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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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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德的背脊突然升起一缕寒意。太晚了,奎妮死了。他紧紧咬住自己的手。

那个声音说:“恐怕轩尼斯小姐正在睡觉。我可以帮您传个口信吗?”

小朵的云在地上投下影子,走得飞快。远山的光影一片雾蒙蒙,不是因为薄暮,而是因为山前蔓延的大片空地。他思量着现在的情景:奎妮远在英格兰的那一头小睡,而他站在这一头的小电话亭里,两人之间隔着他毫不了解、只能想象的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旷野、荒原、高峰、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要去认识它们,穿过它们——没有深思熟虑,也无须理智思考,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决定了。哈罗德不禁因为这种简单笑了。

“请告诉她,哈罗德·弗莱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只要等着就好。因为我会来救她,知道吗?我会走过去,而她一定要好好活着。听清楚了吗?”

那个声音回了一声:“是。还有其他事情吗?比如说,你知道每天的探访时间吗?你知道停车场的规定吗?”

哈罗德重复道:“我不开车。我要她活下来。”“不好意思。您说车子怎么了?”“我会走路过来。从南德文郡一路走到贝里克郡。”那个声音不耐烦地一叹:“这条路可不好开啊。您在干什么?”“我走路过去!”哈罗德大声叫道。

“哦,”那声音慢条斯理地回应,好像她正在用笔记下来似的,“走路过来。我会告诉她的。还有什么吗?”

“我现在马上出发。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请告诉她这次我不会让她失望。”

哈罗德挂上电话走出亭子,一颗心跳得如此之快,好像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他用颤抖的手将给奎妮的信从信封里抽出来,抵在电话亭的玻璃墙上匆匆加了一句“等我。H。”就把信寄出去了。

哈罗德凝视着眼前的长街,远处的达特姆尔高原一片阴森森。他又低头审视着脚上的帆船鞋,他在心里问自己:天啊,我刚才到底做了什么?头顶的海鸥拍拍翅膀,叫了一声。

3 莫琳与电话

大晴天最好的地方就是让灰尘无所遁形,晾出来的衣服也干得快,几乎比干衣机更省时间。莫琳又喷又擦又漂又洗,将桌面上所有的污渍细菌都消灭干净了。床单已经洗好晾干,重新铺到她的床和哈罗德的床上。哈罗德不在家让她松了一口气,从六个月前他退休时起,哈罗德就几乎没怎么出过家门。现在没什么事可做了,她突然又有点焦虑,没了耐心。拨通哈罗德的电话,却听到楼上传来熟悉的马林巴琴铃声。她听着电话里紧张支吾的录音:“这里是哈罗德·弗莱的语音信箱。非常不好意思,但是他——他不在。”中间停顿那会儿特别长,好像他真是在环视四周寻找自己似的。

已经过五点了。他从来不会这样。连那些寻常的声音——厅里挂钟的滴答、冰箱的轰鸣,都比平时大声。他去哪儿了?

莫琳试着用报纸上的填字谜游戏分散注意力,却发现哈罗德已经把简单的都做完了。她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哈罗德躺在路上,张着嘴。终于发生了。总有些人心脏病发作后好几天才被人发现。又或者她最担心的事情成了现实,他果然遗传了父亲的老年痴呆?老人家没活到六十就去了。莫琳一路小跑把车钥匙和开车的鞋子找了出来。这时她又突然想到,哈罗德兴许是在和雷克斯聊天。他们或许是在讨论怎么除草,天气可好。真荒唐。她在前门换回鞋子,将车钥匙挂回原位。

莫琳轻轻走进一间房。多年来都说这是屋子里最好的一间房,但她每次进去都觉得要披一件羊毛开衫才够暖。曾经这里放着一张红布餐桌和四把软垫椅子,他们每天晚上都在这里吃饭,还会小酌一杯。但那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现在桌子早就没了,书架上塞满了没人看的相册。

“你在哪儿?”她喃喃地说道。窗前纱帘将她和外面的世界隔开,滤掉了外界的颜色和质地。她喜欢这样。夕阳开始西沉,街灯很快就会亮了。

电话响起,莫琳冲到走廊拿起电话:“哈罗德?”一段长长的沉默。“莫琳,我是隔壁的雷克斯。”

她无助地看看周围。刚才冲过来的时候好像踩到了什么尖东西,一定是哈罗德又乱丢东西了。“没事吧,雷克斯?是不是又没有牛奶了?”

