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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往事-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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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蒋门神得报仇!

据说当天晚上蒋门神啥也没吃,谁请客也不去,而且通知了游戏厅里九宝莲灯等人:晚上谁也不许吃饭,明天等我安排!

这不,中午,蒋门神带着一箱榨菜来了。

“都谁饿,跟我一起去吃!我请吃饭!”蒋门神站在门口喊。

“走吧,一起去吃吧,蒋哥请吃饭!”九宝莲灯拉上了大志。大志跟着就去了。他实在太饿了,三天只顾着赌钱,根本就没吃东西。蒋门神带着九宝莲灯、大志等五个人去了隔壁的自助餐厅。只点了一个菜,青椒土豆片,三块,最便宜的。每个人口袋里都塞了5包榨菜,特咸,又辣又咸,下饭。

“米饭一块,随便吃是吗?”蒋门神略带挑衅地看着昨天的那个服务员。“先生,是!”

“嗯,好!”

蒋门神发话了:你们五个听清楚了,每个人必须至少吃10碗,菜是少了点,就一个。菜吃光了就吃榨菜,吃死他们。10碗以上,谁多吃一碗,我奖励20块。兄弟们,吃吧!

在饭店吃饭的客人和服务员无比惊讶的目光注视下,这六个人右手筷子,左手榨菜,开吃了。吃得那叫一个痛快。蒋门神吃了17碗,九宝莲灯13碗,大志居然吃了22碗!大志面前的碗最高!一摞已经摆不稳了,高高的两大摞。数碗,94个!满桌子都是碗!就一个空盘子。这六个人都吃不动了,路都走不动了。

“服务员,买单!”蒋门神撑得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句。“先生,一共九块!”

“收着。我喜欢你们这儿,我明天还来。”蒋门神得意地笑着说。“兄弟们,走!”

“你小子不错,真能吃!”蒋门神夸了大志一句。

这样一来二去,大志和九宝莲灯等人混熟了。大志也不去好好上课,成天就泡在马三的游戏厅里,偶尔帮忙上上分,收收钱什么的,俨然也成了马三的小弟。

上南山,马三也带上了大志。在南山上,大志算是见识了赵红兵、张岳等人的威风。当个社会大哥多好,当个城里的社会大哥多好!名车开着,豪宅住着,走到哪里身后都是一群小弟跟着。

大志也立志要成名,成为社会大哥!

当时1998年有个流行的歌儿,叫《城里的月光》,用在大志身上不错。

照亮大志的不是城里的月光,而是城里的流氓。

城里的流氓,把梦照亮……

【二十三、宿命】

大志和九宝莲灯俩人一个是城市贫民子弟,一个是农村贫民子弟。俩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不愿意回那个贫寒简陋的家,宁愿睡在马三这个游戏厅。他们睡就是睡在几张椅子拼成的“床”上,还要时不时地被“上分”声吵醒,想洗个澡都得去公共浴池。但他俩还真就俩月仨月地不回一次家。

二狗每次骑自行车路过马三的游戏厅,都能看见这二位。而且看见这二位的时候,他俩总是惺忪着睡眼,一副没睡醒的架势。这两个当时年仅20岁的孩子,总让二狗感觉已经垂垂老矣、暮气沉沉,颓废得很。也难怪,成天就这休息条件,怎么可能让人有精神。

黑社会成员的小弟,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他俩如果想翻身,除非等马三混到张岳那地步。可全市混到张岳那份儿上的,无非也就张岳一个而已。

马三可没逼着他俩,这是他俩甘愿没日没夜地泡在游戏厅里的。在马三这里,总是能有口饭吃,而且吃得还不错。马三按月给他们发工资,工资也不低。而且马三还不定期地甩给他们几百,让他们出去好好吃两顿。他们已经很满足了。

听说大志的爸爸曾经来游戏厅找过几次,连打带踢,把大志强拽回家。但过不了三天,大志就又来了。大志的妈妈来游戏厅连哭带闹,拉大志回去上学,大志嫌他农村的妈妈丢人,不愿意让他妈妈在这里闹,只能跟着回家。但不出一礼拜,大志又回来了。

像张岳这样的流氓,已经把大志的梦照亮了,这倔犟的农村孩子,下了决心要混社会,混出个名堂。在他们农村,混子都是被全村人瞧不起的,但是在城里,像张岳、赵红兵这样的大混子是很受人敬仰的。大志就想成为像他俩这样的人。

