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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武独尊-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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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好生惬意……”

一个斯文的声音响起……

第36章 【快剑无双】

有一种人,不论再文质彬彬再斯文,都始终令人觉得这人很假,假得很讨厌,很欠揍。

方君豪此刻多半就觉得眼前的宋欢是一个这样的人,不屑心想玩斯文和绅士,老子最恨的就是斯文败类。

有些喜欢扮绅士的人,殊不知,英国那些正版绅士们私底下通常干的事不但不绅士,而且还很龌龊下流。

坦率的说,若不是琢磨到宋欢的为人性格,此人还是颇有魅力的。人帅且不提,而且又斯文又有风度,又很会讨好女人,多半会是女人眼里的白马王子。

尽管方君豪会觉得这家伙会是一个傻A王子,但他一家之言显然做不得数。就好像一个人看着老天喊天上有猪在飞,肯定被人骂神经病。但如果一千个人同时喊天上有猪在飞,那恐怕会有十万个人同时抬头看稀罕。

宋欢含笑,绅士风度尽显无遗:“两位不尽保镖职责,在这里游水,可太不像话了!”

杜野微微挑眉,心想你还没变成这里的男主人呢,就用这样的口气讲话,等真成了男主人,那还不得对着国家主席脑门指点江山。

方君豪就没那么客气了,张口便来:“老子游泳关你屁事,总比某些人像摇尾狗一样贴着人家不耐烦来得好。”

杜野叹了口气,方君豪就是那么个惹事生非的性格。看来,这次又得收拾残局了。怎么这小子就从来不知道怕是什么滋味,明知宋欢比自己强,还要强来,这就叫做倔牛性子。

宋欢面色一变,他几时遇过这样的不客气,若非顾及杜野,当场就发作了,语气已有些勉强:“哦,不知杜兄是哪一门哪一派,小弟有空也可以去拜访拜访。”

要是换做以前,方君豪一定是一句拜你老母脱口而出。好在被杜野调教了一番之后,他多少知道收敛一二。也只是一二罢了,还有八九呢:“老子是天武宗的,有种你去拜啊。”

宋欢面色渐阴,目光瞥过慢吞吞从游泳池里爬上来的杜野,再停留在方君豪面上:“天武宗,久仰久仰,不知天武宗……”

“久个屁……”方君豪哈哈狂笑不已,久仰?武林人士真他妈虚伪,他信口胡诌的一个门派,居然还说什么久仰,当真虚伪得连鸟都不信。

很久以后,杜野与方君豪先后辞去天武宗所有职务,人家问什么要离开亲手创办并做大的门派。方君豪眼睛一瞪不耐烦道:“本来就是当初随便胡诌出来的,干我屁事……”

宋欢脑海里飞快转过无数武林门派,却死活都想不起天武宗。可他到底是世家子弟,深知天下之大奇人异士层出不穷,今天有天武宗,也许明天有地武宗,说不定都很厉害,却也没有立刻发作,只是黑着脸冷冷盯着方君豪。

方君豪瞧他不爽,笑得多假,跟杜野一比,简直就是世界上最丑陋的笑:“你滚开点,莫要妨碍我寻开心。”

宋欢面色渐渐阴沉下来,眼睛却是盯着杜野:“那方兄可是在耍我咯,在下可是很热情与二位交朋友。”

方君豪拍拍水波,水花四溅:“跟你做朋友?你怎么不叫我晚上抱着刀睡觉。”→文¤人··书·¤·屋←

“够了!”杜野淡淡的擦着身体,冲方君豪呵斥一声,向宋欢微笑道:“不好意思,我这师弟太过直率。”

“不要紧,我很大度的……”宋欢笑了笑,忽然向杜野伸出手:“我倒忘了,还没与杜兄握过手,不如,亲热亲热吧!”

哦,这就是传说中武林人士间的伸量伸量?方君豪兴奋的盯着两人的手。

“还是不必了,天武宗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门派罢了,自然不及宋兄!”杜野也觉得文绉绉的很不爽,但眼前的宋欢非要装逼,他也只好陪对方耍耍。

“那就是不给面子咯!”宋欢见杜野躲避自己的手,心中大定,料想此人九成不如自己,勇敢的闪电般探手过去!

“这样的面子,不要也罢!”杜野身形晃动,退开几步,一脸的和善微笑,分明就是那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耶稣耶大侠。

“你不要,我却是要的!”宋欢面色一沉,心中狂喜,杜野的身法并不高明,他一眼就可看出。再次跨上前两步,一股气劲逼向杜野。

杜野淡笑着,眼里闪过一丝怒意。方君豪在另一旁破口大骂:“要面子,回家找你老爸老妈,是他们把你的面子生小了。”

经典啊!杜野几乎忍不住胸中的暴笑冲动,想不到方君豪突然还能来那么一句灵感十足的台词,太经典了。

“放肆!”宋欢的面色彻底黑下来,怒声呵斥,一弹身间,已是纵向方君豪:“辱我宋家者,挖舌!”

