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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把刀杀手系列-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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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说起故事来了。

「但,即使父亲刻意遮掩,我还是见多了黑道肮脏龌龊的手段。为了吃下对方的地盘,为了抢走对方的女人,为了一些根本不值得的东西……黑道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不惜一切代价达成目的。」庆之感伤非常,看着开启他「人生」的吉思美。

吉思美并没有听见庆之的告解。不想也不愿。

她的世界沈浸在Snow Rose翻唱的Reality,多么美好,多么的空白。

「我发誓,我一定要亲手终结这一切。身为一个黑道老大的独子,我可以感觉到天命加诸在身上的责任。」庆之看着为自己弒父的吉思美。

嘴里吐出一口污浊的白气。

「我无法逃避,只能鼓起勇气面对。即使手段很脏。但只有最脏的手段才能并吞脏脏的一切,然后重新归零。很可笑吧?我无所谓,成为罪人已经是难堪的事实。」庆之流下眼泪,将烟撵息在床缘上。

喔?

「要等多久?我不知道,只能拼命去做,要用多少子弹、制造多少尸体都在所不惜。也许十年?二十年?届时台湾的黑道只剩下一个帮派,从此不再有火并,不再有黑吃黑,不再有背叛。」庆之站起。

擦去眼泪,庆之做了最后的批注:「那便是不杀。那便是,和平。」

吉思美依旧没有反应,连看他一眼都觉得多余似的。

庆之闭上眼睛,点点头。

四颗寂静的子弹结束了吉思美与Ramy的短暂流浪。

庆之整理衣服,拍去灰尘,在佣聘的陌生刺客护卫下转身离去。

Cinderella Hotel,Room 404 窗边,火红却模样奇怪的大枫树上。

吉思美的视线被蒸蒸热气遮蔽,逐渐模糊。

而她的心,还留在梧栖高美湿地。

爽朗的海风中,那双浸泡在无限宽容的赤脚。

三。杀手,角

——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

1。

    他不是普通的剑客。

    虽然没有剑客会承认自己仅仅是所谓”普通的剑客”,但他的确不是。

    他的剑,长四尺,宽四寸,锋口宽大乌沉,铁铸冶造,较寻常利剑要重二斤。

    虽沉,但剑质平凡无奇,却因在他的手中有了不凡的名字。

    炎枫。

    炎枫剑不杀无名之辈。

    金银、财帛、女人、权力,都无法扰动他的心,使唤他手中的剑。

    只有崇高的理想,才能让他的侠名饮动。

    荆轲。

    ………………………………………

    秦王政十七年,韩国被灭,易名颖川。

    趁着赵国干旱闹饥荒,秦王派大将王剪、羌瘣、杨瑞和率军,辗转兵分南北夹击赵国首都邯郸。赵王派李牧与司马尚率军抵抗。时逢秦王政十八年。

    公认战神的李牧将军采取一贯的逐垒固守,避免仓促决战的方针,秦军屡攻不胜,形成漫长的对峙。

    但同样是军事天才的王剪利用赵王庸碌,着手进行反间计。

    王剪停止进攻,一面派使者与李牧和谈,一面遣间谍携重金入赵都,贿赂赵王身边的佞臣郭开。郭开利欲熏心,在宫内散布恶毒流言,毁谤李牧私自与秦军议和,相约在秦军破越后分地代郡。

    赵王听信郭开谗言,欲派赵葱与颜聚代替李牧。

    李牧治军有方,在边境与匈奴战斗多年,又曾大败秦军无数次,深受军民爱戴,是以王宫内谣言凿凿,邯郸城老百姓却大骂赵室无情。

    多年前,赵王以光会嘴上谈兵的赵括替换老将廉颇,在长平一战惨败,赵兵遭秦坑杀四十万,从此元气大失,失却与秦并列战国双强的契机。有了悲惨的前例,李牧毅然拒不受命。

    然李牧此举却”验证”了谈判媾和的非议,昏庸的赵王大揣,军队与王室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

    邯郸城里城外,无不弥漫着诡异的气氛。

    秦灭赵国,只是时间的问题。

2。

    如果要说,天底下有一群人对即将临头的战争麻木不仁、还能夜夜杯酒笙歌,那一定是拒斥沙场,遥遥指挥战争的达官贵臣们。

    他们掌控了军队的粮草补给,兵饷的发放,战具的维修,以及任意调度将帅的权力。只因他们与王的耳朵最近,只有一句毁谤或赞美的距离。

    在前线冲锋陷阵的将帅若想打胜仗,就要用尽各种方法疏通王宫里的小人,将战功分给毫无干系的臣子甚至太监。雨露均沾的情况下,前线的弟兄们才能获得差强人意的支持。

    积弱不振的燕国也不例外。

    防守边境的数万大军,一边看着摇摇欲坠的赵国步入灭亡,为千古名将李牧感叹之余,更不忘从军饷里扣出大笔金银,不断送进王宫,送进对燕王最有影响力的”那个人”的手里。

    太子,丹。

    “这是这一期弟兄们的奉献,请太子笑纳。”