大志烦自己的父母,嫌自己的父母又磨叽又给自己丢人,但九宝莲灯倒还挺羡慕大志,羡慕大志有个完整的家庭和爱他的父母。

九宝莲灯由于在上初三时偷了自己贫寒的家里父母仅有的4000块钱,而且在半个月内全部花光,被父母暴打一顿后逐出家门。虽然没有正式断绝父子及母子关系,但是也和断绝差不多了。九宝莲灯的姐姐只比他大两岁,学习成绩一向不错,但是在上高一的时候和同班的一个男同学相恋,一不小心怀了孕;怀孕以后她又不跟任何人说,也没去做人流;直到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六七个月了的时候,被太多同学都发现了,风言风语传到了老师和父母耳中,九宝莲灯的姐姐才承认。此事,曾在当地X中轰动一时。九宝莲灯的姐姐,也成了知名人物。

当时九宝莲灯的姐姐自杀过,但自杀未遂。随后,流产、退学,在九宝莲灯被逐出家门一年以后,九宝莲灯的姐姐也被性格暴躁的父母逐出了家门。一个年仅17岁的女孩那纤弱的肩膀怎么能承受这些?被逐出家门后又怎样去生活?从此,九宝莲灯的姐姐成了妓女,这个清清秀秀文文静静的小姑娘,就在当地距离火车站约100米的洗头按摩一条街的低矮的洗头房里卖淫,一卖就是四年。

据说,九宝莲灯在收拾老古后领到第一笔安家费三万元的时候,曾经找过他姐姐。“姐,这三万块钱你拿去开个店吧,现在租个店面也没几个钱。”九宝莲灯说。谁愿意让自己的亲姐姐去卖淫?受人欺凌?

“你先拿着吧,三万块钱可能不够。我想代理个二线服装品牌,我现在也有点积蓄,等我再干一年,最多一年,咱们就合伙开个专卖店。这钱你先留着,要么,姐姐帮你存起来吧。”九宝莲灯的姐姐知道,九宝莲灯这三万块钱是拿命换回来的,拿命换回来的钱,不能随便花了。

人的生命的价值很难用数字估量,但九宝莲灯当时的生命价格是确定的:三万块。

那时的九宝莲灯已经20岁了,多少懂些事儿了,再也不像上初三时那样有钱到手就花了,他真把那三万块钱存下来了。开个二线品牌服装专卖店,是那段时间九宝莲灯总挂在嘴边的话。

二狗还记得九宝莲灯的一件事儿,这件事儿足以反映其姐弟情深。1998年夏天的某个黄昏,九宝莲灯等人坐在游戏厅门口抽着烟吹牛,二狗也在。这时,大耳朵骑着摩托从旁边路过,看见九宝莲灯等人在门口,就停下了车。

“喂!大耳朵,干吗去?”九宝莲灯和大耳朵认识。

“找你姐姐玩儿去!”大耳朵随口开了句玩笑。

只见九宝莲灯“霍”地站起。

“操你妈!你说啥?”九宝莲灯看样子是想动手。

“你骂谁呢?我就说找你姐姐玩,我说要把你姐姐怎么样了吗?”大耳朵还是笑嘻嘻。

“操你妈!以后你他妈的说话注意点!”九宝莲灯怒气未平。

“我操你妈,你姐姐不就是个卖屄的吗?”大耳朵当时跟着赵红兵混,大场面见多了,此时被马三的小弟连骂了两句,也火了,连出恶语。

九宝莲灯不再答话,顺手抄起一块砖头冲了上去。挥臂一抡就把大耳朵连人带摩托车一起放倒了。

九宝莲灯的铁哥们儿大志随后也捡起来一块砖头子,俩人开始削倒在地上的大耳朵。

拉架的众人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九宝莲灯和大志拉开。大耳朵已经被打得满脸是血,过了半天才被人扶起来,一脑袋包,脸上没一处好地方。

大耳朵刺到了九宝莲灯心底的最痛处。尽管九宝莲灯很清楚,他姐姐就是个卖淫的,但他还是不愿意被人说出来,而且,还是被当众说出来。任何人都有自尊心,即使是混在社会最底层的九宝莲灯也不例外。

事后,马三给张岳打了电话,张岳又给赵红兵打了电话,才把这事儿平息,否则大耳朵非把丁小虎等人都找来报仇不可。

“都是自家兄弟,一语不和,打起来很正常,但别再去找九宝莲灯了。你要是去找他,以后我就当不认识你。”赵红兵是这么对大耳朵说的。赵红兵的确也没法处理,赵红兵和张岳情同手足,但他们俩的几十个手下的关系可未必那么融洽了。而且这事儿也很难说孰是孰非,大耳朵恶语伤人肯定不对,但是九宝莲灯出手就把自家兄弟打个半死也说不过去。这时候,做大哥的只能息事宁人。

头上缠满绷带的大耳朵满腔怒火无处发泄,当晚就真的去嫖了九宝莲灯的姐姐!