“哈罗德回家了吗?”“哈罗德?”莫琳听到自己的声音突然升高了。如果不是和雷克斯在一起,那他去哪儿了?“当然,他已经回来了。”她的声音和平时一点都不像,压得扁扁的,好像很尊贵的样子,听起来就像她妈妈一样。

“我只是有点担心,因为没看到他回来。他说要去寄一封信。”

她的脑中闪过一幅幅可怕的画面:救护车,警察,她握着哈罗德了无生气的手。不知道这算不算傻,她的脑子像在排练一样,想象着最可怕的情况,好降低自己面对事实时的打击。她又重复了一遍“哈罗德已经到家了”,不等雷克斯回答就挂了电话。之后她马上就后悔了,雷克斯已经七十四岁了,又孤零零的,他不过是一番好意。她刚想拨回去,手中的电话就响了。莫琳重新找回那个镇静的声音,对话筒说了一句:“雷克斯,晚上好。”

“是我。”莫琳原本镇静的声音一下子升到天上去:“哈罗德?你到哪里去了?”

“我在B3196国道上,就在洛迪斯韦那家酒吧外面。”他听起来居然心情还不错。

从他们家门口到洛迪斯韦几乎有五英里远。这么说他不是心脏病发作,也不是在街上忘了自己是谁。莫琳暗暗松了一口气,紧接着又升起一股更盛的怒意。但很快一种新的恐惧笼住了她:“你没有喝酒吧?”

“就喝了杯柠檬水,感觉好极了。好多年没这么痛快过了。我还碰到个卖卫星天线的家伙,人挺好的。”他停了一停,好像要宣布什么重要新闻一样,“莫琳,我承诺自己要去贝里克了。走路过去。”

她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走路?去特威德河那个贝里克郡?你?”

他好像觉得这很好笑,语无伦次地说:“是啊!是啊!”莫琳吞了一下口水,觉得双脚发软,连话都说不出来:“让我先弄清楚。你走路过去,是为了看奎妮·轩尼斯?”“我会走路过去,她会活下来。我会治好她的癌症。”她的腿又软了一软,不得不伸出手去扶着墙壁:“我不这么认为。你不可能治好别人的癌症,哈罗德,除非你是个医生。而且你连切个面包都会弄得一团糟。真是太荒谬了。”

哈罗德又笑了,好像她说的不是他,而是其他人。“我在加油站遇到一个小姑娘,是她启发了我。她坚信自己可以救回她阿姨,她阿姨果然就好了。她还教我怎么加热汉堡,里面还有小黄瓜呢。”

他一副势在必行的样子。莫琳慌了,开始冒汗:“哈罗德,你已经六十五岁了,平时走得最远也就是取取车而已。而且别忘了,你今天连手机都忘了带。”他试着反驳,但她一口气说了下去:“况且你晚上睡哪儿呢?”

“我不知道。”哈罗德笑不出来了,声音也越来越小,“但是一封信怎么够呢?拜托,莫琳,我真的要去。”

他是这样讨好,像孩子一样叫着她的名字,仿佛决定权在她手上。可是明明他已经下定决心了,真过分。莫琳怒从心起,说:“去吧去吧!你想去就去吧!我看你到达特姆尔——”电话突然出现一串断断续续的杂音,她拿着话筒的手不由得加大了力度,仿佛抓着的是哈罗德似的。“哈罗德?你还在酒吧里面吗?”

“不不,我在电话亭里。这里有股味道,我想可能有人——”电话到这里就断了。莫琳摸索着到厅里,找到一把椅子坐下来。那振聋发聩的沉默比他打来之前更甚,好像要吞噬周围的一切。挂钟不走了,冰箱不响了,花园里的鸟儿也不叫了。她脑子里只回响着“哈罗德、汉堡、走路”几个词;紧接着又多了一个名字:奎妮·轩尼斯。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久埋的回忆,开始在她身体里簌簌发抖。

莫琳就这样一个人坐着,坐了许久。直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琥珀色的灯光映入夜空。