    下跪的人,甚至还穿著军服,一脸风尘仆仆。

    太子丹慵懒地点点头,左手拥着酒楼名姬的香肩,右手随意一挥,遣退了来使。

    在酒楼里收受军队的贿款,这个王前红人也未免太胆大妄为。

    但太子丹今天心情极差,极差,极差,顾不了这么多。

    “你刚刚说什么来着?我才三天没来,素仙儿就嫁给了……嫁给了那个谁?”太子丹怨忿难平,左手用力过猛,抓得歌姬的香肩都红肿了起来。

    半个时辰前,一听到酒楼第一名姬素仙儿偷偷下嫁樊于期的传言,太子丹一个大惊,既羞且怒地率众而来。声势之壮,来意之不善,吓得酒楼其它寻欢客纷纷夺门而逃,免得遭到池鱼之殃。

    “说啊!”太子丹重重一拍,桌子上的酒杯剧震。

    “禀太子,是樊于期那厮。”酒楼店主害怕得全身发抖。

    “樊于期!樊于期算哪根葱!”太子丹一脚踹下,将酒楼店主踢了个狗吃屎。

    角扛着剑,在后面看着太子丹气急败坏的模样,不禁暗暗好笑。

    不就是个女人么?

    而且,还是个酒楼里的破瓷烂瓦,有什么好计较?

