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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出海面-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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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您现在是外宾了。”

她矜持地笑了,说她还是爱中国甚过爱她前夫的那个国家。她现在新加坡定居。“那也算个华人国家,没有肤色问题。”

“你现在算干什么,回国观光?”

“对。”

她说实际上她每年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国内,这儿毕竟是故国,气候、民俗、语言都熟谙:“告诉你,我还从没有过是外国人的感觉。倒是在戴维那个国家,处处觉得象个外国人。”

“那你何必非要那个外国籍?”

“不不,你不懂,这不一样。”

“我懂,我怎么不懂。”

侍者不停地上色彩缤纷的鸡尾酒,我喝的有点多了。穿戴象马戏演员的男歌手在瞬忽万变的灯光下做着各种亮相,声嘶力竭地唱。顾客都在乱哄哄地说话、鼓掌、高喊着点歌。我瞧着那个满脸堆笑,一个劲鞠躬致谢的歌手,觉得他挺可怜。

“那么,”我扭头问刘华玲,“你爸爸对你的态度是不是好了?我记得他过去曾经把你赶出来。”

“他现在仍然不让我进门,把我送的电视从窗户扔出去。他认为我嫁给外国人是他的奇耻大辱。”

“有趣的老顽固。”

“我并不认为他这样做就是立场坚定。”

“是啊,我们民族几千年来和亲和伤了心,总认为这么做是国力疲弱的屈辱表现。其实,外国人爱上我们的女孩子,是因为她们美丽,是我们民族的骄傲,只要那些外国人不是洋瘪三就行。”

“我不觉得你是在恭维。”

“那就换个说法,我们不是也娶过外国女人嘛,还把她们选进各个委员会。国际交流总是互通有无的。”

“你还是那么爱胡说八道,政府没再逮捕你?”

我笑了,她指的是七六年我卷入“天安门事件”被关了三个月那件事。我们愉快地回忆起那个混乱、灾难深重的凶年。她还记得我站在批斗台上的那副凄惶相,那时晶晶才上小学。

“我没能挺住,一进去没打就全招了,也就没当成‘四五’英雄。我现在还存着平反时送回来的那些声泪俱下的交代书,看一回笑一回。”

“现在不当政治活动积极分子了?”

“不当了,退下来了。现在的领导人很成熟,国家料理得有条不紊,我也放心。”

我告诉我那个入了外国籍的女同学,从部队复员后的有段时间,我倒真信过一阵基督教。那年我在泰山顶上看了一本斯特拉娜写的悲怆的书,引起宗教情绪,下山时我偷了岱庙里善男信女贴在铜锣上的香火钱,泰山神未能降祸于我,使我对中国神大为失望。考虑到凡心未泯,既不愿剃秃子也不愿吃素,又把佛门摒除。最后觉得基督教挺文明,没什么义务也没什么苦行,全凭自觉,便欣然信了。那年圣诞节,唱诗班唱的多声部《弥赛亚》神曲,曾使我深受感动,差点受了洗。只因那天的值日牧师不许我领圣餐,使我觉得他很可恶。我一向厌恶豪奴,神仆我更不能宽恕,我抛弃了主。主一定在天上哭得很伤心,末日审判那天他不能给我走后门了。我妈妈倒是破涕为笑,但最后她还是给我气死了。

“我是在极端苦闷中退的职。当时,我并不知道将来要干什么。现在我也不知道要干什么,但我始终觉得该干点什么。我要探索生活的意义,我很难受……”

我有点语无伦次了。

“你知道我小时侯也想当过刘胡兰,被人塑成雕像。”她也喝多了,结结巴巴地说:“小时候我多为我们的革命的成就自豪,为自己是中国人不是其他什么杂种骄傲。那时我真的相信世界要靠我们去解放,妈的人家根本不需要我们多管闲事,我倒成了资产阶级。”

“你不必过意不去。”

第二天酒醒后,我头疼欲裂,想起昨晚有点后悔,觉得说多了,为向一个女人倾诉苦衷羞惭。中午我们一起吃饭时,她也有点局促。难为情地跟我说:

“我现在不能喝酒,一喝就醉,就胡说八道。”

“我也是。”我说,“我都忘了昨晚说了些什么,喝多了酒是让人显得幼稚可笑,其实我现在过的还不错,我在谈恋爱。”

“是吗,那一定是个好姑娘,太让人羡慕了。我一向羡慕在谈恋爱的人,我没谈过,噢,那些都不算。”

“别说这些没劲的事了。”

