一点是,听闻南北两处各有一个国家,形成对峙局面。

南面国王被人提及时从来是“那个柏柏尔国王”,北面国王被人提及时,是“白发帝王”。

都与他无关。

他不是柏柏尔人,他今年不过二十岁,还不到生出白发的年纪。

偶尔竟为此心焦心疼——那个最有野心的烨斯汀,在战乱之中,成了败者么?

真不愿意相信,偶尔甚至很迫切地想找个人问一声:你还记得烨斯汀么?你知道他的下落么?却又总是在念头升起之时便打消。

她经常无意识地用手指梳理一把长发,会低头凝视掺杂在黑发其中的少许白发。

一根根白发是因为小镇上的人的死,还是因为离开他而生,她也不得而知。

烨斯汀,我心已苍老,想来容颜亦憔悴,你呢?

☆、第112章 失之交臂,别后再聚

这条路很漫长,一走便是几个月的光景。

看地形图得知趋近郦城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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