    “太子爷,不如我们就大刺刺过去,铲了樊于期,把那素仙儿给抢回来!”站在角旁边的剑客狞笑。

    “说得是。樊于期不过是亡命来投的假将军,竟敢跟我们家太子抢女人?”另一个高大的剑客也跟着忿忿难平。

    太子丹却狠狠瞪了他俩一眼。

    “我还要那种贱货做啥!”太子丹大喝,众人噤声。

    樊于期,这位被秦王通缉赏以千金的落魄将军,无论如何还是燕国的客人,也是合纵政策下的受惠者。与筹码。

    收容了樊于期,燕国就拥有合纵下各国捐输的利益。胡乱为了个女人杀了他,不仅贻笑大方,也会失去实质的支持,引起燕王的不悦。

    太子丹闭上眼睛,让几千个恶毒的想法在脑中沉淀下来。免得自己一时冲动。

    “这姓樊的家伙,到底哪点比我好?素仙儿竟然要跟了他去?”太子丹的额上青筋暴露。

    面子,是面子。

    面子才是太子丹的罩门。

    太子丹过去几年游历各国,各国无不以上礼接待,不敢分毫怠慢,何况在大燕境内?太子丹简直就是神人一般的人物。

    太子丹门下养了许多食客,扣除嘴巴功夫胡乱献策的书生,都是杀气腾腾的剑手,不管这位未来国储到哪一家酒楼,都是百花争抢的巴结对象。

    而素仙儿……

    “混帐,老子连素仙儿长什么样都忘得一乾二净。”太子丹咬牙切齿,站了起来。

    这倒是真的。太子殿女从来不缺漂亮的女人。

    但此刻在太子丹的心中,樊于期已列为不可饶恕的对象。如果,樊于期在一盏茶的时间内不来磕头谢罪、献金献女的话。

    “死罪可免。”角倚着柱子,懒洋洋地说。

    太子丹冷笑。

3。

    萧瑟的易水边,风带着对面山谷的干草味道。

    草芦旁,一个穿著朴素的男人轻击木筑,颇为风雅地唱着诗经里的篇章。

    击筑的男人,名叫高渐离。一个毫不起眼,将来也不会大鸣大放的人物。

    高渐离唱的忘神,身旁坐了两个饮酒谈笑、半身赤裸的男子。

    “据说,你惹了不该惹的人物,这下可麻烦了。”荆轲嘻嘻笑道,炎枫剑乱七八糟用绳子悬在树上。

    “哈哈,我能有什么办法?女人嘛,喜欢了说什么也要抱回家!”樊于期搔搔头,举起青铜酒杯就往荆轲手中的酒杯撞去。

    两人大笑,一饮而荆

    “太子丹门下剑客死士无数,将军出入自要小心。”荆轲似笑非笑。

    其实,只要有他的剑立在一旁,要取樊于期的顶上人头,恐怕只有当今剑圣盖聂才能勉强办得到吧。

    “说起胆子,的确,太子丹想动我颈上脑袋,胆子自是有的。但除掉了我,他可就要掉了大把银子,他可没这种烂算盘。”樊于期哈哈笑,不置可否。

    “也是。也是。”荆轲莞尔,又是一饮而荆“说起那太子丹,混帐,表面上举合纵的大旗,骨子底却是大把大把金银的收。如果我是那天杀的赢政,一定最后一个才干掉燕国。有太子丹在,六国合纵的骨子底就是腐烂的根,说什么同舟共济,全都是鬼扯个蛋。”樊于期仰天长叹。

    曾经统领十万甲兵的樊于期亡命来燕后,父母儿子女儿等数十眷属,俱被秦王下令斩首曝市,还发布没有期限、不论死活的通缉令,赏金千斤,邑万户。

    灰心丧志之余,樊于期终日浑浑噩噩,与不得志的流浪乐师高渐离饮酒厮混,像个活死人。

    直到他遇见了不可思议的糟糕剑客,荆轲。

    “唉,我说这酒啊,没有漂亮的嫂子在一旁倒,只闻到三个臭男人身上的虱子味,真没意思。没意思啊没意思。”荆轲打了个嗝,难闻的酒气。

    “哈哈哈哈,要我新过门的老婆为咱们兄弟倒酒又有何难?下次带着她一块出门也就是了,哈哈,哈哈。”樊于期嘴里咬着鸡腿,身子摇来晃去。

    再过一段时间,樊于期就没有什么好介怀的。

    那了不起的计画……

    “有漂亮的嫂子斟酒,我肯定唱得更好埃”高渐离点点头,伸手拿了壶酒就灌,这才继续击筑。

    这家伙只要一醉,就越唱越不知道在乱嚷些什么了。

    这三个大男人,在大白天的好天气下席地而坐,一杯又一杯地狂饮,若看在旁人眼底,肯定是迷醉的大荒唐,跟一般的市井无赖无啥两样,甚至犹有过之。

    远处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莫名仓皇的气。

    荆轲眉头一皱,刚刚的醉态瞬间一扫而空。

    樊于期也感觉不对,却没有立刻站起来,因为他看清了乘马前来的人,正是从秦国跟随他来燕的家仆。

    也只有家仆,才知道应该往这种鸟地方找樊于期。

    马停,尘未平。

    “将军!”家仆踉跄坠马,脸色煞白。

    樊于期大惊,荆轲抢一步扶住不大对劲的家仆。

    迅速检视家仆的身体,只见背脊下方有一抹平整的切口。切口深及内脏,血水早已晕黑了青衣。

    “夫人她……”家仆意识模糊,却竭力撑住一口气。

    樊于期脸色一沉,他心里已有了底。

    “府里突然……闯进……”家仆眼睛半阖,嘴角冒出血泡。

    樊于期欣慰点点头,拍拍家仆的肩膀,用他宽大厚实的手蒙上家仆的眼睛。

    “知道了,你做得很好,不枉我俩生死一常”樊于期微笑,让忠勇的家仆安心归去。

    高渐离的筑声停止,空气中却弥漫着悲伤的风声。

    荆轲看着樊于期。

    樊于期的脸色从平和转为铁青,由铁青转为可怕的滚滚杀意,再用一种任谁都瞧得出来的压抑力量,强自回到平和的脸色。

    剑客出身,加上沙场经验丰富的樊于期,仔细观察了家仆所受的伤。

    这切口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一刺,深度,角度,都是无可挑剔的恶毒。

    他清楚知道闯进家里的刺客是刻意让家仆苟延残喘一口气,好让家仆将噩耗带到,扰乱他的心神。

    而刺客做了什么事不问可知。他的新娘子十之八九已不在人世。

    如果现在匆忙赶回去,大概会被一群以逸待劳的杀手围歼吧。

    “比起报仇,还有更重要的事,是吧。”荆轲看着胡乱悬挂在树干上的炎枫剑。

    虽说是如此,但荆轲并不介意仗剑报仇。因为他有理由,也有胜算。如果樊于期开口的话。

    高渐离装醉,趴抚在筑上。

    荆轲与樊于期相交不过数个月,却有数十年也及不上的情感。

    男人之间的情感,并不需要时间去证明什么。

    而是一起去做些什么。

    “帮我葬了他。”樊于期扛起家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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