九宝莲灯想维护姐姐的尊严,他做到了,削了大耳朵,而且干得痛快。

但是他把本来没有真想去糟践他姐姐的大耳朵彻底激怒了。这能怪谁呢?在我们这个社会中,生活在底层的人永远是受欺负的命,即使能偶尔振作起来,拼死反戈一击,也还是逃不脱那悲惨的宿命。

想要从宿命中突围,只能努力奋斗。

九宝莲灯和他的姐姐当时应该都在想:快了,再过一年,我们就有自己的生意了,不用再受人家的欺负了。

九宝莲灯不知道她姐姐连着被大耳朵嫖了一个月的事儿,他姐姐不敢告诉他,他身边的朋友更不敢告诉他。包括大耳朵,肯定也没胆子去跟九宝莲灯说这事儿。他知道,说了以后九宝莲灯说不定真会杀了他。

此时,九宝莲灯还在追求动力小火车。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九宝莲灯就是喜欢小火车。

【二十四、穷人的玫瑰】

九宝莲灯打架还不错,但是泡妞的水平却实在不敢恭维。而且动力小火车也不是很愿意和他交往,他只能厚着脸皮一次又一次地请动力小火车吃饭唱歌。

1998年的时候,当地的歌厅还全是用光碟放映的,并不像现在的歌厅一样全是自动用点唱机点歌的。那时候想要唱个歌得让服务员找,至少得等个10分钟,弄不好还卡碟。除了包房以外,歌厅大厅起码有五六桌人,桌桌都在喝酒,一桌一桌地轮着唱。去歌厅唱歌的,通常都已经是喝了第二顿酒的人,酒后闹事砸歌厅,几桌之间互相打架,动刀动枪是经常有的事儿。

九宝莲灯和大志倒是不怎么怕去那种场合。毕竟,九宝莲灯和大志也算半个“社会人”,如果真遇上硬茬子了,提提张岳、赵红兵什么的,肯定没人敢怎么着他们。而且,九宝莲灯还很喜欢歌厅,因为他唱歌唱得非常不错,尤其是张学友的歌,几可乱真。

所以,当马三每个月给九宝莲灯和大志开了“工资”以后,九宝莲灯总是喜欢请动力小火车去唱歌;而动力小火车很少单独行动,总是叫上她的表姐动力大火车。动力大火车现在在暗恋丁小虎,但丁小虎显然不喜欢她,她虽然比较惆怅,但也总跟着表妹和九宝莲灯去玩儿。

九宝莲灯也觉得自己总带着动力火车姐妹,这样俩女一男不大合适,所以每次出去玩儿都叫上大志,两男两女。

这两男两女的组合其实造型十分经典,抛开惊世骇俗冠绝全城的动力火车姐妹组合不谈,光九宝莲灯和大志也够引人注目的。

九宝莲灯脸上那道直贯眼皮的刀疤是血红色的,无论谁看到都觉得眼前这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大志虽然身上、脸上没什么疤瘌,但是穿着打扮有点特别了,其审美观绝对和常人迥异。大志的发型是1998年时流行的郑伊健式的长发,但是人家郑伊健那发型是经过精心打理的,而大志的发型是直接从寸头留起来的!也就是说,他看录像《古惑仔》时是寸头,他也想留成那样的长发,然后他就留着,一直不剪,一直留到郑伊健那么长!那头发,真是又长又厚,跟毡子似的!而且据说他两个礼拜也不洗一次头,头上全是头皮屑,传说还有虱子,那叫一埋汰。二狗在五六年前,大概是二十一二岁以前,也曾经脑残过,有好几年都是染着黄毛,留着像当时走红的HOT一样的长发,当时正副两个系主任一见到二狗就怒吼一声:“孔XX,你小子还不去剃头!”所以二狗知道男人留长发那得精心打理。当时二狗不但做了离子烫,而且基本10天就会去理发店修修边,否则长了那发型就变了。但人家大志这哥们儿省事儿,干脆一年多不理发,直接弄出个郑伊健发型来。当然了,只有他自己认为他这是郑伊健发型,别人都劝他去理,但他自己却固执地认为这发型不错,很潮流,别人不懂得欣赏。大志这发型放在一边不提,他那身装束也够让人精神为之一振的。大志当时总穿一条黑色的又肥又大的西裤;脚踏一双白色旅游鞋;腰带是一条像是铁链子似的东西;上衣穿件没领的T恤衫,他还总把那T恤系在裤子里,露出他那像铁链子一样的白晃晃的腰带。

就大志那发型、那腰带、那后现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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