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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游三国-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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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要进一步促进生产,重点是抓好春耕。
    三是要加强军事训练,以实战要求练兵,具体措施是各屯垦部队轮流执行战斗任务,目标是清缴周边各处山贼、残匪。必要是,可以越境打击其他郡县境内贼寇。刘备提醒:打击贼寇的目的既为保境安民,又为实战练兵,切记要保存实力。(说白了,就是多抢东西,少死人)
    四嘛,又要回到人才这个难题。唉,既然招不到能人,咱只能内部挖掘了,尽量在矬子里拔大个吧,还能咋整。
    最后嘛,就是“蔡伯飞”同志提到的问题,地盘抢晚了,可也不能去人家袁绍和公孙瓒那抢了?不是怕破坏睦邻友好关系,关键是打不过人家啊!只能吸取教训了,以后有合适机会,早点下手抢吧。
    平原这条胖虫子,“蠢”是“蠢”了,但“欲动”,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第0113章 王队 蜀道难不难
    从朱提一路向北到成都。
    成都,蜀语读音是“蜀都”,取自“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
    每当人们谈论起历朝古都时,总会想到西安、洛阳、南京,自然还有北京和开封,其实,成都也可称为八朝古都,从次数上说,是多于北京和开封的。当然,在成都建都的政权,都是以蜀为根本的区域性政权。
    第一个在此建立政权的,自然是“蜀”。第二个政权名“成家”,此时,成家政权覆没只有一百五十年左右。
    王队到达时,成都依稀是大都城的模样。
    深处四川盆地,大山环绕,碧水阻隔,千百年来,中原大地虽风雨不断,而成都一带,却始终安逸太平,除了秦、汉几次战役,最多不过是蜀中内部的政权更迭,在东汉末年,这里也算是难得的安静所在了。
    少了战火侵扰,成都各个年代的建筑都有存留,建筑材料多是就地取材的竹木瓦石,形态各异,但通常都是木穿斗架,屋脊高耸,出檐深远,想是利于采光和排水吧。
    王队慢慢走,慢慢赏。
    还别说,这东汉的成都,虽不如二十一世纪成都人头攒动,也是异常热闹,门口有喝茶的汉子,门内有踩着足踏织锦机的女子,一条条纤薄的蜀锦、一幅幅精美的蜀绣,构成道路两旁靓丽的风景。
    ……
    城外小山脚下,一家小小客栈,竹骨泥墙,墙体色彩斑驳,想是已有些年头了。
    王队喜欢这种古风,决定在这里住上一晚,研究走哪条路。
    简单洗漱后,时候尚早,四处转转。
    客栈房后升起袅袅炊烟,还传来阵阵香气,绕到屋后,店家正在烧饭。
    鲜嫩的竹筒包裹着稻米,烧出清香的饭。
    灶上大釜中,传出花椒特有的香气。
    “好香啊!”王队咽了口口水。
    忙碌的店家扭头笑了笑。
    灶上的大釜引起王队兴趣,竟然是整块大石挖制而成。常见的有青铜、铁制,也见过贫穷的山村里使用陶釜,这种石釜倒是少见,不是要浪费很多柴禾吗?