“来得好!”方君豪双手在水底猛拍,两股巨大的水柱直喷而上。

宋欢身在空中,水柱波及面积又极为巨大,他竟是躲无可躲,当场被水花冲得如同落水狗,立刻从风度翩翩的公子少爷变成了仿佛在泥塘里滚过的水牛。他又惊又怒:“你会内功?”

“哈哈,大男人居然化妆,这狗日的真不要脸。”方君豪全然不惧,望着宋欢面上被水花冲得跟小学课本上说的花猫一般,当即捧腹大笑。

宋欢又羞又怒,左手在脸上擦了一把,右手探入腰间,挥击而出,凄厉嘶叫:“不杀你誓不为人!”

一道闪电出现在炽烈太阳底下,绚烂之极,又令人从心底生出无法匹敌之念。

“好快的剑!”杜野脑海里刚浮现这念头,联系宋欢先前的话,大惊失色:“快闪,你不是对手!”

保定宋家,快剑无双!

据刘言周亲眼所见,宋家的剑快到可以在一秒钟之内刺劈出二十七剑,而这,还不是最快的。据说,当年抗日战争中,宋家亦曾参与过刺杀华北方面军特务部长大桥熊雄,日本极道流第一高手井上大郎号称日本第一快剑,但是在宋家的人面前,连剑都没有拔出来,就已经留下了三十七道致命伤口。

据说,宋家的剑快到可以将子弹击飞!据说十年浩劫期间,有仇家想伏击宋家一个落单的小姑娘,七名大汉,甚至当小姑娘走出二十米以后,七名大汉身上的血才喷出来。

据说,曾有一名高手绰号快剑,宋家随意派了一个人过去,然后回来的时候告诉家里:“我在他面前刺掉十七只苍蝇,他就表示改绰号!”

据说……关于宋家,武林中有着太多太多的传说了。

但不论是什么传说,都有一个一致的地方,那就是,宋家的剑是最快的。

宋欢在宋家后起之秀中的第二高手,他的剑很快,快到杜野甚至什么都没有看到!

方君豪同样没有看到,但是,他有感觉!所以,他只是轻轻的潜入水中,正好避开了这一剑,但仍在他的肩头上挑起了血珠。

快剑无双,讲的是一个快,一个准,一个狠。

但是,宋家的人可能没有试过,他们的剑在水里能有多快。

宋欢现在知道了,原来在水里,他们的剑就便成了一百斤的铁锤。无论任何人,舞动一百斤的铁锤,都不会很快。

他凌空翻了个跟头落在池子边上,阴沉着脸盯着水中的方君豪,他不信方君豪可以像鱼一样始终活在水里。只要他冒头,只要一剑,就够了。

但是,宋欢忘记了另一件事。杜野不是死人,也不是雕像,杜野和方君豪不但没有仇恨,而且还是好朋友。所以,杜野动了!

祖师爷号称流光术是最快的轻功,现在最快的轻功与最快的剑碰在一起,谁快?

宋欢反手刺出,快得只剩下残影在眼前晃动。

动作蓦然止住,杜野微笑着,胳膊上浅浅的伤口流出鲜血,一滴又一滴的滴在池边:“宋家快剑,果然无双。”

流光术不如快剑!所以杜野流血。

但是,杜野内力远不如宋欢,所以,流光术未败,败的只是杜野。

宋欢冷冷盯着他:“挖出舌头,我饶你们一命!”

“你知道,舌头有很多妙用,可以接吻,可以品尝,而且……”杜野微笑,似乎全然没有听到:“还可以骂人!我虽不太想骂人,可多半留着也还有用。”

“留着也是废物!”宋欢身形一动,软剑递出。

正面体会快剑滋味,那绝对是生平第一次,也是难忘的。

杜野完全可以想像得到旁人面对快剑的痛苦,那是一种无法还手的痛苦。

宋欢的剑很快,但杜野的流光术也不慢。所以,宋欢只能在杜野身上留下一点又一点的小伤痕。

但是,没有水龙头约束,就算水,也是流得完,况且是血。

杜野默默的闪避着,左手在腰上抽住缚龙索,缠绕在左手之上。

身法依旧,剑也依旧快,伤口亦在逐渐增加。

杜野突然间灿烂一笑,宋欢一怔,手上顿时慢了半拍!