4 哈罗德与客店旅人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别人投偏了的纸飞机似的。他出生那天,母亲看着怀里的襁褓,完全不知所措。她还年轻,有一张樱桃小嘴,早早就嫁了人,那人战前是个好丈夫,参军回来后却不是那么回事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是她当时最不需要的负担。哈罗德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他也和邻居的孩子们玩耍,至少是站在边上看着他们玩。读书时他努力融入背景,成了别人眼中不起眼的笨小孩。十六岁那年离家闯天下,他一直是一个人,直到有天晚上在舞厅里邂逅了莫琳,惊鸿一瞥,不可自拔。是酿酒厂把这对新婚夫妻带到了金斯布里奇。

他的工作是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勤恳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盘算过升职加薪,独占鳌头。其他人或周游列国,或另谋高就,哈罗德从来没有这些念头。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虽然行政部的一个小姑娘还是把销售部的人聚集起来说了几句话,但实在也没几个人和哈罗德熟稔的。有人不知从哪听说哈罗德是个有故事的人,不过也没人知道那个故事到底是什么。某个周五他上完最后一天班就直接回家了,除了一本彩图大不列颠摩托旅游指南和一张买酒优惠券,再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显示他在酿酒厂服务了一生。书被他放进了最好的房间,和其他没人愿意多看一眼的东西摆在一起。优惠券依然封在信封里——哈罗德是滴酒不沾的。

从睡梦中饿醒,哈罗德觉得床垫怪硬的,位置也不一样了。地毯上投下一道陌生的光。莫琳做了什么,怎么卧室的窗户到那头去了?什么时候换了小碎花的墙纸?这时他才想起自己是在洛迪斯韦以北的一个小旅店里。他要走路去贝里克郡,因为奎妮·轩尼斯不能死。

哈罗德自己也承认有些地方计划得不够周详。他没有走远路的鞋子,没有指南针,更没有地图和换洗的衣服,整件事考虑得最少的就是旅途本身。本来他就是走起来之后才意识到自己要做什么,别说细枝末节了,就连大致的计划都没有。德文郡的路他还知道一点,但出去之后呢?反正一直往北走就是了。

他拍拍枕头,坐了起来。左肩感觉有点酸,但精神还不错,这些年来睡得最好就是这一晚了,平日里午夜梦回看到的画面一幕都没有出现。床单的花纹和窗帘正好是一套,一旁的松木衣橱看起来很有些年头了,底下放着他的帆船鞋。远一点的角落里有面镜子,镜子下面是洗手盆,还有一把蓝色天鹅绒面椅子,颜色都褪得差不多了,他的衬衫、领带、裤子叠得服服帖帖,整整齐齐地放在上面。不知怎么,哈罗德突然想起了儿时的家,母亲的裙子总是扔得到处都是。他瞥向窗外,想想点别的东西。奎妮知不知道他正在走路去看她?也许她现在正在想这件事呢。

给疗养院打完电话,他继续顺着B3196国道往前走。高高低低,兜兜转转,他只是跟着心里明确的方向,走过农田、房屋、树木,穿过埃文河上的小桥,不知道与多少车辆擦身而过。所有这些东西对他来说都无足轻重,只是他和贝里克郡之间的距离而已。每走一段时间,他就会停下来喘口气,擦擦汗,整整脚上的帆船鞋。到洛迪斯韦时他停下来想找口水喝,就是在那里遇见了卖卫星天线的人。小伙子听到哈罗德的大计划后结结实实吃了一惊,一个劲拍着他的后背让酒吧里所有人安静下来好好听一听;当哈罗德说出那最简单不过的计划(“我会一路往北走,一直走到贝里克郡为止”)时,小伙子大吼一声:“好样的,伙计!”就是这句话让哈罗德冲到电话亭里给莫琳打了电话。

他真希望莫琳也会这样对他说。“我不这么认为。”有时候他还没开口,莫琳就已经用这几个字把他的话硬生生给挡了回去。和莫琳通话后,他的脚步变沉了。其实没法怪莫琳,但他仍然期望她的反应可以有所不同。走着走着,他来到一家小旅店门口,店前的棕榈树都被海风吹得朝同一个方向倾斜。哈罗德要了一间房。他早已习惯一个人睡,但住旅店毕竟是桩新鲜事,要知道在酿酒厂时每天天没黑就已经到家了。刚挨到枕头,哈罗德就沉沉地睡着了。靠着柔软的床头板,他弯起左膝,握住脚踝,然后又伸直腿,尽量保持平衡。他戴上老花镜仔细查看左脚,脚趾柔软粉嫩,指甲边缘和中间的关节有点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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