    王队俯下身子,石釜下没有柴禾,却窜起淡蓝的火焰。
    王队好奇,询问店家得知,原来这里是天然的“火井”。无色无味的气体常年从石缝中窜出,小客栈因此建在这里,烧水做饭,方便很多。
    竟然是天然气!王队还真的不知天然气的使用历史有这么早。(其实还要早,有文献可考的天然气使用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50,李冰父子就曾用过)
    “吃饭喽。”店家用浓重的蜀音,热情地招呼王队,王队感到格外亲切。
    竹香米饭,麻香青蔬。只可惜,这个年代,辣椒还没传到中国,不过,能品尝下两千年前的地道川菜,也算是极大的口福了。
    ……
    吃过饭,王队坐在“火井”旁,借着明亮的火光,整理下这一段的所见所闻。
    虽未能如愿寻到那个神秘的天坑,不过巴蜀一行,增长了许多见闻,也很值得了。
    摊开地图,王队研究自己下一步的行程。
    向店家询问走哪条路去长安便利一些,店家尴尬地笑笑:“不晓得喽。”难怪啊,蜀中之人,很少有人离开过恬静的家。
    ……
    从经常出入巴蜀的商队那里,王队打听到,好多道路均可出入,只是不仅道路难行,蛇虫野兽出没,还可能碰到凶残的野人。只有自汉中一线,道路稍微顺畅安全一些。
    只好走这边了。王队看看地图,自己原本要先去终南山看看王黑儿,走汉中倒不算绕路。
    近年天下混乱,官营的商队很少了。王队等候了两天,才找到几支私贩凑成的商队,结伴上了路。
    后人李白有诗云: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每次想起这句诗,想起李白竟是后人,王队就感觉很滑稽。
    王队并未感觉蜀道有多难,虽崎岖坎坷,狭窄陡峭,但王队东西不多,行囊不大,又有多年徒步探险经验,走在蜀道上,反倒有游山玩景的感觉。
    同行的商队,驮运着沉重的货物,“蜀道难”,想来是针对他们的吧。
    走了几天,王队也感觉到累,不是因为疲劳,而是因为找不到行走的节奏。常旅行的人,都有自己习惯的节奏,王队同笨重缓慢的商队一起行走,便找不到自己的节奏了。一般人们以为只有走得比平时快才会感觉累,其实,走得比平时慢很多,更加累,就是因为不合自己的节奏所致。
    放眼望去,前面一段路途比较开阔,王队决定自己加快点速度,活动下筋骨,和同行商队约定好,前面几十里处有适合宿营的地点,王队先走一步,在那里等候运货的商队。
    脱离了队伍,王队感觉轻松很多,两侧青山高耸,翠竹掩映,耳畔还有潺潺泉水之声,王队好像找回了当年徒步旅行的乐趣。
    午时,王队找了一处干爽地坐下,掏出干粮,就着冰凉甜爽山泉咽下。
    身旁竹林中,有轻微的声响,循着声音过去,王队大喜:竟然是一只憨态可掬的大熊猫幼崽。
    王队忍不住想走过去伸手摸摸可爱的小家伙。
    一阵腥骚气味,王队心里一惊:不好,小熊猫附近,一定有大熊猫,闯进人家的领地可是危险。
    王队正待退走,竹林深处已传来“噗通噗通”的声响,一只身形巨大的大熊猫,向王队扑来。
    保护幼崽和领地本能驱使,大熊猫不再似笼栏内那样可爱,行动也不再笨拙,挥舞着长钩一样的利爪,大熊猫妈妈直奔王队而来。
    王队惊得愣了一下,撒腿便跑,地上腐殖土松软,王队脚下一软,跌在地上,笨重的大熊猫已扑到王队近前……
    “嗖、嗖……”
    “噗通!”大熊猫跌倒,将地上的枯枝败叶砸得四散飞扬,身上,两支白翎长箭兀自摇晃。
    几个年轻人,快步从山上奔下,当中一人,全身素白,手提长弓,腰悬宝剑,十岁年纪,脸也如衣服一样白皙,只是两道剑眉,一挑一挑,给人孤傲冷峻的感觉。
    王队赶紧起身,行礼谢救命之恩。
    那青年手微微一摆,道声“罢了”,一付拒人千里神情,其余几人似是白衣青年的随从,也不搭理王队,忙着收拾大熊猫尸体。
    王队感觉尴尬,看着大熊猫白毛之上,涌出殷虹血水,王队很为自己的莽撞而导致“国宝”丧命而懊悔。
    几个年轻人砍了竹竿,捆好大熊猫尸体。
    “让一下。”一名随从向王队说了声,言语甚是无礼。
    毕竟是人家救了自己的命,王队没有计较,闪在一旁,躬身向白衣青年再行一礼,白衣青年瞄了王队一眼,不屑的神情,既没还礼,也没说话。
    一个青年抱起熊猫幼崽,另外几人抬着大熊猫,说笑着走了。
    “连发两箭,均命中要害,孟起果真厉害!”
    “孟起?”王队望着白衣青年的背影,“马超?”
    唉,这西凉太守马腾教育出来的儿子,为人处事真是没法评价啊。以后虽然会成为西蜀五虎将之一,可是,除了勇猛,难道就没有一点情商吗?