缠绕着缚龙索的左掌探出向长剑……

哧……

强劲的破空声钻入耳中,声音几乎眨眼即至。

软剑啪的一声轻爆,宋欢竟是拿捏不稳,软剑脱手飞射上天,嗡嗡声不绝于耳。

将软剑击飞的,是一只人字拖。

杜野面色微微一变,好强的内力!

一个貌似邋遢的青年男子的脑袋从围墙上冒出来:“咦,我的拖鞋怎么在这里!”

“咦……欢弟,你怎么在这里!”听起来,拖鞋和欢弟已是同等级的存在。

宋欢握紧拳头,两眼中闪过一缕怨愤!

第37章 【哇,我是宋绾】

“咦,欢弟,你怎么在这里!”

邋遢青年从墙头猥琐的爬下来,一副担心自己被摔得四肢被截,五骨粉碎的神情。杜野几乎觉得刚才恐怕不是这邋遢青年出手!

宋欢冷笑着,却又无奈的行了礼:“绾哥!我很挂念你。”

邋遢青年走得近了,杜野才察觉,他不是想像中那么邋遢。不但不邋遢,而且还干净得要命,杜野甚至觉得这青年身上的衣服没准是洗过三四次敢穿上身。

邋遢青年干净,但不整洁。头发很干净,又黑又亮又浓密,却乱得如同雀巢。身上是一套阿迪,脚下是一只拖鞋,却给人极凌乱和不修边幅的感觉。能做到这般,那也算得一方人才了。

邋遢青年施施然走到两人之间,咕哝着什么,用脚把拖鞋给套上,嘻笑冲宋欢道:“欢弟,你说说怎么会在这里,哇,这家人的房子好大好漂亮。”

杜野身上汗毛都耸立起来,方君豪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泡了半天,才哆嗦着冒出头,这样的语气太可怕了。

可爱不可怕,可怕的装可爱。尤其还是一个大男人装可爱装白痴……

宋欢勉强笑笑:“家里派我来保护别人!”他心里不住狂骂自己家不知比这里要大又豪华了无数,这家伙却在他面前装傻。

“哇,那一定是美女!你从来都只为美女服务。”邋遢青年激动得脸上的二两肉都在哆嗦,冲过去一把抓住宋欢:“在哪里在哪里?我喜幻美女。”

好辛辣的一句话!杜野向方君豪招招手,冷眼旁观。这邋遢青年听起来像是宋家的人,但是似乎与宋欢有间隙,起码宋欢不待见此人。

宋欢面上掠过一线青色,咬着牙强笑:“绾哥真会开玩笑,不知你来这里做什么?”

“哇,有冷饮,我喜欢!”邋遢青年冲过去一把将饮料猛灌嘴里:“渴死我,爽死我了。对了,你在问我?我正好路过,然后不知怎么的拖鞋不见了,然后……”

“我懂了!”宋欢面容间的肌肉僵硬,缓缓将软剑穿过裤带,成为皮带。他怕自己克制不住,拿剑跑上去把这家伙给砍了,大声制止这家伙继续讲话:“绾哥一定有事要办,那我就不打扰你了!”

话音未落,宋欢如同猫一样窜走了。邋遢青年抱怨:“搞什么,我哪有事要办,无聊得要死,兄弟,你有没有什么不无聊的事,介绍一下!”

杜野眯着眼睛,忽然从容一笑,走上前两步:“我是杜野,学生,谢谢你帮我。”

“答非所问,一个赛一个的精明!”邋遢青年好像觉得很生无可恋的样子:“宋绾,无业游民,谢谢你帮我找回拖鞋。”

邋遢青年宋绾很死皮赖脸的留了下来,宋欢看起来很像拿打狗棍把这家伙打跑,可又生怕等自己拿了打狗棍才发现会打狗棍法的是宋绾,到时变狗的是自己。

方君豪很无所谓,杜野常常觉得方君豪如果去做道士或者和尚,以他的心境,没准可以成仙成佛。

对于宋绾的留下,杜野是高举双手支持。宋欢是一个很大的威胁,先前一战,杜野也衡量了对方的实力,认为自己即便是在不出天武道的前提下,也有很大机会干掉对方。

不过,有些东西,他并不想那么快就暴露出来。藏点实力,不是坏事,正如他一直以来的低调。

宋欢似乎很不爽宋绾,但似乎又有些害怕。有宋绾的缓冲,可以处得相对安分一点,这对大家都不失为一件好事。

这一天偶然爆发的战斗,令杜野和方君豪夜晚时分在房间里不住低声讨论:“狗屁快剑,老子不是没事!”

方君豪口上嘴硬,其实心里已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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