“好,不说。”她笑,“其实一个女人也用不着要求太多生活舒适就行,女人生下来就是为了享福的。”

饭后我们驱车去游乐场,在阳光灿烂的草地上兴致勃勃地骑马跑了几圈,又到射击场比枪法。为了有趣些,我们还打了赌,一顿晚饭。她打得很认真,成绩也不错。我打得更好,在部队我就是神枪手,而且这种轻便的小口径步枪比我们那种跳动得很厉害的军用步枪更易于操纵。打完靶,我们都得了奖品。

在水上餐厅吃茶时,我碰到刚从上海休假回来的舞蹈家的助手,她证实了我听到的消息,大局已定,我也不想勉为其难,这种事也是“自由恋爱”。谈毕公事,她问我,是不是晶晶到那个团后不太顺心?我说没有呀,她挺乐。她说她听回云南绕道上海玩的小杨说,晶晶给她打过一个电话,电话里都快哭了,说她一个人在团里很孤单,叫小杨去看看她。小杨临走事情多也没去成。舞蹈家助手走后,我屈指一算,晶晶给小杨打电话正是我走那天。

下午没事,我回饭店要了个北京长途到晶晶团里。晶晶午睡刚起床,还没去上排练课,可线路不好,听不到她的声音,由北京的话务员传话。我问她有什么事没有,要不要买什么东西。话务员告诉我,没事,什么东西也不要。我想说我很想她,忽然又觉得很烦恼,那边晶晶的声音一点听不到,就象对着空房间自言自语。我没了兴致,挂了电话。

晚饭时,刘华玲见我闷闷不乐,问我怎么啦。我说给女朋友打电话没打通,我补了句:“我很爱她。”

她笑,我告诉她:“我不是开玩笑。”

她沉默了,不再笑。晚饭吃到一半,气氛实在沉闷,我们都很别扭,又都快喝醉了,她终于忍不住,求我讲讲我的女朋友,我自己也很想讲,便把我和晶晶的关系始末细细讲了一遍。讲完后,她眼泪掉得抬不起头,我知道我勾起她的伤心事。

“我也曾追求过真情,可总是和肉体相遇。”她说,“我很灰心。”

我告诉她我打算明天返京,她说她跟我一起走,一定要见见我那个可爱的小朋友。

第二天到了火车站,她又改了主意,说不想去了。她拿出两只玉色手镯表,要我送给晶晶。

“不要介意,这东西很便宜,并不贵重,是一点心意。”

我说知道,那些飞国际航班的空中小姐很爱戴这玩艺。我说谢谢,晶晶一定喜欢。

“回北京,见到熟人说起我,你不会对我现在的生活有什么看法吧?”

“不会。”

真的,我从没鄙视过她,甚至认为她敢于支配自己命运是一种有勇气的表现。当然,我不是说所有和外国人的婚姻都没有感情色彩,但她,确实没有,用不着自欺欺人。

我在楼道穿行,认出一个正在象模象样炒菜的蓬头小伙子是位很受青年人欢迎的歌星。练功房内传出清脆的钢琴声和嘭嘭的手鼓声。正在打电话的那个男人肯定是男低音,巨大的共鸣音震得楼道嗡嗡作响。一个穿着运动衣的俊秀小伙子拦住我,打量着我问:

“你找谁?”

我告诉他我找谁。

“她住那个房间。”她有礼貌地让开,“她可能不在,洗澡去了。”

“已经回来了。”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演员从旁边匆匆走过,边走边说。

我敲敲那扇紧闭的门。

“进来。”

瘦得飞起的晶晶站在空荡荡的大房间里梳着头发,看到我进来,两手拢着头发怔住了。她刚洗过头,脸庞头发湿润润地闪着光泽,散发着发乳香脂的馥郁气味。我站在门口笑嘻嘻地看着她,她仍在发愣,接着,象片羽毛轻轻飘过来。

“怎么啦怎么啦?还哭鼻子呐。”

在街上走时,我们互相争着说话,晶晶为压住我拼命大声嚷嚷,说她的新朋友,她的新节目,在马路上肆无忌惮地走。当时正是下班高锋,一辆辆汽车开得象老鹰一样又猛又快,好几次我不得不拉住她,才没被疾驶的车辆撞上。后来我也不看车了,光顾和她说话,就出了事。

出事时我最后和她说的话似乎是:“那么,你的英语怎么样了,一定学到第二册了。”

她好象那么说的:“我不学了,我正挨章学《家庭主妇日用大全》。”