    算了,人家毕竟救了自己一命。
    只是这马超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令王队极其不舒服。

第0114章 教授 我想写本书
    襄阳城外一战,孙坚战死,孙策虽身怀杀父之仇,无奈难敌势力越来越强的刘表,只得引兵退走,荆州没了孙策的骚扰,太平了许多。只剩下周边的残匪流寇,也不会对刘表统治荆州产生什么威胁了。
    刘表忙着治理荆州,诸葛玄忙着辅佐刘表,天气转暖了,诸葛亮忙着和好友们四处云游,增长阅历。
    只有教授清闲。
    荆楚之地,历来就是中华文化的重镇。荆州刺史刘表本人也是太学出身,参与过太学生请愿运动,结交的多是文人雅客。此时荆州局势稳定,各地名士云集于此,在这一点上,人家刘表可比曹操强多了,跑曹操那去的,都是些逃难农民、下岗工人,来荆州的,那可都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文化人啊。
    文化人终究是文化人,即便逃难,逃得都很雅致。一般难民逃难,都是背着行李扛着锅碗瓢盆,人家有文化的,却是拖着整车整车的书逃难。饿了累了,也不必啃冻干粮硬饼子,只需抽下一卷书,读上一读,瞬间便恢复了精气神。
    不闲扯了。
    教授住的地方算是荆州省政府宾馆吧,不对外营业那种。软硬件设施追求的不是奢华,而是品味。“荆漂”一族大多住在这里,饭菜有人送,卫生有人搞,“荆漂”们只负责“风雅”就成。
    教授结识了更多的人,但真正谈得来的人寥寥无几。
    “荆漂”们整日“风雅”,教授不会这套,便从“荆漂”们那里借来大量书。
    初时,读着晦涩的古文颇感困难,但日子久了,也就慢慢习惯了。古文再难,毕竟也是汉语,在国外生活几年,外语都可以掌握,何况在古代学习古文了。
    那些经诗坟典,思想观念上的差异太大,读不下去。教授看得更多的,是有关人物事迹的内容。既容易理解,又有趣。
    不过,书看得多了,教授发现了很多问题。
    各类史书文献,对同一个历史人物的记载,经常会有很大的差异。主要原因在于作者接触的资料有限,同时也可能源于每个作者不同的政治观点。
    比如,教授就很惊讶书籍中对王莽的评价。按理说,王莽篡汉,应该不会得到肯定的评价,但也有一些文献拐弯抹角地,通过赞扬王莽复古之风,隐约表达出对王莽一些改革措施的支持。
    还有一点令教授感到遗憾,书籍中没有对近代或当代的人物的评价。这很正常,人家还没死,或刚死,还不能树碑立传。
    好在还有各种民间文献,官方邸报可看,教授看得多了,慢慢地,在头脑里,对这些当代风云人物,也有了比较客官的印象。
    但凡是读书之人,读得久了,都会有写书的念头。作者,就是这样成为敲键盘码字的“键人”的。(当然,如果您用的触屏,那就不是“键人”了,而是“触生”)
    没文化的白云大妈都能写书,有文化还留过学的教授,想写本书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教授脑子里堆积了太多的东西,一种喷薄欲出的感觉。可是,当教授提起笔来,才感觉到如此艰难。
    以前,教授只写技术类文章,在it业界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参见第0020章),只要有个想法,像李开富一样,列出1、2、3几条,那些世界知名it杂志都是抢着发表的。
    而今,教授想写些人物评记、史实记述类的文章,才感觉好难。
    ……
    首先,难在工具上。教授找来笔墨纸砚(那时,这四样东西还没被统称为文房四宝),不过教授用毛笔实在是不顺手,教授倒不在意字写得难看与否,关键是想写小字不容易。字写得太大,就浪费纸张,这个时候的纸张也是珍贵的东西啊,教授舍不得浪费。
    毛笔用不好,教授也曾尝试学习那些“荆漂”,拿笔刀在竹简上刻字,可人家“荆漂”那叫刻字,教授只能叫“纹身”,没刻几个字,手上、胳膊上就划了十数条口子。教授只好放下“屠刀”。
    琢磨了一下,教授想到个好办法,去集市上买了只大鹅回来。拔下大鹅翅膀末端粗长的飞羽,简单削制,做了支羽毛笔。电影里的古代西方人都用这个东西写字啊,不过试用了一下,发觉效果并不理想。
    咦,奇怪啊?教授是肯于动脑的人,一门心思研究起来。
    还别说,不断摸索下,教授还真的研究出制作羽毛笔的方法:先选料,再削尖,清理羽毛管,然后刻划墨水槽,又模仿钢笔尖,用针穿了一个小孔。嘿,果真好用!
    只是,教授再聪明,也比不了数百年的人类实践,人家西方使用羽毛笔,那是经过漫长的应用实践的,羽毛笔的制作技艺不断完善。教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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