接着我见她的脸(马聚)变得恐怖,短促地叫了一声,我就飞到了半空中。在空中我想:坏了!“一位擦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位擦地,一二三四……一位蹲……”

我们手扶把杆站成一排,在钢琴单调、永远不变的那支曲子伴奏下,做着枯燥乏味、十数年如一日的基本训练,象一群虔诚的僧众,晨昏三叩首,早晚一柱香,痴心修行。

“腰配合……控制组合……”

这些动作我是那么烂熟,完全可以条件反射地随着节拍准确、有条不紊地做下去,脑子同时开着小差,胡思乱想,甚至万念俱寂,视一切于无睹。

“大踢腿……大跳组合。”

我轻飘飘地连续大跳,不为人察觉地偷着懒,再剧烈的活动我也不会出汗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练功对我就象一个官僚对待他的文件,无动于衷,转圜自如,失去了最初的激情和目的。

练完功,休息一会儿,准备上排练课。我懒懒地坐在地板上,尽管没卖力气也觉得疲乏无力。我这个团的舞蹈多是异邦的民间舞,跟中国古典舞两个“法”。不管你过去在省里如何受宠,在学院拿了多少个五分,在这儿都得老老实实地跑龙套。老演员对我说:

“你这拨来的可以了,一来就上了节目。我们当年,换灯片,跟幕都是三组。”

领导说:“你们年轻轻的,先不要谈恋爱。”

我们私下说,不谈恋爱干什么?每天呆在宿舍里光吃,吃肥了再吃“果导”泻下去?谈恋爱还能劳劳神,燃烧燃烧脂肪。就说我的那个家伙,虽然被撞了,还是那么带劲——

“想什么呐?”

“我在想,要是我处于蛮荒时期,当人不如不当人。”

“你想当什么?”

“一只大猛犸或者披毛犀什么的。”

“那无所谓。”

医院大楼一层,窗户对着花木扶疏的庭园地一间病房里,我坐在车祸受伤的石岜身旁。护士刚为他接过小便,他由于不得不当众小便而感到体面扫地,一脸懊丧。

“腿怎么样了?我看看。”

“别看。”他按住被角,“我不喜欢把有瑕疵的东西给人看。”

“看看。”

“如果你想了解长势如何,我可以告诉你,一点不喜人。医生说,残废势不可避免的。”

“那好哇。”我说,“你对社会的危害可以少点了。”

“是值得庆幸。其实,”他恶毒地说,“那条腿已经不在这儿,切下去了。”

我顿时失色,伸手隔着被子一摸,恼怒地板起脸:

“你太不地道了。我知道你转的什么坏心眼,你干吗总那么坏呢?”

“他们说,痛苦让别人分担一点,能轻些。”

我缄默了,抓起一把松子,用牙咬开坚壳,嗑出一捧果仁,递给石岜。瞅瞅他,伏在他枕边问:

“你是真痛苦了吗?”

“真的。”他在枕上偏过头来看着我,“我不想连累你,我想高尚一点,我现在是个又穷又瘸的人。”

“别说蠢话了。”我说,“你就是真锯了那条腿,我也不在乎。”

“你要是沦落成我这样,我就在乎。”

“那可能,因为你总要情不自禁地表现一下卑劣。”

“不是,”他睥了我一眼,“我不屑隐瞒我的观点,就是落倒这步田地也不屑隐瞒,我不喜欢别人占我便宜,也决不占别人的便宜。”

“你认为金钱和外貌就那么重要?”

“是的,如果你破了相,一文不名,我就毫不犹豫地抛弃你,不管有多少道德先生站出来谴责。”

“我从来也没觉得你多漂亮多有钱,我见过比你棒的、比拟趁的人多了。要是为了找个鼓钱包找条粗腿,我早去找别人了。”

“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喝酒了?”

“嗯,团里招待一个非洲舞团,让我们作客。”我在他床边坐下,拿出个纸包,“我给你买了些无锡酱大排,人家说吃排骨有利于长骨头。”

“我也听说过吃什么长什么。”

“现在吃吗?”我把玫瑰色的排骨从纸包里拆出,问。

“要吃。”

石岜坐起来,接过排骨吧唧吧唧吃起来,咂着嘴,很香的样子。他跟我说医院虐待他,营养灶的厨子过去是养鸡场的饲养员。我给同病房的病人送去一些排骨,然后坐在他旁边看着他吃,听他抱怨。

吃够后,他张着两只油腻的手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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